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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pdf
http://www.100md.com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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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此书是著名小说作家毛姆写出的一本文学作品,在书中继续以毛姆写法的故事呈现,读者们可以在书中阅读到许多有趣的故事。

    内容提要

    如果世界上有一种叫作阅读家的职业,不会再有人比毛姆更加适合。

    作家热爱读书,这似乎是自然的事,但像毛姆一样,按图索骥,从作家的作品问解到作家的生平和性格,再由他们的生平和性格回转身,关照作家的作品,并以此写成一本精彩绝伦的随笔集,也是文学史上并不多见的妙事。

    这是一本巨匠的八卦之书,也是毛姆对于阅读和哲学的洞见之书。文学巨匠的辛辣秘密与有趣人性,简·奥斯汀善良的“刻薄”,司汤达内心的自卑,福楼拜童年的沙滩初恋,列夫·托尔斯泰一生的迷惑与忏悔,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背叛……

    作者信息

    毛姆(1874—1965)

    英国小说家,散文家,戏剧家,出生于法国巴黎。

    十岁时,父母已相继去世,遂被送往英国肯特郡,与叔父一起生活。1892年起,在伦敦的圣托马斯医院学习医科,同年,发表了首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广受好评,遂弃医从文。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加入法国红十字会,后受英国军方指派,在瑞士和俄国开展情报工作。曾多次赴南太平洋和远东地区旅行,许多小说因此颇具异域情调。晚年撰写了许多回忆录和文学批评,至八十五岁时方才搁笔。

    主要散文作品:

    《总结》

    《巨匠与杰作》

    《书与你》

    章节目录

    Ⅰ 怎样读书才有乐趣

    读书应该是一种享受

    跳跃式阅读和小说节选

    一部好小说应该具有哪些特性

    小说家不是故事员,但小说要有故事

    关于畅销书的好与坏

    Ⅱ 怎样的人写出怎样的书

    《堂·吉诃德》与《蒙田随笔》

    《威廉·麦斯特》值得一读

    读《汤姆·琼斯》的忠告

    简·奥斯汀的魅力何在

    关于狄更斯的私事与《大卫·科波菲尔》

    谈谈《呼啸山庄》的美与丑

    司汤达其人与《红与黑》

    巴尔扎克其人与《高老头》

    福楼拜其人与《包法利夫人》

    读《战争与和平》,兼谈托尔斯泰的为人与信仰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苦难生涯与《卡拉马佐夫兄弟》

    读莫泊桑,兼谈有十全十美的小说家吗

    读契诃夫,兼谈短篇小说可以无头无尾吗

    Ⅲ 怎样思考就有怎样的人生

    我发现读哲学很有趣

    没有一本一劳永逸的书

    读伦理学所想到的

    读完宗教书后,我知道了什么

    真、美、善之我见

    精彩书评

    1、这段时间我又重读了一遍《毛姆全集》。

    2、我承认自己是毛姆作品的爱好者。

    3、作为一位优秀的小说创作者,毛姆拥有着评论家无法获得的角度与情感,对小说的评鉴深刻而独到,从不盲目吹捧。阅读毛姆的随笔,是在观赏其他小说家的波澜一生,也是在领略毛姆的性格魅力。聪明的作家没有他深刻,深刻的作家不及他有趣,有趣的作家又不如他深沉。

    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截图

    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毛姆读书随笔

    作者:(英)毛姆

    译者:罗长利目 录

    前言

    Ⅰ 怎样读书才有乐趣

    读书应该是一种享受

    跳跃式阅读和小说节选

    一部好小说应该具有哪些特性

    小说家不是故事员,但小说要有故事

    关于畅销书的好与坏

    Ⅱ 怎样的人写出怎样的书

    《堂·吉诃德》与《蒙田随笔》

    《威廉·麦斯特》值得一读

    读《汤姆·琼斯》的忠告

    简·奥斯汀的魅力何在

    关于狄更斯的私事与《大卫·科波菲尔》

    谈谈《呼啸山庄》的美与丑

    司汤达其人与《红与黑》

    巴尔扎克其人与《高老头》

    福楼拜其人与《包法利夫人》

    读《战争与和平》,兼谈托尔斯泰的为人与信仰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苦难生涯与《卡拉马佐夫兄弟》

    读莫泊桑,兼谈有十全十美的小说家吗

    读契诃夫,兼谈短篇小说可以无头无尾吗

    Ⅲ 怎样思考就有怎样的人生

    我发现读哲学很有趣

    没有一本一劳永逸的书读伦理学所想到的

    读完宗教书后,我知道了什么

    真、美、善之我见前言

    如果世界上有一种叫作阅读家的职业,在众多小说作者中,不会再

    有人比毛姆更加适合。

    作家热爱读书,这似乎是自然的事,但像毛姆一样,按图索骥,从

    作家的作品问解到作家的生平和性格,再由他们的生平和性格回转身,关照作家的作品,并以此写成一本精彩绝伦的随笔集,也是文学史上并

    不多见的妙事。

    最开始,我想用一种更为周正的态度来介绍这部随笔集,然而,轻

    巧、幽默,外带三分邪诞,这才是毛姆读书随笔的风格。这并不是一部

    研究文学的专著,很大程度上,它是由文学巨匠的生平逸事构成的故事

    书。毛姆认为读书是为了乐趣,因此,随笔中他对巨匠生平逸事的选择

    也带上了浓浓的毛姆气质。

    这是一本巨匠的八卦之书,只需从中选取三两件事,便能发现毛姆

    的眼睛喜欢看向哪里。在性格上,毛姆是亲近简·奥斯汀的,因此,简

    在家信中对邻人、亲戚的揶揄和打趣,都被毛姆看作是与生俱来、无与

    伦比的辛辣幽默感。甚至在谈起司汤达对简的小说作品的评价时,毛姆

    也提到,司汤达对简的幽默感的忽视实在出乎他的意料。

    对于巨匠的神化行为,毛姆显然并不认同。在他的笔下,狄更斯、巴尔扎克、陀思妥耶夫斯基都是耽溺享乐、佯装气派却负债累累的普通

    人。他们在小说中探讨、分析人性的弊端,然而在生活中,他们都是人

    性弱点的俘虏。这其中尤以陀思妥耶夫斯基最甚。如果不是他创作出了

    那些深入骨髓批判人性丑恶的巨著,他的品性和行为简直是艺术作品中

    的反面典型。也许正是陀思妥耶夫斯基自身具有的人性与道德观念间的巨大落差,才给予他广阔丰饶的创作空间。

    在随笔中,毛姆还写到了囚禁列夫·托尔斯泰一生的巨大困惑,司

    汤达颠沛的生平和自卑引起的疑似“性冷淡”,体弱的福楼拜不合道德伦

    常的沙滩艳遇,等等。毛姆认为,通过作家的生平来关照作家的作品,是一个很有趣的角度,他成功践行了自己的观点。

    事实上,在毛姆的读书随笔中,对作家一生的考证是十分严谨的,只是聪明的毛姆为了掩盖这略显沉重的考证,在叙述中用起了小说笔

    法。对于巨匠身处不同人生事件时的心理活动,毛姆进行了合理的推

    测,加以精确的表达,最终,一个个鲜活的巨匠形象跃然纸上,亲切如

    同读者的友人。

    当然,轻松流畅的故事讲述并没有干扰毛姆对小说作品发表深刻的

    洞见。读书随笔自然要回归对作品的审评。作为一位优秀的小说创作

    者,毛姆拥有着评论家无法获得的角度与情感,对小说的评鉴深刻而独

    到,从不盲目吹捧。

    毛姆毒舌、刻薄,但内心又极具情怀,待人待事,都怀着厌恶与热

    爱的双重情感。这是十分少见的作家性格。阅读他的随笔,是在观赏其

    他小说家的波澜一生,也是在领略毛姆的性格魅力。聪明的作家没有他

    深刻,深刻的作家不及他有趣,有趣的作家又不如他深沉。毛姆的人格

    魅力已经值得读者欣赏与阅读,何况还有文学巨匠人生的秘辛,以及毛

    姆对文字精湛的掌握。

    对于文字,毛姆有极高的要求。他的随笔侃侃而谈,文笔洗练流

    畅,从不故作高深,却又如蜘蛛吐丝一般精确。光是阅读他的文字,就

    已是一场美的体验。

    罗长利2017年1月1日Ⅰ 怎样读书才有乐趣

    读书应该是一种享受

    一个人并不是总能像他应该做到的那样出语谨慎。我曾在《总结》

    一书中写道,一些年轻人经常询问我关于如何读书的意见,那时我并没

    有考虑到这一点的后果。后来我收到了各式各样读者的来信,他们都想

    知道我给出的建议究竟是什么。我倾尽所能地回复他们,然而想在私人

    信件中说清楚这件事,到底是不太现实的。鉴于有如此多的人想要这样

    一份引导,那么我根据自己对娱乐性阅读和普及知识类阅读的经验,简

    要地发表一下看法,也许他们是愿意听的。

    我想要指明的第一件事就是阅读应当是享受的。当然,为了应对考

    试或学习知识,我们需要阅读许多书,这类阅读中是不存在什么享受

    的。我们只是为了获得知识而进行阅读。唯一能做的便是祈祷因为我们

    需要它,所以我们不至于在通读它的过程中觉得乏味。对于这类书,我

    们是不得已才会去阅读它们的,而不是乐意去读。这种阅读不是我心中

    所指的那种阅读。我接下来要提到的书籍既不会帮你拿到学位,也不会

    教你谋生的本事;不会教你如何航船,也不会教你如何修理停运的机

    器,但是这些书会让你活得更加丰满。当然,要让这些书籍起到这样的

    作用,你得享受地沉浸在阅读中。

    这里的“你”是指工作之外有所闲暇并愿意阅读的成年人。对于这类

    人而言,不读某些书会有点太可惜了。我并非是指书虫,因为书虫自有

    自己的阅读方式。他的好奇心将会带他去往很多新奇的路径,在这趟阅

    读之旅中,他的乐趣是找到那些近乎被遗忘的优秀作品。我希望向大家

    介绍一些长时间被公认为佳作的作品。通常认为几乎所有人都读过这些作品,但是遗憾的是真正读过这些作品的人寥寥无几。确实有一些作

    品,它们被所有优秀的批评家所称道,文史学家们也贡献出不少精力去

    研究它们,却没有普通人能够在享受中读这类作品。这类作品对于学者

    来说很重要,但是变换的时间和品味剥去了作品的味道,所以读者在阅

    读的时候也只好耐着性子。我来举一个例子,我读过乔治·艾略特的

    《亚当·比德》,但我不能摸着胸口说在阅读的过程中是享受的。我读

    完这部作品是出于责任感,当我读完最后一页的时候,心中长舒了一口

    气。

    这类让人在阅读中难以产生阅读兴趣的书我没什么可说的。每位读

    者自己都是最好的批判家。不管学者们对一本书的评价如何,不管他们

    是多么一致地对一本书盛赞,要是你对这本书不感兴趣的话,你就不必

    去理会这本书。不要忘了批评家们也经常犯错误,在过往的批判史里,那些知名的批判家所犯的愚蠢错误比比皆是。你才是对你手中所读书籍

    的价值的最终评判者,这一点当然也适用于接下来我将给你们推荐的

    书。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尽然相同,即便有所相似,我认为的那些于我而

    言很有价值的书籍对你而言却不一定如此有价值。但是我想提到的这些

    书籍的确让我在阅读之后知道了更多东西,如果不是阅读过它们,我想

    我也不会是今日的我。所以我请求你,如果你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是因

    为我的推荐才读这些书的,那么我建议你们合上这些书;如果你不享受

    着去阅读的话,它们只会对你毫无益处。没有人必须要去读些诗歌、小

    说,以及那些被列为“纯文学”的书籍(belles—lettres是法语中对纯文学

    统称的一个术语,我希望英语中也有这样一个术语,但就我所知并没

    有),必须带着愉悦去阅读才行。但谁又能保证能带给一个人愉悦的书

    籍就一定能让另一个人愉悦呢?

    请不要认为这种愉悦是不道德的。愉悦本身是好的,它就是纯粹的

    愉悦,但是某些愉悦有时会带来不好的后果,因而明智的人会主动避开

    某些愉悦。愉悦不一定就是肤浅的和满足感官的。各个时代的智者都已发现,获取知识的快乐是最让人满意的,也是最为持久的。所以保持阅

    读习惯是非常好的。在度过了生命的黄金年华之后,你会发现你能欣然

    参与的活动已为数不多。除了象棋、填字游戏,几乎没有一种你一个人

    就能玩起来的游戏。但是阅读就不一样了,它丝毫不会让你有这种困

    扰。没有哪一项活动可以像读书一样——除了针线活,但它并不能平复

    你焦躁的心情——能随时开始,随便读多久,当有人找你时也可以随时

    搁下。没有其他娱乐项目比阅读更省钱了,你在公共图书馆的那些愉快

    日子和阅读廉价版图书时的愉快体验正好说明了这一点。培养阅读的习

    惯能够为你筑造一座避难所,让你逃脱几乎人世间的所有悲哀。我

    说“几乎”,是因为我不想夸张到说阅读能缓解饥饿的痛苦,或者平复你

    单相思的愁闷。但是一些好的侦探小说和一个热水袋,便能让你不在乎

    最严重的感冒的不适。相反,如果有人必须读那些使他觉得无味的书,谁会养成为了阅读而阅读的习惯呢?

    下面我将按照年代顺序来谈我想要提到的书,这样更便利些。当

    然,如果你决心要读这些书籍,也没有必要一定按照这个次序。在我看

    来,最好是按照你个人的喜好来阅读这些书,甚至不一定要读完一本再

    读一本。就我而言,同时阅读四到五本书会更符合我的阅读习惯。

    毕竟,你每天的情绪都不同,就算在一天内,你也不会每时每刻都

    想要去阅读某本书。我们必须让自己适应这些问题,而我逐渐养成了最

    适合自己的读书习惯。在早上,当我工作之前,我会先看一会儿哲学类

    或科普类的书籍,阅读这类书籍需要一个清醒和专注的头脑,这样做能

    激起我一整天的活力。当我的工作完成之后,我便想要放松。此时我倾

    向读一些历史、散文、批判性文章和一些传记类作品,以使我的大脑放

    松。除了这些,我还在手头放着一些诗集,以便我随时兴起想要翻一

    翻。我的床边也放着一些书,可以随时开始翻阅,也可以随时在读完哪

    一段后放下,不过,这样的书太少见了。跳跃式阅读和小说节选

    我对在《红书》上发表的书单做了一个简短的注释:“如果聪明的

    读者能学会跳读的技能,他便总是能在阅读中获得最大的乐趣。”一个

    明智的人不会把读小说当作一项任务,而是把它作为一种消遣。他会对

    故事中的人物感兴趣,会关心他们在特定的情形下的举动,也会好奇他

    们接下来的经历。对于他们的磨难,他抱以同情;对于他们的喜悦,他

    报以欢欣。他将自己置身于人物面临的境地之中,甚至同人物一起活在

    故事里。故事中人物的人生观,对于人类思考这类伟大题材的态度,无

    论是以言语还是行动的方式来呈现,都会在读者的心里激起一丝惊讶,或喜悦,或愤怒。读者知道自己本能所感兴趣的地方,于是遵循着本能

    去跳读,就像猎犬追寻狐狸的气息。有时,因为作者处理不当,读者会

    迷失方向,于是他开始挣扎,直至再次找寻到感兴趣的内容,这时便再

    次开始跳跃性阅读。

    每一个人都会跳读,但是要想在无损阅读体验的情况下进行跳跃性

    阅读实属不易。就我所知,跳读即使不是一种天赋,大概也要通过经验

    累积才能获得。约翰逊博士十分擅长大幅地跳读,博斯维尔说:“约翰

    逊有一种独有的天赋,无须费力便能将一本书从头读到尾,捕捉到精华

    的内容。”当然,博斯维尔在这里指的应该是信息类或启迪类书籍。如

    果小说读起来很费力,那么就干脆不要读了。不幸的是,出于某些原因

    我在这里要谈的是,很少有小说能让人一直带着兴趣从头读到尾。尽管

    跳跃式阅读可能是个不好的习惯,却是读者不得不学会的一项技能。一

    旦读者开始跳读,便会发现很难停下,于是可能错过许多本来可能有助

    于他阅读的内容。

    正因为读者经常出现上述那种情况,在本书单于《红书》上发表之

    后,一个美国出版商提出他想要出版我提到的这十本小说的浓缩版,并

    且想在每本小说前附上我所写的前言。他的想法是只保留作者想要在故事中传达的内容,包括作者提出的观点和作者笔下人物的性格,其他内

    容一律删除,这样以便让读者去读这些优秀的作品。如果不这样做的

    话,读者便不会去触碰这类作品。若有人将作品中那些繁枝冗叶的部分

    去掉,保留下来的便是精华部分,读者便能最大限度地享受文字所带来

    的欢愉。我一开始并不支持这个想法,但后来一想,尽管有些人能够按

    个人的需求跳读,但大多数人都不能,要是有一个技艺老道并且具有辨

    识力的人帮他们提前做了跳读这道工序,那么不是美事一件吗?同时,我也很欣然为这些小说写前言,于是便着手这项工作了。一些文学研究

    者、教授和批评家定会对这种删减大家之作的做法感到惊讶,并且认为

    应该阅读大家之作的作者原稿。在我看来,能否删减则取决于是什么样

    的大家之作。比如情节跌宕的《傲慢与偏见》在我心中就一个字也删不

    得,同样不能删的还有结构紧凑的《包法利夫人》。明智的批评家森茨

    伯利曾写道:“极少有小说作品能经得起精炼和浓缩,甚至狄更斯的也

    不例外。”删减本身并不应该遭到斥责。许多剧本在排演中都或多或少

    会被大幅删减,以达到最好的戏剧效果。多年前的一天,我和萧伯纳一

    起用午餐,他告诉我他的剧本在德国取得的反响要比在英国好,而他将

    此归因于英国民众的愚蠢和德国民众的智慧。他断然错了。是因为在英

    国时,他坚持认为他剧本中的每一个字都不得漏掉。我曾在德国看过他

    的剧,当时德国的导演把他剧本中和主题无关的冗言赘语毫不留情地删

    减了,于是观众们在观看过程中能够痛快地享受。当然,我觉得这样告

    诉他有些不妥。那为什么小说就不能参照同样的过程来删减呢?

