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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452
论人类的认识校勘全译本.pdf
http://www.100md.com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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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6304KB,707页)。

     论人类的认识,这本书是校勘全新译本,为读者提供最新的内容大全,读者可以在这里认知到哲学的全新思想,全书一共有上下两册。

    论人类的认识书籍介绍

    《论人类的认识》(即《人类理解论》)是西方哲学史,尤其是近代哲学认识论传统中举足轻重的一部著作。它是英国经验主义认识论传统的开创之作。

    自1689年首次出版以来,洛克对此书进行了反复修改。于是《论人类的认识》早期陆续出版了七个英文版本,不同版本之间,在语词上有着颇多不同。而后尼迪奇对此书的七个版本进行了比较与考察,并参考法文、拉丁文译本等版本,编定了迄今为止《论人类的认识》的全面校勘本,中译本首次引进。它以全方位的视角为我们展现了洛克在此书的写作与之后的修改过程中的细微的思想变化与表述的差别,读者可以在阅读中对照《论人类的认识》不同版本的内容,更为详尽地了解洛克的哲学思想。对于洛克哲学思想的专业研究,此书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

    论人类的认识作者信息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英国著名哲学家,毕业于牛津大学,1688年成为皇家学会会员。曾任政府部长等职。他与贝克莱、休谟并列为英国经验主义认识论传统的主要代表人物。他反对以笛卡尔、斯宾诺莎等人为代表的唯理论传统,提出了“白板说”,为经验主义认识论奠定了基础。另外,他在社会契约理论上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是西方自由主义和民主政治理论的创始人。主要著作有《政府论》《论人类的认识》(即《人类理解论》)等。

    胡景钊,1951年毕业于广州岭南大学历史政治系(历史专业),后到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进修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西方哲学史。1960年中山大学复办哲学系后,一直在该系从事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西方哲学史教学工作,并曾兼任该系西哲史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和主任等行政工作。出版专著有《十七世纪英国哲学》(与余丽嫦合著,商务印书馆,2006年)。

    论人类的认识主目录

    第一卷 论天赋意念

    第一章 序言

    第二章 心灵中没有天赋的原则

    第三章 没有天赋的实践原则

    第四章 关于思辨的和实践的两种天赋原则的其他一些思考

    第二卷 论观念

    第一章 概论观念及其起源

    第二章 简单观念

    第三章 一个感官的观念

    第四章 充实性

    第五章 几种不同感官的简单观念

    第六章 反省的简单观念

    第七章 感觉和反省二者的简单观念

    第八章 对我们的简单观念的进一步考察

    第九章 知觉

    第十章 持

    第十一章 辨别和心灵的其他运作

    第十二章 复杂观念

    第十三章 空间及其简单样式

    第十四章 延绵

    第十五章 一起考察延绵和伸延

    第十六章 数目

    第十七章 无限性

    第十八章 其他简单样式

    第十九章 思维的各种样式

    第二十章 快乐和痛苦的种种样式

    第二十一章 能力

    第二十二章 混合的样式

    第二十三章 我们的复杂实体观念

    第二十四章 各种实体的集合观念

    第二十五章 关系

    第二十六章 原因和结果,以及其他的一些关系

    第二十七章 同一性和差别性

    第二十八章 其他的一些关系

    第二十九章 清楚的和模糊的,明晰的和混淆的观念

    第三十章 实在的和幻想的观念

    第三十一章 相称的和不相称的观念

    第三十二章 真实的和虚假的观念

    第三十三章 观念的联结

    第三卷 论词

    第一章 概论词或语言

    第二章 词的意义

    第三章 概括的名词

    第四章 简单观念的名称

    第五章 混合样式的名称和关系的名称

    第六章 各种实体的名称

    第七章 虚词

    第八章 抽象的和具体的名词

    第九章 词的缺点

    第十章 词的滥用

    第十一章 前述各种缺点和滥用的改正方法

    第四卷 知识和意见

    第一章 概论一般

    第二章 我们知识的各种等级

    第三章 人类知识的范围

    第四章 我们的知识的实在性

    第五章 概论真理

    第六章 普遍的命题及其真理性和确实性

    第七章 公理

    第八章 无价值的命题

    第九章 我们关于存在的知识

    第十章 我们关于上帝存在的知识

    第十一章 我们对其他事物存在的知识

    第十二章 我们知识的改进

    第十三章 对知识的进一步思考

    第十四章 判断

    第十五章 或然性

    第十六章 同意的各种程度

    第十七章 理性

    第十八章 信仰和理性及其各自的范围

    第十九章 狂热

    第二十章 不正确的同意,或谬误

    第二十一章 科学的分类

    论人类的认识点评

    1、洛克是首位对人类心灵的范围和限度进行了一种全面详尽的探究的人。

    2、对我们的认识能力为了从个别的知觉上升到普遍的概念所做的*初努力进行这样一种探究,毫无疑问有其巨大的好处,而且人们应当感谢著名的洛克,是他率先为此开辟了道路。

    3、洛克的《人类理解论》(1690)具有一种惊人强大的、未曾被伤害过、被阴影遮蔽过的理智力量——这一点在德国古典哲学以及现代科学兴起之后诸多知识领域对健全理智不再透明的时代已经难以获得了。

    论人类的认识截图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论人类的认识:校勘全译本(英)约翰·洛克(John Locke)著;

    胡景钊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

    书名原文: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ISBN 978-7-208-14419-4

    Ⅰ . ① 论 … Ⅱ . ① 约 … ② 胡 … Ⅲ . ① 认 识 论 - 研 究

    Ⅳ.①B017②B561.24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7)第074956号

    书名:论人类的认识:校勘全译本

    作者:[英]约翰·洛克(John Locke)

    译者:胡景钊

    排版:山东源齐数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SBN:978-7-208-14419-4

    本书版权,为北京世纪文景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所有,非经书面授

    权,不得在任何地区以任何方式进行编辑、翻印、仿制或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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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号:shijiwenjing2002发邮件至wenjingduzhe@126.com订阅文景每月书情

    论人类的认识

    校勘全译本

    [英]约翰·洛克 著 胡景钊 译

    JOHN LOCKE

    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上海人民出版社?

    论人类的认识(上)

    论人类的认识(下)几点说明

    洛克的经典之作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国内学

    界一般译为“人类理解(或理智)论”,然而这种译法容易使人联系到运

    用思想的理性认识,但洛克的著作却是探讨发端于感觉的从感性到理性的

    整个人类认识过程,所以译为“论人类的认识”较为名副其实。

    历史上没有几个哲学家像洛克那样,生前对自己的著作从内容到形式

    进行了如此细致的反复的修改,因此作为近代经验论经典之作的《论人类

    的认识》(以下简称《论认识》),一直没有一个公认的权威的校勘版

    本 。 有 鉴 于 此 , 英 国 谢 菲 尔 德 大 学 哲 学 系 主 任 尼 迪 奇 ( P. H.

    Nidditch),花了十年工夫,对此书各早期版本以及有关的书信等资料,进行了分析比较,编成了这本当今公认的最权威的《论认识》的比对本,1975年由克伦登出版社初版,1979年出版修订版。

    尼迪奇编辑本书的主要特点,是力图从内容到形式再现洛克写作的思

    考历程。译者亦努力使译文达到同样的目的。由于洛克的改动是在英语的

    框架内进行的,为了表明改动前后的不同,在翻译方法上略为侧重于直

    译,当然也要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同时尽量不用译者的说明或解释,以

    求忠实表述洛克的原意。

    尼迪奇认为,《论认识》的第4版最接近洛克的最后思想,所以在本书

    的编辑方法上,正文基本上但非绝对以第4版为基础。他把其他版本的差异

    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思想的实质上的改动,另一类只是词法形式上的变

    动。后者多达千余条,编者按正文的页码将之记录下来,作为本书的附

    录。而前者则在正文的脚注中说明。译者参照编者的意图,为免累赘,形

    式上的不同全部从略,而把关于思想的实质上的改动放在正文的脚注中。

    洛克很重视著作形式上的完善,全书各节都有内容提要,在第1版中是

    和章节的目录合在一起的。经友人的建议,从第2版起,改放在每节开头的

    页旁空白。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中译本则以之作为各节的第一句。尼迪奇考

    虑到洛克的意见,把提要放在和正文隔一行的脚注中,用小一号的斜体字

    排出,并用横线与其他脚注分隔开来。本书则放在各节开始的方括号中。

    洛克对古代作品的引用很少注明出处,有的编者已予补上,没补上的

    译者已设法补上。洛克引用的外文多为拉丁文,而且多数在正文中已译为

    英文。未经翻译的少数单词和短句,编者多已译成英语附于书后。这些译者都按编者的英译译出。个别编者未翻译的,连同个别的希腊文和希伯来

    文,则是译者请教内行译出的。

    洛克对标点符号的使用十分讲究,译文的标点符号基本上完全按照洛

    克的用法。但是要注意两点:一是17世纪英语的标点符号中没有顿号

    (“,”),今天用顿号的地方一律用逗号(“,”),所以在许多用逗

    号的地方,其实应该用顿号;另一是冒号(“:”)的用法,洛克的一种

    用法和今天相同,用来提示下文,另一种用法是今天没有的,表示一个句

    子中的间断性大于分号(“;”)而小于句号(“。”)的情况。此外,洛克用斜体字表示着重,译文则一律用楷体字来表示。

    编者所说的《论认识》的早期版本,指的是第1版(1690),第2版

    (1694),第3版(1695),第4版(1700),第5版(1706),第6版

    (1710),以及收进《洛克选集》(第1版)的《论认识》(1714),科斯

    特的法译本(1700),伯里奇的拉丁文译本(1710)。法译本和拉丁文译

    本与正文不同的改动,因语种不同,本书从略。

    各版本的差异表明如下:凡与正文不同,有改动之处,括在六角括号

    (“〔〕”)内,六角括号内的行文又有改动的,括在方括号

    (“[]”)内,方括号内行文又有改动的,则括在尖括号(“< >”)

    内。至于如何改动及其出处则在脚注中说明。脚注序号后用阿拉伯数字标

    明被改动的行文出自哪一版本,“1”为第1版,“2”为第2版,依此类

    推。收进《洛克选集》第一卷的用英文字母“W”表示,蒂勒尔第一卷勘误

    页手稿增补的用“1T.er”表示。被改动行文出处之后,用一竖直线

    (“│”)把出处和修改的行文分隔开。修改行文之后则以阿拉伯数字注

    明其出处。例如,第一卷第一章中有这样一句:……并使他们能发现〔现世生活舒适的生活必需品〕[2]和引导到

    更美好的来生的途径。

    其中,六角括号内的行文为有改动的地方。如何改动及其出处,则在

    脚注[2]中说明。脚注[2]为:“〔〕2—5│维持现世生活并使之愉快

    的生活必需品1”。“〔〕2—5”表示改动的行文出自《论认识》第2—5

    版,“│”后为修改变动的行文,正斜杠“”后的“1”表示其出自《论

    认识》的第1版。

    因译者水平有限,工作量又繁复浩大,错漏之处,欢迎批评指正。本

    书为多版本对照本,编辑工作极其繁锁,责任编辑李頔女士、薛士常先生

    为此付出大量心血,有必要表示万分的谢意!

    译者 二〇一一年一月?

    献辞

    致读者

    第一卷 论天赋意念

    第一章 序言

    第二章 心灵中没有天赋的原则

    第三章 没有天赋的实践原则

    第四章 关于思辨的和实践的两种天赋原则的其他一些思考

    第二卷 论观念

    第一章 概论观念及其起源

    第二章 简单观念

    第三章 一个感官的观念

    第四章 充实性

    第五章 几种不同感官的简单观念

    第六章 反省的简单观念

    第七章 感觉和反省二者的简单观念

    第八章 对我们的简单观念的进一步考察

    第九章 知觉

    第十章 保持

    第十一章 辨别和心灵的其他运作

    第十二章 复杂观念

    第十三章 空间及其简单样式

    第十四章 延绵

    第十五章 一起考察延绵和伸延

    第十六章 数目

    第十七章 无限性

    第十八章 其他简单样式

    第十九章 思维的各种样式

    第二十章 快乐和痛苦的种种样式

    第二十一章 能力

    第二十二章 混合的样式

    第二十三章 我们的复杂实体观念

    第二十四章 各种实体的集合观念

    第二十五章 关系

    第二十六章 原因和结果,以及其他的一些关系

    第二十七章 同一性和差别性

    第二十八章 其他的一些关系

    第二十九章 清楚的和模糊的,明晰的和混淆的观念

    第三十章 实在的和幻想的观念第三十一章 相称的和不相称的观念

    第三十二章 真实的和虚假的观念

    第三十三章 观念的联结献辞

    献给

    最尊敬的

    托马斯

    彭布罗克和蒙哥马利伯爵,卡迪夫的赫伯特男爵,肯德尔,帕,菲茨休,马默恩,圣昆廷,和隆

    尔兰〔的罗斯勋爵;〕[1]

    陛下的最尊敬的枢密院议长兼威尔特和〔南

    威尔士郡郡长〕[2]

    阁下。

    大人,这篇论文阁下目睹其成长,而且是奉您之命冒昧地问世,因此凭它固

    有的权利,现在谈到阁下数年前许诺的对它的关怀。我不认为,只要在书

    首署上任何大人物的名字,就能掩盖〔其中的〕[3]

    错误。出版物的成败必

    定取决于自身的价值,或读者的嗜好。但是没有什么比公平无私的听力,更为真理所希冀,没有人比阁下更像使我获得这种听力,因为人们公认阁

    下,对隐藏深处的真理十分熟悉。阁下以在事物最抽象和最概括的知识方

    面的思辨卓有造诣而著称,不是常人和通常的方法所能及,因此您对本论

    文的设计的首肯和称赞,至少使它不致在人们未读之前便横加指责;而且

    强调那些多少越出常轨的部分,加重其重要性,不致被认为不值得考虑。

    有些人判断人们的头脑,像按时髦来判断他们的假发那样;除了被众所接

    受的以外,不承认还有什么是对的;因此责难他们爱好新奇,是极其严重

    的指控。真理在任何地方最初出现时,很少得到多数人的支持:新的意见

    总是被怀疑,往往被反对,没有任何别的理由,只是因为它不是大家同意

    的。不过,真理像黄金一样,不会因为就是从矿中挖出,便有一点点不是

    黄金。必须由试验和检查,才能确定它的价值,而不是凭任何古怪的花样

    来衡量:虽然它不曾印上公共的印记,流通于世;可是它同自然一样古

    老,而且肯定不会稍有不真。阁下发现的迄今不为人知的真理,除了您愿

    意对少数人不完全隐藏它们,什么时候您愿意给公众以那些重大而渊博的

    发现,阁下便能给出这方面的重要和令人信服的事例。如果没有别的理

    由,光是这一点就足以使我把这〔论认识〕[4]

    献给阁下;由于拙著和阁下

    制定的高贵而宏伟的科学系统的轮廊,(它是这样新颖,精确,富于启

    发,)某些部分有相通之处,如果阁下允许我自夸,在这里那里我的思想和您的并不完全相悖,我认为这就够光荣的了。如果阁下认为合适,由于

    您的鼓励,这论文得以问世,我想这是迟早引导您再向前进的理由;而您

    会允许我说,您在这里给世人以某种最重要的东西,如果他们能接受这著

    作,这会真正是值得他们期望的。这里表明我献给阁下的礼物是什么样

    的;它恰像穷人给他富有伟大的邻居赠送的礼物那样,他不能不乐意接受

    那篮鲜花,或水果,虽然他有更大量的自己的产物,而且要完美得多。没

    有价值的事物,当它们成为尊敬,敬重,和感恩的礼物时,可以得到价

    值:这些您已经给了我如此有力和独特的理由,使我以最大的热忱献给阁

    下,如果它们增加的价值能和它们伴同自身的伟大成比例,则我自信地夸

    口说,我在这里送给阁下的是您曾经收到过最丰盛的礼物。我确信,我负

    有最高的义务寻找一切机会表明我从您阁下得到的一连串的恩惠,这些恩

    惠本身虽然伟大和重要,然而使它们更为伟大和重要的是,永远伴同它们

    的勇敢,关怀,和仁慈,和种种热心助人的事情。对这一切,您还乐意增

    补比其余一切都还要重要和有趣的东西:您不断赐给我某种程度的尊重,允许我在您良好的思想中占有一席之地,我几乎要说是友谊。阁下,您的

    言行在一切场合经常表明,即使我不在也向别人表明,我提到的人人都知

    道的事实,这不能算作虚荣:如果我不承认许多人眼见的事实,而且每天

    都告诉我蒙受阁下的恩惠,我便欠缺〔好的〕[5]

    礼貌了。我希望它们能容

    易地帮助我的感激之心,如同它们使我确信对阁下重大和增长中的义务那

    样。我确信,如果我不是〔极其〕[6]

    敏锐地感受那些恩惠,我写这部《论

    认识》不会有任何和不抓住这个机会向世人证明,我是阁下多么忠顺的仆

    人。

    〔1689年5月24日多尔塞特宅第〕[7]

    大人,您阁下的,最谦恭,和

    最顺从的仆人

    约翰·洛克

    [1] 〔〕4—5│的罗斯勋爵;掌玺大臣,2—3│和抄本1

    [2] 〔〕4—5│南一威尔士郡郡长;皇帝皇后两陛下的最尊敬的枢密院大臣之一。2—3│皇帝皇后

    两陛下的最尊敬的枢密院大臣之一1[3] 〔〕1勘误页—5│它的1

    [4] 〔〕2—5│部作品1

    [5] 〔〕4—5增补

    [6] 〔〕2—5│确实1

    霍尔特出版的一些但不是全部的版本,“确实”一词印刷者用墨水改为“极其”(或这词的不

    同拼法)。

    [7] 〔〕4—5增补致读者

    读者,这里我把我在空闲沉闷时聊以自娱的东西,放在您的手上:如果它有

    幸证明同样使您愉快,如果您在阅读时的快乐,只有我在写作时的一半,那么您就不会认为您的钱白花了,正如我不会认为我的辛劳是白费了的一

    样。不要误以为,这是为了要称赞我的著作;也不要断言,因为写作它使

    我感到快乐,现在完成了所以我对此感到高兴。一个用鹰追捕百灵鸟和麻

    雀的人,虽然只有十分次等的猎物,但它们同在较高贵的狩猎中的猎物同

    样是在空中飞翔:他不熟悉这篇论文的题目“认识”,不知道它是灵魂最

    高的功能,所以比任何其他的功能在运用时伴同更大的,更恒常的愉快。

    它之追求真理,是一种追捕狩猎,正是在追求中,产生大部分的快乐。心

    灵在趋向知识进程的每一步,都有〔某种〕[1]

