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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68754
漫谈耳鼻咽喉科执业范围与学科建设
http://www.100md.com 《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 1999年第6期
     作者:杨伟炎

    单位: 100853 北京 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咽喉科

    关键词:

    中华耳鼻咽喉科杂志990601 1998年6月26日经全国人大九届三次常委会议通过并以国家主席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已于1999年5月1日生效实施,成为全国人民特别是医务界同仁们深切关注的一件大事。执业医师法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写着“为了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这是本法的宗旨和灵魂。人们普遍关心和讨论的还是医师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但我认为“法”中规定实行的两项制度,才是实现立法宗旨的重要保证,这就是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和执业注册制度。

    医师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经培训具有一定学历的医学毕业生,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获得一定实践经验后,方可申请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资格和经过注册的医师还要接受定期考核。这就规定了医师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和必须接受终身教育。医师法第13条和14条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只能按照注册地点,注册类别和注册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医师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是对医师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覆盖面及应达到的水平作出界定,规定了专科医师的“资格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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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1997年6月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公布的新的“专业目录”,于1998年底修订的“学科专业简介”(汇编已于1999年4月正式出版),有关耳鼻咽喉科学的内容摘录如下。

    一、学科概况

    耳鼻咽喉科学是研究耳鼻咽喉与气管、食管诸器官的解剖结构、生理功能和疾病的病因、病理机制、诊断治疗和预防的一门科学。其研究对象上承颅底、下连胸腹,包括听觉、语言交流的重要器官及呼吸、进食的门户,与颅脑、眼、颌面及胸腔脏器毗邻。其疾病与整个机体有广泛密切的联系。随着基础科学和相关学科的发展,耳鼻咽喉生理、病理基础研究及临床设备不断完善,基础研究与临床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展和深化。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起,在国际范围内耳鼻咽喉科已更名为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听觉与平衡生理研究、听力和语言康复、头颈肿瘤外科治疗和耳、鼻神经外科及内窥镜技术的发展,微电子技术及分子生物学、免疫组织化学等研究手段的引入,大大丰富了本学科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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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业务范围

    1. 学科研究范围:①耳鼻咽喉各器官的发生学及正常组织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及病理生理学的研究;②耳鼻咽喉、头颈及颅底肿瘤的流行病学,病因、病理机制研究及临床诊断和外科治疗;③各种感音神经性聋及各种传导性聋的病因、病理、防治研究及中耳、内耳人工植入材料研制与听力语言康复;④听觉和前庭系统的神经电生理学,细胞、神经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及免疫组织化学研究;⑤鼻内窥镜手术的基础和临床研究;⑥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的基础及临床研究。

    2. 课程设置:①基础理论课包括免疫学,实验动物学,细胞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医用物理(电生理学),医用统计学,计算机应用,肿瘤病理学;②专业课包括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耳鼻咽喉-头颈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头颈肿瘤学,耳、颞骨及侧颅底病变的诊断及外科处理,听力学及耳神经学,耳鼻咽喉-头颈影像学检查及影像诊断学。

    临床医学是医学门类8个一级学科之一,耳鼻咽喉科是临床医学口中的18个二级学科之一。耳鼻咽喉科学的业务范围自然就是耳鼻咽喉科专科医师的执业范围,也是本学科业务建设的依据。

    伴随医学科学的发展及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深入,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亦将在三级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上有新的作为,是分别划分为耳科、鼻科、咽喉科、头颈外科,还是作其他安排,各医疗、教学单位正在探索中,与之相适应的各类继续教育课程班亦在酝酿和实施之中。我国耳鼻咽喉科学将以新的姿态,更宏大的规模与实力,迎接新世纪的到来。

    (收稿:1999-07-02),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