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反”运动与私营企业治理结构之变动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私营企业,其资本产权及企业治理已经受到来自国家及劳方权利的双重挟制,开始出现与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营企业不同的特点,但企业治理结构最基本的职能依然掌握在企业所有者及代理人手中,这种状况在“五反”时发生了极大变化。“五反”在不否定企业原有产权及治理结构的情况下,嵌入了“检查队”、“工作队”这样一种可以凌驾于原有企业治理结构之上的主导力量。“五反”后,以巩固“五反”成果为目的,试图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工人监督”的新的制度安排最终并未实行,对私营企业原有治理结构发生实质性作用的仍然还是“劳资协商会议”。关键词:五反;私营企业;治理结构;上海
中图分类号:K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2)03-0138-15
1956年9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陈云在新公私合营企业工资会议上说过这么一段话:“‘三反’、‘五反’运动以后,在中国的私营企业中,实质上实行着一种由工人严格监督生产的制度,资本家用钱不能随便用,甚至连盖章的事情都掌握在工会主席的手里”①。可以看出,“五反”对于私营企业治理结构的影响是明显的。以前的研究对此虽也有所涉及,但大多较为简略。近年来出现了一些比较具体、深入的研究,但主要还是集中于党史、政治史研究的视角,关于“五反”对私营企业治理结构的影响与变动还少有直接、系统的研究②。本文试图依据历史档案资料,以上海私营工商企业为中心,从企业制度变迁的视角对此问题进行一番大致的考察。
一、“五反”以前的私营企业治理
在私有制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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