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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01735
七类家庭,七种未成年人犯罪的由来
http://www.100md.com 2004年2月1日 《大众医学》 2004年第3期
     北京海淀区一个名叫“蓝极速”的网吧发生火灾,造成25条年轻的生命付之一炬。这一事件震惊全国。公安机关很快查明了起因,原来是四个年龄在14岁左右的未成年人因为与网吧服务员发生矛盾,报复纵火,酿成了这起人间惨剧。尽管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但其背后的教育意义仍然值得人们去认真思考。

    每一个孩子降临到世界,都是家庭的宝贝,没有一对父母希望他们小小年纪就成为社会的罪人。然而严峻的现实是,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罪行令人触目惊心。深入分析每一桩个案就会发现,家庭的不良影响是大多数涉世未深的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摇篮”。为人父母者要想自己的孩子成为未来社会的守法公民,切忌让你的家庭步入以下误区。

    溺爱型家庭:这类家庭中的父母对孩子百般疼爱,娇惯纵容,凡事包办代替,不愿让孩子吃一点苦头,经受一点挫折,承担一点责任,把孩子当作温室里的花朵。这种家庭会让孩子形成被动依赖型人格。具有这种人格的未成年人缺乏生活目标、生活能力和责任感,意志薄弱,喜欢过轻松悠闲、没有压力的生活,没有按照社会要求完成社会任务的信心和勇气;有很强的从众心理,最容易被不良伙伴或社会上的坏人引诱,从而不知不觉走上犯罪之路。

    由来:多项调查发现,未成年人团伙犯罪中,协从犯罪占多数,这些被叫做“跟脚狗”的孩子们很多都来自于溺爱型家庭。此外有关少女自愿卖淫案件的调查表明,不少女孩也来自这类家庭。

    “食言”型家庭:这类家庭父母经常在孩子面前自食其言、说话不算话,在处理邻里、亲友的关系上言行不一,或花言巧语糊弄别人。为了维护自己在孩子面前的尊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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