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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药店销售保健食品的几点看法
http://www.100md.com 《首都医药》 2000年第9期
     作者:张寿军 马杰

    单位:吉林省吉林市卫生防疫站

    关键词:

    首都医药000904 1996年卫生部发布实施《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后,为了营造良好的保健食品经销环境,各地卫生部门准许药店设立保健食品专柜经销保健食品,这在当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时至今日,随着保健食品行业的迅猛发展,以及医药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进行自我药疗机会的增多,医药部门经销保健食品的弊端已越来越明显。

    药品与食品不分。日常监督中发现,多数药店药字号产品与保健食品混放,保健食品专柜与药品柜台没有明显的界限,致使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分不清哪些是食品,哪些是药品。在引导购药时销售人员常常将保健食品当做药品来宣传,有些药店甚至经销无卫生部批准文号的其他食品,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药品与食品的市场营销秩序。

    暗示有治疗作用。药店里卖药,这在老百姓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普通群众不大清楚保健食品的概念与功效,只知道药店卖的东西就是治病的,这无疑暗示商家:赶紧做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保健食品生产者与经销商更是借机宣传其治疗作用或夸大其功效,以欺骗广大消费者。市场上还存在一种怪现象,同一种保健食品放在药店与副食商场销售,结果,药店的售出量远远超过副食店的售出量,这就是暗示所起的作用。今年卫生部发布的“关于制止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保健功能的紧急通知”有效地制约了保健食品的生产厂家,但药店里经销保健食品的现象是否也该管一管?

    难于监督管理。药店经销保健食品,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应办理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的体检,但由于卫生监督人员缺乏,使得日常的监督管理和监督频次不到位,这样,给年检工作带来很多不便。无证经营现象的普遍存在,严重扰乱了保健食品市场的秩序。再者,保健食品的进货渠道不一,给保健食品的卫生检测与索证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使保健食品市场难以健康有序发展。

    鉴于上述情况,笔者特作如下建议:

    首先,要纠正药店经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使保健食品经销者成为一个独立体,以便日常监督与管理。只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的共同监督管理下,才能确保保健食品经销市场的规范有序。其次,要加大对保健食品知识的宣传,让每一个消费者真正认清什么是保健食品,什么是药品,了解保健食品的作用与功效,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第三,在立法方面应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约束,应严厉查处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最后,有关部门应以大局为重,严把保健食品的审批关,规范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切勿因地区利益而扰乱全国的保健食品市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