    发现,这在当时不但是新

    的,而且是最好的。

    因为认识如同眼睛,在判断对象时,只凭它自己的视力,所以只能喜

    欢它所发现的,很少关心它看不到的,因为对这它一无所知。他的发迹已

    经超过那乞讨篮子,不满足于靠乞讨得来的零碎意见懒散地过活,愿意运

    用自己的思想,去发现和追求真理,不管他看到什么,都不会失去猎人的

    满足;他追求的每一瞬间,回报他的辛劳以一些快乐;他有理由认为他的

    时间没有白费,即使他未能过分夸大取得了任何重大的收获。

    人们放任自己的思想,遵循它来写作,正是接受那些快乐;您不应该

    妒忌它们,因为如果您在阅读时运用自己的思想,它们也会向您提供同样

    愉快的机会。不过我指的是您自己对它们的思想:但是如果他们是从别人

    取得对它们的信任,那它们是什么并不是大问题,因为他们追求的不是真

    理,而是某种较低微的思考:他说或想的是什么不值得关心,因为它们不

    过是受别人支配的东西。如果由您自己作判断,我知道您会真实地判断;

    因此不论您怎样谴责我,我都不会损害和得罪您。因为虽然确实,在这篇

    论文中,〔没有什么真理不是我完全确信的〕[2];但是我考虑到我自己同

    您一样,易于陷入错误;而且知道这部书的成败不决定于我对它的任何意

    见,而决定于您自己的意见。如果您在这部书中发现只有很少东西对您是

    新的或是有教益的,您不要因此抱怨我。这部书原不是为已经驾驭这个题

    目的那些人写的,为透彻地熟悉他们自己的认识的人写的;而是为了我自

    己的学识,和满足少数我的自认不曾充分思考过这个题目的朋友写的。假

    如用这论文的历史来麻烦您是合适的,我告诉您有一次有五六个朋友在我的房间聚会,讨论一个离这很远的题目,很快便发现我们因多个方面产生

    的困难而停滞不前。我们在迷惑了一阵之后,没有更接近解决困扰我们的

    疑难,因此我在想,我们是走错了路。在我们从事探索那本性之前,应检

    查我们自己的能力,看看什么对象是我们的认识适合或不适合于处理的。

    我向同伴提出这个建议,大家立刻同意,一致认为这是我们应当首先研究

    的问题。在下次聚会之前,我把过去从未思考过的题材的一些匆忙和杂乱

    的思想记下来,作为这次讨论的入门,这个讨论的发端出于偶然,因人们

    的要求而继续,它的写作由没有条理的部分组成,其间又经过长时间的搁

    置,如果我的心情和事务容许的话,又重新开始;最后,当我因健康而隐

    退,有了闲暇时间,终于使这书成为您现在看到的那样。

    这种时断时续的写作方式,会产生许多缺点,其中有相反的两点,亦

    即有时说得太少,有时又说得太多。如果您发现它欠缺什么,我会很高

    兴,因为我所写的使您产生我应当再往前走的期望:如果您觉得太冗赘,则要抱怨这个题材;因为当我开始动笔时,我想对这个问题要说的话,可

    以包含在一页纸里;但是我越往前走,看到的前景越宽广:新的发现引领

    我继续向前,因此不知不觉它就成了现在这么大的一部书。我不否认,它

    的范围可以比现在缩小一些;而有些部分则可以删节:因为它在写作时的

    方法全凭理智捕捉,而中断的间隔又很长,因此容易产生某些重复。但是

    说老实话,我现在懒得,或者太忙使它精简一些。

    如果我故意使它带有错误,因此易于使最明智,最好的读者厌恶,我

    并非不知道在这里我是多么没考虑我的名誉,不过那些知道懒散是易于用

    任何口实使自己满意的人们,会原谅我,如果我的懒散占了上风,我想在

    那里我会有一个很好的口实。因为在我的辩解中不会宣布,具有不同方面

    的同一意念,会便于或必然证实或表明同一谈论的若干不同部分;和因此

    它在这书的许多部分已经发生:但是由于拒绝了这一点,我坦白承认,我

    有时在同一论证中停留过久,而且用不同的途径,不同的设计来表达。我

    出版这篇论文,不敢自以为给思想丰富理解敏捷的人提供知识;我承认对

    这些知识大师们而言我只是学生,并且事先告诫他们,除了从我的思想过

    程织做出来的东西外,在这里不要期待什么,它只适合像我这个样子的人

    们,对他们也许经过付出辛劳,使某些真理对他们的思想明白和熟悉,他

    们不是不能接受的,这些真理被确立了的偏见,或观念自身的抽象性,而

    变成困难的。某些对象需要从每个方面去考察;如果意念是新的,就像我

    承认这里有的意念对我是新的;或者是出乎常轨的,就像我猜想它对别人

    所表现的,如果我们只是一瞥而过,便不能深入每个理智,它一定不能带

    着清楚而持久的印象留在那里。我相信很少人看不到自己或别人,以所建

    议的一种方式来表达是十分含糊,而以另一种方式来表达则十分清楚和明

    白:虽然心灵在事后会觉得它们在用语上只有很少的区别;而且会奇怪为

    什么一种表达方式会不如另一种那样被人理解。但是并非一切事物都同样地产生每个人的想象。我们的理智的差别,不亚于我们的味觉的差别;如

    果认为同样的真理可以在同样的外观中同等地被每个人所喜欢,这就像希

    望用同样的烹调法宴请每一个人:肉也许是同样的,食物也是好的,然而

    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那种调料;如果您坚持把它和某样坚硬的东西一起咽

    下去,那一定要用别的制作方法。那些劝我出版本书的人,因为这个缘

    故,劝我按书的原样出版:因为我已经把它带到国外,希望那些不辞劳苦

    读它的人都能理解。我原来不〔倾向于〕[3]

    把它付印,如果我不是被恭维

    说这论文能有益于他人,如同我认为它有益于自己一样,我会限于最初引

    起写作这书的几位朋友过目。因为我之出版本书,目的在于像对我一样对

    别人有用,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像我已经说过的,尽我所能使它对各类读者

    都同样容易和可以理解。宁愿好思辨的和头脑敏捷的人,抱怨我在某些部

    分过于冗长乏味,而不使不习惯抽象思辨的,或预先掌握不同意念的人,会错误地,或不理解我的意思。

    我承认出版〔这论文〕[4]

    是希望它对人有用,这和我妄想教导我们这

    个知识渊博的时代大体上差不多,因此我可能被谴责为慕虚荣和傲慢。如

    果可以自由地议论这样一些人,他们装作谦卑,谴责他们自己所写的东

    西,我想这带有更大的虚荣和傲慢的气味,因为他的出书抱有其他的目

    的,而在亏欠公众方面他们十分失败,他的出书,最终希望人们读到对他

    们和别人都有用的任何东西,可是其中却没有:在这部论文中人们没看到

    任何可取的东西,而我的计划亦非到此停止;我的善良的意图应当求得对

    我的无甚价值的礼物的谅解。主要正是这一点,使我免于遭受谴责的恐

    惧,这种谴责我料想即使较好的作家也是难免的。人们的原则,意念,和

    兴趣是如此不同,很难找到一本书是所有人都喜欢或都不喜欢的。我承认

    我们生活的时代,不是最缺乏知识的时代,因此也不是最易于〔满足的。

    如果我不幸不能使人满意,也没有人应当〕[5]

    见怪我。我坦白地告诉我的

    所有读者,除了五六位,这篇论文最初不是为他们写的;因此他们不必为

    不列入其中而苦恼。不过如果有人要〔发怒〕[6]

    ,骂人,就让他怒骂好

    了:因为我会找到更好的方法在这种讨论中消磨我的时间。我常常满意于

    真诚地以真理和使用为目的,虽然是以最卑微的方式。学术的国度,今天

    不是没有建筑大师,他们推动科学的有力的构思,留下永久的纪念碑供后

    人瞻仰;但是人人都不必希望是一个波义尔[7]

    ,或是一个西德纳姆[8]

    而在产

    生伟大的惠更斯[9]

    和无双的牛顿以及其他同类人的时代,能充当一名打扫

    〔地面〕[10]

    的小工,清除阻塞通向知识道路上的垃圾,就够雄心勃勃的

    了。如果聪明而勤奋的人们的努力,没有受到笨拙的,装模作样的,不可

    理解的名词的有学问而无意义的使用的严重妨碍,则世界的知识会有大得

    多的进步,人们把这些名词引进科学,做成很高的技艺,使本来是真知识

    的哲学,反而被看作是不配,和不能登大雅之堂,和用于有教养的谈话。

    讲话的含糊和无意义的形式,和语言的滥用,很久以来都被认为是科学神

    秘之所在;而毫无意义的,生僻误用的词,由于长期使用而获得误以为学问高深和高度思辨的权利,很难使说者和听者相信它们不过是掩饰无知和

    真知识的障碍。打破虚荣和无知的〔这〕[11]

    庇护所,我想是对人类认识的

    一种贡献:虽然很少人相信他们在用词上进行欺骗和受骗;或者他们所属

    的派系的语言中有任何的谬误,要加以检验和改正,我希望读者原谅,我

    在本书的第三卷中冗长地讨论这个主题;并致力于使人明了,任何根深蒂

    固的毒害,或流行的风尚,都不能原谅人们不留心他们自己的语词,不为

    深入研究他们的表述的意义而吃苦。

    我被告知这论文的一个简短的摘要出版〔于1688年〕[12]

    ,因为其中否

    认有天赋观念,有些人读也不读,便横加指责;而且他们过于仓促地断

    言,如果我们不假设有天赋观念,则对精神便不能有一点意念或证明。如

    果有人在开始阅读这论文时感到相似的不快,我希望他把它读完:从而我

    希望他能被说服,去掉错误的基础,这不会损害反而有益于真理;如果真

    理和谬误混杂并建立在谬误之上,那么对它的损害,和使它处于困境,从

    来不会这么严重。〔在第2版,我作如下的补充:〕[13]

    〔书商将不会原谅我,如果我一点不提及他曾经答应对这[第2][14]

    版

    的改正,将改正以前犯的许多错误。他还希望,让人们知道,它有关同一

    性的新的一章,以及别的地方有许多增补和修正。我必须告诉我的读者,这些并不是全新的内容,它们大部分是对我已经说过的进一步的确认,或

    解释以防止别人误解我过去付印的意思,而不是和我的原意有所出入;但

    我必须把第二卷第二十一章的改动作为例外。

    我在那里所写的关于自由和意志的话,我认为值得尽我所能再作精确

    的考察。因为那些问题已经使世上的学术界遇到种种难题和困难,在道德

    学和神学中引起不少的混乱,而这部分的知识是人们最关心要弄清楚的。

    基于对人的心灵较切近的观察,对那些动机和观点较直接的检验,我发现

    有理由改变我以前关于它们的想法,即认为它们是支配全部自愿活动中最

    后决定意志的东西。我不能不自由地和爽快地向世人承认这一点,就像我

    最初出版时对我像是真的东西那样,如果我的意见违背真理,我更多关心

    的是放弃我自己的任何意见,而不是反对别人的意见。因为我追求的只有

    真理,不管它是何时和从何地来,总是受到欢迎。

    但是依据我所写的第一个错误的任何证据,不论我如何热衷于必须放

    弃我抱有的任何意见,或收回我所写的;然而我必须承认,我不幸不能从

    刊印出来反对我书中的任何部分的那些反驳中,得到任何的光明,或者从

    极力反对它的东西中,在提出疑难的那些点上,找到理由改变我的意思。

    是不是我手边的主题,时常需要更多的思想和注意,而这是浅薄的读者不

    愿承认的,至少就像事先掌握的?或者是不是在我的表述中的任何含糊,投放出遮盖它的疑云,这些意念使别人理解我处理它们的方式发生困难?因此我发觉我的意思常被误解,我没那么幸运在每个地方都被正确地理

    解。〕[15]

    〔这方面的例子是很多的,我想这样断言对我的读者和我都是公

    平的,或者说我的书写得够清楚能被这样的人正确地理解,他们专心地不

    带偏见地仔细阅读,而这是每一个在阅读中付出辛劳的人在阅读时应当这

    样做的;或者我写得如此含糊,要加以修改也是徒劳的。这两种说法不论

    哪一种是真的,[只涉及我自己,因此我将不][16]

    以在我的书中这里或那

    里遇到的反对意见我认为要说的答复,来麻烦读者。因为我确信,人们认

    为有足够的重要性要去关心的,无论是真是假,可以看到所说的,或者缺

    乏牢固的根基,或者如果我和我的反对者很好地互相理解后,同我的学说

    并不抵触。〕[17]

    〔如果[任何人][18]

    提防丢失他们的好思想,因此把他们对我的论文

    的责难刊印出来,并这样恭维说,他们不能容忍把它叫作一篇论文,我对

    他们的批评该负的文责的评价留给公众好了,而不让我的[读者][19]

    在我

    的无意义的或粗暴的事务上浪费时间,以致减少人们心中的愉快,或给别

    人对我写的加以如此匆忙的反驳。〕[20]

    〔[这][21]

    书商在准备我的论文的第4版时,请我注意,如果我有[空

    余,][22]

    可对书作任何我认为合适的增补或改动。[我认为][23]

    向读者宣

    告是适当的,除了在各处我[已][24]

    作出的改动外,[有][25]

    一处的改动

    [是][26]

    必须[提及][27]

    ,因为它[贯穿][28]

    全书,对它的正确理解有着

    重要的意义。〕[29]

    〔在那里我说过这样的话:〕[30]

    〔清楚和明晰的观念是一些名词,人们虽然十分熟悉,经常挂在嘴

    上,但我有理由认为每一个运用它们的人,并不完全理解它们。也许在各

    处有个别人肯费心去思考,就他自己或别人而言那些名词确切的意思是什

    么;所以我在大部分地方,用有定的(determinate)或确定的

    (determined)来代替清楚和明晰两个词,因为它们似乎更能引导人们接

    近我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用][31]

    那些词命名,我的意思是指心灵中有

    某个对象,因此是确定的,亦即不过是在[那里][32]

    被看到和被感知到的

    那样。如果在任何时候,它不过是心中的对象,因此是确定的,我认为它

    们叫作有定的或确定的观念是适当的,它不变地附着于确定的名称或音节

    清晰的声音,是人心相同对象的固定的标志,或有定的观点。

    对这一点稍为多解释一下。当有定的应用在一个[简单观念][33]

    时,我的意思是如果那观念据说是在心灵中,那是心灵已在考虑的,或在自身

    中感知到的简单现象;当有定的应用在一个复杂观念时,我的意思是指这

    样一个数目确定的某种简单的或较不复杂的观念,以这样一种比例和关系

    结合起来,就像那观念呈现在人心时,人心已置于眼前,并看到它本身的

    比例和关系那样,或者当人给它以名称时,他应该呈现的那样。我之所以说应该呈现,因为不是每一个人,或者任何人都这么细心地看待他的语

    言,他不使用任何词,直到他心中看到精确确定的观念并决定使之成为观

    念的标记。缺乏这一点细心,是人们在思想和谈话中产生不少的混淆和混

    乱的原因。

    我知道任何语言都没有足够的词相应于进入人们的谈话和推理的所有

    观念的变化。但这并不妨碍,任何人在运用任何名词时,他会在心中有确

    定的观念,这名词他使之成为观念的标记,在当下的谈话中牢固地附着于

    名词。如果他没有或不能做到这一点,他自命有清楚或明晰的观念是徒劳

    的:显然他的观念并非如此;那里应用这种没有精确的确定性的名词,那

    里便只能期待含糊和混淆。

    根据这一点,我认为确定的观念,比清楚和明晰的观念,较不容易引

    起谈话方式的错误:那里人们从全部他们的推理,探索,或论证中获得的

    这种确定的观念,他们将发觉他们大部分的疑惑和争辩宣告终结,迷惑人

    类的绝大部分的问题和争论取决于对词的可疑的和不肯定的应用,或者用

    来代表不确定的观念(这是同样的)。我选择这些名词表示:(1)人心某

    种直接的对象,它感到和在它面前不同于用作标志对象的声音。(2)这观

    念是这样确定的,亦即心灵在它自身中知道,看到是确定的而对那名称不

    发生任何改变,而名称确定的也就是那精确的观念。如果人们在他们的探

    索和谈话中这样确定他们的观念,他们便能辨别他们的探索和谈话能达到

    多远,而且能避免和别人大部分的争论和口角。

    此外,书商认为我有必要向读者宣告,有两章的增补是全新的;其一

    是论观念的联结,另一是论狂热。这些连同其他从未印行过的较大的增

    补,他答应把它们单独印出来,按照这书的第2版的方法和目的来增补。〕 [34]

    〔在这第5版,只是略有增补和[改动;][35]

    大部分新的东西,包含在

    第二卷第二十一章中,如果有人认为值得的话,可以稍费辛劳,抄在前一

    版页旁的空白上。〕[36]

    [1] 〔〕2—5增补;在霍尔特第1版的某些但不是全部的版本中,“某种”是印刷者用墨水插入的。

    [2] 〔〕2—5│它的真理我是确信的1

    [3] 〔倾向于〕(affection)4—5│装模作样(affectation)1—3

    [4] 〔〕2—5│它1

    [5] 〔〕2—5│满足的。如果我不幸办不到,也没有人应当1

    [6] 〔〕发怒(to be angry)1—4│(be angry)5[7] 波义尔(Robert Boyle,1627—1691),英国物理学家、化学家和自然哲学家,确立恒温下气

    体体积和压力成反比的定律,提出近代物质微粒的概念。——译注

    [8] 西德纳姆(Sydenham,1624—1689),英国医生,临床医学和流行病学的奠基人,常被称为英

    国医学之父,著有《观察医学》。——译注

    [9] 惠更斯(Huygenius,1629—1695),荷兰数学家,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创立光的波动说,发

    明用单摆调节时钟,建立圆周运动的数学理论,著有《摆动的时钟》《论光》等。——译注

    [10] 〔〕4—5│那地面1—3

    [11] 〔〕5│这个1—4

    [12] 〔〕4—5│约有两年1—3

    [13] 〔〕5增补,代替这里和信的其余部分,我以下述一段话作为结束:“还有一件事我必须向读

    者宣告,每节的提要是用斜体印刷,借此读者可以看到内容几乎和印在页旁空白处的提要一样,如

    果语法结构略为容许,为了命题的完整,正文本身总不能这么规范有序,但从印刷成斜体的词仍然

    很容易猜到。”

    [14] []4—5│新2—3

    [15] 〔〕2—5

    [16] []W│我将不5—6

    [17] 〔〕5增补;“在每个地方都被正确地理解”以下五段,在5中取代第二卷第二十八章第11节脚

    注。

    [18] []5│任何其他的作家2—4

    [19] []5│读者们2—4

    [20] 〔〕2—3没有信的其余部分,代之以如下的结束语:“除了已经说过的,这第2版有一些节的

    内容提要,不仅像以前那样在一个表中,而且在页旁空白印出来。现在在书末补充一个索引。这两

    点连同大量的简短的增补,修改和改动,是这个版本的长处,书商希望它这样出售。因为对较大的

    增补和改动,我答应书商,他也答应我单独印出来。这样有了以前的版本不致完全无用,只要在适

    当的地方插入单独重印的段落,这样以前的书便可尽可能少地存在不足。”

