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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353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章第十七条释解
http://www.100md.com 《中国医师杂志》 200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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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医师杂志000301[文献标识码] E

    [文章编号] 1008-1372(2000)03-0131-01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释解】 本条是关于医师变更注册的规定。

    变更注册是指医师改变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需要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制度。它是对医师进行日常管理的手段之一。医师注册是我国医师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医师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健康。根据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为了加强对医师的日常管理,维护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保证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医师要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或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应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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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变更的内容。医师的注册事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执业地点就是医师所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师资格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效,医师取得执业资格后,可以自由选择执业地点,但是,医师在注册后,应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行,改变执业地点,应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这样作是让卫生行政部门掌握医师的情况,便于卫生行政部门对医师进行管理。执业类别就是指医疗、预防和保健,执业范围是指内科、外科、五官科、儿科、中医科等专科门类。医学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科学,在医学这个大的门类下,又有许多小的门类,一个人很难掌握全部医学手段,而且在医学不断发展的今天,要掌握医学发展的最新技术和方法,必须鼓励医师对某一专科门类进行持续不断地学习和研究,以提高医师的医疗水平。医师的资格考试也应按照专业门类进行,医师取得执业资格后,应按相应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执业。医师改变执业类别或执业范围的,也应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变更注册的主管部门。根据本条的规定,变更注册的主管部门是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具体来说,可以根据医师变更注册的内容确定,如果变更的仅仅是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或者其中的一项,则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注册,也就是说到原给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如果是变更执业地点,情况就复杂一点,因为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医师注册的主管部门是医师执业地点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如果变更后的执业地点还在原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的辖区内,那么医师应到原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注册;如果变更后的执业地点不在原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的辖区内,那么应当首先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然后到新的执业地点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手续。

    3.变更注册的程序。变更注册的程序与申请注册的程序相同,均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由医师向执业地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变更。

    (摘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卫生部医政司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释解)。,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