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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同性恋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1日 《大众健康》 2003年第9期
     作为性心理咨询医生,一年来,我在网站主持有关咨询网页。一天,我接到一位女性的咨询。她35岁,大学文化,用的是“落花流水”这样一个颓唐消沉的网名。她咨询求助的事由是:

    “有一天,我匆忙中忘记带办公室的钥匙,不得不打车回家取。打开家门,一副令人作呕的场景简直让我惊呆了:就在我的床上,就在我早上来不及叠起的被窝里,两个大男人干着不堪入目的勾当。我的丈夫、女儿的父亲,他怎么这样无耻!我永远不能再面对他那副嘴脸……”

    想必大家已经明白,“落花流水”遇上了大麻烦,她的丈夫在搞同性恋。

    她反思他们结婚早期不和谐的性生活和近5年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她不是没有怀疑过,也曾想与丈夫开诚布公地谈谈,可他总是躲躲闪闪。他工作不错,对女儿宠爱有加,家庭责任感也强,只是对妻子不能尽丈夫的职责。特别是近几年,他总借口出差,常常不回家。“落花流水”绝望地说,如果不是为了女儿,她去死的心都有了。她觉得离婚给女儿的打击太大,况且他们父女感情很深。自从那次他搞同性恋被妻子撞见后,他索性与她分居,家成了空壳。

    “同性恋”这三个字对于我们可能并不陌生。网上、杂志、小说、影视作品中都时有涉及。究竟应该怎样看待同性恋呢?同性恋是少数人特殊的性取向。国外有关调查资料显示,同性恋并非罕见的现象。许多学者也曾试图从生物学角度揭示同性恋的现象,寻找同性恋的基因,但目前的研究尚无确切结论。更多的专家认为,同性恋既有生物学的基础,又有社会心理学的因素。

    在2001年修订的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关于《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中,已将同性恋删除。它不再被当作一种疾病,只将同性恋人群中伴有心理障碍的部分列为精神科关注的问题。终生不变的同性恋,也就是医学上所说的“素质性同性恋”,在整个同性恋群体中并不很多;大多数同性恋者在外界影响下可以改变或减轻其同性恋倾向,我们称之为“境遇性同性恋”。

    同性恋之谜是个复杂深奥的学术问题,但同性恋作为社会现象又令人无法回避。作为现代人,每一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相应的社会责任。对于性爱问题也同样如此,既尊重个人的需求和选择,又不可妨碍他人的权益,须遵守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像前文所说的那位丈夫,在一定程度上就侵犯了配偶的权利。

    我们不难猜测,当初他与妻子的结合可能是屈从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屈从于传宗接代的观念。一旦社会舆论压力减轻、后代已出生,他就不再勉强自己,自顾自地寻求满足,伤害了妻子。这种做法不可取。新婚姻法已经强调保护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这位妻子没必要消极忍耐,任凭“落花流水”,怨天尤人,而应积极面对,寻找有效的解决方案。, 百拇医药(邸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