    柯勒律治认为《堂·吉诃德》这本书只通读一遍就够了,若要再

    读,随便翻翻就行了。他大概是指这本书的有些部分有些乏味,甚至荒

    唐,所以当你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你就会觉得无须浪费时间再重读一

    遍了。《堂·吉诃德》是一部伟大而重要的作品,一个自诩为文学研究

    者的人当然要通读这部作品(我曾一页不落地读过两遍英文版本和三遍

    西班牙语版本),然而我不得不考虑到那些为了找寻阅读乐趣的普通读

    者,就算他们没有读那些无趣的部分也不会觉得这本书少了什么东西。要是他所读到的内容全部都是书中这位慷慨骑士和他的忠心仆人相关的

    历险和对话,他定在阅读这部分如此有趣和感人的内容时感到愉悦。事

    实上,一个西班牙的出版商就将《堂·吉诃德》中的精彩部分单独成书

    另出一版。这个版本的阅读体验非常好。还有一本很重要的小说,然而

    这部作品算不上伟大,那就是塞缪尔·理查逊的《克拉丽莎》。这部作

    品篇幅巨大,除了那些最有毅力的读者之外,恐怕没多少人能把它读

    完。如果不是遇到这部小说的删减版,我是绝不会去读这部作品的。而

    我读的删减版本处理得非常不错,所以我在阅读的过程中并没有感觉缺

    少了什么。

    我想大多数人都会承认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是二

    十世纪问世的最伟大的小说。普鲁斯特的狂热仰慕者们,其中也包括

    我,会一字不漏、饶有兴趣地阅读这部作品。我曾夸张地说过,我宁愿

    被普鲁斯特的作品无聊死,也不要在其他作家的作品里去找阅读的乐

    子。但是在读过三遍他的作品后,我开始承认他的作品中有些部分并没

    有很高的阅读价值。我猜想未来人们也许会对普鲁斯特这种断断续续的

    有关沉思的描写失去兴趣,因为这种描写方式受普鲁斯特所在时代的意

    识流的影响,但现在这种意识流的创作方法部分已经被摒弃,部分显得

    陈腐老旧。我认为未来会有更多的人意识到普鲁斯特是一位伟大的幽默

    作家。他笔下的人物是如此新颖、多样和贴近生活,这种对人物的创作

    力将会使他和巴尔扎克、狄更斯以及托尔斯泰平起平坐。也许有朝一日

    普鲁斯特的这部巨作也会以删减版发行,其中那些因时间流逝而毫无价

    值的段落将会被删掉,而只有那些一直能吸引读者兴趣的部分会被保

    留,即小说的核心部分。尽管届时经过删减,《追忆似水年华》仍然会

    是一部很长的小说,但删减后的版本是一部极好的小说。安德烈·莫洛

    亚在其传记作品《追寻普鲁斯特》中对普鲁斯特的描述有些复杂,然而

    我能理解的便是《追忆似水年华》这部作品的作者本来是打算将其分成

    三部出版,每部大约有四百页。当第二部和第三部正在印刷的时候,正

    值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所以出版推迟了。普鲁斯特当时的健康状况非常糟糕,不能去参战,于是他有充分的时间对第三部作品添加大量的内

    容。据莫洛亚讲,“这位作家增添的许多内容都是心理描写和哲学陈

    述,它们是这位智者(我把莫洛亚口中的这位智者理解为普鲁斯特这位

    作家本人)对书中人物行为的评价。”莫洛亚还补充道,“从这些后来增

    添的内容中,我们也能整理出类似蒙田风格的系列散文,且覆盖的主题

    甚广,包括音乐的作用、艺术的新颖性、美的风格、稀有人格,以及对

    医药的鉴别,等等。”莫洛亚的话倒没有错,但是它们是否会增添这本

    小说的价值,我认为则取决于我们对小说基本功能的看法。

    关于这个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写了

    篇很有趣的散文《当代小说》来表达他的观点:“在我看来,小说是唯

    一能供我们讨论当下社会问题的媒介,当今社会的发展让我们不得不面

    对诸多问题。”他认为小说“将会是社会的调停者,将会成为理解的桥

    梁,自省的工具,伦理道德的展现,生活方式的交流,风俗的宝库,并

    将对法律制度、社会教条和一些思想做出批判”;“我们将通过小说来探

    讨政治问题、宗教问题以及社会问题”。威尔斯不太赞同小说只是用来

    消遣的观点,他曾直截了当地表达过自己无法将小说视作一种艺术形

    式。但奇怪的是,他不喜欢自己的小说被说成宣传类作品,他这样解释

    道:“因为在我看来,宣传这个词应该只用于指某些有组织的党派、教

    会或学说所进行的活动。”宣传这一词,在现在而言,它的含义却远非

    于此。它表示通过某种方法试图说服别人相信你的观点是正确的,其中

    包括你觉得什么是对的或恰当的,什么是好的或坏的,什么是公平的或

    不公平的,不管是以口头的方式,还是书面的文字,还是广告的形式,或是无休止的重复式洗脑的方式,在你的宣传之下,别人应该接受你的

    观点,并一丝不苟地实践。威尔斯主要的几部小说就传播了某些学说和

    原则,而那便是宣传。

    那么,小说到底是不是一种艺术形式?它的目的到底是要给人以指

    示还是愉悦?如果小说的目的是给人指引的话,那就不算艺术形式了。因为艺术的目的便是愉悦。关于这一点,诗人、画家以及哲学家都是同

    意的。然而,因为基督教教导人们对愉悦保持戒备,认为愉悦是腐蚀他

    们不朽灵魂的陷阱,艺术的愉悦性这一真相使许多人大为吃惊。将愉悦

    视作一件美事显然更加合理,但要记得某些欢愉也会带来不爽的后果,有时还是最好避开。一般人认为愉悦仅是感官层面的,这是自然的,因

    为感官上的愉悦要比精神上的愉悦更加鲜明。但这样的想法肯定是错误

    的,因为愉悦分为心灵的愉悦和身体的愉悦,心灵的愉悦虽不如身体的

    愉悦刺激,却更加持久。牛津词典对于艺术一词给出这样的定义:“艺

    术是个人审美的一种运用技巧,如诗歌、音乐、舞蹈、戏剧、演讲、文

    学创作等。”这个定义非常好,紧接着它又解释道:“特别是在现代工艺

    的运用中,通过工艺和作品本身的完美来展现艺术本身的技巧。”我想

    这便是每个小说家想要达到的目标,但是没有人做到过。我认为我们或

    许可以称小说是一种艺术形式,也许不是高雅类的艺术,但终究还是归

    为艺术的范围。然而,小说本身是不太完美的一种形式。鉴于我曾在各

    地的演讲中涉及过这类题材,我在这里能讲的和过去我所提到过的内容

    也差不多,那么我就简短地从过去那些演讲内容中引用一些内容。

    我认为将小说作为传播知识的平台是一种陋习,读者会因此受到误

    导,因为这样做会让他们觉得能够轻易地获取知识。获取知识是一件相

    当麻烦的事情,必须得付出艰辛的努力。要是我们能在果酱般美味的小

    说中吸收那些实用知识的药粉,那自然是好的。但真相是,加工得如此

    美味后,我们无法肯定其中的药粉是否还能起效。因为小说中所描述的

    知识总归带有作者的偏见,其可信度大打折扣。如果了解到的知识有所

    歪曲,那还不如不了解的好。没有理由要求小说家在做一名小说家之

    外,还要成为什么家。他只要是一名好的小说家就够了。他应该对诸事

    都知晓一点,但又不必成为任何一个特定领域的专家,不仅没必要,那

    样有时候反而会适得其反。他只需品尝一小口羊肉就可以知道羊肉的味

    道,而不用吃光整只羊。通过小说家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便可以向你描

    述爱尔兰炖肉的美妙味道。相反,当他从描写事物变换到,陈述他对养羊以及整个羊毛产业,甚至澳大利亚的政治现状的看法时,就应该对他

    的观点采取保留态度。

    小说家总是听任自己的偏见。他所选择的题材、所塑造的人物以及

    对他笔下人物的态度都受自己偏见的影响。无论他写的是什么,都是对

    自己个性的表达,也是他的内在本能、感觉和经历的集中表现。不管他

    多努力去保持客观,他仍然是自身癖好的奴隶。不管他多努力想要去保

    持公正,他或多或少都会偏向某一方立场。在作品开篇,他便开始让你

    注意到某个人物,继而引发你对这个人物的兴趣和同情。亨利·詹姆斯

    曾一次又一次地强调,小说家必须懂得在作品中营造戏剧化的效果。尽

    管这种说法不是很明晰,但有效地揭示出小说家会为了抓住你的注意力

    而戏剧化地组织小说里的材料。如有需要的话,他会牺牲掉真实度和可

    信度来完成他想要达到的效果,而那并非科学类或信息类作品的创作方

    式。小说家的目的不是指引,而是愉悦。

    一部好小说应该具有哪些特性

    现在,我想冒昧地说一说,在我眼中一部好小说应该具有哪些特

    点。首先,它的主题要能够引起读者广泛的兴趣,不仅要使一群人——

    教授、批评家这种有高度文化修养的人,或公共汽车售票员、酒吧侍者

    ——感兴趣,而且要具有较广泛的人性,对普通男女都有感染力。其

    次,它的主题应该能引起读者持久不衰的兴趣。一个选择只能引起读者

    一时性兴趣作为题材进行创作的小说家,是个轻率的小说家,因为这样

    的题材一旦失去人们的关注,他所创作的小说就会像上个星期的报纸那

    样不值得阅读了。作者讲述的故事应该有说服力,并且有条有理。故事

    要有开端、中间和结尾,而结尾必须是开端的自然结局。事件的情节要

    具有可能性,不但要有利于主题发展,还应该是由故事自然产生的。小

    说中的人物要具有个性,人物的行为应该源于人物的性格,绝不能让读者做出这样的议论:“某某是决不会做那种事情的。”反之,要读者不得

    不承认:“某某那样的做法,完全是情理之中的。”我以为,要是人物同

    时很有趣,那就更加好了。虽然福楼拜的《情感教育》在许多著名批评

    家那里得到了髙度赞赏,但是他选择的主人公是个无个性、无生气、无

    特点的人,致使人物的所作所为以及在他身上所发生的一切事件都无法

    引起人们的兴趣。结果,虽然小说中有许多出色的地方,但整篇小说还

    是难于卒读。我想,我必须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说人物必须具有个性。对

    于小说家而言,创造出完全新型的人物的要求是强人所难。小说家的材

    料是人性,虽然在形形色色的环境中人性会千变万化,但这不是无限

    的。小说、故事、戏剧、史诗的创作历史已有几千年,创造出一种完全

    新型人物的机会,对一个小说家来说可谓微乎其微。在整个小说史中,我所能想到的唯一具有独创性的人物是堂·吉诃德。然而,我毫不惊讶

    地听说,有一位学识渊博的批评家已为堂·吉诃德找到了一个古老的祖

    先。所以,只要一个小说家能够借由个性来观察他的人物,并且他笔下

    的人物鲜明到足以让人误以为那是一个独创的人物,他就已经很成功

    了。

    正如行为应源于性格,语言也应如此。作为一个上流社会的女人,她的谈吐就应该符合一个上流社会女子的身份;一个妓女的谈吐,就要

    像一个妓女;一个在赛马场中招徕客人的人,或者一个律师,谈吐都得

    符合各自的身份(我必须指出,梅瑞狄斯或亨利·詹姆斯的小说有一个

    问题,那就是其中的人物都千篇一律地用作家自己的腔调说话)。小说

    中的对话不应杂乱无章,也不应该成为作者发表意见的工具,它必须为

    故事情节的发展和典型化人物的塑造服务。叙述的部分应该写得直接、明确、生动,将人物的动机以及他们所处的环境交代清楚,令人信服,不可过于冗长。作者的文笔要简洁,使文化修养一般的读者在阅读时也

    不觉得费力;风格要与内容相匹配,就像样式精巧的鞋正适合大小匀称

    的脚。最后,一部好的小说还必须引人入胜。虽然我最后才说这一点,但

    这是最基本的特点,少了它,其他一切都会落空。在提供娱乐的同时,一部小说越引人深思,就越优秀。娱乐一词有许多意思,提供消遣或乐

    趣只是其中之一。人们容易错误地认为,娱乐的多种含义中消遣是唯一

    重要的事。其实,和《项狄传》《康第姐》相比,《呼啸山庄》与《卡

    拉马佐夫兄弟》同样具有娱乐性,虽然感染力的强弱不同,但它们同样

    真实。当然,小说家有权力处理那些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伟大主题,如:灵魂的不朽、上帝的存在、生命的意义及价值。但是,他在处理的

    同时,最好记得约翰逊博士的一句至理名言:关于灵魂、上帝或者生命

    这样的主题,不会有人再能发表出崭新却又真实的见解,或者真实而又

    崭新的见解了。小说家只能寄希望于,读者对他所涉及的这些主题感兴

    趣。这些主题是小说家所要讲述的故事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对人物的

    典型化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会影响到人物的行为举止,换句话说,如

    果没有它们,人物就不会有那样的行为举止。

    纵使一部长篇小说具备了我上述提出的所有优点(这已是相当高的

    要求),在形式上它也会有或多或少的缺陷,如同白璧微瑕,无法做到

    尽善尽美。所以,没有哪一部长篇小说是完美的。一篇短篇小说可能是

    完美的,它的篇幅决定了读者大约需要十分钟到一个小时完成阅读,它

    的主题单一、明确,完整地描写了一个精神的或者物质的事件,或者描

    写了一连串密切相关的事件。它能够做到不可增减。我相信,短篇小说

    是可以达到这样完美的境界的,这样的短篇小说也不难寻找。然而,作

    为一种叙事文学,长篇小说的篇幅是无法限定的,它可以像《战争与和

    平》那样长篇幅,同时表现一系列相互关联的事件和许多人物;也可以

    像《嘉尔曼》那样短。为了使故事更加真实,作者需要讲述一些与故事

    相关的事情,而这些事情通常并不总是有趣的。事件的发展需要时间上

    的间隔,为了使作品得到平衡,作者得尽力插入一些填补时间空白的内

    容,我们称这样的段落为“桥”。虽然多数小说家天生具有过“桥”的本

    领,但在过“桥”时,难免枯燥无味。小说家也是人,不可避免地会受世风的影响,更何况小说家拥有远胜常人的感受性,他往往会不由自主地

    描述一些随世风改变的、昙花一现的内容。例如,在19世纪之前,小说

    家不太注重景物描写,写到某个事物时至多一两句话。然而,当浪漫主

    义作家,如夏多布里昂,受到公众的追捧后,为了描写而描写便成了一

    时的风尚。一个人去杂货店买牙刷,作者也会告诉你他路过了什么样的

    屋子,店里出售些什么商品,等等。破晓和日落、密满星星的夜晚、万

    里无云的晴空、积雪皑皑的山岭、幽暗阴森的树林——这一切都会引来

    无休止的冗长描写。其中的许多描写固然很美,但与主题无关。很久之

    后,作家们才明白,不管景物描写多么富有诗意,多么逼真、形象,如

    果无益于推动故事的发展或者读者了解人物,那就是多余的废话。在长

    篇小说中,这是偶尔会出现的缺点,另一种缺点则是必然的、内在的。

    完成一部洋洋巨著是极花费时日的,至少也要几个星期,通常需要好几

    个月,甚至花费好几年。作者的创造力有时会衰退,这是自然的事。这

    时候,作者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写下去,这样写出来的东西如果还能吸引

    读者的话,那简直是惊人的奇迹了。

    过去的时候,读者总希望小说越长越好,他们花钱买了小说,当然

    想要读出本钱。因此,作家们耗尽心力地在自己所写的故事中添加更多

    的材料。他们发现了一条捷径,那便是在小说中插入另一则小说。有时

    候,插入的内容像一个中篇小说那么长,却又与整体的主题毫无关系,纵使有关系也只是牵强附会。这就是写出《堂·吉诃德》的塞万提斯的

    做法,其大胆程度简直无人能比。后来,人们一直把那些插入的文字视

    为这部不朽杰作中的一个污点,早已失去阅读它们的耐心。正因如此,塞万提斯遭到了现代批评家的攻讦。不过在书的后半部,我们知道,避

    免了不良倾向的塞万提斯写出了那些被认为是奇妙得难以想象的篇章,比前半部好太多了。令人遗憾的是,这种做法并未在塞万提斯这里停

    止,他的后继者们(他们无疑并不阅读批评文章)为了满足读者的需

    要,继续给书商提供大量的廉价故事。等到19世纪,新的出版形式为小

    说家提供了新的诱惑。大篇幅刊登消遣文学使得月刊大获成功,虽然有人对此嗤之以鼻,但对小说作者而言,它提供了大好机会。通过在月刊

    上连载小说,作家能够获得丰厚的报酬。与此同时,出版商也发现了这

    一商机,在月刊上连载知名作家的小说是很容易获利的。按照合同,作

    家必须定期为出版商提供一定数量的小说,换句话说,要定期写满一定

    的页数。如此一来,他们必须减慢讲故事的节奏,同时一下笔就是洋洋

    万言。从他们自己说的话中,我们得知,这些连载小说的作者,甚至其

    中最优秀的,诸如萨克雷、狄更斯和特罗洛普等人也常常感到,一次次

    在截止日期前交出等待连载的小说是一种令人厌恶的沉重负担。难怪他

    们要把小说拉长!难怪他们只好用不相干的内容使故事变得拖泥带水!

    所以,如果想到当时的小说家面临的那些障碍和陷阱,那么当你发觉那

    时创作的最优秀的小说作品中也存在缺陷与问题时,便不会感到奇怪

    了。实际上,令我感到惊讶的是,那些缺陷其实并不如我们想象得那么

    多。

    小说家不是故事员,但小说要有故事

    在我的一生中,为了自我提高而阅读了很多谈论小说的著作。总体

    说来,这些著作的作者都秉持着与赫伯特·乔治·威尔斯相同的观点,认

    为小说不应被视作一种消遣方式。这些人一致认同,故事并不是小说中

    最重要的部分。事实上,在他们看来,故事是小说阅读过程中的一种障

    碍,读者的注意力在阅读故事时会被分散开,那些他们认为的小说中的

    重要因素便被忽视了。他们并不明白,实际上故事是小说家为了抓住读

    者的兴趣而扔出的一根救生绳索。在他们眼中,小说的庸俗化便体现为

    单纯地为讲故事而讲故事。我认为这种观点很奇怪,在人类身上,听故

    事的欲望是根深蒂固的,正如对财富的欲望一样。一直以来,人们围拢

    在篝火旁或聚集在市井中听彼此讲故事。人们听故事的欲望一直很强

    烈,从当今侦探故事的蓬勃发展中便可得到证明。仅仅把小说家视为故

    事员显然是一种侮辱与轻视,当然,我敢说没有人是这样看待小说家的,但小说家需要讲故事,这仍然是一种事实。他们通过自己所讲述的

    事件、所选择的人物以及对人物的态度,对生活做出批判。也许这种批

    判既不深刻也不新颖,但它已经出现在那里了。结果,通过这种简单的

    方式,小说家成了一个道德家,尽管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与数学不

    同,道德不是一门精确的科学。道德的标准是持续变化着的,它与人类

    的行为密切相关。众所周知,人类的行为往往是多变的、复杂的和虚伪

    的。

    小说家应该关注我们生活着的动乱的世界,哪怕未来这个世界不会

    得享太平。自由总是处于威胁之中,我们也总是受到恐惧、忧虑和挫折

    的困扰。某些社会准则在过去看起来不容置疑,现在早已不合时宜。然

    而,当小说家在作品中探讨这些严重的社会问题时,往往会使读者感到

    乏味与枯燥,这一点小说家心知肚明。例如,在避孕药问世之后,过去

    的道德标准中那些为保持贞洁而需要遵守的部分便不再适用。由此引发

    的两性关系变化很快被小说家捕捉到,为了维持小说对读者的吸引力,他们让男女主人公在故事中频频上床。在我看来,这不是一个好办法。

    关于性交,切斯特菲尔德爵士曾经有过这样的评论:欢娱是短暂的;情

    景是好笑的;代价是高昂的。如果切斯特菲尔德爵士寿命够长,活到今

    天并阅读过现代小说,也许他会做出这样评价:行为是重复的;叙述是

    冗长的;感受是乏味的。

    如今,注重刻画人物而非讲述故事已成为小说的一种倾向。诚然,塑造人物是很重要的。只有小说中的人物受到渐渐熟悉他们的读者的同

    情之后,发生在他们之间的事情才会得到读者的关心。然而,弱化人物

    之间发生的事件而倾尽全力塑造人物,只是小说的一种写法。另一种写

    法的存在同样是合理的,在这种写法中,小说家只是单纯地讲故事,对

    人物的塑造简单、粗略。实际上,很多流传于世的好小说就是采用这种

    写法的,如《吉尔·布拉斯》和《基督山伯爵》等。如果山鲁佐德 [1]

    不

    讲述那些神奇的故事,只知道一味地刻画人物,她早就被砍掉脑袋了。关于畅销书的好与坏

    竟然存在一批评论家——很不幸的,还有一些自诩为知识阶层的读

    者——因为一本书畅销,便对它予以谴责,真是愚蠢至极。若认为一本

    多数人都想阅读并蜂拥购买的书必定比不上一本无人问津的书,实在是

    毫无道理。因为拥有一家瓶子厂和一块家族墓地而收入颇丰的洛根·皮

    尔索尔·史密斯这样谈论写作:“作家为了钱写作,便不是为了自

    我。”这种愚蠢的言论仅仅说明他对文学史的无知。约翰逊博士为了挣

    钱付母亲的殡葬费,写出了英国文学中的杰出作品,同时他说道:“除

    非是为了钱财,只要不是白痴的人,便不会愿意写作。”狄更斯与巴尔

    扎克也不把为钱财写作当作耻辱。小说作者的写作动机,就像作品能卖

    出多少本一样,与批评家没什么关系,判断读到的作品是否成功才是一

    个批评家的工作。然而,一个有思想、见地的批评家,对于一部作品可

    能的创作动机感到好奇也不难理解。他想知道一部作品同时受到爱好不

    同、文化程度迥异的读者的青睐,究竟是哪些因素在起作用。关于这个

    问题,只需比较一下《大卫·科波菲尔》和《飘》《战争与和平》和

    《汤姆叔叔的小屋》之间的关系,就会有不小的收获。

    当然,我并不是说所有的畅销书都是好书,畅销书也可能是糟糕

    的。可能由于正好涉及了当时公众感兴趣的某个问题,一本书得到畅

    销,书中错误满满,却还是受到普通读者的追捧。一旦那个特殊问题不

    再是普通公民的兴趣所在时,这本书便很快就会被遗忘了。一本书的畅

    销也可能是因为色情,毕竟猥琐的读者还是不少的,如果够幸运,出版

    商和作者引起了官方的注意和禁止,这本书也许还会激增一些销量。还

    有一种可能,一本书因为满足了多数人浪漫和冒险的愿望而得到畅销。

    毕竟在现实生活中这两种愿望是无法实现的,想要摆脱孤独与单调的生

    活唯一的方式便是沉溺于幻想中,如果将这种方式也禁止了,未免过于

    苛刻。在美国,无论是小说还是非小说,近些年来宣传力度的加大也极大

    提高了书籍的销量,然而往往是一些价值不高的书被大肆宣传。在我看

    来,不管花多少钱在广告宣传上,让所有人都来阅读某一本书都是不可

    能的,除非这本书中有一些内容能够吸引公众。我想,所有的出版商也

    都会同意这一点。那些原本便想读某本书的读者,在广告的作用下注意

    到它了,这便是广告宣传最大的作用。出版商做广告去宣传某一本书,也是因为它自身具有某种可读性。尽管它可能构思极糟,写得也差劲、平庸、造作、滥情并且不合情理,但它一定有某种东西能够吸引大众。

