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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565368
基于“问药师”平台的用药咨询服务实践(4)
http://www.100md.com 2019年2月1日 《中国药房》 20193
     查询网站包括FDA、CFDA等,数据库有UpToDate、Micromedex;文献检索库为PubMed等。检索词:Pregancy;利巴韋林;Ribavirin;ADR。综合评价证据,应用最佳证据给出建议[3,20-21],因利巴韦林有较强的致胎儿畸形的作用,建议终止妊娠。分析如下:

    (1)患者用药时间是1月20日至1月25日左右,为末次月经后14~28 d范围。在这个时期,药物对胚胎的影响为“全或无”。胚胎可能因为受致死剂量药物的影响而流产,也可能胎儿受到药物的影响但不会导致胎儿畸形。在孕早期,绝大多数药物都适用于前面提到的“全或无”的理论,即未必会给胎儿带来伤害,但不容忽视的是,确实存在极少数不适用于这个理论的特例药物,例如利巴韦林、异维A酸,以及预防麻疹、风疹、腮腺炎的疫苗[20]。由于这些特例药物在人体内的清除半衰期比较长,体内完全排空这些药物需要很长的时间,有时甚至是几个月的时间,同时这些药物又有明确的致畸性,所以不仅孕妇不能服用,即使是备孕期女性也绝不可接触,否则药物残留在体内会增加胎儿畸形的风险。

    (2)在CFDA批准的利巴韦林说明书中[2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下内容表述如下:已有充分的动物研究证实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突变和胚胎毒性,利巴韦林会引起胎儿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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