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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罕见病患者成为社会“孤儿”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2月1日 《医药前沿》 2012年第12期
     罕见病又称“孤儿病”,是指盛行率低、少见的疾病,目前国际确认的罕见病有6000多种,约占人类疾病的10%。由于发病率小,相关研究也少,加之利润低,很少有企业愿意去研制治疗罕见病的药物。即使研制出对症药品,由于市场较小,其价格也是高得惊人。据一位苯丙酮尿症患儿的家长介绍,如果吃进口的特殊食品,6岁以内的患儿一般每月需要3000~5000元特殊食品费,并且随着孩子食量的增加,家庭经济负担会越来越重。

    在中国,对于罕见病群体状况的描述有一种“自生自灭”的说法,因为约80%的罕见病是由遗传缺陷引起,这些病人不但要忍受疾病折磨,还要面对各种压力:无药医治、没钱可治、社会保障的缺失以及周围人的歧视。长期以来,绝大多数罕见病患者家庭都陷于独自奋战的无奈之中。钟南山称他们为“弱势中的弱势”,同时指出“对他们的忽视就是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体现”。

    据悉,科技部数月前已将“中国罕见疾病防治研究与示范”项目纳入“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这意味着政府对罕见病领域终于伸出了援手。要彻底改变罕见病患者孤立无援的状态,仅仅有科技部的支持还不够,还需要其他各部委出台相应政策进行支援。在研发、引进药物方面,药监局是否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税收减免?在预防方面,卫生部是否可以考虑制定惠及众生的预防计划?在医疗费用支付方面,国家是否可以将有治愈希望的罕见病和有效的“孤儿药”纳入医保范围?在治疗方面,医院、企业是否可以考虑给予罕见病患者特殊关注?只有从上而下形成一整套针对罕见病治疗的体系,才有可能从根本上保障罕见病患者的健康权,实现真正的医疗平等。

    美国1983年通过了《孤儿药物法案》,规定罕见病药物的临床研究阶段费用享有50%的课税扣除优惠,15年内有效;罕见病药品可以比普通药品优先进行评审;药品研发成功上市后,可以享受7年的市场独占权。

    法案实施以前,美国市场上仅有不到10种罕见病药品,而截止到2010年底,这个数字达到了374个。

    美国《孤儿药物法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优秀案例,给从哪几个方面入手罕见病的政策支持提供了很好的参考。路漫漫其修远,中国在罕见病领域仅仅迈出了第一步,往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http://www.100md.com(黄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