    这就说明,它在某个方面是成功的。指责大众不该喜欢这样一本缺点满

    满的书往往是徒劳的。只要书里某种特别的东西能够吸引人们的兴趣,业已引起他们的追捧,他们也便不在意书中的缺点了。如果批评家能够

    指出那特殊的东西是什么倒有些用处,那才是批评家能够给予我们的教

    益。Ⅱ 怎样的人写出怎样的书

    《堂·吉诃德》与《蒙田随笔》

    我想提到的第一本书是《堂·吉诃德》。在17世纪早期,谢尔顿曾

    经翻译过此书,但是他的译本读起来会有些吃力。然而我想要的是让你

    舒心地阅读,所以我建议你去读后来由奥姆斯比翻译并于1885年出版的

    译本。但同时我也想要提醒你一件事:塞万提斯处境贫困,他的收入来

    源于他的作品量。他手头有很多小故事,把这些故事放进他的作品里于

    他而言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我曾读过这些故事,但我并非情愿而是出

    于责任去阅读它们的,正如约翰逊博士阅读《失乐园》一样。如果我是

    你,我会直接跳过这些故事。在奥姆斯比的译本中,这些故事用小字体

    印刷,以便你阅读。毕竟你想要了解的是堂·吉诃德本人以及他忠诚的

    仆人桑科潘萨。堂·吉诃德温柔、诚实并且心胸宽广。对于他的不幸遭

    遇,即便你会忍不住感到好笑(堂·吉诃德同时代的人们更容易被这样

    的遭遇逗笑,因为今日的我们比过去的那些人更加脆弱,那些发生在堂

    ·吉诃德身上的造化弄人有时对我们来说过于残酷以至于无法娱乐我

    们),但要是你对这位愁容骑士没有一丁点怜悯或者崇敬的话,那么你

    肯定不是情感细致之人。人类的幻想作品从未塑造出过像堂·吉诃德这

    样的人物,他对每一个心地善良的人都有着深深的吸引力。

    目前我还不太想谈到法国文学,因为它涉及的内容非常之多,我想

    列举的作品也非常之多,因此我担心一旦我开始谈到法国文学,就没有

    多余的精力去谈谈其他语言的文学作品了……但是我仍要在这里提到一

    部法国作品,这部作品也描绘了一个男人,一个同堂·吉诃德截然不同

    的男人。这个男人能够在不知不觉中博得你的欢心,甚至在你初识他之

    时便有一种欣逢知己的感觉。这部作品便是《蒙田随笔》。在蒙田散文的行文之中,他刻画了一幅如此完整的自画像,其中有他的个人品味,有他的怪异之处,有他的诸多脆弱,这种种让你能够很亲密地了解他,这种了解甚至超过你对你所拥有的任何一位朋友的了解。在了解他的过

    程中,你也开始对自己有了较大程度的了解。他在这耐心且幽默的自省

    之中,投射出人性探索的光辉。对于蒙田的怀疑论,众说纷纭。相信事

    物都有两面性,无法确定,谦逊地不做结论才是最为合理的举动,如果

    这便是怀疑论,那么我承认蒙田是个怀疑论者。蒙田的怀疑论让他学会

    容忍——一份在当下尤为缺少的美德,这份容忍来自他对人类的好奇,以及对生活的热爱。怀疑论给予蒙田一种宽容的特质,如果我们拥有这

    种宽容的心态,也会更加热爱自己的生活,更加关心他人的幸福。

    佛罗里欧将《蒙田随笔》翻译得很华丽,或许之后由科顿翻译、威

    廉·卡洛斯·威廉斯编辑的译本适合那些不喜欢伊丽莎白时代华丽文风的

    人来阅读。你可以随机阅读其中的一篇散文,阅读之后定会觉得有趣。

    但是要透彻地理解《蒙田随笔》,最好还是读完整本书。蒙田的散文越

    长,他随性的文风便越是在其中显得迷人,这已成为蒙田的一个特点。

    这些文章的题目虽有些正经,但内容毫不失风趣。对于这类散文题材,他已经信手拈来,他熟知读者的兴趣,从他的语言之中你可以感受他恣

    意潇洒的文笔。不要通过蒙田的散文标题来判断你是否对这篇散文感兴

    趣,因为他的标题通常与散文内容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在一篇名为《论维吉尔的一些诗》的散文中,他将法国语言的探讨

    写得十分迷人,尤其他所给出的一些直白的评论,大胆得足够让你脸红

    心跳。

    《威廉·麦斯特》值得一读

    现在我想跳过几个世纪,向你介绍一本绝大多数人都说不太适合阅

    读的书,便是歌德的《威廉·麦斯特》。卡莱尔对这部作品翻译得非常尽心。目前,歌德在德国不太受欢迎。他想要成为一名世界公民,而非

    国家公民,德国现在的当权者很不喜欢他的这一想法。但即便是在目前

    在任的当权者掌权之前,《威廉·麦斯特》也鲜少被德国人读过。曾有

    一次在柏林,我和一群学者聚在一起。当我表达出对《威廉·麦斯特》

    这部作品的喜爱时,他们竟然感到十分惊讶,因为他们都以为这部作品

    无聊至极。我说服他们亲自去看看这本书再下定论。几个月之后,当我

    们再见面时,我很高兴他们听从了我的建议去读了这本被他们忽略已久

    的书,没有人再嘲讽我对这本书的喜爱。

    我认为《威廉·麦斯特》是一部非常有趣且重要的作品。它是18世

    纪最后一本伤感主义的小说,也是19世纪的第一本浪漫主义小说,同时

    它还是如今大量涌现的自传性小说的先驱。如同其他的自传性小说主人

    公一样,《威廉·麦斯特》中的主人公也是一个平淡无奇的人。我不太

    清楚为什么要这样。也许是因为当我们在描写自己的时候,总因我们的

    目标和成就有所差别而感到不安,因为自己没能把握住机会而对自己感

    到失望,便向读者呈现出一个沮丧而不如意的人物形象。也许就像我们

    走在街上时,所有好玩的事物似乎都在街的另一边。我们自己的经历于

    自己来说总归有些平淡无奇,所以讲述起来也会显得平淡。只有别人的

    经历才是奇幻的、浪漫的和刺激的。然而,歌德也在威廉·麦斯特平淡

    的一生中安排了一些奇遇,让他遇到一些不寻常的、有趣的人,然后借

    由他来表达自己对许多问题的看法。《威廉·麦斯特的学习时代》是诗

    化的,略显荒唐,虽然深沉却也无趣,作为读者,你大可跳过那些沉闷

    的部分。卡莱尔说,相比于过去六年他所读到的书,他从这本书中获得

    了如此多的教益。他很诚实地说道:“歌德是一百年间最伟大的天才,也是三百年来最大的蠢货。”

    读《汤姆·琼斯》的忠告此刻,我想对打算拜读菲尔丁这部杰作的人提出忠告:如果你天生

    喜好吹毛求疵,最好还是别读为妙。正如奥斯丁·道布逊 [2]

    所言:“他根

    本没有佯装想要创作一部完美的作品,他不过是想描绘一幅普通生活的

    图景——也许这幅图景还是粗糙而非细腻、本色而非人为的。他想要做

    到极尽真实地描写,既不夸张也不掩饰生活中的缺陷与错误。”的确,是菲尔丁第一次在英国小说中塑造了一个真实的人。在罕娜·摩尔的回

    忆录中提到,她生平唯一一次惹约翰逊博士对她大动肝火,就是因为她

    在他面前提起了《汤姆·琼斯》中的一些诙谐的章节。“‘听到你从一部如

    此邪恶的作品中引文摘句,我实在是大吃一惊,’他说,‘真遗憾,你已

    经读过了这本书,任何一位品行端庄的夫人都不该做这件事。世上再也

    没有比这本书更下流的书了。’”然而我却认为,一个品行端庄的夫人在

    结婚之前读读这本书是很有益处的。它会教给她一些生活中必需的知

    识,一些关于男人的事,在她面临婚后的尴尬境地时将很有益处。人人

    皆知,约翰逊博士对菲尔丁一直都是怀有偏见的,他认为菲尔丁在文学

    上毫无造诣,甚至说他是一个大笨蛋。鲍斯威尔对他的看法怀有异议,约翰逊博士解释说:“我说他是一个大笨蛋,是指他的思想贫乏。”“不

    过,先生,难道你不承认菲尔丁真实地描写了人们的生活吗?”鲍斯威

    尔反驳他。“那只是底层的、下贱的生活,”约翰逊博士回答,“理查生

    过去常说,如果他不知道菲尔丁是谁,那他会以为他是一个喂马的仆

    人。”

    对于小说中描写的下贱生活,如今我们已认为是平常事。在今天的

    小说作品中,《汤姆·琼斯》里写到的内容也已屡见不鲜。曾有态度谨

    慎的批评家为汤姆·琼斯辩护,认为是当时普遍的道德放荡导致了他生

    活中一个常常受到谴责的污点。这件事情是,贝拉斯顿夫人爱上了汤姆

    ·琼斯,他也愿意满足她的欲望。当时他一贫如洗,而她腰缠万贯。她

    帮助他解决了生活的困难,十分慷慨。说起来,一个男人接受女人的钱

    财已是件丢人的事,何况这个问题不仅涉及钱,她要求他用其他东西来

    回报。当然,从道德层面上说,这未必比女人收男人的钱财更值得大惊小怪。人们这样看待这个问题,只是体现出了公众舆论的愚昧。值得注

    意的是,即使在今天,我们依然认为创造出“男妓”一词来指代那些通过

    出卖自身魅力去赚钱的男性是有必要的。因此,不论汤姆·琼斯的粗俗

    下流多么值得谴责,这都不能说是他一人独有的特点。

    在他多情的一生里,大概还有一件趣事值得一提。他真心地、无法

    自拔地深爱着妩媚动人的索菲娅,与此同时,他又将情欲放纵在每一个

    容易到手的美丽女人身上,并且问心无愧,他认为自己对索菲娅的爱并

    不会因这些插曲而损减。菲尔丁是讲究实际的,他写的书中的主人公并

    不比普通男人更加节制。他知道,要求我们在夜里和清晨时头脑一样清

    醒,就像要求我们更有德行一样,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汤姆·琼斯》一书结构严谨,情节之间环环相扣,构思极为巧

    妙,但就像他的前辈——其他以流浪汉为主人公的小说作者一样,菲尔

    丁很少考虑故事情节的可能性。他通过可能性最低的事件、最让人无法

    相信的巧合来聚合人物,接着,以极大的热情包围你,将你拖入情节之

    中,让你无暇,也不愿对情节的可能性表示异议。他将人物以原色调勾

    勒出来,用人物的真实与生动弥补线条太粗的缺陷。在我看来,书中描

    写的那位“万全”先生过于善良,显得有些失真,与所有想要塑造完美人

    物的小说家一样,在这一点上,菲尔丁也以失败告终。经验似乎表明,想要写出完美又不显得傻乎乎的人物是不可能的。

    《汤姆·琼斯》在写作手法上很讨人喜欢。相比简·奥斯汀(《傲慢

    与偏见》写于50年之后),菲尔丁的风格更加轻松、自然。我想,这是

    由于菲尔丁仿效的对象是艾迪生和斯蒂尔 [3]

    ,简·奥斯汀则不自觉地受

    到约翰逊博士或者其他同时代作家的影响,那些作家又以约翰逊博士为

    仿效的典范。众所周知,简·奥斯汀曾满怀崇敬地拜读过约翰逊博士的

    几乎所有作品。似乎有谁说过,好的风格应该像是在与有修养的人交

    谈,这的确是菲尔丁的风格特色。他为读者讲述汤姆·琼斯的故事,娓娓道来,就像在餐桌上就着美酒为几个朋友讲述似的。他使用一种直率

    的语言,却未必比现代的作家更加粗俗。显然,对于“野鸡”“杂种”“婊

    子”这类词语,贤惠美丽的索菲娅是见怪不怪的(至于“b—ch”一词,我

    不清楚菲尔丁为什么这样写),事实上,索菲娅的父亲惠斯特老爷有时

    也随便地把这些字眼用到她身上。

    用谈话的方式创作小说,小说家可以将读者视为知己,诉说自己对

    书中人物的情感、对人物身处环境的评价。然而,这种写法的弊端在

    于,小说家离读者太近,指指点点,碍手碍脚,干扰了读者与人物的直

    接交流。有时候,作者会对某一哲理大谈特谈,惹人讨厌,而一旦他偏

    离了主题,往往又显得冗长、乏味。读者厌倦作者的胡乱拉扯,想要他

    讲回故事,但他就是不讲下去。好在菲尔丁的小说中题外议论一般都相

    对合理、有趣、简短,并且常常伴随着礼貌性的歉意表达。

    即使这样,在菲尔丁的书中,议论还是太多了。《汤姆·琼斯》分

    成数册出版,每册的开头有一篇议论文作为序言。部分批评家对此举大

    为赞赏,说这是锦上添花。但在我看来,他们显然没有把《汤姆·琼

    斯》当作小说来阅读。以议论文作家为例,选中一个主题并加以探讨,倘若这个主题足够有趣和新颖,也许读者可以收获一些新的知识。然

    而,想找到新颖有趣的主题并非易事,这时,作家便想用自己对事物的

    独特态度和观点来吸引读者。换句话说,作家希望以他本人来引起读者

    的兴趣,这是读者在阅读小说时最不愿意做的事。读者只要求作家在书

    中讲故事和介绍人物就好,他们对作家本人毫无兴趣。为了撰写这篇文

    章,我阅读了《汤姆·琼斯》每册开头的议论文。不可否认,它们有自

    己的优点,但我还是难以抑制心中的不耐烦。小说家用人物吸引了读者

    的兴趣,让他们对这些人物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产生好奇。如果这种好奇

    心无法得到满足,那他根本不必读这本小说。我再说一遍,不应把小说

    看作教育或启蒙的手段,而应视其为有益的娱乐,这一点重复几遍也不

    过分。重读上述内容,我担心读者会有这样的印象:《汤姆·琼斯》是一

    部粗制滥造的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莽汉和荡妇,趣味低下。这种印象

    就错了。菲尔丁洞悉生活,不会以外表去观人,经验告诉他,彻底的无

    私在人性中并不存在。彻底的无私是美好的,但在这世界上找不到,想

    找到它的愿望是幼稚的。然而在小说中,菲尔丁还是塑造了索菲娅·惠

    斯特这样一个温柔美貌的形象,一个使读者陶醉的人人喜爱的少女。她

    天性淳朴,但并不愚蠢;她循规蹈矩,却不装腔作势;她有性格,有毅

    力,也有勇气;她心地纯正,却又美丽动人。在塑造她时,菲尔丁心中

    深深怀念着他可爱的(恐怕,也是备受折磨的)妻子,这真是一件感人

    至深、催人泪下的事。

    要结束本文,我想最好的办法还是引用一段评论家乔治·森茨伯利

    的颇有见地的话。他说:“《汤姆·琼斯》是一部生活的史诗——当然,不是那种最崇高、珍稀、激昂的史诗,而是一部描写普通人的、健康的

    普通生活的史诗;它不是完美无瑕的,但它充满了真实感与人情味。也

    许,除了莎士比亚,再也没有人像菲尔丁这样,能够在一个虚拟的世界

    中真实表现普通人的喜怒哀乐。”

    简·奥斯汀的魅力何在

    一

    说起简·奥斯汀一生的经历,三两句话也就够了。她出身于古老世

    家,和英国很多世家望族相同,她的家族也是凭借羊毛业致富的。在一

    段时期内,羊毛是英国的主要工业。和其他家族一样,发迹后的奥斯汀

    家也大量买进土地,最终成为乡绅阶级的一员。

    1775年,简出生于汉普郡斯蒂汶顿村,她的父亲乔治·奥斯汀是当

    地的教区长。七个孩子中,简是最小的一个。简16岁时,父亲退休,带着她的母亲、姐姐和她一起搬往巴斯,这时候她的哥哥们已经长大成

    人。1805年,简的父亲去世,姐妹几个和母亲一同搬到南安普顿居住。

    不久后,哥哥爱德华继承了位于肯特和汉普郡的地产,主动提出要为母

    亲购买一座庄园。母亲想搬去汉普郡乔顿居住——那是1809年——那之

    后,简便一直住在汉普郡乔顿,偶尔出去探亲访友,直到疾病迫使她搬

    去温彻斯特,因为那里有更好的医生。1817年,简在温彻斯特去世,葬

    于当地的大教堂。

    据说,简长得挺讨人喜欢:“她身材苗条,亭亭玉立,步履轻快而

    稳重,让人感到一种蓬勃的朝气。她有着略显浅黑的肤色,圆而丰满的

    脸颊,小而匀称的鼻子和嘴,明亮的淡褐色眼睛,加上一头天然的棕色

    卷发。”然而,在我见过的她唯一的一幅肖像画中,简是一个略微发胖

    的年轻女子,眼睛又大又圆,胸部高耸,却说不上美貌。当然,这也许

    是画家画技不精的缘故。简天生具有一种罕见的、辛辣的幽默感。听她

    自己说,她平日的言谈和她在信中所写没有什么不同,而我们都知道,简的书信写得诙谐有趣、情趣满满,称得上妙语连珠。据此推测,她的

    谈吐一定也是很有才华的。

    简留存下来的信件中,大多数是写给姐姐卡桑德拉的。简极其喜爱

    姐姐,在她生前,只要有机会和姐姐见面,两人便在一间卧室里同行同

    住。卡桑德拉去上学,简也跟着她去。虽然简年纪太小,在学校也受不

    到什么教益,但她离不开姐姐,否则就会伤心沮丧。简的母亲曾

    说:“就算卡桑德拉要被砍头,简也会跟随她同去的。”卡桑德拉的相貌

    比简更美,性格也较为文静、锋芒不显,但她“有一个优点,总是可以

    控制好自己的脾气,而简呢,很幸运,她生来就具备一种好脾气,不须

    加以更多的控制”。

    对于简·奥斯汀的书信,她的许多狂热崇拜者大感失望,他们认为

    这些书信没有体现出什么高尚情操,简的兴趣似乎集中在日常琐事上。对这种看法,我深感惊讶。简的书信毫无矫揉造作的成分,况且她做梦

    也想不到,这些书信会被除了卡桑德拉之外的人看到。在书信中,她当

    然只讲述那些卡桑德拉会感兴趣的内容:人们社交时流行的穿戴,购买

    印花薄纱用了多少钱,她结识了哪些新的朋友,又遇到了哪些老朋友,以及她听到的流言蜚语,诸如此类。

    近些年,不少知名作家的书信集相继出版,在读到他们的书信时,我总是怀有一丝疑惑,当初他们在写这些信时,是否已抱着将它们批量

    印刷出版的想法?在我的印象中,这些书信完全可以直接发表在文学杂

    志的专栏里,一个字都不用改。为了不让那些新近去世的知名作家的崇

    拜者们难堪,在此我不提他们的名字,但对狄更斯这个故世多年的作家

    说几句闲话,大概不会得罪什么人。每次外出旅行时,狄更斯总要写给

    朋友一些长信,描绘他一路所见的风景。就像狄更斯的传记作者所言,这些书信可以一字也不改地直接付印。我想,也许在那个年代,人们都

    比较有耐心。如今,倘若朋友的来信中一味地描绘他旅途所见的山川和

    纪念碑,你一定会深感失望。你想从信中读到的是:他是否遇到了有趣

    的人,参加了什么聚会,是否买到你托他买的书籍、领带或者手帕,等

    等。

    二

    简·奥斯汀所写的信,每一封都很风趣,让人忍俊不禁。在这儿我

    想摘录几段最具她个人风格的文字,来与读者分享这种乐趣。但限于篇

    幅,我不能多加摘录。

    “对于经受贫穷,单身女子有一种可怕的嗜好,这是她反对婚姻生

    活的一个强有力的理由。”

    “想想看,霍尔特夫人死去了!这个可怜的女人,在这个世界上,死亡是她能做的唯一一件不受人攻击的事情。”“谢勃恩的霍尔夫人昨天生下一个死婴。也许是受了惊吓,生产比

    她预料的早了几个星期。我估计,这大概是因为她在无意中瞧了她丈夫

    一眼。”

    “我们出席了W.K.夫人的葬礼。我不知道有什么人喜欢她,对那些

    生者也就漠不关心了,但我现在对她的丈夫深感同情,认为他最好娶夏

    普小姐为妻。”

    “我挺佩服恰普林夫人的,她的发型做得很好,除这之外没有什么

    新感觉了。莱莉小姐像其他矮个子的女孩一样,大嘴巴,大鼻子,穿戴

    时髦,袒露胸口。斯坦波尔将军倒像是一个绅士,就是腿短了些,燕尾

    服太长了。”

    简·奥斯汀喜欢跳舞,下面是她对参加舞会的一些有趣的评价:

    “只有十二圈舞,我跳了九圈,因为没有了舞伴,剩下的几圈没跳

    成。”

    “有人告诉我,有个柴郡的军官,是一个很漂亮的年轻人,想经人

    介绍来认识我;不过他的愿望没有强烈到迫使他采取行动,我们便没机

    会相识了。”

    “漂亮的人不多,仅有的几个也都不好看。伊勒蒙格小姐脸色不大

    好,大家唯一奉承的是布伦特夫人,她和9月份时一模一样,宽脸蛋、钻石头带、白鞋,加上一个同样打扮入时、头肥颈粗的丈夫。”

    “星期四,查尔斯·勃勒特举办了一场舞会,这惹得左邻右舍极为不

    安,要知道他们对他的经济状况有种很强烈的兴趣,盼着他早点破产。

    他的妻子既愚蠢又奢侈,脾气也不好,这倒是邻居们想看到的。”

    “理查德·哈维夫人马上要结婚,这真是一个了不起的秘密,只有半数的邻居知道,你可不要说出去!”

