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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07492
吗啡复合液臂丛神经阻滞的术后镇痛观察
http://www.100md.com 《江苏医药》 1999年第10期
     作者:孙建宏

    单位: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麻醉科(225001)

    关键词:

    江苏医药991058 有关吗啡外周神经阻滞的术后镇痛作用研究尚少。我们1997年~1998年使用吗啡复合液行臂丛麻醉、术后镇痛,现报告如下。

    临床资料

    对象:骨科上肢择期手术病人60例;ASAⅠ~Ⅱ级;男28例,女32例;年龄24~63岁。术前用药苯巴比妥0.1、阿托品0.5mg肌注。采用肌间沟臂丛神经阻滞麻醉,穿刺时多数病人有异感。根据麻醉用药不同随机分成两组(各30例),Ⅰ组使用吗啡3mg+0.375%布吡卡因20ml;Ⅱ组(对照组)使用0.375%布吡卡因20ml。术中均使用唛啶50mg、非那根25mg强化麻醉。手术历时30~180分钟。

    方法:记录麻醉起效时间及麻醉阻滞完全时间。术前教会病人使用视觉模糊评分尺(VAS),0为无痛,10cm为剧痛。记录术后4、6、8、12、24、36、48h的VAS评分。术后根据病人需求或VAS大于4cm给予唛啶50mg肌注止痛。

    结果:所有病人麻醉效果满意,Ⅰ、Ⅱ两组分别有2例、4例尺侧效果欠佳,给予少许局麻完成手术。Ⅰ、Ⅱ两组麻醉起效时间分别为3.12±0.54分钟和2.89±0.65分钟,麻醉完全阻滞时间分别为16.34±2.25分钟和16.68±3.18分钟,两组对比无显著性差异。

    术后Ⅰ组有6例病人24h内完全无痛,Ⅱ组病人大多在4h内出现疼痛。Ⅰ、Ⅱ两组完全止痛时间分别为20.65±4.25h和3.64±0.62h。两组对比有显著性差异(P<0.01)。术后4、8、12、24h两组VAS评分对比P<0.01,36、48h VAS评分对比P<0.05。

    术后Ⅰ、Ⅱ两组使用唛啶止痛的病例数分别为4/30和23/30,首次使用时间分别为24.20±1.15h和4.50±1.26h。两组对比有显著性差异(P<0.01)。术后均未出现呼吸抑制、恶心呕吐及皮肤骚痒等并发症。

    讨 论

    通过本文研究观察,吗啡加入局麻液中行外周神经阻滞时不能缩短麻醉起效及完全阻滞时间,但对术后有良好的镇痛作用,两组对比术后镇痛时间及VAS评分有显著性差异。说明吗啡臂丛麻醉有超前镇痛作用,可能通过减轻手术刺激所致的中枢敏感化而起超前镇痛作用。臂丛麻醉时吗啡可以通过颈神经鞘向中心扩散进入蛛网膜下腔或通过向心性神经轴突中的P物质运送入脊髓而起作用。临床观察硬膜外小剂量吗啡术后镇痛作用时间平均2~3天,而吗啡臂丛麻醉术后镇痛只有20h左右,可能与吗啡进入脊髓的量有关,具体机制仍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本文观察吗啡臂丛麻醉时有良好的术后镇痛作用,临床值得推广使用,在颈丛麻醉及椎旁阻滞时亦可试用。本组病人虽未出现吗啡硬膜外镇痛时相关的并发症,但颈部位置较高,吗啡的作用仍有引起呼吸抑制等并发症的危险,临床使用时需注意加强术后病人的监测和管理,以防意外发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