    [21] []5│这位4

    [22] []5│空余4

    [23] []5│这4

    [24] [](had)5│(have)4

    [25] [](there was)5│(there is)4

    [26] []5│我认为4

    [27] []5│在这里提及4[28] [](ran)5│(runs)4

    [29] 〔〕4—5

    [30] 〔〕5增补

    [31] []5│而用4

    [32] []5│那里4

    [33] []编者│简单观念4—5

    [34] 〔〕(倒数第五段至倒数第二段)清楚……增补。4—5

    [35] []编者│改动5

    [36] 5增补第一卷 论天赋意念

    第一章 序言[1]

    【1.探索理智是愉快的和有用的】[2]

    因为正是理智使人超出其余有感

    觉的生物,给人以凌驾它们的优势和统治地位;所以它是值得我们花功夫

    去探索的题目,即使就它的高贵性来说也是如此。理智如同眼睛,使我们

    看见和知觉别的一切事物,却不注意它自己:需要技巧和费心把它放到一

    定的距离之外,使它成为自己的对象。但是在这条探索的道路上不论有什

    么困难,有什么会使我们深陷黑暗当中;我确信我们能让光亮透入我们的

    心灵;我们对自己理智的全部认识不仅是十分愉快的;而且在探寻别的事

    物时,也会对指导我们的思想给我们带来莫大的好处。

    【2.计划】由于我的目的在于探索人类知识的起源,确实性和范围;

    以及信仰,意见和同意的各种根据和程度;所以我现在不涉及人心在肉体

    方面的考虑;不费神考察它的本质是什么,或凭借元精的什么运动或身体

    的什么变化我们通过感官获得一些感觉或理智获得一些观念;以及那些观

    念在形成时是否有一些或全部依赖于物质。这些思辨虽然奇异和有趣,因

    为是在我的方向之外,不在我现在进行的计划之内。研究人应用在他们处

    理对象时的分辨能力,这就足以满足我现在的目的:如果用这种历史的平

    易的方法,我能够稍为说明我们的理智终于得到我们具有的那些事物的意

    念的途径,能够制定我们知识的确实性的一些标准,或者说明在人们当中

    看到的如此分岐和完全对立的那些信仰的根据,那么我想这次我完全不会

    误用我的思想;然而在别的地方我还十分自信地断言,只须看看人类的种

    种意见,观察他们的对立,同时研究他们用以抱有各种意见的轻信和虔

    诚;用以坚持各种意见的决心和热情,也许有理由怀疑,或者完全没有真

    理这样的东西;或者人类没有足够的手段达到真理的确实知识。

    【3.方法】因此很值得找出意见和知识的界限;考察用什么准则于我

    们还没有确实知识的事物,节制我们的同意,减轻我们的信仰。为了达到

    这目的,我遵循以下方法。第一,我要探索人观察到的和在他心中意识到的那些观念,意念(或

    你喜欢叫它们作什么)的起源;以及它们通过什么途径提供给理智。

    第二,我要努力指出,理智凭那些观念拥有什么知识;以及这种知识

    的确实性,证据和范围。

    第三,我要对信仰或意见的性质和根据进行一些探索:据此我所说的

    同意是指我们把一些命题视为真的然而对其真理我们还没有确实的知识:

    在这里我们有机会审查同意的各种理由和程度。

    【4.知道我们认识力的范围是有用的】如果通过对理智的性质的探

    索,我们能发现它的种种能力;它们能达到多远;它们和〔什么〕[3]

    事物

    在一定程度上是相适合的;在什么地方它们无助于我们,我想这种探索有

    下述的用处,劝说忙碌的人心对涉及超出它的认识能力的事物要更加谨

    慎;停步于它的范围的极限;安坐在对经考察发现是我们的能力达不到的

    事物的沉默无知之中。这样我们也许不会为了装作具有完备的知识而放肆

    地提出各种问题,争辨那些不适合我们的理智的事物来烦扰我们自己和别

    人;对这些事物我们心中不能构成清楚或明晰的知觉,或者我们完全不能

    有一点意念(这也许是太经常发生的)。如果我们能发现我们的理智的视

    野能扩展多远;它具有达到确实性的能力有多大;在什么情形下它只能裁

    决和猜想,那么我们便会安于在这种状况中我们可以达到的。

    【5.我们的能力适合我们的状况和利益】我们的理智的认识力虽然远

    比不上事物浩瀚的领域;可是我们仍然有充分的理由赞美我们的慷慨的造

    物主,因为他给了我们的那一部分和程度的知识超越这个星宿所有其余的

    居住者。人有理由十分满足于上帝认为适合他们的东西,因为他已经给了

    他 们 ( 如 同 圣 彼 得 所 说 的 ) πáυτα пρòs ξω?υ

    кαìε?σ?βеιαυ,方便生活必需的东西和德行的信息[4];并使他们

    能发现〔现世生活舒适的生活必需品〕[5]

    和引导到更美好的来生的途径。

    无论他们怎样缺乏认识一切的普遍的或完备的知识,他们有充足的光亮引

    导他们获得有关他们的创造主的知识,〔看到〕[6]

    自己的职责,所以对他

    们仍有重大的利益。如果人不冒失地埋怨他们的身体素质,不因为手不够

    大抓住一切事物而抛弃手中的幸福,他们可以找到充分的材料使头脑忙碌

    起来,并且多样地,愉快地,和满意地运用他们的双手。如果我们只把心

    灵用于对我们有用的东西,我们便没有多少理由抱怨它们的短浅狭窄;因

    为在这方面它们是很有能力的:如果因为有些事物不能达到而低估我们的

    知识带来的利益,忽视改进知识以达到上帝把它赐给我们的目的,那是不

    可原谅的和幼稚的暴躁脾气。一个懒惰和不听话的仆人以没有明朗的阳光

    为理由不用烛光料理他的事务是不能宽恕的。在我们心中点燃的蜡烛已够

    明亮可以达到我们的全部目的。[7]

    我们用这烛光获得的发现应该使我们满意:因此我们应正确运用我们的理智以合乎我们的能力的方式和比例接受

    一切对象;基于那些理由它们可以推荐给我们;而在只有或然性而且它足

    以支配我们的利益的地方,就不要专横地或狂妄地需要解证和要求确实

    性。如果我们因为不能确知全部事物便不相信一切;那就跟一个人因为没

    有翅膀飞翔而不使用他的腿光是坐以待毙同样聪明。

    【6.对我们的智能的知识是治疗怀疑主义和懒惰的良药】我们如果知

    道我们自己的力量,我们就较好地知道从事什么会有成功的希望:我们如

    果适当地考察了我们心灵的各种能力,很好地估量能期待从它们获得什

    么,我们便不会倾向于因无望知道任何事物而静坐不动,完全不用心于工

    作;另一方面亦不会因不理解某些事物而怀疑一切,放弃一切知识。水手

    知道他的测量线的长度还是有很大用处的,虽然他不能用它测量海洋的所

    有深度。他只要知道,在需要指引他的航程的地方测量线的长度能达到海

    底,让他小心不驶进会毁灭他的浅滩上,这就够了。在这里,我们的本分

    不是要知道一切事物,而是要知道那些有关我们的行为的事物。如果我们

    能找出那些衡量的尺度,使理性动物借此置于现世的人的处境,可以和应

    当支配他的意见以及依赖这些意见的行动,我们便不会因其他某些事物逸

    出我们知识的范围而烦恼。

    【7.这篇论文的缘起】这就是最初引起这部《论认识》的原因。因为

    我想,要满足人心十分适合投身其中的各种研究,第一步应当是观察我们

    自己的理智,考察我们自己的能力,看看它们适合于什么事物。在做到这

    一点之前,我怀疑我们是从错误的一端开始,当我们放任我们的思想进入

    存在的浩翰海洋,似乎无边无际的领域都是我们理智自然的无可怀疑的占

    有物,其中没有什么东西不受它的裁决或逃过它的理解,而这只是徒劳地

    追求在平稳〔可靠〕[8]

    地掌握我们最关心的真理中得到满足。因此人若把

    他们的研究扩展到他们的智能以外,让他们的思想误入他们找不到可靠立

    足点的深处;这样也就毫不奇怪,他们提出永远得不到清晰结论的问题和

    多方面的争论,而这只会不断和增加他们的怀疑,最后向他们确证完全的

    怀疑主义。如果很好地考察我们理智的智能,一旦发现我们知识的范围,找到区分光明和黑暗事物的地平线;找到区分什么是我们能理解和不能理

    解的地平线,人们也许会毫不迟疑默然同意承认对一类事物的无知,而运

    用他们的思想和议论于另类事物以带来较多的利益和满足。

    【8.观念代表什么】关于人类认识的这种研究的缘起我想要说的就是

    这么多,在开始进入我对这个题目具有的思想之前,在这开始的地方我得

    请求读者原谅我常常使用观念一词(这在下文将会看到)。这个名词我想

    最能用来表示一个人在思想时理智的任何对象,我用它表达意指影像,意

    念,形相的任何东西,或人心在思想中所能运用的任何东西;而我不可避

    免经常使用它。[9]我猜想人们会容易地同意我,承认在人的心灵中是有这样的观念的;

    每一个人都意识到自身中的这些观念,而人的言行将会使他确信别人也有

    这些观念。

    因此我们第一步的研究是它们是怎样进入心灵的。

    [1] 在1—5,“第一卷,第一章”之上印有“论人类的认识”,并用一直线分隔开

    [2] 这一和以下全部页旁提要(除编者相反地指出的以外)都是2—5增补的

    [3] 〔〕1勘误表—5│那一些1

    [4] 《彼得后书》,1:3。——尼注

    该节全文为:“因为我们认识了那位亲自用荣耀和美德留我们的主,神的大能就把一切有关生

    命和虔诚生活的事教导我们。”(《当代圣经》,1980,香港:中国圣经出版社。下同。)——译

    注

    [5] 〔〕2—5│维持现世生活并使之愉快的生活必需品1

    [6] 〔〕2—5│发现1

    [7] 科斯特法译本(修订版)在页旁注中指出该处出自《箴言》20:27。——尼注

    该节全文为:“人的心灵是主的灯,探察肺腑的隐深。”——译注

    [8] 〔〕1—4│确实5

    [9] 第5版脚注增补出自下列通信的引文:武斯特主教答洛克先生的第一封信,第93页,洛克致武斯

    特主教的第二封信,第63页等,洛克致武斯特第三封信,第353页等;引文的前言为:“我们的作者

    谦虚的辩解未能使他得以自由地使用观念一词。辩解遭到猛烈的攻击,被指责为具有危险的后果:

    对此你在这里会看到他的反驳。”第二章 心灵中没有天赋的原则

    【1.指出我们获得知识的途径,就足以证明知识不是天赋的】某些人

    当中的一种确定的意见认为,理智中有某种天赋的原则;一些第一性的意

    念,Коιναì ?ννοιαι,文字符号,好像盖印在人的心灵上,灵

    魂从开始存在就接受它们;并把它们一同带到世上来。我只须指出(如同

    在这部论文下述各部分所希望的)人单靠运用他们的自然能力,无须借助

    任何天赋的印记,就可以获得他们具有的全部知识;不用任何这种原初的

    意念或原则就可以达到知识的确定性。因为我想任何人都不难同意这样的

    一种设想是不适当的,即认为上帝已经把视觉和凭借眼睛从外界对象接受

    颜色观念的能力给了动物,同时又把这些观念赋予它:同样没有道理的

    是,当我们看到我们自身的能力适合于获得好像原初铭刻在心灵那样使人

    放心和确实的真理的知识时,却又把一些真理归因于自然的印象和天赋的

    文字符号。

    因为人遵循自己的思想去追求真理,而他的思想引导他稍为偏离通常

    的道路,这不能不受到责难:所以我要把怀疑那意见是否真理的理由写下

    来,作为我的错误(如果有的话)的辩解之辞,并留给和我一起无论在哪

    里发现真理都愿意接受的那些人去思考。

    【2.普遍的同意是重大的论据】有一些思辨的和实践的原则(因为他

    们二者都谈到)是全人类普遍的同意,再没有什么比这更为人们共同承认

    的了:因此他们争辩说,一定要有一些从人的灵魂开始存在就接受了的固

    定不变的印象,由人一同带到世上,就像他们必然地和真实地带来他们天

    生的任何能力一样。

    【3.普遍的同意不能证明有天赋的东西】从普遍同意推出的这个论据

    有这样的不幸,如果事实上真的有一些真理是全人类同意的,也不能证明

    它们是天赋的,如果对他们同意的事物能有其他途径指出人们怎样达致普

    遍同意的话;而我想这是可以做到的。

    【4.“事物是什么就是什么”和“同一事物不可能既存在又不存

    在”并非普遍同意的】但更糟糕的是,用这个普遍同意的论据来证明天赋

    原则,就我看来正好表明根本没有这样的原则:因为根本就没有全人类予

    以普遍同意的原则。我从思辨的原则开始讨论,而以人们推崇的解证原

    则“事物是什么就是什么”和“同一事物不可能既存在又不存在”为例,我想它们是一切原则中最配称为天赋的了。给它们以公理的荣誉已被普遍

    接受,因此毫无疑问如果有谁要来提出怀疑倒是怪事。但是我冒昧地说这

    些命题远非普遍同意的,对人类大部分来说甚至根本不知道。

    【5.不是自然地印在心灵上的,因为儿童,白痴等并不知道它们】首

    先显而易见,因为所有儿童和白痴一点也不理解或想到它们:这就足以推

    翻普遍同意的论据,而普遍同意却是全部天赋真理一定要有的必然伴随

    物:说有些真理印在灵魂上而灵魂又不知觉或理解它们,在我看来是近乎

    矛盾的;因为如果印刻表示什么意思,那就不会是别的而只是使某些真理

    被知觉。因为任何东西印在心灵上而又不被心灵知觉,在我看来是难以理

    解的。所以如果儿童和白痴有灵魂有心灵以及印在它们上面的那些印象,他们一定不可避免地知觉到它们,必然知道和同意这些真理,既然他们知

    觉不到,就证明没有这种印象。因为如果它们不是自然地印入的意念,它

    们怎么能说是天赋的呢?如果它们是自然印入的意念,它们又怎么会不被

    知道呢?说一个意念印在心灵,同时又说心灵不知道它,从来不曾注意到

    它,那就使这个印象化为乌有。从来不曾知道的命题,不曾意识到的命

    题,不能说是在心灵中。如果有一个命题竟然是这样的话;那么根据同样

    的理由,一切真实的和心灵可能会同意的命题可以说都是在心灵中的,是

    印入的:因为如果任何一个命题可以说是在心灵中却从来不知道,那一定

    只是因为有可能知道它;这样心灵便有将来会知道的全部真理。不,即使

    心灵过去从来不曾知道,将来也不会知道的真理,也印在心灵:因为一个

    人可能长寿但临终时对他心灵可能确实知道的许多真理仍然一无所知。因

    此如果认知的能力就是人们争论不休的自然的印象,那根据这种说法人在

    任何时候得知的一切真理全都是天赋的;这一主要之点等于是一种十分不

    恰当的说法;当它自命为维护天赋原则时,却讲那些否认天赋原则的人一

    样的话。因为我想没有人会否认心灵有可能知道若干真理。他们说能力是

    天赋的,而知识是获得的。可是这种为某些天赋的公理进行争辩究竟是为

    了什么目的?如果真理能印在理智上而不被知觉,我看不到心灵能够知道

    的任何真理在起源方面有什么区别:它们一定全是天赋的,或者全是获得

    的:谁要区别它们必定是徒劳的。谈论理智中的天赋意念的人(如果他指

    的是任何明晰的真理)的意思不可能是说从未知觉到至今仍一无所知的那

    种真理是在理智中。因为在理智中这些词如果还有合适的含义,就是表示

    被理解。所以说在理智中而又不被理解;在心灵中而又从不被知觉,就跟

    说任何事物在又不在心灵或理智中是一样的。因此事物是什么就是什么和

    同一事物不可能存在又不存在这两个命题如果是被印入的,儿童不可能不

    知道它们:婴儿和一切有灵魂的东西在它们的理智中一定必然有它们,知

    道它们的真理并同意它们。

    【6—7.反驳所谓人们知道这些命题是在他们开始运用理性时】为免受

    这种责难,常常有这样的辩解,说一切人在开始运用理性时便知道和同意这些命题,足以证明它们是天赋的。我的反驳是,7.心存偏见不肯费力考察他们自己所说的话的那些人,把毫无意义含

    糊暧昧的言词当作清楚的理性。为了这一辩解用于我们现在的目的还勉强

    有点意义,它一定意味着下述两种情况之一;或者是人们一开始运用理性

    便立即知道和观察到这些设想为天生的印记;或者是人们的理性的运用帮

    助他们发现这些原则,确实知道这些原则。

    【8.如果理性发现它们,那并不证明它们是天赋的】如果他们的意思

    是凭借理性的运用人可以发现这些原则;而这足以证明它们是天赋的;那

    么他们的论证方法是这样的,(即)凡理性能确实地为我们发现的和使我

    们坚定地同意的一切真理,都是自然地印在心灵上的;因为成为它们的标

    记的普遍同意的全部意义仅仅在于,凭借运用理性我们能获得它们的确实

    知识和同意它们;而据此则意味着数学家的公理和从公理演绎出的定理之

    间便没有了区别:全都一定同样被认为是天赋的,因为它们都是凭借理性

    的运用发现的,是理性的动物如果以此方式正确地使用他的思想能确实知

    道的真理。

    【9—11.说理性发现它们是错误的】当理性(如果我们可以相信它

    们)不过是从已知的原则或命题演绎出未知的真理的功能,〔这些〕[1]

    人

    怎么能认为理性的运用是发现设想为天赋的原则所必需的呢?除非我们说

    理性教导我们的一切确实的真理都是天赋的,要我们用理性去发现的真理

    的确永远不能认为是天赋的。说需要理性或它的运用,使理智参见原来刻

    印在其中的东西,但在被理智知觉前又不可能在它之中,这就如同认为运

    用理性是我们眼睛发现可见的对象所必需的一样。因此使理性发现那些印

    入的真理,无异于说理性的运用使人发现他以前知道的东西;如果人们在

    运用理性之前,原来已经印有〔这些〕[2]

    天赋的真理,可是对它们却一无

    所知,直至他们开始运用理性的时候,这实际上是说人们同时知道又不知

    道它们。

    10.在这里人们也许会说,数学的解证和其他不是天赋的真理不是一提

    出就得到同意的,这是它们和公理以及其他天赋真理不同之点。等一下我

    还有机会更详细谈论一提出便得到的同意。这里我只是欣然地承认这些公

    理和数学的解证是有这样的区别的;一种要有用来证明的理性才看到它们

    并得到我们的同意;另一种只要一理解而不用任何的推理就被人接受和同

    意。但同时请恕我批评指出,它暴露了需要运用理性来发现这些普遍真理

    的遁辞的弱点:因为它一定要承认在他们的发现中丝毫没有运用推理。我

    料想提出这种答辩的那些人,不会进一步肯定,同一事物不可能存在又不

    存在这个公理的知识是我们的理性的演绎。因为他们在使那些原则的知识

    依赖我们的思想的劳作的同时,也摧毁了他们似乎很热爱的自然的那种恩惠。因为一切推理都是寻找探索和想方设法,都需要劳苦和勤奋。设想作

    为我们的理性的基础和指引的自然印入的东西,还需要运用理性去发现,这怎么能有任何说得过去的意义呢?