    “霍尔博士穿戴一身重孝,一定是他的母亲、妻子或是他本人故世

    了。”

    简·奥斯汀同母亲住在南安普顿时,拜访过一户人家,她给卡桑德

    拉的信中这样写道:

    “我们去的时候,只有兰斯夫人在家,家里除了一架大钢琴,不清

    楚她是否还有值得夸耀一番的子女……他们的生活很奢华,看起来她向

    往富有;我们让她知道了我们一点也不富有,用不了多久,她就会觉得

    不值得和我们交往了。”

    简家族中的一位亲戚和某位曼特博士有了私情,使博士的妻子回了

    娘家,一时惹得流言四起。关于这件事,简在信中写道:“也许因为他

    是一个牧师,不管这份私情多么不道德,总有那么一点正经的意味。”

    简言语伶俐,幽默感也不同寻常。她很爱笑,也喜欢逗别人开心。

    让一个幽默的人把一句有趣的玩笑憋在心里,实在是难为他。开人玩

    笑,却又不给人留下刻薄的印象,更是十分不易!天性善良的人常常缺

    少一点幽默感。简·奥斯汀目光敏锐,她发觉了人们身上的蠢笨荒唐、自高自大、装腔作势和假意虚情,却并不气愤或苦恼,相反,她感觉那

    些东西很有意思,这不得不使人钦佩。作为一个有着良好教养的人,公

    开取笑他人总让她于心不忍,不过,在私人信件中开一两句周围人的玩

    笑在她看来是无伤大雅的。事实上,就算是在她最有讽刺性的话语中,也没有什么恶意。她具有一种真正的幽默感,它的基础是细致的观察和

    一种坦率的心态。

    在简的一生中,她经历了许多大的历史事件,法国革命、恐怖时

    期、拿破仑的兴起和溃败,等等,然而她的小说没有写到这些内容。有人指责她太过于超然物外。不过,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妇女参与政事在

    简所在的时代是有伤风化的。政治是男人的事业,那个年代的女人甚至

    连报纸也不读。如果因为简的书中没有提到那些历史事件,就断言她并

    未受其影响,有些不讲道理。简对自己的家庭充满了热爱,作为海军的

    两个哥哥身处危险境地,简常常写信,倾诉对他们的日夜惦念。不在小

    说中提起那些历史事件,正好表现出简的非凡见识。她生性谦虚,从没

    想过名垂青史。如果她有这样的想法,就不会如此明智了。以文学的观

    点来看,那些事情不过是短暂一现的昙花,这便是简在小说中拒不提及

    那些事件的原因。过去几年,有关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小说出版了那么

    多,已经没有读者读了,它们就像每日例发的报纸,很快便被遗忘了。

    根据奥斯汀·李在《简·奥斯汀传》里讲述的部分内容,再稍加一点

    想象,简·奥斯汀在那段漫长而宁静的岁月里的生活便略见雏形了。“通

    常说来,没有什么事是交给仆人去做的,女主人完成了大部分工作。女

    主人需要亲手调配酿酒、制作家庭用药、烹煮菜肴……与此同时,她们

    还要纺纱织布,在吃过早餐或茶点后清洗碗碟。”对衣帽和围巾,简有

    着浓厚的兴趣,她还擅长刺绣。偶尔,她会与那些英俊、漂亮的年轻男

    人调调情、跳跳舞。她还喜欢看戏、打牌和轻松一点的娱乐。“那些依

    靠手指灵活的游戏,她都玩得很厉害。很少有人能在撒游戏棒上赢过

    她,她不仅撒得圆,而且可以依次取走每一根,十拿九稳。她的杯球也

    玩得很厉害,听说在乔顿玩杯球时,她轻松接满了一百个。因此,她深

    受孩子喜爱的事实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孩子们爱跟她一起玩耍,更何

    况,她还有怎么也讲不完的故事。”

    尽管没有人会称简·奥斯汀为女才子(她本人想必也不屑于这个称

    呼),但她确实是一个很有教养的女人。作为研究简·奥斯汀的权威,杰波明曾经在一张书单中列举了一些她阅读过的书籍。这其中有芬纳·

    伯纳、玛丽亚·艾奇沃斯和瑞克里弗夫人 [4]

    的小说;还有一些法国和德

    国小说的英文译本(包括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事实上,凡是从巴斯和南安普顿的图书馆中能够借到的书,她都会阅读。她对莎士比

    亚的作品很熟悉;她读拜伦和司各特的作品,他们是与她同时代的;她

    最喜欢的诗人似乎是柯帕 [5]。无疑,柯帕的作品中那种绚丽、冷峻、睿智的风格很吸引她。她还读过约翰逊博士和包斯韦尔的作品,还有大

    量的历史书籍和宗教文献。

    三

    作为一个作者,最重要的当然是自己的创作,接下来我便谈谈这

    个。简开始写作的时候,还是一个小女孩。在她快要死去时,曾托人给

    一个同样喜欢写作的侄女带话,她说要是她想听听她的忠告,16岁之后

    再开始创作是个更好的选择,在12到16岁这段时间最好多读少写。在简

    的时代,女人写书是有悖体统的。路易斯修士 [6]

    曾说:“我讨厌一切女

    作家,蔑视她们,甚至可怜她们。她们应该拿针捏线,而不是舞文弄

    墨,针线才是她们的工具。”

    那时候,小说是一种被轻视的文学体裁,身为诗人的司各特爵士竟

    然喜爱写小说,就连简·奥斯汀自己都十分压抑。写小说的时候,简总

    是“避免被仆人、客人和其他人发现。她把小说写在小纸片上,便于收

    藏,还能盖在一张吸墨纸下面。她的房间和仆人的下房之间有一扇嘎吱

    作响的门,响动的声音对她有警示作用,她便一直没有让人把门修好:

    一旦有人推门进来,躲在屋里写小说的她便能听到,然后迅速把稿子藏

    起来”。大哥詹姆斯有一个儿子在上小学,他从来不知道父亲正读得津

    津有味的小说的作者是他的姨妈。简的另一个哥哥亨利在回忆录中

    说:“如果简还活着,绝不会在作品上署名,不管这能带来多大的声

    名。”因此,《理智与情感》(这是简发表的第一部作品)的扉页上的

    署名仅仅是“一位女士”。

    事实上,简最早的作品并不是《理智与情感》,《第一次印象》才

    是她的第一部小说。简的哥哥乔治·奥斯汀曾给一个出版商写信,想自费出版“一部与伯纳小姐的《伊沃林娜》篇幅相近的一共三卷的小说”,但是,出版商拒绝了这个提议。1791年的冬天,简开始创作《第一次印

    象》,1797年8月小说完成,它便是16年之后才得以出版的《傲慢与偏

    见》。后来,她接连写出了《理智与情感》和《诺桑觉寺》两部作品,运气却都不太好。五年后,《诺桑觉寺》(当时书名为《苏珊》)被一

    个名叫理查德·克劳斯贝的人花十英镑买走,但它并未出版,而是被转

    手卖掉了。由于作品没有署真名,理查德并不知道自己卖掉的手稿便是

    日后大卖的《傲慢与偏见》的作者所著的《诺桑觉寺》。

    《诺桑觉寺》完成于1798年,这之后直至1809年,简似乎不再创

    作,她仅仅完成了《沃森一家》中的部分章节。人们不禁猜测,为什么

    一位很有才华的作家会如此长时间辍笔。有人说是因为她坠入了爱河,但这不过是个猜测。1798年,23岁的简正值妙龄,可能会多次坠入爱

    河。简的奇特之处在于,虽然一次次的恋爱结果大都并不愉快,在她的

    精神上却没有留下阴影。因此,关于她长期辍笔的解释,最可信的是,由于出版商拒绝出版她的小说,她有些意气消沉了。有时,亲朋好友会

    听简朗诵她的小说。听众心醉神迷,但她很有自知之明,她认定:只有

    那些熟悉她的人才会觉得她的小说有意思,因为他们很快便能发现书中

    的人物原型是生活中的哪一个。

    四

    1809年,简和母亲、姐姐一道搬去乔顿小镇居住后,她开始着手修

    改手稿。《理智与情感》于1811年正式出版。在那时,女人创作小说已

    是平常的事情。在皇家文学协会举办的一次关于简·奥斯汀的演讲中,斯贝琼教授引用艾丽莎·费在《印度来信》中的序言来说明那时的情

    况。1782年,艾丽莎·费曾拒绝发表书信的邀约,因为女人的作品当时

    受到社会舆论的严重抗拒。然而,1816年,她在书中写道:“如今,社

    会舆论已经大不一样:许多位女作家已为女性争得光荣,她们质朴谦逊,无惧批评,驾小船驶入浩瀚大海,带给读者们教育和娱乐。”

    《傲慢与偏见》于1813年出版,它的版权以110英镑的价格出售。

    在上面提到的三部小说之外,简·奥斯汀还创作了《爱玛》《劝

    导》和《曼斯菲尔德庄园》三部小说。通过这几部作品,她的声誉越发

    稳固。虽然寻找一个出版商还是要花费她很长的时间,但小说一经出版

    后,公众便立刻认可了她的才华。渐渐地,她开始得到一些极有声望者

    的赞扬。我想引用对她甚为推崇的司各特爵士的一段话:“在描写内心

    情感、日常生活和许多琐碎复杂的事务上,这位小姐高超的才能确实罕

    见。要我写一些规矩的文章倒是可以,但用这样细腻的笔触如此传神地

    描写这些平凡无奇的人和事,我做不到。”出乎我意料的是,司各特没

    有提到简的幽默感,这是她最宝贵的才能。在敏锐、深邃的观察力和丰

    富的情感的基础上,幽默感才是加强她的观察和情感的关键所在。囿于

    有限的生活经验,她写出的故事都有些类似,人物的变化也并不明显,大多是从同一人物的不同角度加以观察。然而,她深知自己的短处,她

    并不妄图处理生活之外的题材,就只写外省社会里的一个生活圈子。她

    只在自己熟悉的事上着笔,比如她好像从未写过独处的男人们的谈话,这是她不曾经历过的事。

    她的观念与同时代的人没有什么不同,这也体现在她的小说和书信

    中。对那时的社会状况,她感到十分满意。在她看来,社会自然有贫富

    之分,划分等级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当一名牧师是一个绅士的儿子

    不错的选择,此外,他的生活可以靠继承的遗产维持;凭借亲戚关系,为国王服务的年轻人可以得到提拔;婚姻是女人的本分;结婚当然是为

    了爱情,但也不能忽视经济状况。这都是自然的事,没什么值得不满的

    地方。与她的家族打交道的只有牧师和乡绅,其他阶层的生活自然无法

    出现在她的小说内。

    五我无法断言简·奥斯汀最好的作品是哪一部,她所有的作品都是上

    乘的,每一部都吸引着一批忠实而狂热的崇拜者。在麦考莱眼中,《曼

    斯菲尔德庄园》是简最好的作品;另一批名气相若的批评家却认为,《爱玛》才是她的巅峰之作;据迪斯累利自己说,他读了十七遍《傲慢

    与偏见》;到如今,《劝导》却被很多人认为是她所有作品中最成熟的

    一部。在我看来,《傲慢与偏见》被多数普通读者当作简的代表作是很

    有道理的。一部作品获得了多少批评家的交口赞誉与课堂里的耐心研

    究,或者多少学者的讲解分析,并不能使它成为经典,只有读者获得的

    乐趣和教益,才是一部作品成为经典的关键。

    我认为,总体上来说,《傲慢与偏见》是她所有作品中最令人满意

    的一部。我不喜欢《爱玛》的女主人公的势利性格,面对社会地位比她

    低下的人,她总显得屈尊俯就,至于简·凡凡可斯和弗兰克·丘吉尔之间

    的风流韵事,也并不是多么有趣。在她的所有作品中,《爱玛》是唯一

    使我感到冗长的作品。埃德蒙和范妮,《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男女主

    人公,都是惹人厌恶的道学家,而生气勃勃、不拘小节的亨利和玛丽·

    克劳福德,却赢得了我十分的同情。《劝导》这部小说拥有一种罕见的

    魅力,如果没有柯伯在兰姆雷吉斯的那件事,我认为它堪称完美。在虚

    构不寻常的事件方面,简·奥斯汀并没有什么天分。下面这件事在我看

    来就有些弄巧成拙的嫌疑:露易莎跑上几级陡峭的楼梯,“向下一跃”,扑向爱慕她的温迪华斯上尉,上尉没能接住她,她便一头撞到地上昏了

    过去。事实上,只要上尉肯伸出手接她,就如他平时帮她“跳下”篱笆旁

    的阶梯那样,她绝不至于一头撞到地上,要知道她跳下来的地方离地面

    还不足六英尺 [7]。她也许会撞在高大健壮的上尉身上,也许会受到惊

    吓,但并不会受伤。然而,她昏过去了,接着便是一片忙乱。关于忙乱

    的描写也并不可信,众人手忙脚乱,就连身经百战、屡获表彰的温迪华

    斯上尉也吓得手足无措。之后的叙述中,所有人的行为举止都显得荒

    谬,我简直难以相信,对于亲朋好友的疾病和死亡都能安然处之的奥斯

    汀小姐,竟然在小说中写出这样一段笑料百出的闹剧。以知识渊博、风格诙谐著称的批评家加洛特教授曾经说过,简·奥

    斯汀在写故事方面并没有什么才能,他解释说,他所谓的“故事”是指一

    连串不同寻常的、富有浪漫色彩的事件。的确,简·奥斯汀缺乏这种能

    力,她似乎也不打算在这方面努力。她身上敏锐的观察力和生动的幽默

    感允许她能够不耽溺于幻想,不寻常的事件并非她的兴趣所在,她要写

    普通的日常生活。凭借自己足够出色的观察力、生动的幽默感和巧妙的

    措辞,她便足以将最普通的生活写得并不普通。至于故事,多数人指的

    是那种清晰而连贯的陈述,包含开始、发展和结局。以《傲慢与偏见》

    为例,小说以两个年轻人的到来作为故事的开始,以他们和伊丽莎白姐

    妹的爱情作为主题并加以发展,最后以有情人终成眷属作为结局。那些

    老于世故的人也许并不认可这种传统的大团圆结局。的确,多数婚姻,或许是绝大多数的婚姻,都是不幸福的。况且,结婚只是进入另一个生

    活阶段,而并非生活的终结。许多作家选择结婚作为小说的开端,并一

    直叙述到它的结尾。这是作者的权利。我反倒认为,一般读者喜欢看到

    小说以男女主人公终成眷属作为结局是有一定道理的。他们抱持这种观

    点,是因为心中有一种本能的、深切的感觉,认为男人和女人通过婚姻

    完成了一项生物学上的职责。很自然地,他们会感到,听作者讲述一对

    男女如何产生爱情,经过曲折变化、相互误解,最终约定终身、生儿育

    女,这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对于大自然来说,任何一对夫妻只是漫长

    生命锁链中的一环,这一环的意义就在于它能够衍生出另一个环来。这

    就是小说家热衷于以男女主人公终成眷属作为小说结局的理由。在简·

    奥斯汀的这部小说中,新郎最终获得一大笔地产收入,带新娘搬进了一

    所漂亮的住宅,家中有花园,还有许多华贵精美的家具,这样的结局让

    普通读者大为满意。

    在我看来,《傲慢与偏见》的情节结构十分精巧,情节的衔接度极

    高,且极为自然,没有使读者感到迷惑的地方。也许,有读者会认为伊

    丽莎白和简如此有教养、礼仪,她们的母亲和三个妹妹不应该这么平

    庸。这的确有些唐突,不过,在叙述故事时,这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种安排。有时我会假设,简为什么不把伊丽莎白和简设置成班纳特先生的前

    妻的女儿,三个小女儿的母亲班纳特夫人是他的续弦,如此一来,矛盾

    不就避开了吗?

    在所有作品的女主人公中,简·奥斯汀最喜欢的是伊丽莎白。她曾

    经写道:“我不得不承认,她是在我的小说中出现的最令人愉快的人

    物。”根据有些人的看法,伊丽莎白是以简·奥斯汀本人为原型的——她

    也的确把自己的勇气、欢乐、机敏和见识都赋予了伊丽莎白这个人物

    ——或许还可以做出进一步的推测,她描绘的那个善良、温柔、美丽的

    简·班纳特,就是她的姐姐卡桑德拉。一般读者总会把小说中的达西当

    作无耻之徒,他犯下的第一个过错就是拒绝与不相识的、也不想结识的

    人跳舞。但这并不是什么大错。的确,在向伊丽莎白求婚时,他表现出

    一种令人厌恶的傲慢,但是考虑到他对自己的出身和财产的自豪,这是

    他性格中最主要的特征,没有它,小说也就没什么可讲了。何况,他傲

    慢的求婚态度也给了简·奥斯汀施展妙笔的机会,据此展开了小说中最

    精彩的戏剧性场面。也许在有了一定写作经验的情况下,简·奥斯汀再

    写这部小说,她会把达西的态度表现得更恰当一点,让他足以引起伊丽

    莎白的反感,却不至于说出那些略失真实的话。书中对卡特琳夫人和柯

    林斯先生的描述可能也稍嫌夸张,但我认为略加喜剧元素是完全可行

    的。喜剧元素让生活更加绚丽多彩,也更加严峻冷峭。加一点喜剧式的

    夸张手法在小说中无伤大雅,毕竟有分寸地掺点笑料就好像在草莓上撒

    一层白糖,会让生活的喜剧味道变得更加浓郁。不过,说到卡特琳夫

    人,需要记住一点,在简·奥斯汀的时代,一个人与地位比自己低下的

    人待在一起时难免会表现出一种优越感;对此,地位较低的人也不会有

    任何不满。如果有读者觉得,伊丽莎白作为一个出身低微的姑娘,卡特

    琳夫人在她面前有些趾高气扬,请不要忘记,伊丽莎白对自己的姨妈菲

    利普夫人的态度也好不了多少,毕竟对方只是一个地位不高的律师的妻

    子。我年轻的时候,已经和简·奥斯汀所写的时代相隔一百年,还是经

    常会看到这样一些贵妇人,她们高傲自大的样子尽管不像过去那样荒唐可笑,和卡特琳夫人倒也不相上下。至于柯林斯先生这样擅长拍马奉承

    却又傲慢无理的人,在今天,又有谁没见过?

