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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34017
29.难道一切都只是为了“求报偿”?(2)
http://www.100md.com 2009年6月25日 食殇
     她说她从“内部消息管道”得知,那位一直在国内新闻媒体上频频以“中国消费者维权第一人”出现的邱宝昌律师,将会代表蜀国演义餐厅出现在法庭的被告席上。她说她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还一度以为我们找了这位知名的“消费者维权律师”代理我们的官司,她原本正打算采访一下这位“维权专家”。

    应该说在人类主宰的地球上,只有从动物园逃出来的可能会伤人的猛兽可以无需通过法庭审判就被射杀(我相信动物保护者们不见得同意我的这个假设。),除此之外,即便是罪证确凿的杀人狂魔也应该拥有辩护律师,这是任何一个公民所应该拥有的权利,蜀国演义董事长瞿传刚决不例外。

    但我无法从心理上接受这个身上笼罩着各种“消费者维权英雄”光环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居然站在了受害消费者的对立面。

    在开庭之前,我努力克制自己的愤怒和不解,但我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这个曾被我私下敬仰过的“维权英雄”作出如此行为,心里的落差实在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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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的当天,阳光骨髓库的志愿者们和众多的福寿螺事件受害者们特地制作了声援布条到场支持我,这让我感觉到非常温暖,也让我觉得我有责任在媒体面前为所有的福寿螺事件受害者争取正义的支持。

    左起第一位是福寿螺事件受害者之一刘文芳大姐,其身后所立举布条的是刚从美国留学归国的北京大学阳光骨髓库的最早*之一陈锋先生,被布条所挡的是阳光骨髓库资深志愿者张志国先生,再就是笔者和另一位福寿螺事件受害者居菲小姐,右后方站立者均为北京大学阳光骨髓库志愿者。

    开庭时,蜀国演义的董事长瞿传刚没有到庭,我却在法庭上又发现了老熟人!

    和邱宝昌一起坐在被告席上一直不原意抬头看我的另一位辩护律师,居然就是2006年9月下旬我们第一次到北京与蜀国演义洽谈索赔事宜时冒充蜀国演义员工的苗运平,那个在纸上抖抖索索写下自己名字的年轻小律师。这时候我才知道苗运平是汇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是邱宝昌的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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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想之前对邱宝昌律师在媒体上针对福寿螺事件发表过的言论,我觉得自己和所有的福寿螺事件受害者一样,受到了“有组织有计划”的愚弄。

    这让人不得不怀疑,早在2006年9月份,邱宝昌的汇佳律师事务所就已经介入了蜀国演义面对受害消费者的种种“对策”制定之中!所以此后邱宝昌在媒体上以“律师”的名义,向社会大众传播了许多让受害消费者对“维权”可能遭遇到的困难望而却步的言论。

    (邱的言论包括:

    新华社8月30日电称,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律师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针对福寿螺事件发表看法,患者与酒楼协商解决 是最好的途径。消费者诉讼要走的法律程序是很繁琐的,消费者在取得证据上比较难,所以打官司是最后的选择。

    另据《华夏时报》2006年11月03日文章指出: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对此发表意见说,因为这个病的特殊性,让医院承担误诊责任也牵强;与广州管圆线虫病治疗无关的费用,让酒楼承担也不公平。邱律师表示,如果确诊前医疗费用可以走医保或其它方式报销,未尝不是一个缓解患者经济压力的方式。),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