    11.人们只要肯费力稍为注意反思理智的运作,便会发现心灵之所以轻

    易地同意某些真理,并非依赖天生的铭刻〔或〕[3]

    理性的运用;而是依赖

    和这二者都十分不同的心灵的功能,这一点以后我们就会看到。因此理性

    在我们取得对这些公理的同意中没有任何的作用,如果说人开始运用理性

    时便知道和同意它们的意思是理性的运用帮助我们知道这些公理,那是十

    分错误的;如果这是真的,则证明它们不是天赋的。

    【12.开始运用理性的时候不是开始知道这些公理的时候】如果开始运

    用理性便知道和同意这些原则的意思指的是心灵开始注意它们的时间;儿

    童一开始运用理性就立刻知道和同意这些公理;那也是错误的和轻率的。

    首先,这是错误的。因为显而易见,这些公理在心灵中没有运用理性那么

    早:所以开始运用理性被错误地指定为发现它们的时间。我们在儿童中不

    是可以看到,在他们具有同一事物不可能存在又不存在的公理的任何知识

    之前早就运用理性的许多事例吗?大部分文盲和野蛮人,过了多少年,即

    使到了能运用理性的年龄,也从来没有想到这个公理和相类似的普遍命

    题。我承认在人们开始运用理性之前,不可能获得这些被当作是天赋的普

    遍的和较抽象的真理的知识;但是我要补充说,人们在开始运用理性时,也不能获得这些知识。这是因为除非在他们开始运用理性后,心灵并不形

    成那些一般抽象的观念,那些被错误地以为是天赋的一般的公理就是涉及

    它们的,但其实是被发现的和真正是引入的,像其他一些从来没有人狂妄

    地假定为天赋的命题一样以同样的方式在心灵产生,以同样的步骤被发

    现。这一点我希望在下文弄明白。因此我承认人们〔获得〕[4]

    那些概括真

    理的知识之前,必须开始运用理性,但否认人们的理性的开始运用就是发

    现它们之时。

    【13.据此,它们和其他可知的真理便没有区别】同时可以看到,人们

    在开始运用理性时便知道和同意这些公理这种说法,实际上只不过等于说

    在开始运用理性之前它们从不被人知道和注意,而在以后人的一生中的某

    个时候则有可能被同意;但是是在什么时候则没有确定:这样一切其他可

    知的真理都和这些公理相同,因此运用理性时就被知道这个注解,没有使

    这些公理有什么优越性,或者和其他真理区别开来;亦不能据以证明它们

    是天赋的,恰恰相反正好证明它们不是天赋的。

    【14.如果开始运用理性是发现它们的时间,并不证明它们是天赋的】

    即使人们开始运用理性,正好是这些公理被知道和被同意的时候是真的;

    这也不证明它们是天赋的。这种论证方法之轻率就像这个假设本身是错误的一样。根据哪一种逻辑,当心灵具有十分不同领域的功能开始发挥作用

    时,任何意念开始被看到和获得同意,便说它似乎是自然原初印入心中最

    初的结构呢?因此如果假定人们开始运用语言是最初同意这些公理的时候

    (实际上和人们开始运用理性的时间是同样的),那么这是它们是天赋的

    很好的证明,如同说因为人们开始运用理性时就同意它们,所以它们是天

    赋的。我同意主张天赋原则的人认为在开始使用理性之前心灵没有这些普

    遍的和自明的公理的知识:但是我否认开始运用理性正好是它们最初被注

    意到的时候;〔而如果正好是在这个时候,我否认〕[5]

    它将证明它们是天

    赋的。人们开始运用理性时就同意这些公理这个命题的含义可以具有的全

    部真理只在于,形成概括抽象的观念和理解概括的名词是理性功能的伴随

    物,并且是和这种功能一同逐渐成长的,儿童经过长时间对所熟悉和较特

    殊的观念使用理性之前,通常不能得到这些概括的观念,学到代表它们的

    那些名词,他们是通过和别人日常的谈话和活动而被认为有能力进行理性

    的交往的。如果人们开始运用理性时便同意这些公理能有其他真实的意

    义,那请把它指出来;或者至少在这种或其他任何意义上它怎样证明这些

    公理是天赋的。

    【15—16.心灵获得种种真理所经历的步骤】感官起初纳入特殊的观

    念,给还是空的房间提供设备:心灵逐渐熟悉其中的一些,把它们贮存在

    记忆里,并给它们命名。其后心灵更进一步,对它们进行抽象,并逐渐学

    习运用概括的名称。观念和语言〔通过〕[6]

    这种方式提供给心灵,它们是

    心灵运用它的推论功能的材料:随着供它运用的这些材料的增加,理性的

    运用也就日益明显。虽然获得概括的观念与运用概括的语词和理性经常一

    起增长:但是我看不到这怎么能证明它们是天赋的。我承认某些真理的知

    识很早便存在于心灵中;但是存在的方式表明它们不是天赋的。因为如果

    我们愿意观察的话,我们会发现这知识涉及的观念仍然是获得的,不是天

    赋的:它首先涉及的是那些婴儿最早需要的外物印入的观念,〔而这些〕 [7]

    外物在他们的感官上形成最经常的印象。大概心灵一运用记忆,一能够

    保留和接纳清晰的观念,便发现这样获得的观念,有一些是一致的,另一

    些则是不同的。但是不论心灵是否一运用记忆便发现观念的异同,有一点

    却是确实的,即心灵在运用语词或开始我们通常叫作运用理性很久之前,便发现这样获得的观念有些是一致的,有些是不同的。因为小孩在能说话

    以前便确实知道甜和苦的观念的不同(也就是说甜不是苦),正如他后来

    (当他会说话时)知道艾草和糖果是不一样的东西那样。

    16.小孩子在开始能数数到七和获得相等的名称与观念之前,并不知道

    三加四等于七:然后根据对这些词的解释,他会立即同意这个命题,或者

    不如说知觉到这个命题的真实性。但是他当时所以毫不犹豫地同意,不是

    因为它是天赋的,在那时之前他没有同意也不是因为他不会运用理性;但

    是他心中一确立这些名称代表的清楚明晰的观念,命题的真理便立即向它显示:这样他便知道这个命题的真实性,和他过去知道棍子不是樱桃是基

    于同样的理由和用同样的方法;基于同样的理由后来他还开始知道同一事

    物不可能存在又不存在,这一点以后〔会更充分地被说明〕[8]。因此后者

    有待于任何人开始具有那些公理涉及的观念;或者知道代表它们的那些概

    括的专门名词的意义;或者把专门名词代表的观念放在一起考虑:后者亦

    有待于他开始同意那些公理,这些公理的专门名词及其代表的观念同猫或

    鼬鼠的观念一样不是天赋的,他一定要等时间和观察使他熟识它们;这样

    一有机会他便把心中那些观念放在一起考虑,根据在命题中表达的意义观

    察它们是否一致或是不一致的,从而能够知道这些公理的真理。因此一个

    人知道十八加十九等于三十七,和他知道一加二等于三是根据同样的自明

    之理:然而一个小孩知道这一个不如另一个那么快;这并非因为缺乏运用

    理性:而是因为获得十八,十九,和三十七这些词所代表的观念不如一,二,和三所标志的那些观念那么快。

    【17.一提出和一理解便同意并不证明那些公理是天赋的】因此人开始

    运用理性就普遍同意这种遁词,用来证明有天赋的公理是失败的,而且使

    那些假设为天赋的公理和后来才获得和学会的其他真理没有了区别,于是

    人们又用另一种讲法来力求获得对那些他们所谓的公理的普遍同意,他们

    说这些公理一经提出,其中提到的专门名词一被理解,就会得到普遍的同

    意:他们看到所有人,甚至小孩,一听到和理解这些专门名词,便同意这

    些命题,他们认为这就足以证明它们是天赋的。因为人们一旦理解了这些

    之后,不能不承认这些命题是无可怀疑的真理,他们于是推论说这些命题

    确实一开始便贮存在理智中,无须任何的教导,一提出心灵便立即同意,而且以后也再不会怀疑。

    【18.如果这样的同意是天赋的标记,那么一加二等于三;甜不是苦;

    以及成千上万类似的命题都必定是天赋的了】在回答这种讲法中我要问,在一听到和理解专门名词就迅速同意一个命题,是不是天赋原则的确定的

    标记?如果不是,那么极力主张用这种普遍同意作为天赋原则的证明是徒

    劳的:如果说是天赋的标记,则他们因此必须承认一听到就普遍同意的一

    切这样的命题都是天赋的,这样他们将会发现他们贮存了很多的天赋原

    则。根据同样的理由,(即)人们一听到和理解这些专门名词就认为那些

    公理是天赋的,他们也一定得承认有关数的种种命题都是〔天赋的:这

    样,〕[9]

    一加二等于三,二加二等于四,以及其他大量有关数的相类似的

    命题是人一听到和理解那些专门名词便会同意的,都必定在这些天赋的自

    明之理中占有一席之地。不但数目和由数目构成的命题具有天赋的自明之

    理的特点:甚至自然哲学和一切其他科学都提供一被理解,便会获得确实

    同意的命题。人们都坚持相信两个物体不能在同一地方和同一事物不可能

    存在又不存在,白不是黑,方不是圆,苦不是甜这些公理都是真理:这些

    和成千上万的我们至少具有明晰观念的其他这样的命题,每一个头脑健全的人一听到和知道名称代表什么都一定必然同意。〔因此〕[10]

    如果这些人

    忠实于他的规则,并且以为一听到和理解专门名词是天赋的标记,他们一

    定承认天赋的命题的数量不限于人们具有明晰观念的命题;还要加上人们

    用互相否定的不同的观念构成的命题。因为每个包含不同的互相否定的观

    念的命题,在一听到和理解那些专门名词时会确实得到同意,如同对同一

    事物不可能存在又不存在这个概括的命题一样;或者对同一不是差别这个

    命题一样,这是前一命题的基础,而且两个对立观念更易理解:根据这种

    说法他们就会有无数这一类命题,更不用说别的了。但是因为除非命题涉

    及的观念是天赋的,命题不可能是天赋的,这就得假设我们全部的颜色,声音,滋味,形状等等的观念都是天赋的;然而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违反理

    性和经验的了。我同意基于听到和理解专门名词的普遍地和迅速地同意是

    自明之理的标记,但自明之理并不依靠天赋的印象,而依靠属于各种命题

    的某种别的东西(以后我们将会看到),它们还不曾有人放肆地胡说是天

    赋的。

    【19.人们知道这类较不概括的命题先于这些普遍的公理】也不要说,那些一听到就同意的较特殊的自明的命题,例如一加二等于三,绿不是红

    等,之所以被接受是那些被认为是天赋原则的较普遍的命题的结果:因为

    谁只要愿意费力去观察理智中发生的事情,便会确实发现这些以及相类的

    较不概括的命题,的确被对较普遍的公理完全无知的人所知道和坚定地同

    意;因此它们存在于心灵早于那些(他们叫作的)第一原理,也因此不能

    把对它们一听到后就同意的原因归之于那些第一原理。

    【20.回答一加一等于二等既不是概括的也不是有用的说法】如果说这

    些命题,即二加二等于四;红不是蓝等不是概括的公理,也没有什么大

    用。我答复说这对于听到和理解后就普遍同意的论据没有丝毫帮助。因为

    如果这是天赋的确实的标记,则无论什么命题只要一听到和理解就会得到

    普遍的同意,一定被认为是天赋的命题,如同同一事物不可能存在又不存

    在这条公理那样,它们都以此作为根据是等同的。至于较为概括的区别,使这条公理离天赋更远;因为最初的理解力对概括和抽象的观念,比较为

    特殊的自明的命题更加陌生;因此成长中的理智在承认和同意它们之前的

    时间较长。至于这些被推崇的公理的有用性,在适当的地方我们作更充分

    的考虑时,也许会发现并不如一般人设想的那么大。

    【21.这些公理在提出以前并不被人知道证明它们不是天赋的】但是我

    们还没有讨论完一听到和理解命题的专门名词就同意命题;我们首先应当

    注意这不是它们是天赋的标记,相反是它们不是天赋的证明:因为它假定

    有些人虽然理解和知道别的事物,在这些原理未向他们提出前,他们是一

    无所知的;在未从别人听到前,也不晓得这些真理。因为如果它们是天赋

    的,那么由于它们存在在理智中,由于自然和原初的印象(如果有的话),它们在以前不可能不被知道,这样为了获得同意有什么必要提出它

    们呢?难道提出它们,会比自然把它们印在心灵中印得更清楚吗?如果是

    这样的话,结果是把它们教给一个人后,他比以前更清楚地知道它们。由

    此可见,这些原理通过别人的教导,比由自然通过印象而形成较为明显:

    可是这和天赋原理的意见不一致,而且削减了它们的权威;反而使它们不

    适合于成为我们一切知识的基础,如同人们妄说的那样。人们依据自明的

    真理的提出逐渐开始知晓其中的许多,这是无可否认的:但是很清楚,无

    论谁在知道这些真理时,他发觉自己那时开始知道的是一个他以前不知道

    的命题;而且今后也不会怀疑这个命题:不是因为它是天赋的;而是出于

    对那些语词所含事物的本性的考虑,不允许他无论怎样或什么时候反思它

    们时有别的想法。〔如果一听到和理解专门名词就同意的不论什么,都一

    定被认为是天赋的原理,那么由特殊事物引出的一般规律的每个有根据的

    观察都一定是天赋的了。然而事实上并非所有人,只是少数聪明的头脑首

    先侥幸发现这些观察,把它们归纳为概括的命题,这些命题并非天赋的而

    是从先前熟悉和反思的特殊事例中收集来的。善于观察的人在总结出这些

    命题之后,不善于观察的人,在向他们提出这些命题之后,是不能不同意

    的。〕[11]

    【22.所谓提出之前隐含地知道的命题,除了表示心灵能理解它们外,不表示别的】如果说理智具有这些原理的隐含的知识,但在第一次听到之

    前这不是明显的知识(就像说它们在被知道之前已存在于理智中的人一定

    会这样说),则很难设想原理隐含地印在理智上是什么意思;除非它的意

    思是指心灵能坚定地理解和同意这样一些命题。像这样则一切数学的解证

    就和第一原理一样,一定是作为自然的印象而被心灵接受:对此恐怕他们

    也难以承认,因为他们看到解证一个命题比同意已经解证的这个命题要困

    难得多。很少有数学家乐于相信,他们画的图解是自然铭刻在他们心灵上

    的天赋特性的复写。

    【23.第一次听到就同意的论据是立足在没有以前的教导的错误假设之

    上的】上述论证恐怕还有另外的这种弱点,它要我们相信,因为人们同意

    的那些命题,不是别人教他们的,也不是从论证或解证的力量得来的,纯

    粹是对名词的解释和理解,所以人们一听到就承认的那些公理被认为是天

    赋的。在我看来这个论证存在这样的错误;它假定人们不被de novo(重

    新)教授或学习任何东西;可是事实上他们被教和学习某种他们以前不知

    道的东西。因为首先这一点是很明显的,他们学会了名词及其意义:二者

    都不是同他们与生俱来的,而是后来获得的。因此在〔一听到就同意的一

    切命题中;命题的名词〕[12]

    ,它们代表这种观念的身份,它们代表的观念

    本身,全都不是天赋的,我很愿意知道在这类命题中还剩下什么是天赋

    的。因为我倒想有人说出其名词或观念都是天赋的命题。我们是逐步得到

    观念和名词的,逐步知道它们彼此适当的关系;然后,对这样一些命题我们一听就会同意,它们由我们已知其意义的名词构成,而且把我们的观念

    放在一起时,我们能知觉到表达在观念中的名词的一致或不一致;至于其

    他本身虽然是确定的和明白的命题,但是和它们有关的观念不是那么快

    〔或者那么〕[13]