    不会有人把简·奥斯汀视作伟大的文体家。她的缀字法很奇特,常

    常不顾语法,但是她的听觉一定很敏锐。她的句子结构可以看出受到了

    约翰逊博士的影响。相比普通的英语词汇,她喜欢使用来自拉丁文的英

    语词汇,喜欢用抽象的而非具体的词汇。这给她的措辞添了一点悦目、惬意的庄重感,也的确让她诙谐的语言多了一些分量,在辛辣、尖刻里

    加入一点一本正经的味道。她的对话写得自然流畅。记叙对话并不是将

    人物所说的原封不动地搬去纸上,而是要经过组织、整理,不然就会显

    得沉闷。在简的小说中,许多对话像是如今的书面语,读来略显矫揉造

    作,但是在18世纪末,那些年轻小姐确实是那样说话的。比如,简在谈

    起她的情人的几个妹妹时说:“她们当然不会赞成我和他的关系,对此

    我并不感到奇怪,因为他完全可以选择一个许多方面都比我更好的

    人。”我相信,简的话就是这样说的,但我也必须承认,听她这样说话

    真有些费力。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大的优点尚未谈到,那就是它极强的可读性

    ——相比一些更加杰出或著名的小说,《傲慢与偏见》显然更有可读

    性。正如司各特所言,奥斯汀小姐关注的是日常生活、人们的内心情感

    和错综复杂的细琐事务。虽然小说中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事发生,但是

    读完一页后,你总会情不自禁地翻过去,迫切地想知道下文的情节。下

    文中仍然没有什么大事,但你又迫不及待地翻开新的一页。能够让你这

    样做的小说家是最有才能的小说家。我常常在想,这样的才能是从何而

    来?为什么读者把这部小说反复地读了一遍又一遍,却仍然像第一次阅

    读时一样兴趣盎然?也许原因就在于,简·奥斯汀不仅对书中的人物及

    其命运深感兴趣,她对发生在人物身上的一切都深信不疑。关于狄更斯的私事与《大卫·科波菲尔》

    查尔斯·狄更斯其人身材矮小,偏偏相貌不凡。伦敦国立美术馆与

    肖像馆里收藏着一幅他的画像,那是他27岁时麦克里斯为他画的。画面

    中,狄更斯端坐于书桌边的一把豪华靠椅上,一只纤细的手优雅地放在

    一部手稿上。他的衣服搭衬着宽大的缎制领饰,十分考究。他的头发是

    棕褐色的卷发,鬓角修长,飘垂于脸的两侧,恰恰遮住双耳,看着尤为

    潇洒。他的脸形略长,脸色显得有些苍白,但目光灼灼,配上其深沉思

    索的神情,这一副年轻大作家的形象正与崇拜者们的心意相合。他常常

    表现出一副纨绔子弟追逐时尚的派头。年轻时的他爱穿花哨的天鹅绒上

    衣,佩戴明艳的领饰以及白色的礼帽。可惜,他从未获得他想要达到的

    效果。他这样的装扮让人觉得古怪,甚至不可思议,因为他的服饰和他

    的为人实在太不相符了。

    他的祖父威廉·狄更斯一开始是查斯特尔市议员约翰·克罗尔的家

    仆,娶了一个女仆作为自己的妻子,最后又当上了管家。老威廉有两个

    儿子——小威廉与约翰。不过,我们只对后者有一些兴趣,因为他作为

    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的父亲的同时,又是他儿子笔端塑造的最为出色的

    人物形象——密考伯先生的原型。约翰甫一出生,老威廉就去世了。他

    们的母亲依然在克罗尔家里当女仆,就这样一直干了三十五年,而且还

    成了女管家。此后,主人担负了她的养老金,而在她作为管家的那段时

    间,主人还出钱供她的两个儿子接受教育。小儿子约翰经由主人推荐到

    军需处的一个职位就职,没多久就结识了一名同事,不久又与此人的妹

    妹伊丽莎白·巴鲁结了婚。在人们眼中,约翰是个穿着时髦、总喜欢摆

    弄怀表的政府小雇员。他向来比较爱喝酒,因为曾牵涉进一宗贩酒案,还在狱中待了一段时间。婚后不久,他便债台高筑,却仍继续四处向人

    借钱。

    他们的次子——查尔斯·狄更斯,于1812年在普特希镇出生。两年后,约翰调职伦敦。一家人在伦敦度过了三年,后来,随着约翰再次调

    职,一家人又迁往查特姆。就是在此处,小查尔斯的读书生涯开始了。

    他的父亲藏有一些书籍,数量不多,但其中有如《汤姆·琼斯》《威克

    菲牧师传》《吉尔·布拉斯》《堂·吉诃德》《蓝登传》和《小癞子》等

    好书。小查尔斯抱着它们看了不止一遍。这些书对他的巨大影响,我们

    可以从他后来的小说创作中看个清楚。

    小查尔斯上学上到15岁后,去了一家法律事务所实习。不过,他在

    那儿只做了几个星期的工,父亲就让他转去另一家法律事务所,在那

    里,他成了一名周薪十五先令的正式职员。利用业余时间,他自学了速

    记,仅用十八个月,就从民法博士院长老法庭那里得到了速记员的工

    作。20岁时,他又谋得了议会速记员资格,同时以一家报纸的记者身份

    专门对下议院的情况做报道。他工作时总是坐在旁听席上,以“又快又

    好的速记员”而闻名。这期间,他爱上了一位银行经理的女儿——玛丽

    亚·比德奈尔,一个翩翩多情却又举止轻浮的姑娘。很可能是她先向查

    尔斯·狄更斯抛出调情的信号。他们的关系一度变得很亲密,她却没有

    把这段交往当一回事。她只是喜欢被人恭维的感觉,喜欢有个情人陪着

    她嬉戏,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嫁给贫穷的查尔斯·狄更斯。因此,没过两

    年,他们的感情就结束了。两人还正式退还了彼此的礼物。狄更斯十分

    悲伤,因为他是真的爱着玛丽亚的。后来,在《大卫·科波菲尔》中,玛丽亚成了大卫的“孩子妻”朵拉的原型。在狄更斯这部小说刚刚写完

    时,曾有一位女性朋友问过他,他是否真的“十分爱她”。他回答

    说:“在这个世上,没有女人也少有男人能够理解,他心中的这种爱究

    竟有多深。”在分手许多年后,他们才又得以相见,玛丽亚·比德奈尔和

    狄更斯夫妇一起吃了一顿饭。时过境迁,此时狄更斯已成了声誉最隆的

    小说家,而玛丽亚却成了一个肥胖、平庸、鲁钝的家庭主妇。于是,她

    的形象又被狄更斯写进了小说,成为《小杜丽》中的芙洛拉·费因钦的

    原型。22岁时,查尔斯·狄更斯的周薪已经达到了五英镑五先令。因为想

    要离报社近一点,他迁居到了河滨街附近的一条脏兮兮的小路上。没过

    多久,他感到不满意,于是又跑到弗涅伏尔客栈里租下了一间未搭配家

    具的房间。糟糕的是,没等他往里面搬好家具,他的父亲便因欠债入狱

    了。为了保证父亲在监狱里的生活,他只能无奈地解囊相助。父亲一时

    间无法从狱中出来,他找了个便宜点的房子把全家安置下来,至于他自

    己,则和由他抚养的弟弟弗雷德里希一起在弗涅伏尔客栈四褛的一间后

    厢房里住下了。“因为他的坦率、慷慨、大方,且不管遇到什么麻烦,总能逢凶化吉,在他家中,乃至后来又在他妻子家中,竟然有了这样一

    种习惯,那就是没什么出息的人总会找到他要求资助,还要他帮着谋取

    职位。”(摘引于恩娜·波普—亨奈希的《查尔斯·狄更斯》)。

    在下议院的旁听席上,他工作了约一年时间后,开始写起了描写伦

    敦生活的系列随笔。第一篇作品登上了《月刊》杂志,后来他又陆续在

    《晨报》上发表作品。这虽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稿费,但让他渐渐开始

    引起人们的注意。当时,英国流行一种风气,人们爱看一些描写奇闻逸

    事的小说。这类小说多发表于一先令一份的月刊上,经常还配着有趣的

    插图。因此,出版商总会向一些稍有名气的作家和画家约稿配画。这就

    是时至今日仍为大众欢迎的报纸滑稽栏目的雏形了。有一天,查普曼·

    豪尔公司的某合伙人找到了狄更斯,请他为一组出自名画家之手的连环

    画配上文字,画的内容是关于一家体育爱好者俱乐部的。他承诺每月付

    十四英镑,杂志发行时另外再加少许酬金。一开始,狄更斯推托说他不

    懂体育,不会撰写这类稿子,但后来实在是“酬金的诱惑力太大,他终

    于没能抵挡住”。虽然我不能说《匹克威克外传》就是这样诞生的,但

    至少我可以确定,再也没有其他的名作是在这样一种不寻常的情况下产

    生的。最开始连载的五篇故事并不怎么成功,等到山姆·维勒在故事中

    出现后,杂志发行量猛地激增。之后出版的汇集了这些故事的书也大受

    读者欢迎,22岁的狄更斯一举成名。尽管评论界对他仍不置可否,但他

    业已声名鹊起,读者也对他推崇备至。当时的《评论季刊》曾对他做过预测,“预知他的命运用不到什么本事——他会像火箭那样升上天,又

    会像棍子般地栽倒下来”。的确,纵观狄更斯的创作生涯,处处可见这

    种情况:大众对他的作品如醉如痴,评论家们却总是再三挑剔、吹毛求

    疵。看来,当时的评论界也如同现在的一样浅薄。

    1836年,在连载小说《匹克威克外传》的第一篇内容发表的前几

    天,狄更斯和凯特·霍格斯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他的岳父乔治·霍格斯是

    他在报社一同共事过的同僚,生有六个儿子和八个女儿。他的那些女儿

    个个都长得娇小而丰满,金发碧眼,脸色红润建康。大女儿凯特是当时

    唯一达到结婚年龄的姑娘。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嫁给狄更斯的是

    她,而不是她的哪一个妹妹。在度过短暂的蜜月后,他们在弗尼伏尔客

    栈住了下来,并邀请凯特的一位妹妹——16岁的玛丽·霍格斯过来和他

    们同住。活泼可爱的玛丽让狄更斯渐渐萌生了爱意,尤其当凯特因怀孕

    而不在他身边时,他更是整日和玛丽待在一起。这时,他已经签署了另

    一部长篇小说的合同,即《奥列佛·退斯特》,然而在他动笔开始写这

    部新作的同时,他仍需要继续按月连载《匹克威克外传》。于是,他就

    把每个月的时间分成两半,上半月写《奥列佛·退斯特》,下半月写

    《匹克威克外传》。绝大多数小说家都要全神贯注地去创作一部作品,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多余的精力再去考虑第二部,狄更斯却能游刃有余地

    切换,同时开工两部作品。他的这种特殊天赋,的确是大多数小说家所

    不曾拥有的。

    凯特的第一个孩子出生后,她考虑着再生几个,那时候他们已经搬

    出客栈,迁居到道梯大街。与此同时,玛丽也长得越发可爱了。5月的

    某个夜晚,狄更斯领着凯特和玛丽一道去看戏剧。戏剧表演得很精彩,回家途中三个人的兴头都很高。没想到,玛丽却忽然病倒了。虽然医生

    来得很快,但几小时内她就不治身亡了。狄更斯取下玛丽手上的一枚戒

    指,戴在自己的手指上。从那之后,直到去世,他一直戴着这枚戒指。

    玛丽的死让他伤心欲绝。他曾在日记中如此写道:“她是这样一个可爱、活泼、迷人的朋友,这样一个我过去或将来再也不会遇到的、能分

    担我的忧愁、理解我一切情感的人,假如她还能活在我们身边,我愿意

    放弃一切去延续这种欢乐。然而,她死去了。我向仁慈的上帝恳求,让

    我与她同去吧!”他甚至计划自己死后就葬在玛丽的旁边。

    玛丽的死所引发的悲恸,使得再次怀孕的凯特不幸流产了。待她恢

    复后,狄更斯和她一起到国外短暂地进行了一次旅行,以脱离这种痛

    苦。一直到6月底,他才总算是恢复过来,甚至又能挑逗其他年轻女子

    了。

    拥有卓著成就的文学家自身的生活并不一定都是趣味盎然的,狄更

    斯的生活就总是按照某种模式进行的。他的职业要求他每天必须拿出若

    干小时工作,而且还必须有一套适合于此的工作程序。他常要和文学

    界、艺术界的上流人物应酬,还要忙着与那些贵夫人交际。他要出席别

    人的宴会,自己也得设宴回请。他要外出旅行,还要不时亮相于公开场

    合。总的来说,这便是他的生活模式,尽管没有哪个作家能与他的幸运

    和成功相比。

    他生来就喜爱戏剧,事实上他还曾经认真考虑过要不要去当一名演

    员。他背诵台词,还为此专门向一个演员请教了发声方法。他常常对着

    镜子练习上台、坐下和鞠躬等一些舞台动作,他也确实凭借这方面的造

    诣在出入上流社会时受益匪浅。纵然喜欢吹毛求疵的人总是嫌他衣着花

    哨、行为粗俗,但是他的相貌和眼神、过人的才华、充沛的精力,还有

    爽朗的笑声,总归是富有魅力的。许多人恭维他、奉承他,但他的头脑

    尚算清醒,从未因此而飘飘然。

    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虽然他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并且逐渐对上流社

    会的语言也熟悉起来,但他的小说在描写上流社会生活时,塑造出的人

    物却不那么真实可信。他笔下的牧师和医生,显然不及他描写的律师及

    其助手那样真实、生动。这是因为,从他当律师事务所的小职员以及民法博士院的速记起,甚至早在他穷苦的童年时代,对于律师这类的人

    物,他已经非常熟悉了。这样说来,小说家似乎只有以自己从小熟悉的

    人为原型,才有可能塑造出鲜明的人物。我们常常感觉,自己在童年和

    少年时代度过的一年,似乎比成年后度过的一年要更加丰富多彩,我们

    也常会把自己熟悉的那些人当作整个世界。本可以彻底了解那些人的内

    心的我们,不知为什么,后来只了解到他们表面的一些东西。对于一般

    人来说,这没什么影响,但对于小说家而言,这却显得至关重要。狄更

    斯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有时他不得不进入某个不属于他的世界。那里

    的生活他并不懂,那里的一切也都和他曾经熟悉的世界截然不同,于是

    他失去了创作灵感的源泉。值得庆幸的是,狄更斯对自己早年的生活深

    有体会,他可以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在后来所遇到的男男女女中挑选一

    些人物进行处理。

    他是一位非常勤奋的作家,往往一部作品尚未完成,第二部作品就

    已动工。他的大部分小说最初是在杂志上连载的,因此,他一边写作,一边还要密切关注读者对杂志的反应。对于他的《马丁·朱述尔维特》

    在美国的出版,人们一直很感兴趣。说起来,这部小说最开始也是在英

    国的某本杂志上连载的,只是后来,狄更斯获知杂志销量下滑,这部连

    载小说不再像以前那样吸引读者的兴趣,他才想着要把小说拿到美国去

    出版。他不是那种以作品畅销为耻的作家。作品的多产没有耗尽他的精

    力,除了写作,他还创办并经营着三份周刊,同时还以极大的热情投入

    到其他爱好中去。他可以轻轻松松一天步行二十英里;他骑马、跳舞,喜欢各种各样的玩乐;他到业余剧团演戏,还变魔术给孩子们看;他出

    席宴会,到处演讲,并慷慨地设宴款待客人。

    在金钱上富足一些后,狄更斯一家便立刻搬到了伦敦豪华区的一幢

    住宅当中。为了布置客厅和卧室,他们从大商行定购了一整套家具,在

    地板上铺上厚厚的地毯,在窗前悬挂绣满花朵的帷帘。家里雇用了一个

    技艺高超的厨师、三个女仆和一个男仆。他和妻子各自拥有一辆马车,家里总有开不完的晚宴,宾客络绎不绝。詹姆斯·卡莱尔的夫人对他的

    奢侈铺张也感到震惊,甚至连杰弗里勋爵在参与他家的宴会后也在给朋

    友科克彭的信中说:“对于一个刚刚富裕起来并且有家室的人而言,这

    样的晚宴实在是太过铺张了。”这一切需要花费大笔的钱。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开销需要狄更斯承担:他的父亲和部分亲属的生活开支全都由

    他提供,而且还将长期提供下去。老约翰是浪荡性子,他常常用儿子的

    名义向人借钱,甚至偷偷把儿子的手迹和手稿拿去卖掉,这是他做出的

    最让狄更斯感到难堪的事情。没过多久,狄更斯便断定:除非让这些人

    通通从伦敦搬走,否则他将永无宁日。于是,在他们的抱怨声里,狄更

    斯在靠近艾塞克斯的奥芬顿镇上找了一幢房子,请他们搬去那里居住。

    与此同时,为了挣钱来应付家里的巨大开销,他创办了一份名为《汉佛

    瑞少爷之钟》的刊物。为了这份刊物的销路着想,他开始连载小说《老

    古玩店》。小说获得了巨大成功,一时间所有人都对此津津乐道,小说

    的哀婉与伤感甚至打动了康奈尔、柯勒律治、杰弗里勋爵和卡莱尔这样

    的大文人。甚至连远在纽约的人们都聚集在码头上,苦等装有这份刊物

    的客轮进港,每当客轮缓缓靠岸时,他们就会迫不及待地大声喊

    道:“小耐儿死了没有?”

    1842年,狄更斯夫妇把四个孩子托给凯特的妹妹乔治娜照看,双双

    去美国访问。虽然至今还没有哪位英国作家能够像狄更斯那样于生前就

    名声远播,但是这一趟美国之行并不怎么如意。原因就是那时的美国人

    对欧洲人仍常常抱有戒备心理,尤其对任何批评美国的言论都十分敏

    感。他们的新闻界和出版界毫不客气地侵犯着“新闻人物”的隐私权。对

    当时美国的新闻媒介来说,欧洲的著名人士访美固然是好事,但只要来

    客对动物园里的猴子一般供人参观耍弄的行程稍稍表示不满,媒体马上

    会将其说成是自负与傲慢。在美国,言论自由是不能伤及他人感情或损

    害他人利益的。所有人都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与看法,但前提是不能反

    对别人的观点。狄更斯并不了解这些情况,于是就免不了出错。当时的

    美国还没有加入国际版权公约,出版商大肆出版无须支付稿酬的英国作品,而不愿意出版需要付稿酬的美国本土作品,因此不仅英国作家的权

    益在美国得不到保护,美国的作家也受到损害。在欢迎宴会上发表演说

    时,狄更斯便提出了这一问题,而这样做显然是不明智的。狄更斯的演

    说引起一片哗然,报纸上直接说他是个“唯利是图的小人,毫无绅士风

    度”。尽管他处处被崇拜者簇拥,花了足足两小时和那些前来向他致敬

    的费城的读者握手;尽管他身上的新大衣被那些想从他那儿得到纪念品

    的人撕成了碎片,但就他个人的形象而言,这次访问活动并不能算成

    功。虽有大多数人被他的英俊外貌和充沛活力所吸引,仍有不少的人认

    为他缺乏男子气概,认为他的服饰、戒指和钻石别针都俗气不堪,甚至

    认为他行为粗俗、缺乏修养。不过,他在那里依然认识了一些朋友,且

    后来和他们也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经过了繁忙而劳累的四个多月的美国之行,狄更斯夫妇回归英国。

    孩子们在姨妈乔治娜那里被照顾得很好,疲惫不堪的狄更斯夫妇便恳请

    乔治娜和他们同住,并帮助他们打理家务。与玛丽初到弗尼伏尔客栈时

    一样,那时的乔治娜16岁。她和玛丽长得十分相像,所以某种意义上,她可以说是又一个玛丽。这时,凯特又在考虑着要一个孩子了。乔治娜

    长得不仅娇小可爱且温柔可亲,她还很擅长模仿别人的动作,常常把狄

    更斯逗得开怀大笑。就这样,“一直把思念玛丽视作与自己的‘心脏搏

    动’一般重要的狄更斯,在乔治娜身上看到了玛丽的影子,他感觉时光

    似乎在倒流,便更加觉得‘过去与现在是难以分割开来的’。”(摘引于恩

    娜·波普—亨奈希的《查尔斯·狄更斯》)

