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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60900
对目前中药材市场中某些现象的探讨
http://www.100md.com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 2000年第1期
     作者:陈志海

    单位:陈志海(浙江鄞县医药药材公司 315040)

    关键词: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优质优价▲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000116

    中药材作为一种预防和治疗人体疾病的特殊商品, 目前已进入自由流通的药材集贸市场, 相对于过去的统购统销体制而言, 具有了很大的市场活力, 激活了药材市场的整体流动性和广大药农的种植积极性。但目前在中药饮片市场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现象, 亟待规范:

    目前的原药材市场,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作用下, 出现优质优价的好现象。但笔者经常见到一些药材, 如北沙参、甘草、山药、生地等, 采购进来的都是些头与尾, 或者是个头很小的。据称药材中间部分或个大的已经出口。原因是出口价高于国内销售价。而国内销售一种药材商品只有一个价格, 若采购那些质优的药材, 然后加工成饮片批发出去, 成本价早就高于现行批发价, 必然要亏本。而以质差的药材加工成饮片销售后还是有利可图的。由此形成中药饮片市场的不正当竞争, 采购来的药材质量越来越差, 因而生产出的中药饮片质量每况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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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价局定价不够及时合理。物价局对中药的销售价格是由各药材公司申报后再审批定价的, 但周期偏长。等到新的价格通知下达后, 市场行情已上扬, 此时审定的价位已低于市场采购价。药材公司只得再次申报, 等待再次审批定价。在此期间, 有的单位为了不亏本销售, 尽量采购质量稍差但仍能盈利的药材来投放市场。另据调查, 有些药材现行价格不够合理, 如市售的某些规格的高丽参, 现行并已被审定的批发价却远远低于正宗高丽参的采购价, 必然导致市场上的药材质量下降。

    各药材公司、医院为了不致亏本甚至盈利, 宁愿采购那些价位低、让利大但质量较差的药材, 从而导致饮片质量下降。对于病人, 以前用10 g剂量的药材就能治好病, 而现在用20 g剂量也未必能治好, 因此势必加重病人经济负担。倘若医生仍开10 g剂量的处方, 不但不能治病, 反而延误了治疗。

    综上所述, 目前中药材市场上种种不合理现象都涉及到药材的优质优价问题。从海外市场情况来看, 实行中药材、中药饮片优质优价是可行的。据了解, 港澳地区的中药店目前有两种: 一种是专营质量好的药材及饮片的, 中药饮片都是一片片、一块块没有灰屑的, 实行优质优价; 而另一种药店经营质差的药材, 实行低价销售。结果实行优质优价的药店比经营质差药材的生意更红火, 盈利也很可观。1984年由原国家医药管理局联合卫生部共同制定了《七十六种药材商品规格标准》, 笔者以为这是一本很好的中药材专业书, 它把七十六种药材的商品规格作了等级分类, 是中药材优质优价的一个很好开端。但此书对相应的中药饮片未作具体的价格规定。建议各医药主管部门、药检部门、工商局、物价局等有关单位联合根据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等级分类, 制定出不同等级的不同价格标准。这样有利于中药材市场的有序竞争和市场行为的规范, 抵制不正当竞争。

    此外, 还应加强法制管理, 加大处罚力度。现行《药品管理法》对假药、劣药的处罚一般都以罚款为主, 但处罚力度不大。建议有关部门共同加强监督管理, 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及其它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于个人除罚款、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外, 可附加吊销技术职称、不得从事医药行业10 a、20 a、直至终生不能从业。其次要严厉抵制屡禁不止的回扣风, 保证中药这种特殊商品的质量。■

    收稿日期:1999-01-04,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