    容易得到,我们就不能在同一时间同意它们。因为虽然一

    个儿童凭借熟悉的了解,获得明晰地印在他的心灵的两个不同事物的观

    念,而且亦知道苹果和火的名称代表它们,便会迅速地同意苹果不是火这

    个命题:然而也许要在多年之后,同一儿童才会同意同一事物不可能存在

    又不存在这个命题。因为这些语词虽然也许容易学会,可是它们的意义比

    附加在儿童与之打交道的感性事物上的名称较为博大,广泛和抽象,需要

    花更多的时间去学会它们的确切意义,才能在心中清楚地形成它们所代表

    的概括观念。在做好这一切之前,你想要任何一个儿童同意由这些概括名

    词构成的命题都是徒劳的:但是他一得到那些观念,一学会它们的名称,便会敏捷地同意上述命题中的一个,就像同意另一个一样;而同意二者的

    理由是同样的;(即)因为他看到他的心灵具有的观念的一致或不一致,是取决于命题中代表观念的语词的互相肯定或否定。但是如果向他提出的

    命题中代表观念的语词还不曾在他心灵中:命题本身无论显然是真的或假

    的,他不会给予同意亦不会加以否认,而只是一无所知。因为语词只是空

    的声音,此外是我们的观念的记号,当它们和我们具有的那些观念相对应

    时我们只能表示同意,但不能超越这个范围一步。不过指出知识进入我们

    心灵的步骤和途径以及同意的各种程度的根据,那是下文谈论的事情,这

    里略为一提就够了,作为我怀疑那些天赋原则的一个理由。

    【24.这些原则不是天赋的,因为它们不是被人普遍地同意的】最后为

    结束普遍同意这个论证,我同意天赋原则的捍卫者的这个看法,即如果这

    些原则是天赋的,它们一定需要得到普遍的同意。因为说一个真理是天赋

    的,然而又不被人同意,对我而言如同说一个人知道一个真理,同时又不

    知道它,是不可理解的。另一方面,按照这些人自己的说法,这些原则也

    不可能是天赋的,因为不理解这些名词的那些人并不同意它们,大部分理

    解这些名词但是从未听到或想过那些命题的那些人也不同意它们;这样的

    人我想至少占人类的半数。但是即使不同意命题的人数要少得多,如果只

    是儿童不知道这些命题,也足以驳倒普遍同意的论点,从而证明这些命题

    不是天赋的。

    【25.这些公理不是首先知道的】根据我们并不知道的婴儿的思想来论

    证,从他们理智中发生而尚未表达的来推断,我难免会受到责难;因此接

    下来我说这两个概括的命题不是首先占有儿童心灵的真理;也不是先于一

    切获得的和外来的意念:如果它们是天赋的,则必定首先存在。儿童确实

    是在某个时间开始思想,他们的语言和行动使我们相信他们是这样,跟我

    们是否能确定这时间没有关系。所以当他们能够思想,能有知识,能够同

    意时,我们能合理地假设他们能不知道那些自然已经印入的意念(如果有的话)吗?我们能有一点理由想象他们在知觉到来自外界事物的印象的同

    时;却不知道那些自然自身已经细心地印在里面的文字符号吗?他能接受

    和同意外来的意念,却不知道这样的意念,它们设想已编织入他们存在的

    同一原则,以不能拭去的文字符号印在那里,并且是他们获得的知识和将

    来的推理的基础和指引吗?如果是这样,会使自然的努力成为白费;或者

    至少自然写字写得很糟;因为那些看其他事物十分清楚的眼睛,却不会读

    它的文字符号:它们并非首先被知道,没有它们也可以有其他种种事物无

    可怀疑的知识,却十分糟糕地设想为真理最清楚的部分,是我们知识的基

    础。儿童确实知道喂他的乳母不是和他玩耍的猫儿,也不是他害怕的黑

    人;知道他拒绝的土荆芥或芥菜不是他哭着要的苹果或糖:这是确实地和

    无可怀疑地保证可信的:但是有人会说,由于同一事物不可能存在又不存

    在这个原则,所以他这样坚定地同意这些和他的其他部分知识吗?或者说

    在儿童达到某一年龄后对这个命题有了点意念或理解,那时还很清楚,他

    知道许多别的真理吗?有人会说儿童把这些概括抽象的思辨和他们的奶瓶

    与叮咚板结合起来,这也许会公平地被认为对他的意见更为酷爱,更具热

    忱;但却不像这个年纪的孩子那样忠诚和老实。

    【26.因此不是天赋的】人们长大了,能使用较概括和抽象的观念以及

    代表它们的名称,虽然有一些较概括的命题一向他们提出,永远可以马上

    得到他们的同意:然而这些命题在那些知道其他事物的幼年人中是看不到

    的,它们不能妄说是得到有理智的人的普遍同意,因此决不能设想为天赋

    的:任何天赋的真理(如果有的话)不可能不被知道,至少被知道其他事

    物的人知道。因为如果它们是天赋的真理,它们一定是天赋的思想:而心

    灵中的真理没有一种是它从未思想过的。据此很明显,如果有天赋的真

    理,它们一定必然是首先思想到的;在那里首先出现的。

    【27.它们不是天赋的,因为在那里天赋的东西表现自身最为清楚,可

    是它们却最不清楚】我们已经充分证明,我们正在谈论的概括的公理,不

    为儿童,白痴以及大部分人类所知:因此显然它们没有得到普遍的同意,也不是一般的印象。但是还有这样反驳它们是天赋的进一步的论据:如果

    这些文字符号是天生的和原初的印象,它们在那些人当中应当显现得最鲜

    明和最清楚,可是在他们那里却看不到这些文字符号的痕迹:在我看来,有强而有力的根据认为它们不是天赋的;因为那些人最不知道那些文字符

    号,如果文字符号在他们那里是天赋的,必定使出全部力量和活力。因为

    儿童,白痴,野蛮人,和文盲是所有人当中最不受习惯或采纳的意见改变

    的;学习和教育没有把他们天生的思想陶冶成新的品格;添加外来的和攻

    读的学说不会搞乱自然印写在那里的鲜明的文字符号;人们可以合理地想

    象,他们心灵中这些天赋的意念应当鲜明地向任何人的视野开放,如同一

    定如此的儿童的思想那样。人们有充分的理由期待天生的白痴应当完全知

    道这些原则;因为它们直接印在灵魂上(如同这些人所假定的)而可以不依赖身体的组织和器官,这正是它们和其他原则唯一公认的差别。人们会

    认为,根据这些人的原则,所有这些自然的光线(如果有的话)在那些没

    有保留和藏匿伎俩的人中照耀出它的全部光辉,使我们毫不怀疑它们的存

    在,如同毫不怀疑他们喜欢快乐和厌恶痛苦一样。但很可惜啊!在儿童,白痴,野蛮人,和大量文盲中可以看到什么一般的公理,什么普遍的原则

    呢?他们的意念为数甚少而且狭窄,只是从和他们最有关的并在他们的感

    官上做成最经常和最强烈的印象的对象采纳来的。一个小孩知道他的乳母

    和他的摇篮,年纪再大一点逐渐知道他的玩具;一个野蛮人的青年也许按

    照他的部族的风俗在头脑里注入爱情和狩猎的思想。但是谁要是期望在未

    受教育的儿童或树林中的野人那里看到这些抽象的公理,〔和著名的〕[14]

    科学原理,恐怕他会发现自己是错了。这种概括的命题,在印第安人的茅

    舍里是很少提到的,在儿童的思想中或者在他们自然的心灵的印象中更加

    少见。它们是精通学术国家的学校和学院中的〔语言和事务〕[15]

    ,那里经

    常发生争论,习惯于这类谈话或学识:这些公理适用于矫揉造作的论证和

    有效地令人折服;却无助于导致发现真理和知识的进步。但是它们对促进

    知识还是稍为有点用处,我在第四卷第七章中还有机会详谈。

    【28.简要重述】我不知道在解证大师们看来这种看法的荒谬到如何地

    步:很可能它很难被任何刚听到的人接受。因此我必须请求〔同偏见暂时

    休战,和放弃指责,直到听完了我〕[16]

    在这篇论文后面所说的话,这是由

    于我十分愿意听从较好的判断。因为我公正地追求真理,如果有人使我相

    信我过于喜欢自己的意念,我不会为此感到遗憾;我承认当我们的头脑热

    衷于应用和研究这些意念时,我们大家都往往这样。

    总的来说,我看不到有任何理由认为这两条著名的思辨的公理是天赋

    的:因为它们不是普遍地同意的;〔而〕[17]

    他们这么普遍地看到的同意,正好是不被认为是天赋的各种命题和它们同等享有的:因为给予它们的同

    意是由另外的途径产生的,不是从自然的刻印得来的,如同我在下文无可

    怀疑地表明的。如果这些知识和科学的第一原则查明不是天赋的,那么没

    有其他思辨的原则能(我料想)有更大的权利自命为天赋的。

    [1] 〔〕4—5│那些1—3

    [2] 〔〕1—4│那些5

    [3] 〔〕2—5│也不依赖1

    [4] 〔〕1—2,4—5│达到3

    [5] 〔〕4—5│而如果就在那时3│而如果就在那时,那1—2

    [6] 〔〕2—5│以1[7] 〔〕1—4│这些5

    [8] 〔〕4—5│我们会更充分地说明1—3

    [9] 〔〕2—5│天赋的1

    [10] 〔〕1—4;5省略

    [11] 〔〕2—5增补

    [12] 〔〕3—5│同意的一切命题中一听到命题的名词1—2

    [13] 〔〕4—5│也不1—3

    [14] 〔〕2—5│或这1

    [15] 〔〕2—5│会话1

    [16] 〔〕2—5│你稍为收起你的偏见,搁置你的指责,直到你听完了我1

    [17] 〔〕2—5│因为1第三章 没有天赋的实践原则

    【1.道德的原则不如上述思辨的公理那样清楚和那样普遍地被接受】

    在上一章中我们讨论的那些公理,如果像我们在那里证明的,不能得到全

    人类实际上的普遍同意,那么有关实践的原则未能获得普遍的接受要更加

    明显得多:我想很难举出一个道德规则的例子,自以为像凡存在的都存在

    那样得到如此普遍的和立即的同意,或者是像同一事物不可能存在又不存

    在那样如此明显的真理。由此可见它们更没有资格称为天赋的;怀疑这些

    道德原则是自然印在心灵中的印象,比怀疑其他原则更为有力。但是这并

    不否定谈论中的这两种原则是真理。它们同样都是真的,虽然在明显的程

    度上不一样。那些思辨的公理,本身就具有自己的证据:而道德的原则则

    需要心灵的推理,议论和运作去发现它们的真理的确实性。它们并非公开

    表现为刻印在心灵的自然的文字符号;如果多少是这样的话,它们本身一

    定可以被看见,而且凭其本身的光亮就是确实的和被人人知道的。但是这

    并不贬损它们的真理性和确实性,如同三角形三个角之和等于两直角不因

    为不如全体大于部分那样显而易见,一听到就为人同意,而贬损其真理性

    和确实性。只讲这些道德规则是可以解证的一句话就够了:因此如果我们

    不能获得它们的确实知识,那是我们自己的过失。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它

    们,另一方面接受它们时同意又是缓慢的,都是它们不是天赋和并非不用

    探索便呈现的明显的证明。

    【2.信用和公正不是一切人承认的原则】究竟是否有一切人都同意的

    这样的道德原则,我把问题诉诸于只是有限地熟悉人类历史和并非鼠目寸

    光的人。实践真理如果是天赋的,毫无疑问必定被普遍接受,可是这样的

    实践真理在哪里呢?公正和遵守契约似乎是很多人都同意的。这原则的效

    用被认为已扩展到盗贼的巢穴和〔黑社会〕[1]

    里;那些背离人道最远的人

    彼此之间也要保持信用和公平的规则。我承认歹徒之间也遵守这些规则:

    但是并不把它们作为天赋的自然法来接受。他们在自己的团体内把这些规

    则作为方便的规则来实行:但是不能设想,一个人对他的拦路抢劫的同党

    公平行事,同时却抢劫和杀戮随后遇到的诚实人,会欣然接受作为实践原

    则的公正。公正和诚实是社会联结的公共纽带;因此即使同全世界决裂的

    歹徒和〔盗贼〕[2]

    ,除此之外在他们中间还必须保持信用和公平的规则,不然他们便无法结合起来。但是会有人说,那些靠欺诈和抢掠为生的人,也有他们承认和同意的诚实和公正的天赋原则吗?【3.异议;人们虽然在实践中否认它们,然而在思想中却承认它们,我的回答】也许有人极力主张,人们心中暗自承认他们实践中相矛盾的东

    西。我的答复是,第一,我总认为人的行动是对他们的思想的最好的解

    释。但是因为确实多数人的实践和某些人的公开声明都怀疑或否认这些原

    则,因此不可能确立普遍的同意(虽然我们只在成人中寻找),而没有普

    遍的同意,我们便不能做出它们是天赋的结论。第二,设想天赋的实践原

    则限定只在沉思中,是十分奇怪和很不合理的。从自然引来实践的原则是

    为了操作,一定产生和它相应的动作,而不单是思辨地同意它们的真理,否则便不能同思辨的公理区别开来。我承认自然赋予人对幸福的渴望,对

    痛苦的嫌恶。这些的确是天赋的实践原则,它们作为实践原则应该持续一

    贯地运作和不断地影响我们的全部活动:这在一切人和一切时代都可以经

    常和普遍地看到;但它们是〔追求好事的欲求倾向,而不是〕[3]

    理智上的

    〔真理印象〕[4]。我不否认人心中刻印有自然的倾向;不否认感觉和知觉

    从一开始便有某些东西它们感到惬意,另一些东西则不受欢迎;某些是它

    们倾向的,另一些则是要避开的:然而这并不成为心灵中规定我们实践的

    知识原则的天赋的文字符号。这种理智上的印象远不是以与之相悖的论据

    所能确证;因为如果有某些文字符号作为知识的原则由自然印在理智上,那么我们不能不知觉到它们在我们内部经常运作并影响我们的知识,如同

    我们知觉到那些作用于意志和欲求的别的原则;这些原则永远是我们全部

    行动恒久不变的发条和动因,我们不断地感觉到它们对我们强有力的推

    动。

    【4.道德规则需要证明,因此不是天赋的】令我怀疑任何天赋的实践

    原则的另一个理由是,我认为没有一个提出来的道德规则人们不可以合理

    地追问它的理由:如果它们是天赋的,甚至是自明的,追问理由就完全是

    可笑和荒谬的;因为任何天赋的原则一定是自明的,无须任何证明去确定

    它的真实性,不需要什么理由使它得到赞同:如果有谁一方面问同一事物

    为什么不可能存在又不存在,另一方面又着手提出一个理由,他会被认为

    是缺乏常识的。它具有自己的光亮和证据,不需要别的证明:理解这些名

    词的他,根据原则自己便同意原则,此外再没有什么能说服他予以同意。

    但是如果把己所欲施之于人这一最不可动摇的道德规则和全部社会美德的

    基础,向从未听说过然而却能理解它的意思的人提出;他不是会合理地问

    一个为什么的理由吗?而提出规则的人不是一定要向他证明它的真实性和

    合理性吗?这就清楚地表明它不是天赋的;因为如果它是天赋的,则不需

    要或接受任何证明:倒是必定(至少一听到和理解)作为绝对无可怀疑的

    不成问题的真理为人所接受和同意。因此所有这些道德的真理清楚地依赖

    于它们的某种其他的前提,一定是从这前提演绎出来的,如果它们是天赋

    的甚至是自明的便不会这样。【5.遵守契约的例子】人们应当遵守他们的契约确实是伟大而无可否

    认的道德规则:不过如果一个具有来生苦乐观的基督徒,被问到人为什么

    不能食言,他会提出这样的一个理由:因为执掌永恒生死权柄的上帝要求

    我们这样。但是如果问一个霍布斯主义者;他会回答说:因为公众要求这

    样,如果你不这样做,利维坦[5]

    会惩罚你。如果问一个异教的老哲学家,他会回答说:因为〔别的做法〕[6]

    是不诚实的,有失人的尊严,而且是和

    美德——人性最高的完美相对立的。

    【6.美德所以普遍地被赞同,不是因为它是天赋的,而是因为它是有

    利的】因此按照人们期待或谋取的各种不同的幸福,在人们中间自然产生

    道德规则的十分不同的意见:如果实践的原则是天赋的,是上帝亲手印入

    我们心灵中的,它们就不可能这样。我同意上帝的存在有许多表现的方

    式,对他的服从是如此符合理性之光,让大部分人类都证实自然法:不过

    我仍然认为一定要承认,一些道德规则得到人类十分普遍的赞同而他们并

    不知道或承认道德真正的根据;这根据只能是上帝的〔意志和〕[7]

    法律,他看见处于黑暗中的人,手中执掌〔赏罚大权,〕[8]

    〔有足够的力量责

    问〕[9]

    最傲慢的罪人。由于上帝通过不可分的纽带已经把美德和公众的幸

    福联结在一起,从而使实践美德为保存社会所必须,并使一切同有德之人

    来往的人都得到看得见的利益;因此毫不奇怪人人都不仅认同而且还向别

    人推荐和赞扬这些规则,他自己从别人对规则的遵守中一定受益。出于利

    益和信念,他奉规则为神圣,如果规则一旦受到践踏和亵渎,他便不能是

    安全的。虽然这无损于这些规则显然具有的道德的和永恒的义务;可是它

    表明人们给予它们的外在的口头的承认并不证明它们是天赋的原则:不,它至少并不证明人们在自己心里内在地同意它们是不可违背的实践规则:

    因此我们看到现世的自我利益和便利使许多人表面上承认和赞同这些规

    则,他们的行动却足以证明他们并不顾虑这些规则的立法者;也并不顾虑

    他为惩罚那些违反规则的人而规定的地狱。

    【7.人们的行为使我们相信,德行的规则不是他们内心的原则】因为

    如果我们不是出于礼貌过高估计多数人的自我表白的诚实程度,而认为他

    的行为才是他们的思想的解释者,我们会发现他们对这些规则并没有内心

    的尊敬,没有那么完全地相信它们的确实性和约束力。己所欲施于人这个

    伟大的道德原则受赞扬多而实行少。但是破坏这原则不可能比教人不存在

    道德的或约束的规则更不道德,而会被认为发疯,并违背人们自己破坏这

    规则时他们牺牲以求的利益。也许有人认为用良心阻止我们对规则的破

    坏,从而使规则的内在的约束和确立得以保持。

    【8.良心不能证明任何天赋的道德原则】对此我的回答是,我不怀

    疑,许多人不用在他们心上写什么,通过同样的途径,结果获得别的事物

    的知识,终于同意一些道德规则,并深信他们的义务。其他人从他们的教育,同伴和他们国家的风俗也终于获得同样的思想;对这思想的确信不论

    怎样取得,将会使良心起作用;而良心不是别的什么,只是对我们自身行

    为的〔道德的正确性或隐私的判断或〕[10]

    意见。如果良心是天赋原则的证

    明,那么良心的对立物也是天赋的原则:因为一些具有相同良心倾向的人

    的所作所为正是别人所要避免的。

    【9.犯下大罪而毫不反悔的例子】但是如果道德规则是天赋的和印在

    人心上的,我不可能看到有些人胆大包天和若无其事地破坏那些道德规

    则。只要看看一支军队对市镇的洗劫,就会看到他们犯下的全部暴行,对

    道德原则哪里还有什么觉察或意识,对良心哪里还有什么触动。抢劫,屠

    杀和强奸是人们不受惩罚和谴责的游戏。不是要整个民族,以及那些最文

    明的人民,把他们的小孩遗弃在旷野,任其死于饥寒匮乏和野兽侵害,就

    像生儿育女的行为一样不受责备或心安理得吗?在一些国家里,如果母亲

    因生育而死,人们不是还把小孩连同母亲一起放进同一墓穴;如果一个冒

    充的星相家宣称小孩具有不吉的星座,便把他们处死吗?不是有些地方人

    们达到一定年龄,便将父母杀死或遗弃而毫不悔恨吗?在亚洲的某一部

    分,当病人的病被认为无可救药时,死前被抬出放在地上,听其暴露在风

    雨中死去而不加以救助或可怜。[11]

    自认为基督徒的门格雷利安人

    (Mengrelians)毫不犹疑活埋他们的子女是常有的事。[12]

    有些地方人们吃

    自己的子女。[13]

    加勒比人(Caribes)习惯于阉割自己的子女,以便养肥吃

    掉。[14]

    维加的加西拉索(Carcilasso de la Vega)告诉我们,秘鲁有一种

    人,习惯于把他们和女俘虏所生的小孩养肥来吃,这些女俘虏他们专门为

    此而供养作妾〔;当她们不能生殖时亦同样被杀食〕[15]。[16]

    图乌皮纳博人

    (Tououpinambos)的德行相信报复和多吃敌人就能得到奖赏进入天国。[17]

    〔他们甚至没有上帝的名称,莱里(Lery),第216页。〕[18]

    不承认任何上

    帝,没有宗教,没有崇拜,第231页。土耳其人中被奉为圣徒的人过的生

    活,说起来是不正派的。记载这类事有一段颇为著名的文字,出自鲍姆加

    顿(Baumgarten)的一本不可多见的游记,现以其原文详细转录如下。

    Ibi(sc. prope Belbes in ?gypto) vidimus sanctum unum

    Saracenicun inter arenarum cumulos,ita ut ex utero matris

    prodiit nudum sedentem. Mos est,ut didicimus Mahometistis,ut eos, qui amentes et sine ratione sunt, pro sanctis

    colant et venerentur. Insuper et eos qui cum diu vitam

    egerint inquinatissimam, voluntariam demum p?nitentiam et

    paupertatem, sanctitate venerandos deputant. Ejusmodi

    verò genus hominum libertatem quandam effr?nem habent,domos quas volunt intrandi, edendi, bibendi, et quod majus

    est, concumbendi;ex quo concubitu, si proles secutafuerit, sancta similiter habetur. His ergo hominibus, dum

    vivunt, magnos exhibent honores; mortuis veròvel templa vel

    monumenta extruunt amplissima, eosque contingere ac sepelire

    maxim? fortun? ducunt loco. Audivimus h?c dicta et dicenda

    per interpretem à Mucrelo nostro. Insuper sanctum illum,quem eo loci vidimus, publicitus apprimè commendari, eum

    esse Hominem sanctum, divinum ac integritate pr?cipuum; eo

    quod, nec f?minarum unquam esset, nec puerorum, sed

    tantummodo asellarum concubitor atque mularum.

