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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33306
和有禄名誉侵权案公开判决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月1日 《中华武术》 2005年第1期
     2004年12月21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和式太极拳传人和有禄告张杰、《武当》杂志社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在大雪纷飞中的温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3年6.月,和有禄编写的《和氏太极拳谱》一书由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2004年7月,沁阳市人张杰以《引起的风波》为题在《武当》杂志社2004年第七期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发表后,原告和有禄遂以被告张杰文章中称其“欺师灭祖”“投降陈氏”“被清理出赵堡和式太极拳研究会”等文字,对其名誉和精神造成损害,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为由,起诉到了温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张杰、《武当》杂志社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3万元。

    温县人民法院经过12月20日一整天的取证后,于12月21日开庭审理。经过两轮激烈的法庭辩论,法庭认为被告张杰在《武当》杂志社发表的文章部分事实失实,贬低原告人格;被告《武当》杂志社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刊登被告张杰撰写的文章,均对原告的名誉造成了影响。法院判决被告张杰应在《武当》杂志社或同级别新闻媒体发表向原告赔礼道歉的文章,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万5千元;被告《武当》杂志社应在本媒体上发表向原告赔礼道歉的文章,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5千元。,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