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国制造”?
日前,南京某通讯公司到南京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出口手机的原产地证,但因其在手机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零部件70%以上为从台湾和日本直接进口,该公司仅进行制造外壳、插件、焊接,装配成手机成品,根据我国200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以下简称《原产地条例》)和《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对非我国原产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超过所得货物价值的30%,才符合中国产品的原产地标准。该企业生产的手机产品因不能达到从价百分比标准,应该不能使用“中国制造”的原产地标记,同时南京检验检疫局拒绝签发我国的原产地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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