    在那里(即在埃及的巴尔贝斯[Balbes]附近)我们看到一个伊

    斯兰教圣徒坐在沙堆中,一丝不挂,就像他从娘胎出来时那样。就我

    们所知,这是穆斯林的习俗,他们崇敬和尊重精神错乱和丧失理性的

    人。此外他们认为过了长期极其邪恶生活后终于愿意选择忏悔苦行的

    人应被奉为神圣。这一类人在德行上有不受限制的自由,只要喜欢可

    以入人住宅,随便吃喝,更有甚者进行性交;如果生下子女同样被看

    作神圣的。这样,这些人生时被授予伟大的荣誉;死后人们则建立神

    殿和纪念碑以怀念他们,人们以能触摸或埋葬他们为莫大的幸运。这

    一切我们是通过翻译从我们的朋友马克里卢(Mucrelus)听来的。还

    有,我们在那里看到的那个圣人据说被提升至极高的地位,公众奉之

    为神明,超人,由于从来没有和妇女或小孩而只和雌驴或骡子交媾

    过,因而具有特别的完善性。

    《鲍姆加顿游记》,第二卷,第一章,第73页。〔在皮特罗·德尔拉

    ·瓦尔(Pietro della Valle)1616年1月25日的信可以看到更多关于土耳

    其人中这些可爱的圣人同类的记载。〕[19]

    那么正义,虔诚,感恩,公正,贞节等天赋的原则在哪里呢?证实有这种先天规则的普遍同意又在哪里

    呢?当风气使之成为光荣时,决斗中的杀人犯对犯罪不会有丝毫良心的反

    悔:不,在许多地方决斗时不杀人倒是最大的耻辱。如果我们放眼四处,看看人们的真实情况,我们会发现在一个地方他们反悔所做或不做的事,在另一个地方别人却认为很有价值。

    【10.人们具有相反的实践原则】人们只要仔细观察人类的历史,放眼

    各地看看人们的各种部落,不偏不倚地研究他们的行为,就会确信,人们

    提出的道德原则或想到的德行规则,极少不被其他某个地方人们全社会普

    遍的风俗所轻视和废弃,因为他们受同别人十分相反的生活的实践意见和

    规则的支配(只有那些为维系社会绝对必需的规则例外,但是这些规则在

    各个不同社会之间也同样被忽略)。【11—13.有全民族拒绝某些道德规则的】在这里也许有人反对说,没

    有理由认为因为规则遭到破坏,所以它不为人所知。我同意这反对有对的

    地方,那里人们尽管破坏法律但并不否认法律;那里对羞辱,谴责或惩罚

    的恐惧便带有法律使他们有点畏惧的标志。但是不能设想,人们整个民族

    会全体公开拒绝和抛弃他们每个人都确实无误地知道是法律的东西:因为

    他们一定是自然地印在他们心上而得知的。有可能人们私下并不相信一些

    道德规则是真实的,只是为了要在相信服从他们的道德义务的人当中赢得

    声誉和尊重,有时也承认这些道德规则。但是难以想象,人们整个社会公

    然否认和抛弃在他们心中只能是确实可靠的法律规则;也不会不懂得同他

    们交往的所有人都知道规则是这样的:因此他们每个人都一定从别人那里

    理解到全部轻蔑和厌恶都倾注到公开自认没有人性的人身上;而把混淆正

    确和错误的已知的和自然的尺度的人只能看作是他们的和平和幸福的公认

    的敌人。无论什么天赋的实践原则,每个人都不能不知道是公正的和善良

    的。因此设想人们整个民族在口头上和行动上,一致普遍地证明每个人根

    据不可动摇的证据知道是真实,正义和善良的东西是假的,这和自相矛盾

    相差无几。这就足以向我们证明,实践的规则在任何地方普遍地被破坏而

    破坏又是得到公众的认可和允许,则不可能设想它是天赋的。不过答复这

    反对意见就还有进一步的补充。

    12.你说,破坏规则不能证明人们不知道规则。我同意这一点:但是无

    论在什么地方人们普遍地容许破坏规则,我说,这证明它不是天赋的。有

    这样一些规则,它们最明显不过由人的理性演绎出来,符合大部分人的自

    然倾向,极少有人轻率地否认或粗心地怀疑,让我们以其中之一为例。如

    果有什么规则被认为是自然印入的,我想没有别的规则比父母要维护和养

    育你们的子女这规则能有更正当的口实自认为是天赋的了。所以当你说这

    是天赋的原则,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或者你认为它是天赋的原则,因为

    它在所有场合刺激和指引一切人的行为:或者它是所有人已经印在心里的

    真理,因此他们都知道和同意。可是不论在哪一种意义上它都不是天赋

    的。第一,上述的例子已经证明它不是影响一切人行为的原则:也不必远

    从门格雷利亚或秘鲁去寻找忽视,虐待甚至杀害子女的事例;只要我们记

    得希腊人和罗马人毫无怜悯或毫不后悔地抛弃他们无辜的婴儿是习以为常

    和不受谴责的行为,就不会把这看作只是未开化的野蛮民族的过分残暴的

    行为。第二,说它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天赋真理也是错误的。因为父母维护

    他们的子女非但不是天赋的真理,而且根本就不是真理;它是命令,不是

    命题,所以不可能有真假。要使它能作为真理而被同意,必须化为有点像

    这样的命题:维护他们的子女是父母的责任。但是没有法律便不能理解什

    么是责任;而没有立法者或没有奖赏和处罚,便不能知道或设想法律;因

    此这一或任何其他的实践原则不可能是天赋的;亦即不可能只作为责任印

    在心上,而不用设想上帝,法律,义务,惩罚,来生等天赋的观念。因为

    在此生中惩罚并不跟着对规则的破坏而来;结果在普遍容忍违反规则的实践运作的国家里,法律没有了力量,这是自明的。但是这些观念(如果有

    责任的话,它们全都一定是天赋的)完全不是天赋的,不是在每一个好研

    究或爱思想的人那里都是清楚和明白的,更不用说每个生下来的人了:而

    这些观念中的一个,是所有观念中最像是天赋的但都不是(我指的是上帝

    的观念),我想下一章将向任何仔细思考的人十分明显地表明这一点。

    13.我想,从已经说过的,我们可以得出可靠的结论,无论什么实践的

    规则,在任何地方普遍地被破坏,而这破坏又被人容许,它不能说是天赋

    的,因为人们不能不显然知道上帝树立了规则,而且确实会惩罚对规则的

    破坏(如果规则是天赋的他们一定知道),使破坏者陷入很不合算的境

    地,因此他们不可能毫不羞愧或毫无畏惧地,充满自信和心安理得地去破

    坏规则。没有这样的知识,人永远不能确定什么是他的责任。对法律的无

    知和怀疑;希望逃避立法者的知识,权力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使人屈从

    当下的情欲:但是让任何人看看过失和惩治过去的棍棒,违法乱纪和惩治

    违纪的烈火;诱人的快乐和全能者高举的准备报复之手(只要责任印在人

    心一定是这样的),然后再告诉我,人们看到这种景象,知道这样的确实

    知识,当他们破坏法律时,是否还可能放纵地毫不犹疑去触犯无法撤销和

    就在面前的法律呢?人们是否在亲自感觉到全能的立法者印入的命令的同

    时,能安然和愉快地蔑视和践踏他的最神圣的命令呢?最后,当有人这样

    公然反抗天赋的法律和最高的立法者时,一切旁观者;真的还有充分地同

    样意识到法律和立法者的人民的统治者,是否有可能处之泰然而不表明他

    们的不快,或者只做最轻微的指责呢?行动的原则确实寓于人的情欲,但

    它们完全不是天赋的道德原则,如果放任自流会使人推翻全部道德。道德

    律是为限制这些过分的欲望而制定的,它们只有通过赏罚才能抑制任何人

    在破坏法律时打算要得到的满足。如果有什么作为法律印在所有人的心

    里,所有人一定具有确定的和不可避免的知识,知道破坏法律会受到确实

    的和不可避免的惩罚。因为如果人们可以不知道或怀疑什么是天赋的,则

    坚持和强调天赋原则是徒劳的;真理和确实性(事物自称的)完全不能从

    它们那里获得:人们有或没有它们同样处于不确定的飘忽的状态中。对于

    必不可免的惩罚(其严厉使破坏法律十分不合算)的明显无可怀疑的知

    识,一定伴随天赋的法律:如果不是这样,他们亦可以设想天赋的福音伴

    随天赋的法律。不过在这里,不要因为我否认天赋的法律,便误以为我似

    乎除了实在法[20]

    不承认还有其他的法律。在天赋法和自然法之间;〔它

    们〕[21]

    一开始就印在我们心上的东西,和我们〔一无所知但通过运用和恰

    当地使用我们的功能而认识的〕[22]

    东西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别。我认为走

    向相反两极端的人都背离了真理,他们或者肯定天赋的法律,或者否认有

    通过自然之光;亦即不用实在的启示的帮助而可以认识的法律。

    【14.坚持天赋实践原则的人未能告诉我们什么是天赋的实践原则】人

    们的实践原则的差别是这样明显,我想我不用再说什么,证明用普遍同意这种标志去发现天赋的道德原则是不可能的:这就足以使人猜想,这种天

    赋原则的假设,不过是随意采取的意见;因为十分相信这些原则的人,也

    未能告诉我们哪一些原则是天赋的。期望注重这意见的人做到这一点是公

    平的:人们宣称上帝已经在人心印上知识和生活规则的基础,然而都这样

    无补于他们的邻人的讯息或人类的安宁,以致不能向众说纷纭的不同的人

    们指出哪一些原则是天赋的,这引起人们不信任他们的知识或爱心。但事

    实上如果有任何这种天赋的原则,就没有教他们这些原则的需要了。如果

    人们发现这样的天赋命题是印在他们心上,他们很容易就能把它们同其他

    后来学会的和从它们演绎出来的真理区别开来;再没有比知道它们是什么

    和有多少更容易的了。不能怀疑它们的数目,如同不能怀疑我们自己手指

    的数目一样;因此似乎每一个系统都马上可以告诉我们。然而就我所知,因为还没有人冒险编出它们的目录,他们不能抱怨怀疑天赋原则的人;因

    为甚至要人相信有天赋命题的人也没有告诉我们它们究竟是什么。不难预

    料,如果不同教派的不同人们着手把天赋的实践原则表列出来,他们只会

    记下那些符合他们不同的假说的原则,适合于支持他们各自学派或教会的

    学说的原则:而这都是没有天赋真理的明显的证据。不仅如此,大部分人

    由于否认人类有自由,非但看不到他们自身中天赋的道德原则;而且因此

    把人看作是纯粹的机器,他们不但取消天赋的规则,而且取消无论什么样

    的道德规则,并对那些不能设想非自由的动作者怎么可能具有道德规律[23]

    的人,不留下相信任何道德规则的可能性:基于这样的理由,他们一定必

    然排斥一切德行的原则,不能把道德观和机械论合起来考虑;而两者是很

    不容易调和或使之一致的。

    【15—19.考察赫伯特勋爵的天赋原则】当我写到这里,得悉赫伯特勋

    爵[24]

    在他的著作De Veritate(《真理论》)中选定了这些天赋原则,我马

    上向他请教,希望从一位才华横溢之士那里找到一些满足我的东西,好结

    束我的探索。在de Instinctu naturali(论自然本能)那一章(1656年版

    第76页)中我看到他的notiti? Communes(共同意念)的六项特性:(1)

    Prioritas ( 优 先 性 ) ; ( 2 ) Independentia ( 独 立 性 ) ; ( 3 )

    Universalitas ( 普 遍 性 ) ; ( 4 ) Certitudo ( 确 定 性 ) ; ( 5 )

    Necessitas(必然性),亦即如同他解释的,faciunt ad hominis

    conservationem ( 使 人 能 保 存 而 制 造 的 事 物 ) ; ( 6 ) Modus

    conformationis(反应的方式),亦即Assensus nulla interposita

    mora(直接的同意)。在他的简短论文De Religione Laici(《论俗人的

    宗教》)的后半谈到这些天赋原则时说:Adeo ut non uniuscujusvis

    Religionis confinio arctentur qu? ubique vigent veritates. Sunt

    enim in ipsa mente c?litùs descript? nullisque traditionibus,sive scriptis, sive non scriptis, obnoxi?(盛行各地的真理决不局

    限在个别宗教的范围。因为它是由上天铭刻在人心的本性中而不依赖于成

    文 的 或 不 成 文 的 传 统 ) …… ( 第 3 页 ) 又 说 , Veritates nostr?Catnolic? , qu? tanquam indubia Dei effata in foro interiori

    descripta.(铭刻在我们内心法庭的天主教真理确切的同上帝一贯正确的

    话一样。)在提出天赋原则或其同意念的六项特性,并断定它们是由上帝

    亲手印在人心上之后,他〔进而〕[25]

    把它们看作:(1)Esse aliquod

    supremum numen(存在至高无上的上帝);(2)Numen illud coli

    debere(应当崇拜这位上帝);(3)Virtutem cum pietate conjunctam

    optimam esse rationem cult?s divini(德行结合虔诚是神圣的崇拜的最

    好形式);(4)Resipiscendum esse à peccatis(人一定要忏悔他所犯

    的 罪 ) ; ( 5 ) Dari pr?mium vel p?nam post hanc vitam

    transactam(度过此生之后给予惩罚和奖赏)。〔虽然我承认这些〕[26]

    是

    清楚的真理,而且如果加以正确地解释理性的动物很难不同意:然而我认

    为他离证明它们是in Foro interiori descripte(铭刻在我们内心的法

    庭)的天赋印象还很远。因为我一定要冒昧地评述——

    16.第一,如果相信共同意念在所有情况下都由上帝亲手写在我们心上

    是有道理的,那么这五个命题或者〔不〕[27]

    是全部或者多于全部的共同意

    念。因为还有别的命题,根据他的规则具有正是这样的起源的口实,因而

    至少像他列举的五个命题中的一些那样可以被认为天赋的原则,例如己所

    欲施于人:也许经仔细考虑还有好几百别的这样的命题。

    17.第二,他的全部特质不是在他的五个命题中的每一个都可以找到,即他的第一,第二和第三种特质和全部命题的哪一个都不完全适合;而第

    一,第二,第三,第四和第六种特质亦不怎么适合他的第三,第四和第五

    三个命题。此外,因为从历史我们确实知道不但有许多人,而且甚至整个

    民族怀疑或不相信这些命题的一部分或全部,我看不到第三个命题,即德

    行和虔诚的结合是对上帝最好的崇拜怎么可以是天赋的原则,因为德行的

    名称或声音是这么难理解;它的意义是这么不确定;它拥护什么有如此多

    的争论令人难以得知。因此这只能是人道的实践十分不确定的规则,对指

    导我们的人生只有很少的作用。所以很不适合指定为天赋的实践原则。

    18.让我们考察德行是对上帝最好的崇拜,也就是说最被他接受的命题

    的意思(因为正是意义而不是声音是而且一定是原则或共同意念);如果

    采用最普通的意思,指根据某些国家的不同意见所称赞的行为,那么它将

    是一个不确定的,不真实的命题。如果德行指符合上帝的意志或上帝制定

    的规则的行为〔,当德行用以标志它的本性就是公正和善良时〕[28]

    ,这是

    德行真正的和唯一的尺度;因此德行是对上帝最好的崇拜这个命题是最真

    实和最确定的,但对人生却没有什么用;因为它不过等于是说上帝喜欢按

    他命令的去做;可是人可以确实知道这个命题是真的而不用知道上帝命令

    的是什么;因此和他以前同样跟他的行为规则和原则毫不相干:我想极少

    人会把等于是说上帝喜欢按他命令的去做的命题看作是写在一切人心上的天赋道德原则(不管它如何真实和确定),因为它没有教人什么。任何这

    样做的人会有理由认为成百上千的命题是天赋的原则,因为〔它们〕[29]

    具

    有与此同样好的理据被认为属于这样的原则,尽管至今还不曾有人把它们

    置于天赋原则之列。

    19.在确定罪恶的意思指的是那些行为之前,第四个命题(即)人们一

    定要忏悔他们所犯的罪,是没有多大的教益的。因为Peccata或罪恶一词通

    常一般用来标志会给行为者带来惩罚的恶劣的行为;如果不知道哪一些特

    殊的行为会给自己招来祸害,那么还有什么伟大的道德原则能告诉我们应

    当感到遗憾和停止做那些会给我们招来祸害的事呢?对于假定已被教会懂

    得各种怎样的行为是罪恶的那些人,这是一个十分真实的命题,适合对他

    们反复灌输,使他们接受;但是这个命题或前一个命题都不能设想为天赋

    的原则;即使它们是天赋的也是无用的,除非全部德行和邪恶的特殊的尺

    度和界限已经刻在人心而且也是天赋的原则,然而这是很可疑的。因此我

    想上帝不大可能把像德行和罪恶这样意义不确定的词刻在人心上,它们在

    不同的人那里代表不同的事物:不但这样,我们根本不能假定这些原则能

    用词来表达,因为在大部分原则中这些词是十分一般的名词,除非我们知

    道包括在它们之下的特殊事物,要理解它们是不可能的。在实践的例证

    中,尺度一定是从行为的知识提炼出来的,而行为的规则则和词分离开

    来,其存在先于对名词的知识;一个人无论碰巧学什么语言,英语或日

    语,或者完全没有学语言,或者从来不懂得词的运用,像聋哑人那样,但

    他一定仍然知道这些规则。如果能证明,人们对语词的无知,或者未受本

    国的法律和习惯的教育,而〔知道〕[30]

    遵循下述规则是崇拜上帝的组成部

    分,即不杀人;不和多于一个女人交媾;不堕胎;不遗弃子女;即使匮乏

    也不拿别人的东西,相反要救济和供给别人欠缺的东西;当我们做了与此

    相反的事情时应该悔悟,抱歉,决心不再这样做:我是说,如果真能证明

    一切人都知道和承认所有这些以及成百上千其他这类规则,而且它们全都

    包括在上述使用的两个一般的词即Virtutes et Peccata,德行和罪恶之

    内,就更有理由承认这些以及类似的原则是共同的意念和实践的原则:可

    是归根到底,对真理的普遍同意(如果道德原则中有任何普遍同意的话)

    并不证明真理是天赋的,因为我们可以由其他途径获得真理的知识;这是

    我全部争辩的关键。

    【20.异议。天赋原则会被腐蚀,我的回答】提出如下十分简便但不十

    分重要的理由,(即)道德的天赋原则会被教育,习惯和同我们交往的人

    的一般意见弄得模糊不清,最后从人心完全消失,在这里是无足轻重的。

    因为他们的断言如果是真的,便完全排除了普遍同意这个力图证明天赋原

    则的意见的论据:除非那些人认为把〔他们〕[31]

