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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死亡为何得不到房贷险的赔偿?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15日 《大众医学》 2007年第10期
     保险故事:

    秦先生与人发生争执,突发心脏病当场死亡。秦先生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他的死亡不仅给家人带来巨大痛苦,也使家庭丧失了住房贷款的偿还能力。秦先生的妻子想到了房贷险也许可以帮助偿还贷款,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保险公司受理后,发现秦先生的死因系心脏病突发,不属于房贷险理赔范围,拒绝赔付。

    亲爱的读者,请你试着先回答以下问题:

    1. 房贷险保障范围是什么?

    2. 秦先生突然死亡为何得不到保险公司赔付?

    点评:上海保监局保险规划研究室高级研究员方贤明

    1. 房贷险保障责任有两个层面:第一,因人身意外伤害件而致借款人身故,导致其难以履行还款义务,保险公司将向银行负责偿还贷款的余额及利息。没有此项保险,借款人如果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拍卖以抵充尚未还清的贷款余额及利息,这样借款人及同住人将失去住房。第二,由于火灾等意外灾害使所抵押房屋的毁损,保险公司也将赔偿。当借款人如期或提前归还了贷款,房贷险的责任即行终止。需要注意的是,房贷险实际受益人是银行,不是借款人。

    2.一般人看来,秦先生的死亡是个意外,应该得到赔付。但保险理赔有一个重要原则叫“近因原则”。“近因”是指导致损失发生的最重要和最根本的原因,如果这个原因属于保险保障责任,保险公司予以赔付;如果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公司无须赔偿。秦先生与人争执只是一个诱因,因为言语的争执不会直接导致死亡,导致其秦先生死亡的“最重要和最根本的原因”是心脏病。而房贷险中对“意外事件”的约定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的约定是一致的,即必须是自身以外的、突发的、非疾病的事件,所以保险公司拒赔。

    秦先生一家的境遇令人遗憾和同情。如果秦先生意外发生前购有提供身故保障的人寿保险,他的家人则可得到一定补偿。所以,提醒各位首先要多注意身体健康,另外选择一些适合自己的人身保险,以防意外发生后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