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教育艺术》 > 2005年第10期
编号:129342
从一个伪命题说开去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8日 《教育艺术》 2005年第10期
     《羊城晚报》载文评析一个“伪命题”,读来引人回味。

    原重庆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张小川,犯有贪污受贿罪,审判长在审理他时,问他在任职期间是否学过法律。张答学过宪法,至于刑法,“没学完”。言下之意,“没学完刑法”,不懂法律,可以罪轻一等。

    贪污受贿是由于不懂法律吗?这与偷盗抢劫犯罪,没学过法律的也人人懂得常识一样。把不懂法律当作托词只会叫人喷饭。《羊城晚报》文章说:“贪官没学好法律是一个伪命题”,这真是斥得鞭辟入里,入木三分。

    由此我联想到:在现实生活中,这类伪命题曾反复出现。比如有的干部犯了错误,有的犯罪入狱,在检讨中也常常用“学习不够”来解释一切。君不见大贪官成克杰、胡长清、毕玉玺在检查他们犯罪原因时,不也都是清一色地归之于“学习不够”吗?真个成了“学习是个筐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04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