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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隐私不容侵犯
http://www.100md.com 2000年7月1日 《大众健康》 2000年第7期
我的隐私不容侵犯
我的隐私不容侵犯

     《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隐私”的:不愿告人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究竟应该如何界定隐私的范围?如何对待隐私被侵害?作为一个现代人,应对隐私持什么态度?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愿说,也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私事,这些事既不妨碍他人,也不会影响社会,这就是隐私。中国人真正注意到隐私还是近几年。改革开放之初,中国人开始与外国人打交道,通过若干次尴尬,渐渐地知道,外国人十分注重个人隐私:不能打听外国人的年龄、婚姻、收入等,如果是女性,还不可询问其体重。总之,只要是他(她)不愿让别人知道的,你都不要打听。

    不论是泊来品,还是中国人的自觉意识,近十年来,国人开始对隐私敏感起来。1997年8月,零点调查公司对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厦门五城市的调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市民对个人隐私是否受到尊重十分敏感,875%的受访者属于隐私敏感群体。具体差异在于,年轻人比年长者更有隐私意识,在29岁以下的人群中有943%的人自认属于隐私敏感群体;女性对年龄问题更敏感,高收入者对收入问题较低收入者更敏感。

    在文明社会里,隐私是完全允许存在的,隐私权是人权的一个重要方面,他人不得随意侵犯;但至今仍有不少人对侵犯隐私的严重性、危害性重视不够,有的甚至将别人的隐私作为要狭的手段,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在现实生活中,侵犯他人隐私的事时时发生。南京某个公司老板将窃听器安在财务员工的办公桌下;上海女中学生吕婧晶因与男生通信被教师拆检而自杀;超市保安随意对顾客搜身……

    A:小时候的一次遭遇,虽已过去20年,那场恶梦还在缠绕着她。

    对婧对说,那是一个不堪回首的夏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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