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教育活动中学生主体观念的确立
一、问题的提出在教育活动中,谁是主体?教师、学生分别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关于这个问题,人们历来坚持“教师中心论”、“教师主体论”,强调教师在教育活动过程中的权威意志。
在中国传统社会,由于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人们一直崇尚“师为上,生为下,师为主,生为从,师为尊,生为卑”的观念,在学校教育中片面强调“师道尊严”,“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使得教师对学生拥有家长式的权威,学生成为教师的附庸。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承,逐渐形成的师道尊严的文化观念,使至今留在人们心中的教师形象仍然是神圣、威严、富有权威。无形之中,人们把教师和学生的角色设定成了训导者与听话者、主动者与受动者、控制方与被控制方。在教育活动中,教师处于一种绝对的主体地位,拥有绝对权威,而学生却处于一种绝对的从属地位。它与当今的“素质教育”格格不入。
二、教育活动中确立学生主体观念的必然性
在教育活动中,所谓主体是指在教育活动中教育与受教育、教与学的双方。教师和学生是任何教育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主体。缺少了任何一方,教育活动就无法进行。教师是承担教育责任的主体,是主导性主体;学生是接受教育活动的主体,是承受性主体。在教育活动中,我们应具备“双主体”的观念,即在树立教师主体地位的同时,也应确立学生主体地位的观念。
在教育活动中,确立学生主体观念,有其必然性:
1、培养满足时代需求的人才的需要
马克思认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存在力、生命力,是能动的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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