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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01387
新《传染病防治法》,新在哪里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月1日 《大众医学》 2005年第1期
     还记得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的上海甲肝大流行吗?那次的传染病流行,催生了我国第一部有关防治传染病的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14年后,一场突如其来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让我国政府、疾病预防控制和治疗部门以及广大民众经受了新发传染病带来的风暴,也认识到了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上十多年来的传染病防治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修订《传染病防治法》迫在眉睫。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并于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对照新老两个版本,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内容增加了近1倍,共有9章80条。

    看法律条文,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件枯燥的事。然而,传染病的防与治又怎能离开广大群众的参与、配合与支持?为此,记者采访了几位传染病防治方面的医学专家。通过专家对法律条文的解读,相信会对我们更好地了解《传染病防治法》有所帮助。

    三级分类依旧,病种归类有变

    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会主任委员、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传染科主任医师翁心华教授介绍说,《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所谓甲类,是指危害性极大、需要强制管理的传染病,城镇要求发现6小时内报告,农村报告不超过12小时。无论是老法还是修订后的新法,列入甲类传染病的同为两种,即鼠疫和霍乱。乙类则指需要严格管理的传染病,如狂犬病、艾滋病、炭疽等,而在老法中被纳入丙类的肺结核、血吸虫病、新生儿破伤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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