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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37983
五、给你一杯忘情水——抑郁症的DSM-IV诊断标准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1月3日 与快乐牵手—让抑郁的心阳光起来
     1.在连续两周的时间里,病人表现出下列九个症状中的五个以上。这些症状必须是病人以前没有的、或者极轻的,并且至少包括症状(1)和(2)中的一个。

    (1)每天的大部分时间心情抑郁,或者是由病人自我报告(例如,感到伤心,心里空空的),或者是通过旁人的观察(例如,暗暗流泪)。

    注意:在儿童和青少年中,可以表现为易激惹,而不是明显的心情抑郁。

    (2)在每天大部分时间,对所有或者大多数平时感兴趣的活动失去了兴趣。或者通过病人自我报告,或者通过旁人的观察。

    (3)体重显著减少或增加(正常体重的5%),食欲显著降低或增加。

    注意:在儿童中,考虑非正常的体重增加。

    (4)每天失眠或者睡眠过多。

    (5)每天精神运动亢进或减少(不止是自我主观感觉到的坐立不安或者不想动,旁人都可以观察得到)。

    (6)每天感到疲劳,缺乏精力。

    (7)每天感到自己没有价值,或者自罪自贬(可能出现妄想)。这不仅是普通的自责,或只是对自己的抑郁感到丢脸。

    (8)每天注意力和思考能力下降,做决定时犹豫不决(自我报告或者是旁人的观察) 。

    (9)常常想到死(不只是惧怕死亡),或者常常有自杀的念头但没有具体的计划,或者是有自杀的具体计划,甚至有自杀行为。

    2.排除双向燥郁。(双向躁郁的诊断标准,请参见躁郁症)

    3.上述症状对病人的生活工作或其他重要方面造成严重影响。

    4.上述症状不是由于药物的生理作用(例如,服药、吸毒、酗酒)或者躯体疾病所引起(例如,甲状腺分泌降低)。

    5.上述症状不能仅仅由丧失亲友来解释。(如果有丧失亲友的事件发生,那么上述症状必须在事件发生后的两个月后仍存在,而且伴随着显著的生活工作方面的功能缺损、病态的自罪自责,自杀观念,精神症状,或精神运动迟滞),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