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大众健康》 > 2001年第8期
编号:11097674
小心:沥青中毒
http://www.100md.com 2001年8月1日 《大众健康》 2001年第8期
     沥青中毒事件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不断接到咨询电话,很多人想了解沥青中毒的危害。

    沥青又称柏油,为黑色液体、半固体或固体。按其来源可分为煤焦沥青、石油沥青、页岩沥青和天然沥青。毒性较低,主要对皮肤、黏膜有较强刺激性。沥青及其烟雾中的主要有毒成分有酚类化合物、蒽、萘、吡啶等,大部分是光敏毒物,接触沥青并暴露于日光下可引起光毒性皮炎,呈晒斑型,表现为界限清晰的红斑,常伴有水肿。严重时出现水疱、大疱,甚至糜烂、渗液。长期接触也可发生黑变病,也可出现咳嗽、胸闷、恶心等全身症状,还可见流泪、畏光、异物感及鼻咽部灼热干燥、咽炎等症状。沥青中毒者应迅速撤离沥青现场,脱去沾有沥青的全部衣服,清理毛发,若头发粘满沥青就要剃掉,可用汽油清洗皮肤,阻止毒物继续通过皮肤侵入机体。避免阳光照射,对出现皮炎者可内服抗组织胺药物或静脉注射葡萄糖酸钙、维生素C及硫代硫酸钠等,局部皮损视程度对症处理。

    上述4名民工的中毒症状较重,除皮肤损伤外,还出现了头晕、胸闷、无力、昏迷等中毒表现,其原因除了皮肤接触沥青外,还与在密闭空间内接触高温沥青的烟气(此物含多种多环芳烃)和防水涂料的挥发物(主要成分为醇类及苯系物)有关,后者中毒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和植物神经系统的麻醉和皮肤刺激症状,高浓度吸入可抑制呼吸。因此导致4位民工中毒晕倒的主要原因是醇类及苯系物中毒。所以此次中毒并非单纯沥青中毒。

    如何预防沥青中毒呢?接触者应在皮肤暴露部位涂抹防护膏,损伤期间及工作结束后避免光晒。工作时配戴头盔、防护镜、帆布手套、帆布鞋及口罩等,并定期清洗。施工现场一定要保证通风良好。(中毒控制中心电话:83163338), http://www.100md.com(丁茂柏 周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