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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36789
经食管插管诊治快速心律失常
http://www.100md.com 《广东医学》 1999年第7期
     作者:陈次滨 吴沃栋 黄致坤 黄清福 沈彦

    单位: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心内科(510150)

    关键词:

    广东医学990755 随心腔电生理的发展,经食管插入心导管进行快速性心律失常的诊治,如何给予正确评价,能否以心腔电生理替代食管心房调搏术,本文总结117例经食管插管诊治快速心律失常,探讨其临床使用价值。其中室上性心动过速105例,室性心动过速5例,心房扑动7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收集本院1985~1997年临床诊断心动过速查因的117例病人,年龄由17~79岁(平均45.8岁)。男46例,女71例。67例并存心血管疾病,50例心脏结构正常。

    1.2 病人分组 全部病人按心电图(包括食管导联)分为室上性心动过速组105例,室性心动过速组5例,心房扑动7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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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观察指标及统计 观察心动过速的R波形态、频率、P波或(F波)与R波的关系,测量R-P间期和比值。房扑病人计算F波频率进行分型,用药前后测窦房结恢复时间、窦房传导时间、房室结不应期、文氏点以及再诱发试验,评估药物疗效。所得资料分别由计算机处理,计量资料以±s表示,组间按配对和非配对t试验作统计学分析。

    1.4 结果

    1.4.1 各类心律失常对电刺激诱发和终止的结果比较 可见SVT对电诱发和终止都较高。两者对电刺激终止和再诱发成功率高,两者比较没显著差异性(P>0.1)。但VT对电诱发和终止比较差异有显著性,即电刺激可诱发,但不能终止(P<0.05)。AF则分Ⅰ型和Ⅱ型,Ⅰ型对电刺激终止疗效好。

    1.4.2 电刺激终止与药物终止SVT比较 一般电刺激复律后不影响各种电生理参数,而药物复律后78例,进行心房程序刺激检查,发现用药后对窦房结、房室结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药物复律前后测窦房结恢复时间、窦房传导时间、房室不应期、文氏点及再诱发SVT频率变化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0.05)。说明有房室结病变患者药物复律存在一定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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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讨论

    食管心房调搏术由于其方法简便易行,病人易于接受且副作用小等优点,已被临床广泛采用。本文收集本院117例快速性心律失常病人经食管插管方法诊治的临床总结。发现室上性心动过速(SVT)可准确测量R-P与P-R关系及比值,可鉴别SVT类型,至于心房扑动(AF)和室性心动过速(VT)也可以通过食管插管作诊治。Ⅰ型AF的F波频率在338-240 bpm,F波与R波呈2∶1下传,这类型AF电刺激终止疗效甚佳。本文4例都成功复律。本研究对药物复律的78例进行心房调搏术,发现药物对窦房结、房室结都有一定影响(P<0.05)。虽然此法临床上诊治快速性心律失常还有一定限度,但由于此法临床上应用十分方便,操作简易,容易为病人接受的无创性检查,也很适合于急诊病人的紧急复律,较药物复律更具安全可靠,十分适合基层医院。目前尽管心腔电生理和射频治疗已广泛开展,由于其要求设备多,X线下进行操作复杂和有创性等,要普及还有一定困难,而食管调搏术为射频消融病人的初步筛选,从而减少了盲目性。如果内科急诊医生掌握此法,可作治疗SVT的首选。本院大多心内科、急诊医生都掌握此法诊治快速性心律失常,对PSVT的病人尤其适合,对那些窦房结功能低下引起快慢综合征更为合适,这部分病人药物复律存在一定危险性,尤其老年人更应小心应用药物。而食管调搏法仍十分适合我国的国情,暂不能以心腔电生理检查所替代,希望能普及到基层医院。,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