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大众健康》 > 2004年第5期
编号:11095796
娇妻怒告同性恋丈夫
http://www.100md.com 2004年5月1日 《大众健康》 2004年第5期
     2003年11月初,江苏省高邮市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奇离婚案。痛苦万分的妻子以丈夫同性恋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索赔巨额名誉和精神损失费。原告与被告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了离婚协议,无过错的妻子获得6万元经济补偿。

    新婚妻子的困惑

    2001年1月,在双方家长的催促下,24岁的曹丽云和26岁的谢士春登记结婚。新娘身材高挑,长相漂亮,皮肤白净,是一名小学教师。新郎长得眉清目秀,身材高大匀称,有些温文尔雅的书生气,是家企业的业务经理。这对令人羡慕的伉俪,从第一天就没有爱的甜蜜。

    婚礼的当天晚上,谢士春喝多了,竟当着前来贺喜的客人号啕大哭。有的客人打趣道:“他这是找了个漂亮媳妇高兴的。”新婚之夜,新郎烂醉如泥,当然不可能有所作为。曹丽云没有计较,还有些心疼他。第二天晚上,曹丽云和谢士春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她感觉这个已经成为自己丈夫的男人并非想象中那样威武有力,他显得疲软,没有激情,甚至是敷衍了事。令她充满期待和幻想的夫妻生活原来如此乏味。

    性情矜持的曹丽云没有把自己的疑惑和不满表现出来,也没有告诉母亲和知心的女友。她善意地认为,谢士春工作繁忙,近来又准备婚事,可能是太累了……

    婚后不久,谢士春就忙碌起来,有时候还彻夜不归。蜜月中的新娘独守空房,默默流泪,她不知道自己是否做错了什么。这天,丈夫吃过晚饭,又匆匆准备出门。曹丽云按捺不住,一把拦住他,责问道:“你是不是外面有野女人?你看你一到家就跟掉了魂似的,到底怎么回事?”谢士春答道:“你想哪去了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810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