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药师对细胞毒药品静脉给药的药学监护
环磷酰胺,紫杉醇,1用药合理性监护,2不良反应的预防和治疗,3药物配置过程的监护,4药品储存的监护
余红玲(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江苏苏州 215001)
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药师对细胞毒药品静脉给药的药学监护
余红玲*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江苏苏州 215001)
目的:减少细胞毒药品给药差错,指导临床合理用药。方法:从用药合理性、不良反应预防、药物配置过程、药品储存等4个方面阐述细胞毒药品静脉给药的药学监护内容。结果与结论: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药师通过对细胞毒药品静脉给药浓度、剂量、滴注速度、给药时序、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预防、药物的配置过程以及药品的储存等方面进行监护,可对预防给药差错、提高临床疗效、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起到积极作用,提高临床用药安全性和合理性。
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细胞毒药品;静脉给药;药学监护
化疗已成为恶性肿瘤综合治疗三大主要治疗手段之一。而细胞毒药品仍是化疗的主要药物,其静脉给药是临床治疗的常用途径。减少细胞毒药品静脉给药的不良反应、确保临床疗效、加强对细胞毒药品静脉给药的药学监护,是静脉药物配置中心(PIVAS)药师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拟根据笔者在PIVAS的工作经验,对PIVAS药师如何进行药学监护进行分析和总结。
1 用药合理性监护
1.1 药物选择
肿瘤的药物治疗应在早期诊断、早期手术的基础上早期用药。临床上为提高抗癌疗效、减轻毒副作用和耐药,通常选择2种或2种以上药物进行联合化疗。联合用药应从药物敏感性、药物作用机制、作用时相、药物毒性等几个方面考虑。组成化疗方案的各个药物应该是单独使用时对该种肿瘤有效,且作用机制、作用时相、毒性类型不同[1],可发挥协同作用而不致使毒性增加。
1.2 给药剂量
在进行抗肿瘤治疗时,临床医师会根据患者的病种、病情和健康状况选择合适的给药方案,或采用小剂量短期连续给药,或采用大剂量间歇给药。肿瘤处于慢性或稳定阶段时,不宜激烈用药;早期阶段且患者健康情况良好时,宜大剂量间歇给药。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仅对细胞增殖周期敏感,开始用药时对肿瘤细胞的杀伤能力与剂量成正比;达到一定剂量后,由于敏感细胞被杀灭,正比关系消失,宜小剂量持续给药,并使有效血药浓度维持一定时间,达到最佳疗效。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可杀死增殖周期各期细胞,一次给药剂量大小与临床疗效呈正相关,宜一次大剂量给药[1]。但细胞毒药品在杀灭肿瘤细胞的同时,都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些药品的不良反应与给药剂量密切相关。如烷化剂异环磷酰胺的泌尿系统毒性,蒽环类抗生素的心脏毒性,鬼臼毒素类、紫杉烷类、长春碱类的血液性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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