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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我被对方阵营疑为“美蒋特务”? 3437字(3)
http://www.100md.com 2009年6月25日 食殇
     钟馗来了(2007-08-03 11:47:26)

    邱宝昌自作孽,你干了不合身份的不光彩的事,人家揭你批你,说得对的,虚心接受,改了就好。如说觉得有些出入,好好解释也就行了。你也算是小小公众人物,得接受公众监督,怎可听不得半句批评,还要“告”人家,你“告”个屁啊,谁怕你?这里提醒你:黑心钱赚不得,否则会死很惨。恶性不改的话,早晚会栽跟头,摔得脸青鼻肿。你说一批“维权”假话骗人,却干着反维权勾当,这算维权先进人物?假货一个!

    别说我穿着马甲(2007-08-03 15:21:56)

    你所说所写,好像就是针对人家让你不爽的两件事情:一是,作为消费者代表这次竟然站在商家一方;二是,人家在法庭上对你主张的事实提出质疑。你自己也不琢磨琢磨,消费纠纷中就你消费者有正当合法利益啊,人家商家就没有了?就不应该维护了?邱是人家的代理人,在法庭上当然要对你主张的事实提出质疑了,不然他上法庭干甚么的?虽然他的身份在这样的诉讼中有些不妥,但是身为律师,不但要做叛徒的吊客,还要做异端的辩护。看看你这里翻来覆去,喊爹骂娘,也不嫌丢人。

    观你的文章,真是恶心不已。如果我是邱,现在我肯定已经去公证机关公证这些网页,准备起诉你了。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诉讼而已,看把你憋屈成甚么样子。看你文笔也行,还能给凑出这么多字来,弄这么大个博客。别看后面一片赞美之辞,也别得意,都是些无知、无聊之徒罢了。即便你主张的是真实事实,大不了就是输一个官司嘛,怪就怪自己没有请个好律师,一个官司还得让当事人自己赤臂上阵。

    劝你好好考虑考虑,别输了官司,又要输了人,让身边的人不耻。

    四海之外(2007-08-03 16:44:48)

    马甲啊,你怎么断定我的官司就输定了?法院是你家开的?不要因为嫉妒我的律师上庭表现杰出而心里不爽,来我这里骂人家不是好律师干啥?当然,被你这么有“法律素质”,这么懂得“做人”,这么明白好好“利用法律”的专业人才教导,很荣幸啊!如果你是学法律的,建议你直接呼吁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家保护协会”,你来做第一任会长,既合法,又大有前途,何乐而不为?我的官司胜诉了,说明中国消费者维权赢了一小场战役。我的官司输了,说明消费者维权还需要努力。此外,一个社会的进步与否,跟其对弱势团体的重视是成正比的,历史上,从君权无上到现在的重视民权,都说明这么一个道理。你不要心理不平衡,为弱势群体做事情是光荣的。

    网友(2007-08-03 17:01:54)

    上面这位马甲,你也知道邱去做蜀国演义的律师有点不妥啊?请问不妥在哪里呢? “一个普通的诉讼?”依你看来,即便受害者主张的是真实事实,大不了也就是输一个官司。这应该是你这种律师特有的逻辑吧?你的意思就是在对方主张是真实事实的情况下,邱宝昌也能够凭着一个“好律师”的“如簧巧舌”颠倒黑白?这样的逻辑又说明什么呢?

    (作者按:网友评论用词直接而不加修饰,不代表作者立场。),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