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家庭医学》 > 2007年第4期 > 正文
编号:11488999
适时取环免遭祸患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1日 《家庭医学》
     例1:周大嫂,49岁,20年前曾上金属避孕环,绝经已3年。近年来时常感到下腹隐隐作痛,来我院妇产科门诊。医生检查后怀疑下腹痛与宫内环有关,建议取出宫内避孕环,经X线照片发现金属环异位于宫腔外。

    例2:钱大娘已51岁,停经4年多,25年前曾上金属避孕环,前不久在某卫生院取环失败,来我院妇产科检查。经x线腹部照片,发现金属环部分嵌入子宫壁,环丝已被锯断。

    分析:宫内节育器是一种安全、有效、简便、经济、取出后不影响生育而受女性朋友欢迎的节育措施。临床观察证明,长期放置避孕环不会造成子宫内膜恶性肿瘤的不良后果。但也不宜终身带环。绝经后的妇女应该适时取出宫内节育环,否则因绝经后卵巢功能衰退,体内雌激素水平下降,生殖器官进行性萎缩,宫腔变小,宫颈变紧,不但给取环带来困难,还会造成环嵌顿和异位.出现腹痛及阴道流血等现象。

    调查发现节育器取出的困难程度与绝经年限明显有关,绝经年限越长,取环越困难。绝经两年以内的妇女,约96%取环顺利;而绝经两年以上者取环顺利者仅56%。因此,专家认为妇女绝经后一年左右取出宫内节育器较合适,因为此时闭经半年以上,再来有排卵月经的可能性极小。绝经后的妇女应适时取环,免遭祸患。

    此外,节育器按不同类型有一定存放年限,不锈钢金属环可放置20年,塑料型或硅橡胶型节育器可放置3-5年,带孕酮的环一般在一年后孕激素已接近释放完毕。因此,育龄妇女也应注意别让宫内节育器超期“服役”,要定期检查,定期更换。(陈 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