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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89124
52份血培养标本污染原因及对策
http://www.100md.com 《山东医药》 2000年第16期
     作者:宋国章 高瑞英

    单位:莱阳中心医院 265200

    关键词:

    山东医药001670 我院对近2年来血培养标本污染情况进行了追踪调查,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现 报告如下。

    临床资料:收集住院及门诊患者血培养标本817份,其中病房护士采集并送 验796份,急诊科护士采集并送验14份,检验士采集7份,发生污染标本52份,污染 率达6.63%。

    污染原因:①采集操作不当:本组19例,占36.54%。存在问题 :a.皮肤消毒不规范。b.向血瓶排血时将瓶塞拔出。c.向血瓶排血没有更换针头。d .反复穿刺没有更换注射器。②实验室原因:本组17例,占32.69%。主要问题是血 瓶高压灭菌后放置时间过长。③高压灭菌存在问题:本组12例,占23.08%。 主要是灭菌后瓶塞排气针头拔除不及时, 或瓶口包扎纱布太薄而造成污染。④送验不及时:本组4例,占7.69%。血培养标本应 于取血后及时送验,而该4例标本存放时间均超过2小时,增加了污染机会。

    措施:①采 集血标本必须严格无菌操作,一次穿刺不成功应更换注射器后再穿刺;皮肤及瓶塞应严格消 毒;取血后应更换针头将血排入瓶内,并随即摇匀;从血瓶拔出针头时应注意避免带出瓶塞 致标本暴露而污染。②带教实习生放手不放眼,应做好现场指导,以减少失误。③留取标本 时,取出血瓶后应及时抽取血样,并随即送细菌室培养。④瓶口用4层以上纱布包扎,以避 免瓶口污染。血瓶及培养基高压灭菌后,应在35~37℃条件下培养18~24小时,无 菌生长后7日内使用,超过7日重新灭菌。积极推广使用一次性血培养基瓶,以减少污染环节。,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