    狄更斯曾经忍受过长期的贫困生活,因此一朝有了钱,他自然想过

    一种豪华的生活。然而没过多久,他便发现自己已然负债累累了。考虑

    到意大利的生活成本较低,他决定把住宅租出去,自己搬到意大利去

    住。在意大利的一年中,他大部分时间住在热那亚,遍览了意大利半岛

    迷人且旖旎的风光。然而,为了充实自己的精神与头脑,他也一直在沉

    下心思读书,再加上他总不自觉地显露出岛国人的褊狭性格,所以他并没能结交上什么意大利朋友,一直是个典型的英国旅居人士。尽管如

    此,他还是结识了一位来自瑞士的同样旅居热那亚的贵夫人,即德·拉·

    赫伊夫人,并和她相谈甚欢。这位夫人的丈夫是位瑞士银行家,她当时

    似乎正被自己的妄想症困扰。狄更斯对催眠术一直有不小的兴趣,于是

    便建议她,只要他对她施以催眠术,便能解除她的困扰。此后,为了施

    用催眠术,他们每天都见面,甚至一天两次。对此,凯特内心十分不

    安。在他们旅行的过程中,德·拉·赫伊夫人与狄更斯一家时刻在一起。

    后来,德·拉·赫伊夫人在狄更斯的催眠术的帮助下重获健康,但是直到

    他们一家回到英国,凯特才松下一口气来。

    作为一个性情温和并带些忧郁气质的女人,凯特的性格很固执,既

    不爱陪同丈夫旅行和赴宴,也不喜欢以女主人的身份在家里设宴待客。

    她相貌并不出众,有时显得笨手笨脚。想和乏味的狄更斯夫人打交道是

    一件麻烦事,常与狄更斯交往的人很快便达成了共识,甚至有人觉得她

    是个废物。诚然,做名人的妻子并不容易,除非她足够老练圆滑或者富

    有幽默感,否则恐难胜任。凯特既不擅长交际周旋,又缺乏幽默感,她

    天生便不具备那样的性格。但是,如果她对自己的丈夫十分爱慕,这其

    实也算不了什么。不幸的是,凯特仿佛从来没有真正爱过狄更斯。早在

    两人订婚那段时间,狄更斯就在信中抱怨她的态度冷漠。凯特嫁给他,也许是因为女人总要嫁人,或者是因为她作为八个女儿中最年长的一

    个,父母就将第一位求婚者安排给了她。总而言之,她善良、文雅、娇

    弱,却没有与丈夫的显赫地位相匹配的必要修养和才能。

    在同一时期,乔治娜在狄更斯家中取代了玛丽曾经的位置。光阴流

    逝,狄更斯越发离不开她了。他们一起散步,讨论他的写作计划,她还

    担当着他的秘书角色。便宜和舒适的国外生活让狄更斯尝到了甜头,他

    开始长时间地逗留国外。乔治娜曾跟随他们一家去过意大利,后来又去

    过瑞士的洛桑、法国的巴黎和布伦港。有一次,他们计划去往巴黎住一

    段时间,乔治娜先单独和狄更斯一起到巴黎找了一套公寓住下来,待一切安顿妥当后,再行通知凯特,让她带着孩子从英国出发。在凯特怀孕

    的时候,乔治娜总会和狄更斯一起外出旅行或者参加宴会,她还经常代

    替凯特主持家宴、招待客人。有人推测,凯特对此一定会心生不满,但

    事实上她从未流露过任何不满的情绪。

    时间如白驹过隙,到1857年的时候,查尔斯·狄更斯年满45岁,此

    时的他已成为英国声望最为卓著的作家,同时也是盛誉满身的社会改革

    家。在公众看来,他的生活充满着戏剧性。他的孩子业已长大成人。这

    时,发生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他喜欢演戏,有时会为了慈善事业加入

    义演,在一些戏中充当业余演员。这一年,他收到去曼彻斯特排演《结

    冰的深渊》的邀请。这出戏是他协助维基·柯林斯编写的,曾在女皇陛

    下夫妇和比利时国王面前演出过,且获得了巨大成功。为了扮演剧中一

    个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北极探险者,狄更斯甚至蓄起了胡子。他十分喜

    欢这个角色,极富深情的表演将许多观众感动得泪流满面。此后,他同

    意了在曼彻斯特重新上演这部戏,但出于对女儿是否适合在大剧院演出

    的考虑,他决定把过去由她扮演的角色交给职业演员。于是,一个名叫

    爱伦·泰尔兰的年轻女演员前来应聘。在几个月前,狄更斯曾看过她演

    出的《亚特兰大》。在她登台前,狄更斯去化妆室看她,发现她正在哭

    泣,原因是她必须在演出时露出大腿,她这种羞怯和矜持的样子深深吸

    引了狄更斯。

    年仅18岁的爱伦·泰尔兰身材娇小,容貌俏丽,有一双碧蓝色的眼

    睛。排演安排在狄更斯家里进行,由他自己担纲导演。看到爱伦在排演

    过程中充满敬慕的举止和急于讨好他的行为,狄更斯十分得意,排演还

    未结束,他便深深地爱上了她。他从商店订购了一款项链送给她,不料

    商店却误把项链送到了他妻子那里,夫妻间不免起了波澜。看来,狄更

    斯应该对妻子的愤怒做出了让步,毕竟她是无辜的受害者。在类似他们

    这种婚姻关系中,这算是丈夫平息风波的最佳方式了。那次演出十分成

    功,狄更斯的表演可谓精彩至极。在此之前,凯特从来没有使狄更斯感到满意过,迷恋上爱伦·泰尔

    兰之后,他越来越无法忍受妻子的缺点。他写道:“她虽然温存、随

    和,但无论怎样做,她都无法理解我。”他开始怀疑,他们两人的结合

    或许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他曾经对约翰·福斯特说道:“问题的关键是

    不应该那么年轻就结婚,时间的流逝也没有使情况好转。”他的感情发

    生了变化,但她依然停留在最开始的地方。狄更斯十分自负地认为,自

    己身上没有任何地方需要自责。他甚至自我安慰地想,他是位好父亲,对孩子尽到了心意和责任。这么想来,倒与彼克斯涅夫 [8]

    的处世态度

    有些相似。他其实并不太想生育过多的孩子,他觉得之所以会有那么多

    孩子,完全是凯特一人的主张。在孩子尚小的时候,他还是很喜欢的,只是等他们长大之后,他便不再喜欢了。到了一定年龄,他便把大多数

    男孩送往国外。

    这一段时期,他表现得喜怒无常,性情烦躁不堪,除了乔治娜,他

    对任何人都没有好脾气。最终,他下定决心和凯特分居。但是,出于对

    社会地位的考虑,他担心家庭关系破裂的消息一旦公开,谣言会随之而

    来。这种担心倒完全可以理解,毕竟多年来他一直大肆地宣扬着家庭幸

    福。和其他作者相比,狄更斯十分热衷在圣诞节撰文赞美纯真、美好、和谐的家庭生活。有人提供给他一些建议:一是他和凯特住在不同的房

    间,但凯特仍以女主人的身份主持家宴,并陪他出席各种公开的活动;

    二是他搬到盖茨山庄(一幢他新近买下的别墅)去住,凯特则留在伦敦

    的住所;三是让凯特搬去国外居住。然而,这些建议都被凯特拒绝了。

    最终,他们还是不得不彻底分居。凯特搬去坎顿镇边上的一所住宅里独

    自居住,每年能获得六百英镑的津贴。过一段时间,他们的长子查理会

    去那里和母亲住在一起。

    这样的安排实在是出人意料。人们想不通,为何凯特会同意丈夫把

    自己逐出家门,为何她会答应离开自己的孩子。她明明知道狄更斯迷恋

    上了爱伦·泰尔兰,有这样的把柄在手,她完全可以提出各种条件。或许是她太老实了吧,甚至是有点愚笨。还有可能如某些人解释的,狄更

    斯神奇地让妻子相信她自己有点精神失常,从而“使他的妻子觉得,还

    是离开这个家为好”。不过,一种普遍且最可信的看法是她酗酒。对

    此,我虽无十足之把握,但可以确信这一点是真实的。很有可能,凯特

    已经成为一个酒鬼。否则,乔治娜为何要管理家务、照料孩子?为何母

    亲离开了家,孩子们却仍然留在家里?为何乔治娜后来会这样写

    道:“可怜的凯特没有能力照顾子女,这件事已然成了公开的秘密”?看

    来,事情清楚了。也许长子查理过去和凯特住在一起,就是为了看住母

    亲,不让母亲过分饮酒。

    狄更斯名气太大,其隐私难免会引起流言蜚语。他的许多朋友都认

    为他在处理家庭事务上有欠考虑,对他怀有敌意的人更是到处散播各种

    各样无法证实的谣言,谣言甚至一度传到了国外。出人意料的是,传说

    中的情妇并不是爱伦·泰尔兰,而是乔治娜。狄更斯对此十分愤怒,他

    认为所有的不实谣言都来自霍格斯家,也就是凯特和乔治娜的娘家。于

    是,他逼迫他们做出声明,证明他和他的妻妹之间并没有任何不妥当的

    事情,并威胁道,若是他们不对此加以澄清的话,他就把凯特撵出自己

    的家,而且一分钱都不会给她。霍格斯一家足足花了两个星期的时间思

    考对策。让他们犹豫不决的是:假如狄更斯真那么做的话,凯特能否以

    强硬的态度寻求法律上的支持?若他们不想让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唯一

    的办法似乎就是承认凯特是错误一方,这又是他们最不想看到的。

    在这场风波中,乔治娜可谓一个谜一般的人物。狄更斯发现,谣言

    似乎沸腾到唯有他自己出面,才能向大众解释清楚他与妻子分居的理由

    了。于是他写了一封公开信,先发表于《纽约论坛报》,后又经各家报

    纸转载。他提到乔治娜时说道:“实话实说,世界上再没有比她更纯

    洁、更完美无缺的人了。”当然,他这么说是想要否认他和乔治娜之间

    有任何不正当关系,但这句话很可能是真实的。或许,乔治娜是爱着他

    的。在狄更斯去世后,乔治娜编辑他的部分书信集,删除了狄更斯对凯特的所有赞扬之词,由此可见她对姐姐一直存有嫉妒心。不过在那个时

    代,即使妻子亡故,丈夫和亡妻的姊妹结婚,也会被教会当局认为是乱

    伦。因此,在狄更斯家住了十五年的乔治娜,很可能从没有想过要和这

    位姐夫建立任何超出兄妹之情的关系。更何况,狄更斯一心深爱着爱伦

    ·泰尔兰。或许,能获得一位名人的信任并完全支配他,乔治娜已觉得

    很满足了。令人不解的是,她在盖茨山庄为狄更斯打点家务之时,竟会

    欢迎爱伦·泰尔兰来到山庄做客,还和她成了朋友。

    以查尔斯·特林海姆的名义,狄更斯曾经在帕克海姆附近租了一幢

    房子给爱伦。不久之前,到那幢房子去参观的人们还会被带到一棵大树

    前,被告知作家“特林海姆先生”生前很喜欢坐在这棵树下。爱伦一直住

    在那里,直到狄更斯去世。她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从盖茨山庄到帕克

    海姆之间的路途并不远,狄更斯就经常到那里和爱伦共度良宵。他们还

    一同去过一次巴黎。

    与凯特分居期间,狄更斯仍继续为公众朗诵他的作品,为此他把英

    伦三岛走了个遍,且再启访美之行。每次朗诵,他都充分发挥了他的表

    演才能,因而大获成功。然而不幸的是,四处的奔波让他精疲力竭。人

    们开始发现,这个40来岁的男人看起来已经像个老人了。况且,这些朗

    诵表演并不是他唯一的活动。从与妻子分居至他去世的十二年间,狄更

    斯共写完了三部长篇小说,同时创办了一本较为成功的杂志《一年四

    季》。正因为这样,他的健康状况持续变坏,似乎也是必然的。医生吩

    咐他要注意休息和静养,但他迷恋着公众的掌声,于是,他坚持要做巡

    回朗诵表演。就在巡回表演的途中,他终于病倒了,只能无奈地放弃了

    后面几场朗诵会。他回到了盖茨山庄,坐到书桌前开始写长篇小说《艾

    德温·德鲁德》。但为了补偿朗诵会组织方因他放弃部分场次而遭受的

    损失,他又接下了在伦敦安排的十二场朗诵会。1870年的1月,圣·詹姆

    斯教堂里人潮涌动,每到狄更斯入场和退场之际观众都会自发站起来朝

    他欢呼。朗诵会终于结束了,他又回到了盖茨山庄,继续他的《艾德温·德鲁德》的创作。6月的某天晚饭时分,乔治娜发觉他脸色有些不

    对。“哦,你应该躺下来歇一歇!”她对他说道。“好吧,那就躺在地上

    吧!”他回答说。这是他人生中所说的最后一句话,刚说完,他便顺着

    她的胳膊滑倒,躺在了地上。乔治娜立刻派人到伦敦找来他的两个女

    儿。第二天,这位能干而富有主见的女人又让狄更斯的女儿凯蒂去告知

    她母亲这一消息,然后再将爱伦·泰尔兰叫到了盖茨山庄。一天后,也

    就是1870年的6月9日,狄更斯去世了。他被安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墓地

    中。

    在以上关于狄更斯生平的描述中,我并没有提及他为社会改革领域

    所做出的卓有成效的努力,亦未提及他对穷人、被压迫人群的同情和帮

    助。我只是尽可能地探讨他的私人生活,这是因为,在我的观点中,只

    有当你对他的私人生活感到好奇时,你才会对我向你推荐的小说——

    《大卫·科波菲尔》感兴趣,因为从很大程度上来看,它是一部个人传

    记。不过,狄更斯写的毕竟不是自传,而是小说。纵然小说中有许多他

    从自己的生活中借鉴的素材,但也仅仅是借鉴而已,剩下的全部都来自

    于他那丰富的想象力。正如我曾经说过的,密考伯先生和朵拉的原型素

    材分别来自于他的父亲和他的第一任情人玛丽亚。玛丽·贝德耐儿和艾

    格妮丝的原型素材,一部分来自他心目中的理想人物玛丽·霍格斯,一

    部分则来自玛丽的妹妹乔治娜。10岁的大卫·科波菲尔被继父送去当童

    工的情节,就和狄更斯自己被父亲送去当实习生的经历很相像,并且大

    卫也有一种和狄更斯类似的想法,即和那些比自己社会地位还要低的同

    龄孩子搅和在一起,是“屈尊”,是“降格”。

    让大卫·科波菲尔自己讲述自己一生的故事,这是小说家们经常采

    用的结构。它的优、缺点并存。优点之一是,它迫使叙述者自始至终都

    得紧随叙述线索,换句话说,他只能写他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乃至亲身

    所行的事情。狄更斯的小说情节大多很复杂,读者的兴趣总是会被不经

    意地引向和故事进程毫不相干的人物或事件当中去,如果采用这种结构便能避免类似的情况。《大卫·科波菲尔》里唯一离题的地方,是关于

    斯特朗博士和他的妻子、岳母及妻子的侄子等关系的叙述,这些叙述其

    实和大卫的故事一点也不相干,显得繁杂啰唆。这种结构的另一个优点

    是,它能够增强故事的真实感,读者的同情心将和叙述者的同情心融合

    在一起。当然,你可以赞同他,或不赞同他,但不论怎样,你的注意力

    始终一直集中在他的身上,他便很轻易地赢得了你的同情。

    不过,这种结构有个缺点,由于叙述者就是小说主人公自己,他在

    向你描述他自己是多么英俊、多么有魅力时,往往显得很不谦逊。当他

    讲到自己的鲁莽行为时,或者当女主人公已爱上他(此时读者业已看得

    清清楚楚)而他却还一副蒙在鼓里的样子时,他就会显得十分傻气,但

    他偏偏又表现得很自负。这种结构还有个更大的缺点,那就是相对于作

    品里经叙述者之口讲出来的其他人物,叙述者自身的形象常常会显得有

    些苍白无力。这一缺点是采用这种结构的小说家们不能完全避免的。我

    常问自己,为何会出现这种结果。唯一的解释可能是,由于主人公和叙

    述者本人是一体的,所以当他叙述自己时,往往是从内部来塑造自己的

    形象的,他会下意识地把种种混乱、怯懦或者犹豫情绪完全暴露在大家

    面前,这显然是非常不利于形象塑造的;相反,当他叙述其他人物时,一般都是从外部观察他们的,于是他可以尽情凭借自己的想象力来进行

    描写与刻画。如果这种描写与刻画是来自于像狄更斯这样才华出众的作

    家,其他人物身上最重要的戏剧性特征、个性甚至怪癖,都会得到完美

    而淋漓的表现,这就使得他们的形象变得生动而鲜明,反倒让叙述者的

    自画像相形见绌了。

    狄更斯倾其所能,想激发起读者对主人公的同情。但说实话,为了

    寻找贝西姨婆,大卫出逃奔往多维尔海港时的那段描述他孤注一掷的心

    情的著名描写,实在是过于夸张了。读者会感到很惊讶,这个小男孩竟

    能蠢到这种田地,任凭别人哄骗、抢夺他。要知道他毕竟在工厂待过几

    个月呀,还在伦敦街头游荡过一段时间,和密考伯一家也同住过,替他们典当过东西,甚至还去马夏西监狱探过监。读者此时不禁会质疑,既

    然种种经历表明了他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那他在未成年时怎么也该知

    道一些人情世故、有一点自卫能力吧。然而,大卫·科波菲尔却不是这

    样,而是自始至终表现得很窝囊。他一再地被人欺骗和抢夺,仿佛从未

    想过与此抗争。他面对朵拉时是如此软弱无能,处理日常家务时又是如

    此缺乏常识,种种描写实在让人无法信服。他还表现得那么迟钝,竟然

    都猜不出艾格妮丝一直爱着他。故事结尾,狄更斯将大卫安排成了一名

    小说家,这就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倘若大卫真的在写小说,那我猜他

    的小说看起来肯定更像是亨利·伍德夫人 [9]

    的手笔,而绝不会像是狄更

    斯的作品。说来也怪,大卫的创造者竟没有赋予他作者本人的充沛活力

    和横溢才华。如果不是文雅俊美的外表,大卫绝不会像现在这样受人喜

    爱。虽然他诚实、善良、为人正直,但他又确实有点傻气。应该说,他

    是整本书里最缺乏生动性的人物了。

    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关系,毕竟书里还有许多其他人物,他们一个个

    生动、丰满、具有个性。他们纵然并不十分真实,但贵在富有生气。密

    考伯、辟果提、巴基斯、特拉德尔斯、贝西·特洛伍德、狄克先生以及

    尤利亚·希普和他母亲,这些人在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他们只不过是狄

    更斯丰富想象力所创造出来的奇异产物。然而,他们都被塑造得如此生

    动、协调、逼真,让你无法不相信他们的存在。他们的言行有时虽表现

    得有点夸张,却仍然有真实感。你一旦认识了他们,便再也忘不掉他们

    了。这些人物中最出色的一个当属密考伯先生,他绝对不会让你感到失

    望。在书中,狄更斯最后还让密考伯先生在澳大利亚当上了一名受人尊

    敬的官员,但有些评论家认为,这个人物应始终保持他那种浑浑噩噩

    的“有今天没明天”的个性。我对这样的吹毛求疵并不以为然。众所周

    知,澳大利亚是个人烟稀少的地方,而密考伯先生是一个相貌堂堂、受

    过教育、口才又极佳的人,像这样一个具有如此多优点的人,为何就不

    能在那里获得一官半职呢?不过,对于他揭穿尤利亚·希普的阴谋诡

    计,我是不太相信的,因为他缺少足够的机智和耐心。只要对故事的发展有利,狄更斯就会毫不迟疑地使用巧合的桥段,从不过多考虑其中的必然性。现代小说家则不一样,为了表现事物的必

