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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66792
未满18岁 保额有上限吗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15日 《大众医学》 2007年第6期
     保险故事:2004年,营销员极力游说张某为其13岁的儿子购买一份长期人寿保险,宣称该款保险的门诊医疗报销功能强大,对没有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未成年人非常适合。张某告知营销员,他已为儿子购买了5份保险,其中死亡责任赔付部分的保险金额已达到了未成年人上限10万元,再买就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范围了。营销员告诉张某,此份长期人寿保险不受保险金额上限的限制。张某经不住游说买下了那份保险。

    2006年,张某儿子意外骨折,张某申请此份长期寿险赔付时,却被告知那是一份纯粹的养老保险,不含医疗保障内容。张某认为当时营销员误导自己投保,要求全额退保。

    亲爱的读者,请你先试着回答以下两个问题:

    1. 为什么对未成年人保险金额上限进行限制?

    2.为什么本案涉及的长期人寿险就不受保险金额上限限制?

    保险点评:陈冬梅

    1.对于未成年人保险金额设置上限的初衷,是为了避免道德原因对未成年人的伤害,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险相关法规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2002年,中国保监会同意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进行试点,将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额上限提高至10万元。

    2.对未成年人的保险金额规定上限仅限于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对于生存保险则没有保险金额方面的限制。纯粹的养老保险属于生存保险,只有被保险人生存到一定年龄(通常是60岁或以后)才能开始领取养老金,对于未成年人来讲没有特别的道德风险。

    张某了解到保险金上限的知识点,说明他投保前做过一番了解,做法值得肯定,但连保单不含医疗保障功能都没看清楚实在令人遗憾,营销员片面诱导固然不对,但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不可盲目,保单主要条款应该心中有数。,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