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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07848
第三类病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0月1日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2008年第10期
第三类病

     【编者按】本文是编辑部向许又新教授的约稿,这类问题不仅出现在精神科,临床各科都能见到。希望引起广大临床工作者的重视。

    【关键词】 精神障碍;第三类病;星状谱

    中图分类号:R7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729(2008)010-0717-02

    1 精神障碍的类型

    基于迄今为止所积累的临床知识,精神障碍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1 第一类

    可分为三组:①脑疾病、脑损伤或脑发育不良所致的精神障碍;②躯体或内科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③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1.2第二类

    可分为三组:①妄想性或偏执性精神病。② 躁狂抑郁性精神病,此中的抑郁(尤其是单相的)须具有以下两个特点:抑郁情感严重,且伴有精神运动性迟滞;自然缓解或间歇性病程,即有完全缓解的间歇期。为了避免漏诊,只要有一次抑郁发作满足这两个条件也就够了。③精神分裂症。

    1.3 第三类

    是以神经症和人格障碍为核心的一大类精神障碍。既不是器质性的,也不是精神病性的所有障碍都可以归到这一类。为了更准确而且更醒目地表现第三类的构成,可以提出星状谱(Star-like spectra)这样一个概念。见图1。

    星状谱蕴含着对神经症和人格障碍的多维考虑。谱和统(continuum)的意思差不多,都是线性的连续序列,如精神病性连续统指的是: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病-情感性精神病,衰老与老年痴呆也可以看作线性序列连续统。而做作性障碍-诈病有时也有重叠,病态的心理需求(做作性障碍)归类于精神障碍,为了现实获利故意违规(诈病)属于社会问题,但这两种需求并不是互斥的。另外,与边缘性人格障碍等关系密切的自伤等呼救行为,与其背后的人际关系乃至社会问题更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非精神病性的抑郁,随程度轻重不同以及背景因素不同,何时看作社会问题(如工作压力)的一般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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