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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名家品酒录——“文革”时期的酒令
http://www.100md.com 2013年7月1日 《饮食与健康·下旬刊》 2013年第7期
     “文革”时期,我一直在社会底层流浪,连个单位也没有,在街道上三朋四友、狐朋狗友地混世。结交的不光是引车卖浆者流,更有许多命运相似的落魄者。虽已斯文扫地,却又不舍风。不能读书弹琴,不能谈禅说道,甚至连玩笑也开不得,那就只有喝酒。黄昏时分,到十字街切一包卤豆腐皮,二毛钱一张,四、五张就行。切成细丝,用手揉开,虚蓬蓬一大捧,比孔乙己的一碟茴香豆丰盛多了。打几斤散装红薯干酒,用我们那儿的话说,这都是红薯精,七毛钱一斤。菜不拘多少,酒是绝不可少于二斤,否则就有可能半夜去敲小卖部的门。邀三二好友,晚饭后七八点钟开场——大约吃饭牵扯到粮票,那是人的口粮,不敢妄充大方,那时候请喝酒就是喝酒,不包括吃饭。一直喝到早晨三四点。

    为了使酒喝得有趣,喝得快乐,能消磨尽可能多的时光,酒场里就开始兴起各种不同的酒令。尽管我们那座古老文明的县城在饮食文化上有悠久历史,出于不招惹“四旧”麻烦的原因,一套新酒令在县城悄然兴起,逐渐蔓延城乡,进入地区首府南阳,被大家在应用中加工、丰富,就成了盛行至今的有名的南阳牌枚。

    我听到这酒令大约是一九七O年左右,“文革”到了清理阶级队伍阶段,造反派和老保都松了点劲,人们的战斗热情已经不那么炽烈,不少运动初期得意的人已开始倒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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