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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初见成效4亿多农民有了医保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月1日 《药物与人·相约健康》 2008年第1期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历了四十多年的发展过程,几经波折,逐步发展,成为中国农民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形式。

    以2002年国务院全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为标志,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要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在全国服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中央对中西部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2006年中央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基金提高到每人每年20元,要求地方财政在2006~2007年间也要提高到20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是能够促进社会公平。健康是基本人权,在获得医疗卫生服务以保障身心健康方面,每一个人都应具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二是保证农民基本的医疗预防服务需求得到满足。三是防范一定的医疗经济风险,防止因病致贫。四是改善和调整农村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从深层次上讲,这也体现了“病有所医”,有力地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从2003年开始,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达到1451个,占全国总县数的57.7%,覆盖农业人口5.08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58.46%,参合率为80.6%。到2007年底,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4.1亿人,惠及全国近半数的农业人口。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已经开始发挥作用。,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