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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78145
住院津贴与医药费多少无关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17日 《大众医学》 2007年第7期
     保险故事:1996年,秦某在A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及附加住院医疗保险。2001年,秦某又在B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2003年,秦某因肛裂住院治疗,1个半月后出院。出院后,秦某联系B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得到了因治疗肛裂产生的医药费用的赔付。秦某想到自己在A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中含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于是向A保险公司递交了要求支付住院津贴的申请。但时间过去1个半月,仍然得不到A保险公司确切的答复。秦某于是将自己的遭遇反映到了当地保险监管部门,希望予以解决。

    亲爱的读者,请你先试着回答两个问题:

    1.同时购买多家保险公司的险种,出险后,保险金应由多家保险公司分摊还是各自支付?

    2.如果理赔要求得不到保险公司及时、明确的答复,投保人怎样做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点评:东南大学医疗保险系主任 张 晓

    1.商业保险中有个分摊原则,一方面是为了防止重复赔偿;另一方面,通过坚持保险公司之间按比例分摊被保险人的损失,以维护社会公平原则。如果秦某在A、B保险公司购买的都是费用补偿型保险,那么A、B保险公司会按收取的保费情况确定各自支付的保险金比例,也就是说秦某的保险金将由两家保险公司分摊支付。但是本案中,秦某在A、B两家保险公司所购险种不一样,一个是费用补偿型的,一个是津贴给付型的,因此秦某要求A保险公司支付住院津贴的请求与分摊原则不冲突,A保险公司应支付秦某住院津贴。当然,如果A保险公司的保单中将此种情况明确列为除外责任,那就另当别论了。

    2.如果理赔要求得不到保险公司及时、明确的答复,投保人可通过咨询保险监管部门了解此类问题的相关规定,也可与保险公司当面协商。因为理赔是保险公司对合同的履行,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经济利益,同时也是保险公司信誉的体现,在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原则下,对双方都是公平的。而且一般在理赔中,也存在通融理赔的原则,所以需要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如果仍得不到妥善解决,必要时可通过咨询律师来寻求法律解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