    然性,他们不得不把情节过程叙述得详细可信,且还要尽量让其显得逼

    真。不过,当时的读者都还比较愿意相信那些在现实生活中压根儿就不

    可能发生的故事情节,而这恰恰是狄更斯的看家本领。他讲述故事的技

    巧是如此高超,即使是今天,我们仍会相信他的这些故事。《大卫·科

    波菲尔》里充满了各式各样的巧合,如斯提福兹乘船返回英国时,船在

    雅茅兹海滩遇险了,而大卫偏偏正巧到那里去看望朋友。其实,若是狄

    更斯愿意,以他的能力和技巧,完全可以避免这类不合理的情节出现。

    但他还是这样写了,因为他觉得这种安排可以提供机会来创造一个惊心

    动魄的场面。

    相比狄更斯以往的小说,尽管《大卫·科波菲尔》里的戏剧性情节

    并不多,但其中有一些人物,如尤利亚·希普,仍带着一种通常被认为

    是趣味低下的闹剧人物的味道。当然,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会令人感

    到恐惧的人物,它的刻画总体上还是有力的。再比如,斯提福兹的仆

    人,一个次要人物,他那神秘、阴险的特点也描述得过于可怕了些。依

    我看,这类人物里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洛莎·达特尔。这可以说是小说

    中最大的一个败笔。狄更斯原本的意思是想让这个人物在故事中发挥出

    更大的作用,只可惜他后来并没能做到这一点。我姑且猜想,他担心那

    样会冒犯读者,因此没有按原意去写。我曾问自己,如果斯提福兹不是

    达特尔的情人,会怎么样?如果她对他的仇恨中并未掺杂那种饥渴的、疯狂的爱,又会如何?不过,若是这样的话,我又想不出还有什么原因

    可以让她那么残忍地对待小爱弥丽。顺带提一句,我个人觉得小爱弥丽

    不过是个影子式的人物,只是起到了一点她所能起到的作用罢了。

    狄更斯曾写道:“在我的所有著作里面,我最喜欢这一部。正如许

    多慈祥的父母一样,我亦有自己偏爱的孩子,他就是大卫·科波菲

    尔。”作家往往对自己的作品难有正确的判断,这次却是个例外,狄更斯的判断显然是正确的。马修·阿诺德和罗斯金一致认为《大卫·科波菲

    尔》是狄更斯的最佳作品。对他们的看法,我想我们也是同意的。如此

    说来,这是作家本人、批评家和读者三方的一致看法。

    谈谈《呼啸山庄》的美与丑

    《呼啸山庄》这本书很奇特。它的内容看似混乱,却不失为一本好

    书。它丑恶,却给人以美的感受。它是一本让人生畏的、痛苦而充满激

    情的书。有人怀疑,这样一本书是不可能由一个牧师的女儿写出来的,因为她过的生活如隐士般单调,认识的人很少,可以说对世界一无所

    知。在我看来,这是无稽之谈。《呼啸山庄》具有一种强烈的浪漫主义

    倾向,这种浪漫主义不同于现实主义的耐心观察,而是放纵主观想象,沉湎于神秘而恐怖的激情和狂暴行为,时而兴高采烈,时而意气消沉。

    这是一种对现实的逃避。从艾米莉·勃朗特的性格,以及她那种强烈

    的、饱受压抑的感情来看,我们绝对有理由相信《呼啸山庄》是出自她

    的笔下。但是,从表面来看,这本书却更像是她那个无赖弟弟写的。确

    实也有不少人相信,这本书即使不是全部由她弟弟所写,至少有一部分

    是出自他之手。

    有几个他的朋友就持这种观点。比如,弗兰西斯·葛隆迪曾写

    道:“帕屈里克·勃朗特(即勃朗特姐妹的弟弟)对我说过他写了《呼啸

    山庄》的一大部分,这件事他姐姐也承认……我们曾一起住在卢登福

    特,他常常说一些病态的天才才会有的奇思妙想给我解闷,后来,那些

    奇思怪想就出现在《呼啸山庄》里。因此,我更加相信是他想出了这本

    书的故事情节,而不是他姐姐。”

    有一次,帕屈里克约了朋友狄尔登和雷兰德,在去往奇利途中的一

    家旅店里,朗诵自己的得意诗作。下面是大约在二十年后,狄尔登在一

    篇写给《哈利法克斯监护人报》的文章中的一段话:“我念完了《魔后》的第一幕;然而当帕屈里克把手伸进自己的帽子取出他的诗作时

    (他习惯将自己的作品放在帽子里),他忽然发现不对,取出来的不是

    诗稿,而是他正在创作的一部小说的部分手稿。他对自己放错了东西大

    为懊恼,打算把那些手稿塞回去,这倒引起了我们对这部手稿的好奇,就让他不妨读出来给我们听听,让我们见识一下他写的小说究竟如何。

    他犹豫片刻,同意了。于是他念起来,念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每当念完

    一页就把一页手稿放回帽子里。手稿并没有写完,我们正听得起劲,故

    事却突然中断了。后来他大体讲了这个故事的结局,还说到小说中的人

    物原型的名字。这几个人中尚有个别人至今仍在世,因此我不便过多透

    露。帕屈里克说,这本小说的书名他还没定下来,因为他觉得可能永远

    也找不到一个有魄力来出版这部小说的出版商。帕屈里克那天所读的小

    说部分,里面的背景和人物——就其发展而言——我认为和后来出版的

    《呼啸山庄》非常相似,而现在因为有夏洛蒂·勃朗特的大胆断言,《呼啸山庄》却被认为是她妹妹艾米莉的作品。”

    这段话的真假难以确认。夏洛蒂·勃朗特对此不屑一辩,她非常憎

    恨她的弟弟,虽然她一向恪守基督教的仁慈原则,但正如我们所知,即

    便是基督教也允许某种善意的、诚实的憎恨。不管夏洛蒂的话能不能被

    人接受,她都有权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事情。不过,传说往往也不会是

    毫无根据的,我们很难想象有人能够毫无理由地凭空杜撰出传说来。那

    么,能做何解释呢?没法解释。也有人暗示过,小说前四章是帕屈里克

    写的,只是后来由于他酗酒、吸毒,再也写不下去了,就由艾米莉接着

    写。据说,他们认为前四章的文风相比后文要更加矫饰和夸张,我却一

    点也看不出来。在我眼里,整本书都是用一种习作者的笨拙的手法写成

    的,整本书的风格都是矫饰而夸张的。不要忘记,艾米莉·勃朗特在此

    之前没有写过哪怕一本书。任何一个习作者刚开始创作时,总热衷于使

    用华丽的辞藻,生怕简单的词句会影响作品的效果。只有在经过真正的

    练习之后,他或者她才会写得自然起来。《呼啸山庄》的内容主要由约克郡的一个女仆讲述,可是小说所用

    词句和她的身份极不相符。也许艾米莉·勃朗特自己也意识到了这点,狄恩太太说出来的话并非她这种人能够说得出的,所以她就让狄恩太太

    说她在侍候人的同时也读过不少书,因为她的言谈显然远远超出了她的

    身份。即便如此,狄恩太太那种故作风雅的言谈依然让人吃惊。她从不

    说“我想试试……”,而是用“我尝试着……”或者“我试图……”代替;不

    说“走出房间”,而是说“从一个房间中离去”;不说“碰见”某人,而是与

    某人“邂逅”。我敢断定,这本小说不管出自谁手,反正前后所有内容均

    由同一个人完成。如果说前四章的文风真的比后面各部分更加矫饰和夸

    张,我想那也是因为艾米莉·勃朗特想借此来表现洛克乌德这个年轻人

    的痴心与自负,她的这种尝试可以说是成功的。

    我曾在别处看到有人推测,假如是帕屈里克写了小说的前几章,根

    据他的意图,他是要让洛克乌德在故事情节中发挥更大作用的。事实确

    实如此,有一处暗示说,洛克乌德被小凯瑟琳吸引。如果他真的爱上了

    她,情况显然会变得更加纠葛。而现在,洛克乌德在小说中的角色只是

    个无足轻重的捣蛋鬼罢了。这部小说写得非常笨拙,这没什么可惊讶

    的,艾米莉讲的这个故事很复杂,涉及两代人,要讲好它本就不是一件

    易事,因为她必须把两套人物和两套情节统一起来,做到处处留神,不

    能因为对某一套人感兴趣而忽视了对另一套人的兴趣。除此之外,她还

    必须拥有高屋建瓴的视角,好像能综观一幅大壁画的全貌,把发生在漫

    长岁月中的事情压缩到读者所能接受的某个时间段内。

    如何讲述一个曲折的故事,同时又给人一种完整的印象,我认为艾

    米莉·勃朗特一开始并没有经过缜密构思。起初她并不知道怎样才能把

    故事讲得连贯,她是在后来才想到,最好的方法就是借一个人物之口向

    另一个人物讲述一连串的事件。让人物讲故事并不难,这也并非艾米莉

    ·勃朗特首创,但正如我早已说过的那样,这样做的缺点在于当人物在

    讲故事时,故事中需要包含各种各样的内容,比如对景色的描写,这很难用人物讲述故事的对话进行表现,因为没有一个正常人会那样说话。

    一个有经验的小说家也许有更好的表达方式来讲述《呼啸山庄》里的故

    事,因此我始终无法相信,艾米莉·勃朗特是在别人的创作基础上进而

    完成这部作品的。我觉得,当你考虑到艾米莉·勃朗特那种极端的性

    格,她的病态、羞涩和沉闷,就不难想到,这才是属于她自己的写作方

    式。

    那么,有没有其他变通的方式呢?有,第一种方式需要作者拥有广

    博的生活知识,例如《米德尔马契》和《包法利夫人》的写法。我想,如果艾米莉·勃朗特也想到了这种写法,并用它来讲述这个无法无天的

    故事,她那种倔强而不妥协的个性一定会表现得更加惊世骇俗。只是这

    样做的话,她就不可避免地要讲到,希刺克利夫在离开呼啸山庄后的那

    些年里是通过什么方法让自己受到教育并且发了财的。她无法做到这件

    事,因为她缺乏这方面的生活知识。因此她只能像现在这样,要求读者

    接受这样一个既成事实。不管读者相信与否,反正她没别的办法。另一

    种方式是可以使用第一人称,比如说,让狄恩太太在“我”面前讲述这个

    故事。但是,我怀疑艾米莉·勃朗特生性的羞涩和敏感让她不敢这样

    做,她应该很害怕直接面对读者。因此,先让洛克乌德讲出故事的开

    头,再由狄恩太太把故事进一步展开,她自己却如戴着双重面具一般始

    终隐藏在幕后。为什么在讲述这样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时,她会把自己

    隐藏起来?我想,这是因为她自己内心深处的东西在故事中不经意泄露

    了出来。她深入到自己寂寞内心的最深处,发现了那里的许多不可告人

    的秘密,与此同时,一种创作的冲动又使她不得不把这些秘密遮遮掩掩

    地讲述出来,从而卸下心中的负担。据说,最初是她父亲经常讲起的那

    些爱尔兰神话故事点燃了她的想象力,还有后来她自己在比利时求学时

    读到的霍夫曼小说中的那些怪诞故事。后来回到家乡后,她仍然喜欢坐

    在炉边地毯上,搂着爱犬的脖子继续读霍夫曼的故事。

    夏洛蒂·勃朗特曾经明确指出,尽管人们总是猜测小说里的某些人物在作者的现实生活中是有原型的,但实际上艾米莉并不认识这些人。

    我相信这是事实。我也相信艾米莉·勃朗特的灵感是来源于那位德国小

    说家 [10]

    的神秘故事中某种契合她偏执性格的东西,但我认为,希刺克

    利夫和凯瑟琳这两个人物却是她从自己的灵魂深处找到的。对于那些次

    要人物,比如林顿和他的妹妹、恩萧的妻子以及希刺克利夫的妻子等

    (这些人物均因性格软弱而成为她蔑视的对象),倒可能是以她生活中

    认识的人为原型。关键在于读者总是不相信一个作家的虚构能力,他们

    不愿意相信作家可以完全通过自己大胆的想象力而凭空创造出人物。

    按照我的想法,凯瑟琳正是艾米莉·勃朗特本人,她们一样任性而

    充满激情。同时,希刺克利夫也是她。她把自己的性格分开投放到两个

    主要人物身上,会不会有点奇怪?一点也不。因为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统

    一的,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居住着不止一个人,这些人往往还是相互矛

    盾的。将用自己拼凑起来的人物塑造成一个活生生的人,这便是小说家

    的独特能力。作为小说家,最大的不幸便在于不能赋予人物以生命,不

    管他的故事与人物对彼此多么重要,却和他本身毫不相干。一个以《呼

    啸山庄》这样的小说作为处女作的作家,她把自己当作小说主人公并不

    令人意外,在小说主题中表现出那种随心所欲的东西也没什么值得称奇

    的。这样的作品只是表现出了一种自由自在的梦想,在独自散步的时

    刻,抑或是彻夜不眠的时刻。他把自己想象成圣人或者罪人、伟大的情

    人或者奸邪的政客、勇猛的将领或者残酷的凶手。正由于我们大多数人

    的梦想中总有许多荒诞的东西,多数作家的处女作中也就难免会有很多

    无稽之谈。我想,《呼啸山庄》就是这样一种自白。

    我觉得,希刺克利夫身上承载了艾米莉·勃朗特的全部梦想。她将

    自己的激愤、受挫的情欲、无望的爱与妒忌、对人类的憎恨和蔑视,以

    及她的残酷和虐待欲,全部赋予这个人物。夏洛蒂·勃朗特的朋友艾伦·

    纽赛曾提起过这样一件非同寻常的事:“艾米莉总喜欢把夏洛蒂带到一

    些后者不敢去的地方。夏洛蒂天生惧怕牲口,艾米莉就偏带她去牲口棚,对她说这说那,只要夏洛蒂一感到害怕,就开始嘲笑她,并以此为

    乐。”在我看来,艾米莉·勃朗特正是以一种希刺克利夫的男性之爱来爱

    着凯瑟琳的,那是一种源于动物本能般的原始、纯粹的爱。当她化身希

    刺克利夫对凯瑟琳疯狂虐待,并按住她的头猛撞石板时,她一定在笑,正如她嘲笑夏洛蒂那样;同样,当她作为希刺克利夫猛扇小凯瑟琳的耳

    光,并对其破口大骂时,她一定也在笑;我想,每次艾米莉欺凌、辱骂

    和威吓自己笔下的人物时,一定浑身战栗,深感解脱,因为现实生活中

    的她既自卑又抑郁,总是认为自己在人们面前受到了羞辱。此外,我还

    认为,当她化身凯瑟琳时,可以说是扮演了一个双重角色,她一方面与

    希刺克利夫不断争吵,始终瞧不起他,当他是一个不祥之物;同时,她

    又打心底里爱着他,并为了能压倒他而感到欢欣,她觉得他们俩是真正

    的一对(如果我说得没错,“他们俩”是指艾米莉·勃朗特本人的两面,它们当然是天生一对)。正如虐待狂往往也有受虐倾向,凯瑟琳是被希

    刺克利夫的残忍凶狠和桀骜不驯深深吸引住了。

    我已经说了很多了。《呼啸山庄》并非拿来供人讨论的书,它是一

    本供人阅读的书。发现小说里面的错处很容易。它是很不完善的,但它

    有只有极少几个小说家才能给予读者的那种东西——力量。我不认为还

    有哪部小说能像《呼啸山庄》这样,将爱情的痛苦、迷恋和残酷如此执

    着地纠缠在一起,并通过这般惊人的力量描绘出来。它使我想起埃尔·

    格里科的一幅伟大的油画:乌云下是一片昏暗的荒芜原野,雷声隆隆,有行人拖着长长的影子在荒野里东倒西歪地跋涉,一种不属于尘世的气

    氛使画面变得恍惚,人们恍若窒息着。忽然,铅灰色的天空劈开一道闪

    电,是给画面增添神秘而令人恐惧的最后一笔。

    司汤达其人与《红与黑》

    在我看来,要想在有一定限制的篇幅里,准确而恰当地描述亨利·贝尔(其笔名为司汤达)的一生,是不太可能的一件事情。他的一生太

    过复杂,要讲述清楚至少需要一本书的篇幅。想要准确理解他本人,还

    必须深入探究他所处时代的社会和政治情况,好在这样的书已经有人写

    过了。那些《红与黑》的读者,如果对司汤达本人感兴趣,想知道我在

    这有限篇幅里所能讲述之外的更多作者的情况,不如读一读马修·约瑟

    夫森先生最近出版的一本文笔生动、材料翔实的传记——《司汤达:对

    幸福的追求》。在这里,我只需稍微介绍一点司汤达的生平就可以了。

    1783年,司汤达出生在格勒诺布尔,他的父亲是一名经纪人,颇有

    地位和财产,母亲是当地一位名医的女儿。在他7岁那年,母亲便去世

    了。

    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1792年,路易十六和玛丽·安托内万特

    也被送上断头台。

    司汤达对于自己的童年和少年生活有过详细的描述,我们有必要对

    此加以了解,因为他持续一生的一些偏见正是在那一时期逐渐形成的。

    在深爱的母亲——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怀着情人般的爱去爱她的——

    去世后,他就由自己的父亲和姨妈抚养。他的父亲严厉且拘谨,姨妈则

    既严厉又虔诚,他很讨厌他们。他们属于中产阶级,一心想成为贵族,但大革命使他们的希望落空了。司汤达说过自己拥有一个不幸的童年,但仅从他自己描述的情形来看,好像并没有什么值得抱怨的事情。他聪

    明,好辩,很难接受管教。在格勒诺布尔实行恐怖统治时,司汤达的父

    亲被列入可疑分子名单,他把这归咎于一个与他生意有竞争的名叫亚马

    的律师。“但是,”他聪明的儿子却说,“不论你被列入反对共和国的可

    疑分子名单是出于何种原因,你确实是反对共和国的。”这的确是实

    话,却很难让人高兴起来,更何况是一个有着掉脑袋危险的中年人从自

    己的独生子嘴里听到这样的话。司汤达指责自己的父亲吝啬、小气,可

    每次他有需要,总能从父亲手里弄到钱。同时,对于父亲禁止自己读的一些书,他也总有办法读到。这大概是书籍产生以来,许多孩子都曾遇

    到过的事。最惹他抱怨的是父亲不允许他和其他孩子一起玩,但考虑到

    他有两个姐姐,并且还有其他一起听课的男孩(他们都是同一个耶稣会

    教师的学生),他的童年应该没有自己所说的那样孤独。实际情况是,他的童年生活和当时许多富有的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并没有什么两样。

    他也像那些孩子一样,把一般的家庭约束看作专制,一旦有人逼他去读

    书,或者不允许他做自己想做的事,他就感觉自己受到了不寻常的虐

    待。

    虽然经历了相似的童年,司汤达与其他孩子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

    成年后往往会忘记自己曾受到管制,他却直到53岁还对此耿耿于怀。因

    为憎恨那位耶稣会教师,他变成了一个激烈的反教权主义者,并且到死

    都不愿意相信教会中会存在真诚的人。由于自己的父亲和姨妈都是忠实

    的保皇派,他就热烈地拥护共和派。然而,在他11岁那年,有一天他从

    家里溜出去参加一个革命者的集会,却意外地备感震撼。他看到无产者

    不仅破衣烂衫、浑身臭气,而且品行粗俗、满嘴脏话。“总之,我一直

    以来都这样想,”他后来写道,“我热爱人民,憎恶压迫他们的人,我却

    万万不能和他们一起生活,那对我来说简直是一种无法忍受的折磨……

    我过去——现在也依然——有着贵族倾向;我可以为了人民的幸福去做

    任何事情,但我不得不承认,要我和这些店主一起生活,我还是宁愿每

    月蹲两个星期的监狱。”司汤达的这番话很有趣,让人想起那些容易在

    豪华客厅里遇见的、面容光鲜的年轻叛逆者。

    司汤达16岁时第一次去巴黎。经父亲介绍,他到了亲戚达鲁先生那

    里。达鲁先生有两个儿子在国防部任职,长子皮埃尔掌管着一个司,不

    久他的表弟司汤达便成了他的秘书。在拿破仑向意大利发动第二次战争

    时,达鲁兄弟随军去了意大利,不久后,司汤达也赶到米兰和他们会

    合。在秘书处工作了几个月后,皮埃尔派他去一个龙骑兵团。然而,司

    汤达早已爱上了米兰的快活生活,他并不想去骑兵团就职。于是,趁着皮埃尔外出时,他巴结了一个名叫米歇尔的将军,并成了他的副官。皮

    埃尔回来后,命令他到那个团里去,司汤达拖延了六个月,找尽了各种

    借口,等到不得不动身时,发现自己还是对那里厌恶至极,便索性以身

    体有病为借口放弃了那个职位。司汤达其实并没有去过战场,但这并不

    妨碍后来他在各种公开场合中吹嘘自己在战场上的英勇善战。1804年,为了获得某个职位,他还曾写了一份证明书(由米歇尔将军签字),以

    此证明他确实在历次战斗中立下过赫赫战功。

    回到巴黎后的日子,司汤达依靠父亲提供的只够日常开销的一小笔

    津贴维持生活。他有两个目标,一是想成为一名出色的戏剧诗人,为此

    他大量研读剧本,几乎每天都去剧院看戏,并在日记里记录自己的观

    感。后来,人们发现他在日记里反复谈论的是如何把他看过的戏剧改写

    成他自己的剧本。从这里不难看出,他缺乏构思剧情的才能,也注定很

    难成为一个诗人。司汤达的第二个目标是成为伟大的情人,然而在这方

    面,老天爷并没有给他很好的条件。他身材矮胖,其貌不扬,上身肥

    圆,双腿短粗,大脑袋,一头黑发;他的嘴唇不厚,鼻子却肥大而突

    出;只有一双褐色眼睛显得炯炯有神,手和脚也很纤细,皮肤像女人一

    样细嫩。为了显示自己的风度,他经常带着一把佩剑,摆出一副神气凛

    凛的样子,事实上,他是一个很羞怯的人。经他的表兄马歇尔·达鲁

    (皮埃尔的弟弟)介绍,他才得以经常出入一些贵妇人的沙龙。趁大革

    命之机,这些贵妇人的丈夫发了财。遗憾的是,司汤达说话结巴,不善

    交际。虽然脑中经常有一些不错的点子,却没有勇气说出口,这让他显

    得颇为尴尬。他对自己的外省口音很是恼火。也许是为了矫正这一点,他去了一所戏剧学校,并在那里结识了一个叫美拉妮·居利贝尔的女演

    员。女演员比他大两三岁,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他还是和她相爱了。

    他犹豫的原因是不确定她是否真的爱他,另一方面他怀疑她患有花柳

    病。打消了这两方面的疑虑后,两人一起去了马赛。美拉妮需要去那里

    履行一份演出合同,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司汤达在一家杂货批发铺里

    做临时工。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他还是发现,无论在气质上还是在智力上,美拉妮都不是他想要的那种女人,因此在后来她由于缺钱而返回