    个人的或他们党派的信念

    看成是普遍的同意是合理的;当人们由于假定自己是正确理性的唯一主

    人,对其余人类的表决结果和种种意见则作为不值得考虑的东西予以排除,这样的做法是常有的。因此他们的论证就成了这样:全人类承认是真

    的原则是天赋的原则;具有正确理性的人接受的原则为全人类所承认;我

    们和具有我们的思想的人是有〔理性〕[32]

    的人;因此我们同意的原则是天

    赋的:这是十分巧妙的论证方法和通向无缪误性的捷径。因为不然很难解

    释,有一些原则怎么会被所有人承认和同意;可是这些原则没有一条不被

    败坏的习惯和不良的教育从许多人的心中抹去:这也就是说,所有人都承

    认这些原则,但是仍然有许多人否认和不同意这些原则。所以假设这样的

    第一原则的确对我们是没有用处的;如果它们可以被诸如教师的意志或朋

    友的意见等任何人力在我们里面加以改变或消除,那么有和没有它们我们

    都同样处于困惑之中:尽管如此过分地夸大第一原则和天赋的光亮,我们

    依然处于黑暗和不确定之中,就像完全没有它们一样:如果人们会随便歪

    曲规则,或者在不同和相反的规则中不知道哪一条是正确的,这就和完全

    没有规则是一样的。不过关于天赋的原则,我希望这些人说一说,这些原

    则能否被教育和习惯弄模糊和抹去:如果不能,我们一定会看到它们在全

    人类中都是同样的,而且人人都一定会清楚:如果它们因外来的意念而改

    变,则我们一定会在最接近它们的源头即在儿童和文盲那里,最清楚看到

    它们,因为他们接受外来意见的印象最少。任由他们喜欢哪一种意见,他

    们确实会发现他们的意见同明显的事实以及日常的观察不一致。

    【21.世界上相反的原则】我很容易承认,不同的国家,教育和性情的

    人们接受和抱有许许多多的意见,以之作为第一的和无可怀疑的〔原

    则;〕[33]

    其中有许多,由于它们的荒谬和彼此的对立,不可能都是真的。

    可是所有那些命题无论离理性有多远,在一些地方仍认为它们是神圣的,以致人们即使在别的事情上具有良好的理解力,也宁可牺牲生命和最爱的

    东西而不愿自己或别人怀疑它们的真实性。

    【22—26.人们的原则通常是怎样得来的】不管这看来有多么奇怪,却

    被每天的经验证实;如果我们考察它借以引起的方式和步骤,它也许不会

    显得那么奇妙;而且可以看到那些学说是怎样真实地发生的,它们没有比

    来自乳母的迷信或老妇的权威更高贵的起源;由于时间的推移和邻人的同

    意它们发展为尊严的宗教或道德的原则。因为细心地(如他们所说的)很

    好地用原则教导儿童的人们(他们很少人没有一套他们相信的原则),把

    想让儿童持有和承认的学说灌输到轻信而无成见的理解中(因为白纸可以

    接受任何文字)。这些学说在儿童一有理解力时便教给他们;在他们长大

    后还由一切同他们交往的人通过公开的声明或默认的同意加以确证;或者

    至少为具有他的智慧,知识和虔诚的人们所确证,因为他们有一种看法,对那些只作为他们赖以建立〔他们的〕[34]

    宗教或者风俗的基础的命题从来

    不以其他方式谈及,于是这些命题逐渐取得毫无疑问的,自明的,天赋真

    理的声誉。23.对此还可以补充说,当受这样教育的人们长大后反思自己的心灵

    时,发觉心中最早存在的是这样的一些意见,它们是在他们的记忆开始记

    录他们的行为之前,在记下任何新事物向他们出现的时间之前,便教给他

    们的;因而毫不犹疑得出结论,从他们自己那里不能找到起源的他们的知

    识的命题确实是上帝和自然印刻在他们心上的;而不是任何别人教给他们

    的。他们尊敬地接受和服从这些命题,如同许多人对待他们的父母那样;

    这不是因为命题是自然的;在没有人教儿童尊敬这些命题的地方他们也不

    会这样做;而是因为总是受这样的教育,而且没有这方面的开端的记忆,他们于是认为它是自然的。

    24.如果我们考察人类的本性和人事的制度,上述情况很可能会出现而

    且几乎不可避免要发生〔:〕[35]

    多数人不花费时间于他们的职业的每天的

    劳作上,是不可能生活的;而他们的心灵没有思想歇息的基础和原则就难

    以安宁。任何人的理解力很少这样飘忽不定和浮在表面,〔他〕[36]

    没有一

    些崇拜的命题作为建立他的推理的基础的原则;他用这些命题去判别真伪

    和是非;有的人因为缺乏技巧和空间,另一些人则缺乏兴趣,有的人则因

    为受教导,他们不该考察这些命题;因此只有很少人不因其无知,懒惰,教育或轻率而导致盲目相信这些命题。

    25.一切儿童和青年显然都是这样的;力量比自然还大的习惯,能使他

    们的心灵和理解屈服和顺从某种东西,从而往往成功地使他们奉之为神

    圣,所以并不奇怪,成年人或者迷惑于生活必需的事务,或者热衷于寻求

    快乐,不会坐下来严肃地考察他们自己的信条;尤其是如果他们的原则之

    一是不应当怀疑原则。假如人们有空闲,才能和意志,有谁几乎〔敢于动

    摇〕[37]

    他过去全部思想和行为的基础,而且忍受长时间完全在错误中的由

    自己一手造成的耻辱呢?各地都准备谴责那些敢于冒险不同意接受本国或

    本党的意见的人,有谁如此顽强敢于同谴责抗争呢?人们确实看到,谁对

    通常的意见稍一犹疑,便被称为狂想者,怀疑论者或无神论者,这样哪里

    还会有人能耐心地准备好忍受这样的名称呢?如果像大多数人那样,认为

    那些原则是上帝在他心中建立的标准,是一切其他意见的规则和试金石,就更害怕怀疑那些原则了。当他看到那些原则在他自己的全部思想中是最

    早的,而且是别人最尊敬的,那么还有什么能阻止他奉那些原则为神圣

    呢?

    26.不难设想,人们崇拜他们心中树立的偶象,是怎样通过这些方式产

    生的;日益喜爱心中长期熟悉的意念;给荒谬和错误刻印上神圣的文字,变成牡牛和猴子的热心信徒;亦为捍卫他们的意见而争辩,战斗甚至牺

    牲。Dum solos credit habendos esse Deos, quos ipse colit. (但他

    相信只有他自己崇拜的才认作是神。)[38]

    灵魂的推理功能虽不总是谨慎或

    聪明的却几乎经常在应用,可是由于缺乏根基和立足点不知道怎么去运用,大多数人则由于懒惰和沉迷娱乐而不加应用;或者由于没有时间,或

    者没人帮忙,或者〔由于〕[39]

    别的原因,不能洞察知识的原则;这些原则

    被认为和假定是其他事物明显的证明,而它们本身则无须任何的证明。谁

    要是在〔他的心〕[40]

    中接受这些原则,〔以经常给予原则的尊敬态度来接

    受它们,从来不敢对它们进行考察〕[41];而使〔他自己〕[42]

    惯于相信它

    们,因为相信它们采纳自他的教育和他的国家风气的任何谬论都是天赋的

    原则;同时由于长时间凝视同一对象导致视力模糊,把自己头脑中的妖怪

    当作是神的影象,是神亲手的作品。

    【27.原则必须加以考察】从这个过程以及在各类和各阶层的人坚持和

    争论的各种对立的原则中,不难看到究竟有多少人达到他们信以为是天赋

    的原则。如果有人否认这是大多数人进行确证他们持有的原则的〔真理〕 [43]

    和证据的方法,他们也许难以找到任何其他解释各种对立信条的方法,这些信条是他们坚定地相信和自信地断定的,是许多人随时准备用鲜血来

    维护的。真的,如果未经考察便接受其特有的权威,是天赋原则的特权,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是不能相信的,或者怎么能怀疑任何人的原则。如果它

    们可以和应当被考察与试验,我希望知道第一和天赋的原则怎么能被试

    验;或者至少有理由查问知道,使真正天赋的原则能和其他原则区别开来

    的标记和符号;这样好使我在许多冒牌的学者中,在像这样重要的一点上

    不致犯错误。当作完了这之后,我会立即拥抱这种受欢迎和有用的命题;

    而在这之前,我会持谨慎的怀疑态度,因为我恐怕唯一产生原则的普遍同

    意难以证明是指导我的选择的足以胜任的标记,并使我确信任何天赋的原

    则。从已经说过的来看,我想这〔是〕[44]

    无可怀疑〔的〕[45]

    ,没有一切人

    都同意的实践原则,因此它们全都不是天赋的。

    [1] 〔〕2—5│一群强盗1

    [2] 〔〕2—5│流氓1

    [3] 〔〕2—5│意志和欲求的倾向,而不是1

    [4] 〔〕2—5│印象和文字符号1

    [5] 《圣经》中怪兽名字的音译,霍布斯以之比喻强大的国家。——译注

    [6] 〔〕2勘误表—5增补

    [7] 〔〕2—5增补

    [8] 〔〕2—5增补

    [9] 〔〕2—5│而有足够的力量惩罚1

    [10] 〔〕4—5增补[11] 格鲁伯(Gruber)和塞维诺特(Thevenot),第4篇,第〔23〕(〔23〕1—2│133—5——尼

    注)页。——洛克原注

    [12] 兰伯特(Lambert)和塞维诺特,第38页。——洛克原注

    [13] 沃西厄斯·达·尼利·奥里古尼(Vossius de Nili Origine),第18,19章。——洛克原注

    [14] P. Mart.十二月一日。——洛克原注

    [15] 〔〕4—5增补

    [16] 英卡斯(Incas)史,第1卷,第12章。——洛克原注

    [17] 莱里(Lery),第16章。——洛克原注

    [18] 〔〕1—3,5勘误表;4省略

    [19] 〔〕5增补

    [20] 实在法原文为positive law,指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法律。——译注

    [21] 〔〕1—3,W│这4—5

    [22] 〔〕4—5│通过源于自然原则的我们的自然功能而认识的1—3

    [23] “道德规律”原文为“Law”,按上下文的意思这里译为道德规律。——译注

    [24] 赫伯特勋爵是爱德华·赫伯特(Edward Herbert,1583—1648),哲学家和外交家。《真理

    论》(1624)是他的主要哲学著作,提出近似剑桥柏拉图派的反经验主义的知识理论。他坚持一切

    宗教共同的信条,如上帝存在,崇拜和忏悔的责任和来生的奖惩等。还著有《自传》(至1624,1764年出版),《亨利八世》(1649)等著作。——译注

    [25] 〔〕2—5│最后进而1

    [26] 〔〕5│这些,虽然我承认它们1—4

    [27] 〔〕1T.er,2—5增补

    [28] 〔〕2—5增补

    [29] 〔〕2—5│他1

    [30] 〔〕4勘误表—5增补

    [31] 〔〕5│他们自己1—4

    [32] 〔〕2—5│正确理性1

    [33] 〔〕1—3,5│原则:4

    [34] 〔〕5│他们的或者1—4[35] 〔〕1—3│;4—5

    [36] 〔〕2—5│它1

    [37] 〔dare shake〕5│dares shake4│dares to shake1—3

    [38] 引文出自尤维纳利斯(Juvenal),《讽刺作品》,第十五篇,第37—38页。——尼注

    尤维纳利斯(60?—140?),古罗马讽刺诗人,传世讽刺诗十六首,抨击皇帝,讽刺贵族。

    ——译注

    [39] 〔〕2—5增补

    [40] 〔〕4勘误表—5│他们的心2—4│他们的思想1

    [41] 〔〕2—5│未经适当的考察而相信它们1

    [42] 〔〕4勘误表—5│他们自己2—4

    [43] 〔〕2—5│不变的真理1

    [44] 〔〕1—4;5省略

    [45] 〔〕1—4;5省略第四章 关于思辨的和实践的两种天赋原则的其他一些思

    考

    【1.原则不是天赋的,除非它们的观念是天赋的】如果想说服我们相

    信有天赋原则的那些人,不是把天赋原则合起来笼统地看,而是分别考察

    组成命题的各个部分,也许不会这样冒失地相信它们是天赋的。因为如果

    组成那些真理的各个观念不是天赋的,那么由这些观念组成的命题也不可

    能是天赋的,或者我们有关它们的知识不可能是与生俱来的。因为如果观

    念不是天赋的,心灵有一个时候便没有那些原则;因此它们不是天赋的,而是另有来源。因为在没有观念的地方,不能有有关它们的知识,同意,内心或口头的命题。

    【2—3.观念,尤其是属于原则的观念,不是和儿童与生俱来的】如果

    我们专注地考察新生的婴儿,我们便没有什么理由相信,他们带着许多观

    念到世界上来。因为他们也许在胎中已经感到一些饥饿,干渴,温暖和痛

    苦的微弱的观念,除此之外,他们完全没有确定的观念的最少的表现;特

    别是没有同构成被认为是天赋原则的普遍命题的名词符合的观念。人们在

    后来可以逐渐知觉到观念是怎样来到他们心中的;知觉到他们获得的不过

    是而且只是从他们碰到的和提供给他们的事物的经验和观察得来的;这就

    足以使我们确信,它们不是刻印在人心上的原初的文字符号。

    3.同一事物不可能存在又不存在确实是(如果有任何这类的)一个天

    赋原则。但是谁可以认为或者说不可能性和同一性〔两个〕[1]

    都是天赋的

    观念吗?它们好像是全人类所有而且是同他们一起来到世上的吗?它们是

    儿童的观念中存在最早先于一切获得的观念?如果它们是天赋的,就一定

    必须是这样的。不过在儿童还没有白或黑;甜或苦的观念之前,会有不可

    能性和同一性的观念吗?他是从知识的这条原则,推论得出擦上艾草的乳

    头〔具有〕[2]

    和他历来由之接受的味道不同的结论吗?是impossibile est

    idem esse, et non esse(同一事物不可能存在又不存在)的实际知识,使小孩区分他的母亲和生人;或者喜欢母亲而逃避生人吗?难道人心是用

    它从来没有的观念来左右自己和它的同意吗?或者理智是从它从不知道或

    理解的原则引出结论吗?不可能性和同一性代表两个远非天赋或和我们与

    生俱来的观念,需要极之细心和专注才在我们的理智中正确地形成。它们

    绝不是同我们一起被带到世上来;它们离婴儿和幼童的思想十分遥远,我

    相信经考察会发现即使许多成年人也没有这些观念。【4—5.同一性不是一个天赋观念】如果同一性(这里只以此为例)是

    天生的印象,因而对我们十分清楚和明显,我们甚至从摇篮时起就已经知

    道它;我会很高兴如果一个七岁或七十岁的人给我解决这个问题,即人是

    由灵魂和身体组成的动物,当他的身体改变以后,是否还是同一人呢?如

    果尤福伯斯[3]

    和毕达哥拉斯具有相同的灵魂,他们生活的时代虽然相隔好

    几世代,是否还是同一人呢?不仅如此,具有和他们同样灵魂的公鸡,是

    否又和他二人不同呢?由此看来,我们的相同性的观念也许似乎并不那么

    确定和清楚,值得我们认为它是天赋的。因为如果那些天赋观念没有那样

    清楚和明晰,让人普遍地知道和自然地同意,便不可能是普遍的无可怀疑

    的真理的主题;而是引起永无止境的不确定性的原因。因此我设想,各人

    的同一性观念和毕达哥拉斯及其成千上万信徒的是不一样的:那么哪一种

    是真的呢?哪一种是天赋的呢?或者两种不同的同一性观念都是天赋的

    吗?

    也不要让人以为,我在这里提出的有关人的同一性的种种问题,纯粹

    是空洞的思辨;如果它们是空洞的思辨,也足以表明在人的理智中没有天

    赋的同一性观念。他只需稍为用心反思复活问题,考虑神的正义送交末日

    审判的完全相同的人,他在此生为善或为恶而在来世则享乐或受苦,也许

    会发现他难以解决是什么构成相同的人,或者同一性是在什么地方:从而

    不会冒失地认为他和每一个人甚至儿童对同一性自然地具有清楚的观念。

    【6.全体和部分不是天赋观念】让我们考察那个数学的原则,即全体

    大于部分。我把这作为天赋的原则来处理。我确信它和任何被认为是天赋

    的原则同样有资格称为天赋的;然而如果考虑到它包含的观念全体和部分

    完全是相对的,没有人能认为它是天赋的;广延和数目是它们恰当地和直

    接地所属的积极观念,而部分和全体之具有广延和数目仅仅是各种关系。

    因此如果全体和部分是天赋观念,广延和数目也一定是天赋的,因为完全

    没有关系所属和所依据的任何事物,就不可能有关系的观念。那么人心是

    否自然地印有广延和数目的观念,我留给那些天赋原则的拥护者去考虑好

    了。

    【7.崇拜的观念不是天赋的】应当崇拜上帝无疑和人心中的任何真理

    同样伟大,在一切实践的原则中应该占据首要的地位。但是除非上帝和崇

    拜的观念是天赋的,决不能认为它是天赋的。崇拜一词代表的观念,在儿

    童的理智中是没有的,也不是印在人心最初的源头的文字符号,我想这是

    任何人不难承认的,只要考虑到成人中也很少有人对它有清晰的意念。说

    儿童具有应当崇拜上帝这个天赋的实践原则;可是又说他们不知道是他们

    责任的崇拜上帝是什么,我想再没有什么比这更可笑的了。不过且不说这

    一点。【8—11.上帝的观念不是天赋的】如果有任何观念能想象为天赋的,那么在所有这些观念中,上帝的观念有许多理由认为是天赋的;因为难以

    设想,没有天赋的神的观念,怎么会有天赋的道德原则:没有立法者的意

    念,便不可能有法律的意念和服从法律的义务。不说已为古人注意到并在

    历史记载中声名狼藉的无神论者,近年的航行不是已经在苏丹尼亚湾(Bay

    of Sodania)[4]

    ,在巴西[5]

    ,在博兰地(Boranday)[[6]

    和加勒比群岛等地

    发现整个部落都没有上帝的意念〔,没有宗教〕[7]。尼古拉·德·第谷

    (Nicolaus del Techo)在《巴拉圭来信:关于卡尼加人〔皈依者,》有

    这样一些话〕[8]

    ,Reperi eam nullum nomem habere, quod Deum, et

    Hominis animan significet, nulla sacra habet, nulla〔Idola〕

    (我发现这个种族没有表示上帝或人类灵魂的名称,没有宗教的崇拜和偶

    像)。[9]

    〔这些是一些例子,有些部落对它的野蛮本性听其自然,没有文

    字和教养的帮助,没有工艺和科学的改进。另外有些部落很大程度上有这

    些帮助和改进,可是却依然不会用这种方式恰当地运用它们的思想,没有

    上帝的观念和知识。看到暹罗人也属于这一类人,我不怀疑别人会和我同

    样感到惊奇。不过对这一点让他们请教法王最近派到那里的使者好了[10]。

    他笔下的中国人表现得不见得好一些[11]。〕[12]

