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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501044
医院药学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暴露防护对策(3)
http://www.100md.com 2020年3月1日 《中国药房》 20205
     4.1 手卫生

    手卫生是标准预防的基础措施,指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的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19]。疫情期间,基于COVID-19的主要传播途径,医院药学人员应严格采取手卫生措施。在接触患者前、清洁或无菌操作前、暴露患者体液风险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尤其是在戴手套、穿个人防护装备前,以及脱去个人防护装备的过程中,需特别注意应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执行手卫生措施。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要洗手[19]。另外,戴手套不能代替手卫生,摘手套后也应做好手卫生。

    4.2 个人防护措施

    药学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原则上应参考临床相同或类似工作同级别防护标准,并按照所在科室或区域进行属地化管理。对应医疗机构药学人员工作岗位的高、中、低暴露风险,不同岗位的个人防护措施应分别对应三级、二级、一级生物安全防护[3,16]。三级生物安全防护:防护服、隔离衣、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护目镜/面屏、呼吸头罩、双层手套、防水靴套、鞋套、手卫生;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工作服并加穿隔离衣、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护目镜/面屏、手套、手卫生;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工作服或加穿隔离衣、医用外科口罩、工作帽、手卫生[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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