    巴黎时,他感到如释重负。

    我没有足够的篇幅详谈司汤达一生中的多次恋爱事件,只能挑其中

    的两三件来说,以期让读者更好地了解他的性格。他是有情欲的,但不

    是特别强烈。事实上,人们曾一直怀疑他性冷淡,直到他后期写给一个

    情妇的那些内容相当色情的信被发现。他的情欲比较理智,和性的需求

    相比,很多时候他寻找女人只为满足虚荣心。他虽然擅长高谈阔论,但

    没有迹象表明他对向女人献殷勤这件事也得心应手。他曾坦率地承认自

    己大多数恋爱是不幸的,很显然,是他过于优柔寡断的性格所致。为

    此,在意大利的时候,关于如何赢得女人的欢心这一问题,他甚至专门

    请教过一个同僚,并认真地记下了他的忠告。他刻板地去向女人进攻,正如当初他按部就班地写剧本那样。当她们觉得他滑稽可笑时,他感到

    无比沮丧。他搞不清楚为什么她们总是认为他没有诚意。对于这一点,他虽然聪明过人,却始终不知道理智的语言只会使女人退避三舍,她们

    需要的是有感情的语言。只有靠感情才能赢得女人的欢心,他却错误地

    以为这要靠策略和计谋。

    和美拉妮·居利贝尔分手后,又过了几个月司汤达也回到了巴黎。

    靠着表兄皮埃尔·达鲁的关系,他又在军粮部谋到一个职位,并被派往

    布伦斯威克。这时的他,已不再想当一个杰出的剧作家,决定真正开始

    他的仕途生涯。他一心想要当薪俸优厚的省长,并以帝国的贵族和荣誉

    军团的骑士自居。尽管他热烈拥护共和派,认为是拿破仑称帝剥夺了法

    兰西的自由,他却又致信父亲,要他为自己买一个爵衔。他自称亨利·

    德·贝尔,在自己的名字前加上了贵族专用的“德”字。作为一个官员,他是有头脑、有能力的。1810年,他得到擢升,奉命回巴黎在残废军人

    宫任职。他获得了两匹马和一辆双轮轻便马车,还有一个车夫和一个男

    仆。不久之后他和一个歌剧院合唱队的女演员同居,但这并不能满足

    他,他认为自己需要一个他真正深爱的情妇,同时她还得身份显赫,能增添他的荣誉。他发现皮埃尔·达鲁的妻子亚历山德拉·达鲁最为合适,此时的皮埃尔·达鲁已是伯爵,他的妻子便是伯爵夫人,尽管亚历山德

    拉已是四个孩子的母亲,但与丈夫比起来,她仍旧年轻貌美。司汤达一

    点也没有考虑过表兄达鲁对他的友善和长期以来的照顾,勾引他的妻子

    是既不符合策略又不体面的事,他把自己的发迹和荣耀看作是命运的恩

    宠。他从来不懂得世上还有感恩这样一种美德。

    就这样,司汤达拿出了自己在爱情方面的全套谋略发动进攻,但是

    他性格中那种倒霉的犹豫不决始终妨碍着他。他时而活跃,时而悲伤,时而轻佻,时而冷静,时而激昂,时而淡漠,但这一切都显得那么无济

    于事,他始终不明白女主人到底爱不爱他。有时他甚至怀疑她在背后嘲

    笑他扭捏作态,并为此觉得羞辱。最后,他向一个老朋友诉说了自己的

    苦恼,并问他有何良策,两人一起商量这件事。他的朋友提问,他作

    答,并由朋友把问答记录下来。以下的内容便是马修·约瑟夫森写《司

    汤达传》时整理出的问答详情:“勾引B太太(他们用‘B太太’来称呼达

    鲁夫人)有什么好处吗?”“好处如下:勾引者的欲望将得以发泄;他能

    从中获得社会利益;他能进一步从事对人类情感的研究;他将满足自身

    的自尊心和荣誉感。”司汤达还在那份问答记录中附加了一条注释:“最

    好的建议:进攻!进攻!进攻!”这主意确实不错,但前提是他得克服

    自己的羞怯,否则很难实行。几个星期以后,司汤达应邀去柏希维勒村

    达鲁的乡间庄园做客。临行前一晚,他彻夜未眠。第二天一早,他下定

    决心发动最后的进攻。他穿了自己最好的条纹裤出发了,达鲁夫人见到

    后还对他的裤子称赞了一番。后来两人一起漫步于花园,身后大约二十

    米外跟着的是达鲁夫人的一个朋友以及她的母亲和孩子们。他们来回散

    步,司汤达感到无比紧张,始终下不了决心。最后,他心中选定前面的

    一个地方A,把自己此刻脚下站立的地方当作B,他暗暗发誓,如果走

    到A时他还没有表明自己的爱意,他就得去自杀。终于,他开口了,他

    紧紧握住她的手,想去亲吻它。他对她说,他已爱了她整整十八个月,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这些咽在肚子里,甚至打算从此不再见她,可他实在无法忍受这爱的痛苦。对此,她回答说——态度很友善地——她对

    他的感情仅限于友谊,里面没有掺杂其他的成分,何况她无法对自己的

    丈夫不忠。说完后她便转身招呼后面的人来和他们会合。就这样,司汤

    达的柏希维勒战役失败了。相比他的感情,他的虚荣心受到的伤害更

    深。

    过了两个月,司汤达依然沉浸在痛苦中不能自拔,于是他申请去米

    兰度假。第一次去意大利时,他便喜欢上了米兰这座城市。十年前,他

    在米兰迷上过一个名叫吉娜·皮特拉鲁阿的女人,那是他一位同僚的情

    妇,但那时的他只是个副官,身无分文,甚至没能引起她的注意。他

    想,这次去米兰一定要拜访一下她。她的父亲开了一爿店铺,在她还很

    年轻的时候,就将她嫁给一个政府公务员。现在她已经34岁,儿子也有

    16岁了。司汤达见到她,发现她依然是一个“高大而美丽的女人”:“眼

    睛、表情、眉毛和鼻子上,依然流露着一种高雅的气质。我觉得她虽然

    比年轻时(他补充说)少了些娇艳的风姿,但变得更聪明、更高贵”。

    以她丈夫那点微薄的薪资,她却能在米兰拥有一套房子,而且在乡间有

    一幢别墅,有仆人,在斯卡拉剧院订有包厢,还有一辆四轮马车。她的

    确是够聪明的。

    对于自己相貌丑陋的事实,司汤达心里很清楚,为了弥补相貌上的

    不足,他决定打扮得漂亮点、时髦点。他那本就圆胖的身材,在生活优

    裕后变得更加肥胖。但他已不再关心这些,他只需要口袋里有钱,能穿

    漂亮的服饰。他认为比起自己当年当龙骑兵时那穷酸样,现在想要取悦

    那些高贵的夫人,显然更有把握。于是,他决定利用在米兰逗留的这段

    时间让她成为他的情妇。事实上,她并不如他预想的那样顺从他的意

    愿。他为此费尽周折,在离开米兰去罗马的前夕,她终于答应让他在某

    天上午到她家里拜访。可以想象到的是,那天发生了怎样辛苦的求爱,司汤达在那天的日记中,这样记述道:“9月21日11点半,我终于赢得渴

    望已久的胜利。”他甚至把那天的日期记在自己的吊袜带上。有意思的是,就跟当初向达鲁夫人求爱时一样,那天司汤达仍穿着条纹裤。

    1812年,司汤达费了一番力气,总算说服达鲁伯爵,将自己调离巴

    黎的闲职,派到军粮部的现役军职上去。他跟随着拿破仑的大军参加了

    远征俄国的那场灾难性战争。撤离莫斯科的途中,他表现得沉着冷静而

    英勇善战。1814年,随着拿破仑退位,司汤达的仕途生涯就此结束。据

    他后来讲,他宁愿流放也不愿效力于波旁王朝,为此他拒绝了好几个重

    要的职务。可事实上,他曾宣誓效忠波旁王朝,只是为了千方百计重返

    政府机构任职。眼看所有努力将付诸流水,他才不得不回到米兰。司汤

    达仍然有钱住豪华舒适的公寓,有钱随意去歌剧院看剧,但他早已失去

    之前拥有的职位、声望和金钱。吉娜对他变得冷淡了。她说,自从自己

    的丈夫知道他重返米兰后,嫉恨不已,她其他的爱慕者也都对她疑心重

    重。她请求司汤达考虑她的名誉,离开米兰。司汤达心里明白,这只不

    过是她想离开自己的说辞,她越是这样,他反而越是热情激昂。为了重

    新赢得她的爱,司汤达想到一个办法:他筹措到三千法郎,并将这笔钱

    交给她。她这才同意随他一起去威尼斯,但要求她的母亲、儿子以及一

    个中年银行职员和他们同行。到了威尼斯后,她让司汤达住到另一家旅

    馆,说是为了顾全面子,更加令人恼火的是,不论他怎样表示自己的厌

    恶,银行职员却老是不识脸色地跟着他们。他实在想不通那家伙有什么

    权利那么做。下面的日记记述了他当时的话,原本是用英语写的:“她

    摆出一副来威尼斯是给足我面子的架势。我真是蠢到家了,砸三千法郎

    就为了这样的旅行。”然而十天之后,他却写道:“我得到了她……不过

    她还和我谈到了经济安排。就在昨天上午,这绝不可能是错觉。我的情

    欲全让政治给磨灭了,我的精液一定是抽到脑子里去了。”

    1815年6月16日,随着拿破仑在滑铁卢战败,司汤达一行人于秋天

    回到米兰。吉娜把他安排在一处偏僻的郊区。每次想和吉娜幽会,他需

    要在深夜里换几次马车,确保无人跟踪,到达她的住所后,经侍女带领

    进入她的房间。不久后,也许是因为和女主人闹矛盾,又或许是被司汤达收买,总之侍女向司汤达说明了事实真相,他不禁大为光火。原来,为防止司汤达遇到她的其他情人,吉娜故意把一些事情说得极为神秘,事实上根本没有什么丈夫的嫉恨,准确地说,吉娜的情人实在很多,而

    司汤达不过是其中之一。这位侍女甚至建议司汤达去证实自己所言非

    虚。第二天,她安排司汤达藏在紧挨吉娜房间的一个壁橱里,透过一个

    钥匙孔,他亲眼看见了在离自己只有三英尺的地方,她对他的背叛行

    为。

    “你是不是以为我会冲出壁橱拿匕首捅死那对男女?不会的,那不

    可能,我和进壁橱时一样,悄悄地溜了出去,心中只觉如此冒险实在可

    笑。我看不起自己,更鄙视吉娜,我为自己重获自由而感到欣慰。”司

    汤达说。

    1821年,司汤达被奥匈帝国警察当局逐出米兰,理由是他和某些意

    大利爱国者有联系。随后他来到巴黎,在往后九年的大部分时间中,他

    住在那里。这期间,他又谈过一两次乏味的恋爱。他习惯在一些清谈家

    举办的沙龙里消磨时光,不再笨嘴笨舌,尤其是在十来个人聚到一起高

    谈阔论的时候,他变得机敏又刻薄,正如许多健谈者那样,喜欢垄断谈

    话,喜欢发号施令,喜欢不加掩饰地蔑视与自己意见不合的人。他常常

    放肆地说些淫秽不堪的话,只为哗众取宠。很多看不惯他的人说,为了

    取悦和刺激听众,他只会滥用幽默。紧接着发生了1830年革命,查理十

    世流亡国外,路易·菲利普登上王位。在差不多花光父亲给他留下的微

    薄财产后,司汤达重拾最初的理想,立志做一个伟大的作家,然而他为

    文学付出的努力既没有带给他钱财,也没有带给他名声。他的《论爱》

    一书早在1822年便已出版,可在随后的十一年里只卖掉十七本。他曾经

    想到政府部门谋个职位,最终还是没能如愿。后来,随着政治形势的转

    变,他被派遣到意大利的里雅斯特当领事,由于他同情自由派,奥匈帝

    国拒绝接受他的领事任命。于是,他只好被转派到教皇治下的奇维塔韦

    基亚城当领事。由于领事工作很轻松,司汤达经常会外出短途旅行。孤身一人在奇

    维塔韦基亚城,他觉得甚是厌烦。对于旅行,他向来不知疲倦,也正因

    为旅行,他得以在罗马结识了不少好朋友。51岁那年,司汤达向一个年

    轻姑娘求婚。她的母亲是他的洗衣妇,父亲是受雇于领事馆的一名圣芳

    济派的修道士。即便如此,他的求婚仍然被拒绝了,这使他感到无比屈

    辱。1836年,他说服外交大臣找人暂代他的领事职务,自己去巴黎任职

    三年。那时候他已是一个肥胖的老人,红脸,留着一把染了色的大胡

    子,他的头发脱光了,不得不戴一顶紫褐色的假发来掩饰秃顶。他的衣

    着仍然像他年轻时一样时髦,只是他的外套和裤子式样总会引人议论纷

    纷,这常常使他感到难堪。他还会到处求爱,但几乎都遭到拒绝;他还

    会去参加宴会,滔滔不绝地说话。最后,他被外交部责成返回奇维塔韦

    基亚城续职,两年后,他在那里中风了。在身体痊愈后,他又要求休

    假,去日内瓦求教一位著名医生。从日内瓦出发,他又去了巴黎,过着

    以前那样的生活。1842年3月,司汤达在出席外交大臣的一个大型官方

    宴会后,于夜里散步返回住所,在林荫道上再次中风,并在被送回住所

    后的第二天离开人世。

    我谈到的这些关于司汤达的事实毫无掩饰成分。只要稍加思索便不

    难发现,司汤达的一生可以说动荡不安,其人生经验比其他许多作家都

    要丰富。确实,司汤达生活在一段个人和社会都发生着巨大变化的历史

    时期,在自己个性所容的范围内,他获取了广泛的人性知识。但是,在

    观察同时代的人与事时,观察者目光再敏锐,也难免受自身个性的限

    制,司汤达必然也有许多局限。当然,他有着自己的优点:机敏而感

    性,个性稍显怯懦,但极具天资,勤奋,具有卓越的创造力,也善于与

    人相处。然而他也有着明显的性格缺陷:抱有荒谬的偏见,而且总是眼

    高手低;他多疑(也因此容易受骗),狭隘,苛刻,不谨慎,极度自

    负,又有极强的虚荣心;他沉迷肉欲且品味粗俗,行为放荡却又缺乏激

    情。这些我们所知道的缺陷,都是他自己告诉我们的。司汤达算不上职

    业作家,甚至不是一个文人,可他从不停止写作,并且几乎都是在写他自己。他有记日记的习惯,也因此留下了大量的生活片断,而且他写日

    记并非为了出版。他在50多岁时写了一部五百页的自传,只写到他的17

    岁时就停止了。尽管到他去世时这部自传仍未定稿,他却是准备出版它

    的。他在书中编造了一些事情以美化自己,不过整体来讲,他还是诚实

    的。他写了许多细节,甚至有不少地方一再重复,显得冗长、沉闷而难

    以阅读,但我认为读过这部自传的每一位读者都应该扪心自问:如果像

    他这样诚实地暴露自己,我们能写得比他好吗?

    只有两家巴黎的报纸对司汤达去世的消息做了报道,看起来,他很

    快就要被公众彻底遗忘。在他生前的两个老朋友的努力下,一家大出版

    社终于出版了他的主要作品,若非如此,司汤达可能就真被人遗忘了。

    然而,尽管当时颇有影响力的批评家圣·伯甫专门为司汤达写了两篇评

    论,公众仍然对他保持冷淡。等他的作品受到广泛阅读,是下一代人的

    时候了。司汤达从未怀疑自己的作品不会流芳百世,但按照他的预计,要到1880年甚至1890年它们才会得到应有的评价。很多遭受同时代人忽

    视的作家都会这样自我安慰,说后人会承认他们的成就。遗憾的是,这

    种事极为罕见。后人实在粗心大意,也实在过于忙碌,他们只会着眼于

    那些已经取得成功的作品,无暇关心过去被埋没的文学。因此,一个生

    前默默无闻的作家,在死后被人发现的可能性极其渺茫。司汤达是幸运

    的,他的幸运归功于一位教授。这位教授没有什么名气,以至于他的很

    多情形已不可考,人们只知道他曾经在法国高等师范学校讲课时大加赞

    赏司汤达的作品。更为幸运的是,学生中间有一些日后出了名的聪明的

    年轻人,他们在教授的推荐下阅读了司汤达的作品。在发现作品中有许

    多和自己这一代年轻人不谋而合的想法后,他们很快成为司汤达的狂热

    追随者。希普里特·泰纳是这些学生中最有才华的一个,多年以后,他

    成为一名颇有影响力的理论家,写过一篇盛赞司汤达的文章,称司汤达

    为从古至今最伟大的心理学家。也就是从那时起,人们撰写大量评论、研究司汤达的文章,直到今天,他已被普遍认为是19世纪法国三大小说

    家之一。司汤达凭借《论爱》和另外两部长篇小说出名,其中《巴玛修道

    院》可读性应该更强,小说塑造的人物形象也富有魅力,里面对滑铁卢

    战役的那段描写称得上脍炙人口。但是,小说《红与黑》更加激动人

    心,更具独创性,也更加深刻。正是由于《红与黑》,左拉称司汤达为

    自然主义之父,布尔热和安德烈·纪德则(不正确地)称其为心理小说

    的创始人。这的确是一本令人惊叹的书。

    相比关注他人,司汤达显然对自己更感兴趣,他的小说常常将自己

    作为主人公。《红与黑》中的于连就是司汤达一直想成为却又无法成为

    的那种男人。在他笔下,于连是那种极令女性着迷的男人,她们一见到

    他就神魂颠倒,这正是司汤达自己从来不曾有过却一直想拥有的魅力。

    在生活中,他设计的那些方案无一不宣告失败,在小说中,他却让于连

    一次又一次赢得女人的爱情。他把于连塑造成一个口若悬河的健谈者,可他很聪明地只是赋予于连这样一种能力,却从不具体写到他谈论的内

    容。他把自己的好记性、勇气、羞怯、自卑、野心、敏感、心计、多

    疑、虚荣、易被冒犯等性格特点,以及肆行无忌和不知感恩的行为特

    征,通通给了于连。我想,从来没有哪个作家会像司汤达这样,把自己

    的全部性格赋予笔下人物的同时,又描绘出这样一幅可鄙、可恶、可憎

    的人物肖像。

    令人不解的是,除了滑铁卢战役(其实他并未参战),司汤达的小

    说中好像从未写到他为拿破仑效劳时的生活经验。人们原以为司汤达完

    全可以从中提炼出某些主题来,因为他毕竟是那些历史事件的目击者。

    他为什么不这样做呢?我们不难记起,最初司汤达想写剧本时,习惯从

    自己看过的戏剧中寻找题材,他从来都没有虚构故事的天赋。包括《红

    与黑》的故事原型,也是他从曾经轰动一时的刑事案件的相关报道中提

    取的。我一般不会在评论小说时谈及小说的故事来源,但关于《红与

    黑》,我觉得有必要介绍这方面的情况。司汤达借用了这样一个案件:

    神学院学生安东尼·伯尔岱在一个叫M.米舒的人家里当家庭教师,后来又到一个叫M.德·高尔东的人家里做牧师。在第一户人家中,他企图或

    者说确实勾引了米舒太太,到了第二户人家,他又勾引了高尔东的女

    儿。正因如此,他被主人辞退。此时的他声名狼藉,想回到神学院去,却没有神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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