    〔即使我们不相信拉卢贝

    雷,可是在中国的传教士们,甚至中国人伟大的颂扬者耶稣会教士们,全

    都一致同意和使我们确信,执着于中国旧宗教的Litterati(有学问的)士

    大夫们和那里的统治集团,全都是无神论者。参见纳瓦雷特(Navarette)

    《航海游记文集》第一卷和Historia cultus Sinensium(《中国人的宗教

    史》)。〕[13]

    也许如果我们留心周围人民的生活和言谈,我们有不少理由

    担心,在较有文化的国家中,许多人的心里没有神的强烈和清楚的印象;

    而教士对无神论提出的抱怨亦不是没有理由的。现在虽然只有某些放荡的

    无耻之徒公开承认是无神论者;可是如果不是因害怕官吏的刀剑或邻人的

    责难而沉默不言,我们也许会从别人那里听到更多的无神论;假若打消对

    刑罚或羞辱的顾虑,他们的嘴巴会公然宣布他们的无神论,如同他们在生

    活中所做的那样。[14]

    9.假如全人类到处都有上帝的观念(可是历史告诉我们事实正好相

    反),据此并不必然得出这观念是天赋的结论。因为虽然人们发现部落都

    有上帝的名称,而且还有为数很少的一些对他模糊的意念;可是这并不证

    明它们是印在心上的自然印象,如同火或日,热或数的名称,不能证明它

    们代表的观念是天赋的一样,不能因为那些东西的名称和它们的观念在人

    类中是这样普遍地被接受和为人知道,就说那些观念是天赋的。相反,没

    有这样的名称,或人心没有这样的意念,也不是反对上帝存在的论据,就

    像不能以大部分人类一点也没有磁石的意念或名称为理由,证明世界上没

    有磁石一样;或者因为我们没有不同种类的天使的观念〔或它们的名称〕 [15]

    ,便夸口有论据证明不存在不同的各类天使或超越我们的有理智的存

    在:因为由自己本国的普通语言提供词汇的人们,免不了具有那些事物的某种观念,而同他们交谈的那些人则有机会经常对他们提到那些事物的名

    称:如果它带有卓越,伟大或不寻常的某物的意念;如果不安和忧虑伴随

    着它;如果对绝对和不可抗拒的权力的恐惧将它印在心上,这观念很可能

    沉淀得更深些,传播得更远些;特别是如果它是这样的一种观念,像上帝

    的观念那样和普通的理性之光相符合,从我们知识的每一部分自然地演绎

    出来。因为非凡的智慧和能力的可见的标志,在世上的造物的全部作品中

    表现得如此清楚,使有理性的动物只需认真地对它们反思,就不会不发现

    一位神:这种存在的发现是所有人心一定必然具有的,只要一听到它便会

    产生极大的影响,并带来如此重要的思想和信息,使我对整个部落无论在

    哪里都这样野蛮以至没有上帝的意念;比对他们没有数或火的意念感到还

    要奇怪。

    10.在世界的任何部分一提到上帝的名称,以表示一个在上的,有力

    的,聪明的,无形的存在,这种意念对普通理性原则的适合性,以及有利

    害关系的人总得要常常提到它,必然使之广为传播;延续千秋万代:虽然

    人们普遍接受这个名称,某些不完善的和不稳定的意念由之传给了人类中

    没有头脑的人,却不能证明这观念是天赋的;而只证明它的发明者正确地

    运用了他们的理性,成熟地思考了事物的原因,追踪事物直至它们的起

    源;其他考虑较少的人们从他们那里一旦接受如此重要的意念后,便不容

    易又再失掉。

    11.如果上帝的意念在人类所有的部族中都可以普遍地找到,并被各国

    成年人普遍地承认,那么以上所说的这些就是从这个意念所能推论出的一

    切。因为我想承认上帝的普遍性,不会扩展超出成年人;如果这就足以证

    明上帝的观念是天赋的,那么可以同样证明火的观念是天赋的因为我想可

    以真实地讲,世界上没有一个具有上帝意念的人不同时又有火的观念。我

    毫不怀疑,如果一个小孩的居住区设置在一个没有火的岛屿上,他们肯定

    没有火的意念或名称,无论它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被接受和被知道有多么

    普遍;也许他们的理解力亦从上帝的名称和意会远远地移走,直到他们当

    中有人运用他的思想,探索事物的组织和原图,这很容易将他引导到上帝

    的意念;这个意念一教给别人,理性和思想的自然倾向随后使之在他们当

    中获得传播和保持。

    【12.反驳所谓适应上帝的善性一切人都应当具有上帝的观念,因此它

    是由上帝自然地印入的】人们确实极力主张,适应上帝的善性,他要把他

    自己的文字符号和意念印在人心上,而不会在这样关系重大的事情上,让

    他们处于黑暗和怀疑中;同时亦用这种方法从人这种如此有理智的动物那

    里应当得到对他的尊敬和崇拜;因此他把自己的意念印在人心上。这种论证如果有任何力量,它要证明的比在这里应用它的人所期望的

    要多得多。因为如果我们断言,上帝把人认为对他们最好的事情都给人做

    了,因为这适合于他的善性;那么这不仅证明上帝已经把他自己的观念印

    在人心上,而且证明他已经以鲜明的文字符号,把人应当知道和相信他的

    一切,把服从他的意志时他们应当作的一切,都清楚地印在那里;还证明

    他给了人们以符合这个观念的意志和〔种种感情〕[16]。无疑人人都会认为

    这要胜于在黑暗中探索知识,如同圣保罗告诉我们所有国家都在探索上帝

    那样(《使徒行传》,第17章第27节[17]),胜于他们的意志和理智的互相

    冲突,他们的感情和职责的互相矛盾。罗马人说,对人最好因而也适合上

    帝的善良性的是,在地上的争执中有一位无误的判官;而因此也就有了一

    位这样的判官:我可以根据同样的理由说,对人类来说最好的是每个人自

    己是无误的判官。我让他们考虑,根据这个论据的力量,他们是否认为每

    个人都是无误的判官好了。不过要是说,我认为是最好的所以上帝把它做

    成那样,在我看来似乎有点过于相信我们自己的智慧;就当下的讨论而

    言,当某种经验向我们表明上帝没有这样做时,以上帝已经这样做的话题

    为据进行论证是徒劳的。然而即使没有这种知识的原初印象,或印在心上

    的观念,对人来说也不缺少上帝的善良:因为他向人提供了这样的功能,它能够发现一切事物最终所必须的这样的存在;我毫不怀疑地指出,人正

    确地运用他的自然才能,没有天赋的原则也可以获得对上帝以及其他有关

    他的事物的知识。上帝赋予人以认识的能力,他再也没有必要由于他的善

    良而把那些天赋的意念植入人心,如同已经给了人以理性,双手和材料就

    没有必要为他建造桥梁或房屋;世界上某些人不管有怎样的才华,他们或

    者完全没有桥梁或房屋,即使有也是劣等的,如同其他人完全没有上帝的

    观念和道德的原则,或者只有最低限度的十分模糊的那一种。造成这两种

    情况的原因是,他们从来没有在这方面勤奋地运用他们的才华,功能和能

    力,只是满足于遇到的本国的意见,风尚和事物,不再看远一点。假如你

    我生在苏丹尼亚湾,我们的思想和意念并不超过住在那里的野蛮人霍坦托

    人 ( Hotentots ) : 假 如 弗 吉 尼 亚 ( Virginia ) 王 阿 波 钱 卡 纳

    (Apochancana)在英国受教育,他也许会有英国神学家和任何数学家同样

    很好的学识。他和较进步的英国人的差别只是在于,他的功能的〔这种〕 [18]

    运用受本国的习惯,风尚和意念的限制,从来不探求别的或作进一步的

    研究:如果他没有一位上帝的观念,那只是因为他没有追求那引导他通向

    上帝的思想。

    【13—16.上帝的观念在不同的人中各不相同】我承认,如果发现有任

    何观念印在人心上,我们有理由相信,那一定是对他的创造主的意念,它

    作为上帝镶在他的作品上的标记,使人记住他的依赖性和责任;而在这里

    表现了人类最初的知识。但是迟至何时这种意念在儿童中才被发现呢?当

    我们在儿童中发现这个意念时,和真正的上帝的表象比较,它不是更多地

    和老师的意见和意念相似吗?谁只要观察儿童获得他们具有的知识的进程,就会认为他们首先处置和最熟悉交谈的对象,是那些在他们的理智中

    做成最初印象的对象:此外他不会发现丝毫其他东西的痕迹。很容易看

    到,他们思想的扩大,只是因为他们逐渐熟悉大量各种各样的感性对象,在记忆中贮存了它们的观念;而且获得组合和扩大它们并以各种方式把它

    们放在一起的技巧。至于他们怎样借着这些手段在心中形成〔人们具有

    的〕[19]

    神的观念,以后再来指出。

    14.当我们看到在同一国家中,在同一名称下,人们具有十分不同的,甚至往往相反和矛盾的上帝的观念和概念,可以认为人们具有的上帝观

    念,是上帝亲手铭刻在他们心中的他自己的文字符号和标记吗?它们的名

    称和声音的相同,决不能证明有上帝的天赋意念。

    15.人们承认和崇拜千百个神,那么什么是真正的或可以被大家接受的

    神的意念呢?他们认为不只一个的神的每一个,都是他们对上帝无知的确

    实证据,证明他们没有真正的上帝意念,因为统一性,无限性和永恒性都

    从意念中〔被〕[20]

    排除了。如果我们对上帝的观念用他们表现在对神的形

    相和表象的粗俗的形体概念加以补充;他们把偷情,婚姻,性交,色情,争吵和其他卑劣的性质归属于他们的上帝;我们就没有什么理由认为,异

    教徒的世界即大部分人类心中有这样的上帝观念,因为他是这观念的作

    者,小心地不让他们对他有误解。而同意的普遍性这论据迄今如果证明任

    何天生的印象,则只在这一点:上帝在所有操相同语言的人心中,印上他

    自己的名称,但没有印上任何观念:因为在名称上一致的那些人,同时对

    名称标志的事物的理解十分不同。如果他们说,异教世界崇拜的各种各样

    的神,不过是形象地表达无限存在的一些属性,或他的神意的一部分:我

    反驳说,在这里我不探讨众神本来是什么;但我想任何人都不会断言他们

    在俗人的思想里就是这样:人们可以查阅贝利特主教(Bishop of

    Beryte)的《航行记》第13章(不必提其他的证言)便会发现,暹罗人的

    神学公开声明承认众神的〔一种〕[21]

    多元性:或者如同舒瓦齐修道院长

    (Abbé de Choisy)在他的《暹罗游记》107177中明智地说,他们的神学

    完全在于完全不承认上帝。

    〔重复〕如果说,所有国家的聪明人的脑中会有神的统一性和无限性

    的真正概念,对此我姑且承认。但是另一方面——

    第一,这除了名称外,排除了任何事物的同意的普遍性,因为那些聪

    明人是很少的,也许一千人中只有一人,这样的普遍性是很狭窄的。

    第二,它在我看来清楚地证明,人们具有的上帝的最真最好的意念,不是印入的,而是凭借思想和沉思,正确地运用他们的功能而获得的:因

    为世界上聪明和深思的人们,借着正确和谨慎地运用他们的思想和理性,达到上帝以及其他事物真正的意念;人数多得多的懒惰和不动脑子的人

    们,从通常的传统和俗人的概念,凭偶然的机会获得他们的意念,不用多

    花头脑四处寻找它们。如果把因为所有聪明人都具有作为上帝的意念是天

    赋的理由,那么德行〔亦〕[22]

    一定被认为是天赋的了;因为聪明人总是有

    德行的。

    16.这显然是一切异教徒的情况:即使在只信一个上帝的犹太教徒,基

    督徒,和穆斯林中,这种学说和在那些国家注意教人拥有真正的上帝观

    念,流传至今还未能使人具有同样的和真正的上帝观念。即使在我们当

    中,根据调查发现有多少人幻想上帝以人的形相坐在天堂;以及具有对他

    的其他许多荒谬的不合适的概念呢?基督徒和土耳其人整个教派承认和热

    烈地争论神是有形体的和人的形相的:虽然在我们当中〔很少〕[23]

    看到公

    开承认自己是神人同形论者(尽管我亦遇见有人承认),我相信只要特别

    注意,在无知和没有教养的基督徒中,会发现许多人持有这种意见。和任

    何年龄的农民,或者和〔几乎任何身份〕[24]

    的年青人谈话,你会发现虽然

    上帝的名称常常挂在他们的口头上;然而他们应用的这个名称所代表的意

    念却是很奇怪,低级和可怜的,没有人能想象它们是有理性的人所教的;

    更不用说是上帝亲手写的〔种种文字符号〕[25]

    了。我看不到,上帝没有给

    我们的心灵提供有关他的这些观念,如何会损害他的善良,就像他让我们

    赤条条地来到世上,而没有工艺和技能和我们与生俱来一样。因为提供了

    获得这些观念的功能,如果我们还得不到这些观念,那是因为我们缺乏勤

    劳和思考,而不是因为上帝缺乏恩惠。有一位上帝存在是确实的,如同两

    直线相交做成的对角相等一样。任何理性的动物,只要真心诚意地考察这

    些命题的真理,永远不会不同意它们:虽然无可怀疑,有许多人没有以这

    种方式运用过他们的思想,对两个命题都一无所知。如果有人认为把这

    (它顶多达到这个程度)称为普遍同意是合适的,我很容易承认这也是一

    种普遍同意:但是像这样的一种普遍同意并不证明上帝的观念是天赋的,如同并不证明这样的角的观念是天赋的一样。

    【17.如果上帝的观念不是天赋的,则没有其他观念可以设想为天赋

    的】从已经说过的显然可见,对上帝的知识是人类理性最自然的发现,可

    是对他的观念仍不是天赋的;我想很难看到任何其他的观念能自命为天赋

    的:如果上帝在人的理智〔印了任何印象,任何文字符号〕[26]

    ,那么料想

    它是上帝自己的〔清楚和齐一的观念〕[27]

    是最合理不过的了,就我们微弱

    的能力能接受这样广大和无限的对象来说。但是我们的心灵开始时并没有

    这种我们最关心拥有的观念,这是反对其他天赋文字符号的有力的推断。

    我必须承认,在我观察的范围内未能发现任何天赋观念,若有人告诉我我

    会很高兴。【18.实体的观念不是天赋的】我承认,另外还有对人类有普遍用处的

    观念,由于它属于一般的谈话,他们仿佛有这种观念;这就是实体观念,它不是也不能凭借感觉和反省获得。如果自然设法向我们提供任何观念,我们有理由预料借助我们的功能,我们不能获得这观念:可是我们看到的

    是相反的情况,由于这个观念不能通过其他观念进入我们心中的途径获

    得,我们完全没有这样的清楚的观念,因此实体一词不表示什么,只意味

    不确定地假设为我们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即假设为某种东西对它我们

    没有〔特定的,明白的,积极的〕[28])观念,我们把它当作是我们知道的

    观念的基质或支托。

    【19.因为没有观念是天赋的,所以没有命题可以是天赋的】那么我们

    无论在哪里谈论思辨的或实践的天赋原则,就无异于说一个人的口袋里有

    一百英镑,却否认有构成这总数的随便哪一个便士,先令,克朗[[29]

    或其

    他钱币;如同认为某些命题是天赋的,而有关命题的观念却绝不能设想为

    天赋的一样。普遍接受和同意命题,并不完全证明表现在命题中的观念是

    天赋的:因为在许多场合,不管观念怎样在命题出现,对这些观念的相符

    或不符表示同意的词必然随之而来。每一个具有真正的上帝观念和崇拜观

    念的人,都会同意用他懂得的语言表达的上帝是应当崇拜的这个命题。每

    一个有理性的人,尽管今天还没有想到这个命题,明天会很快便同意,然

    而我们有理由设想,成千上万的人今天依然没有这些观念中的一个甚或两

    个。因为如果我们承认野蛮人和大部分农民有上帝观念和崇拜观念(和他

    们的谈话不会使人进而相信这一点),不过我想只能假定少数儿童具有这

    些观念,所以他们一定是在某个时候才开始有这些观念;然后他们开始同

    意这个命题,而且往后也很少加以怀疑。但是这种根据听来的同意并不更

    能证明那些观念是天赋的,如同不能证明天生的盲人(与生俱来的白内障

    明天将被除去)具有日或光,或藏红花,或黄色的天赋观念一样;因为当

    他复明之后,他将确定地同意日是光明的或藏红花是黄的命题:如果这种

    基于听来的同意不能证明观念是天赋的,那么更不能证明由那些观念组成

    的命题是天赋的。如果他们有任何天赋观念,我很高兴有人告诉我,它们

    是什么和有多少。

    【〔20.〕[30]

    记忆中没有天赋的观念】让我对上述加以补充:如果有任

    何天赋的观念,它们不是心中实际上想到的任何观念;而一定是寓于记忆

    的,而且一定是被回忆从那里带到视野中来;即在它们被回忆时,一定知

    道它们已是从前心中的知觉,否则回忆便不成其为回忆了。因为进行回

    忆,是用记忆去知觉任何东西,或者是用以前已经被知道或感知的意识去

    知觉任何东西:没有这种意识,进入人心的无论什么观念都是新的,不是

    被回忆的;这种对它以前曾经在心中存在过的意识,把回忆和其他思想方

    式区别开来。从来不曾被人心知觉的无论什么观念,从来就不在人心中。

    在人心中的无论什么观念,它或者现在是实在的知觉,否则便曾经是实在的知觉,所以说这也是在心中,因为借助回忆它可以又成为实在的知觉。

    无论什么时候不用记忆而有对〔某一〕[31]

    观念的实在知觉,对理智来说这

    观念的开始存在是完全新的以前不知道的:无论什么时候记忆把任何观念

    带进实在的视野,伴随的是以前曾在理智那里的意识,对人心不完全是陌

    生者,究竟是不是这样,我诉之于每个人自己的观察:然后我希望有人给

    我举出声称为天赋的〔某一〕[32]

    观念的例子,它(通过下述的方式在获得

    它的任何印象之前)被任何人作为以前已知的观念可以回想和记忆起来;

    没有这样对以前知觉的意识就没有回忆;而进入人心却没有这意识的无论

    什么观念就不是记忆,或不是来自回忆,在呈现前也不能说存在于人心。

    因为不是实际上受到的东西,或者在记忆的东西,全都不在人心中,它们

    全都同样仿佛从来不曾在那里。假定一个小孩会使用眼睛直至懂得和分辨

    颜色;但是后来让白内障遮住了瞳孔,使他有四十年或五十年处于黑暗之

    中;这时他完全丧失了一度有过的对颜色的观念的记忆。我曾经和他谈过

    话的一位盲人就是这样,当他还是小孩时因天花病而失明,跟天生盲人一

    样毫无颜色的意念。我要问有谁会说这个人因此在心中比天生盲人有多一

    些颜色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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