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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18858
皮牵引加小夹板治疗小儿股骨干骨折
http://www.100md.com 《中国骨伤》 2000年第1期
     作者:韩步升 黄佩昌

    单位:长汀县中医院,福建长汀 366300

    关键词:

    中国骨伤000142 笔者自1990年5月至1997年12月采用双下肢悬吊皮肤牵引加小夹板外固定治疗3岁以下儿童股骨干骨折28例,效果满意,现小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本组患儿中男20例,女8例;年龄1.5~3岁。右侧17例,左侧11例,均为股骨中段斜形或螺旋形骨折。骨折时间为2小时至1周,患肢皮肤无水泡及破溃。

    2 治疗方法

    双下肢宽胶布皮肤牵引,患肢皮肤牵引的胶布以不超过骨折线为宜。将患儿置于悬吊牵引床,双下肢皮肤牵引绳固定于牵引床的横杠上,以患儿双臀离开床面为度,根据骨折的移位情况作双下肢内收或外展牵引。牵引开始的1~2天,患儿短缩畸形一般可得到纠正,随后根据X线片提示的骨折移位方向作股骨骨折的手法复位,大腿小夹板加纸压垫外固定。每日作骨股折断端挤压对位,并纠正旋转移位,调整小夹板的松紧度。双下肢悬吊皮肤牵引时间为3~4周,患侧大腿小夹板外固定的时间为5~6周。牵引期间每日测量双下肢长度1至2次,以防过牵。

    3 治疗结果

    本组28例患儿,随访时间最长7.5年,最短5个月,平均31.4个月。牵引平均23天,小夹板外固定平均时间为41天。除1例因住院时间不足3周自动出院而患肢轻度外旋外,其余未见跛行及短缩畸形等后遗症。

    4 讨论

    双下肢悬吊皮肤牵引治疗3岁以下儿童股骨干骨折是利用患儿自身体重与骨折远端作牵引而达到牵引目的,因而务必使患儿在牵引期间双臀离开牵引床面,如体重超过11kg的肥胖儿童应慎用此法,以免造成双下肢血循环障碍。

    本组患儿均为股骨中段斜形或螺旋形骨折,两骨折断端移位明显,均有不同程度的旋转、成角及短缩畸形。治疗中我们着重纠正其成角及旋转畸形,应用双下肢悬吊皮肤牵引能使骨折的成角得到纠正,达到良好的对线。骨折的旋转移位在治疗的早期便要给予纠正。小夹板加纸压垫外固定及每日的骨折断端挤压可使两骨折端有较多的接触,但不必强求解剖或近解剖对位。对重叠短缩在2cm以内的骨折,可不必纠正,因儿童肢体成骨活跃,重叠所造成的肢体短缩在骨折塑形阶段可自行矫正。

    本组患儿大多在牵引治疗的2周内骨折端的骨擦感消失。因此,我们在牵引后3~4周内给患儿解除双下肢悬吊皮牵引,此时骨折端已有大量的纤维或骨痂连接,相对稳定,再加上小夹板继续作外固定,不致发生再移位。小夹板外固定时间可视X线检查骨折断端的骨痂生长情况而在5~6周内解除。

    牵引治疗期间,应注意观察患儿双下肢皮肤及骨突部位是否出现水泡、溃烂或腓总神经麻痹等现象,一旦发现应及时处理。

    收稿:1998-04-01,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