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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02410
多姿多彩的日本居家养老服务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2月1日 《大众医学》 2003年第23期
     众所周知,日本是个长寿之国,更是一个老龄化严重的国度。据统计,目前日本65岁以上的老年人已占全国总人口的17.5%,远远高出“老龄社会”的国际标准。日本与我国同属东方文化,他们在养老方面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直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大多数老年人是与子女共同居住的,所以基本上形成的是家庭养老方式。但此后不久,这种关系逐渐发生了变化。一项调查表明,现在日本老人与子女的同居率为49.3%,比20年前减少了将近20%。随着老人与子女分居生活的方式被广泛接受,加上少子(女)化进展较快,以及承担护理责任的儿女也已进入老龄,单单依靠家庭养老已越来越靠不住了。介于以上种种原因,日本政府经过反复酝酿,于2000年4月正式启动了以1997年出台的《护理保险法》为基础的“护理保险制度”。

    《护理保险法》规定,凡40岁以上的人都必须加入“护理保险”,每月交纳一定的保险费,成为被保险者。而被保险者(原则上为65岁以上的老人)在需要接受护理时,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享受保险。经过“护理认定审查会”的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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