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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小姐之后出现了“艾滋病症状”
http://www.100md.com 2004年6月15日 《大众医学》 2004年第12期
     几个星期前出差,由于刚和妻子在电话上吵了一架,心情非常郁闷。几杯酒下肚后,来到这座城市的一个歌厅。在黑暗中,也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就与那里的小姐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酒醒后,我才惊出一身冷汗。想想前一夜发生的情景,心里非常害怕,也不敢再见妻子,因为怕万一得了病传染给她。最近一段时间,我经常借故出差,或者以加班为由不回家。好在妻子以为吵架后我还在生她的气。但近几天来,我却感觉身体有点不舒服。不仅有点发热,流鼻涕,打喷嚏,还感觉乏力。我上网查了一下,感冒是感染艾滋病最早的症状啊!我心里好害怕,很想去查个究竟。应该怎么办才好呢?

    钟先生

    首先,出现感冒症状,并不意味着一定就是感染HIV。要想知道自己是否受HIV感染,可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传染病医院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等正规医疗单位的传染病科、皮肤性病科做HIV抗体检测。在结果未明确之前,与妻子同房时要戴安全套。要强调的是,做HIV抗体检测必须掌握好时间,必须是在发生高危性行为的1~3个月以后,过早(如2~3周后)检查,虽然HIV已存在体内,但抗体尚未产生,此期称“窗口期”,可造成假阴性结果。

    这里假设一下,如果检测结果为阳性,那么就应进一步做确认试验。如确认试验也是阳性,则说明已受HIV感染。此时,最好找心理医生咨询,学会面对现实,并重新安排生活。

    相反,如果检测结果阴性,则可以解除警报。但要吸取教训,注意预防感染。提醒注意的是,不要到卫生条件不合格的美发、美容、桑拿浴室做文身、穿耳等刺破皮肤和黏膜的小手术,也不要与他人共用牙刷、剃须刀及注射器,以防感染艾滋病。

    另外,与妻子吵架后找小姐这种负气的做法不可取,在不明对方健康状况的情况下发生有体液交换的性行为,是比较危险的。笔者曾遇到一位HIV感染者,他就是因为与一小姐发生了一夜情而遗憾终身。

    浙江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周小民,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