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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性皮炎:所有人都可能发生
http://www.100md.com 2011年7月1日 《大众健康》 2011年第7期
     光敏感——任何人都有可能发生

    所有人类的皮肤都对光敏感,因为皮肤含有可以吸收紫外线能量的成分,吸收的能量或者转化为无害的热能散发掉,或者转换为热化学反应,导致皮肤细胞、组织的损伤。皮肤黑素细胞合成的色素、细胞核内的DNA是最常见的紫外线吸收体,多数人日晒后仅能导致晒黑和皮肤的常规光老化,少数个体可以引起病理性皮肤损伤,称为“日光性皮炎”,日光性皮炎根据发生的机理,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日晒伤和多形性日光疹。

    日晒伤——最常见的光敏感

    日晒伤主要是过度阳光照射导致的物理损伤,任何人在过度、长时间的暴露在烈日下均可或多或少的发生,其发生的原因和过敏无关,但是否发生和发生的严重程度有很大的个体差异,比如同时在海滩的游客在相同的阳光强度和相同的暴露时间下,有人会明显晒伤(见图1:吴女士,在海滩游玩后背部发生日晒伤,在曝光部位呈现弥漫性红斑,留下明显的泳衣遮挡痕迹),有人则毫无反应。日晒伤的临床表现为,皮肤日晒后数分钟到数小时开始出现弥漫性红斑,1~2 天达到高峰,1周后逐渐消退。晒伤部位皮肤有烧灼感、痒感或刺痛。消退时有脱屑或消退后遗留有不同程度的色素沉着,重者除红斑、肿胀外,可发生水疱,破裂后形成糜烂,不久干燥、结痂、脱屑,遗留色素沉着或色素减退。重症的晒伤有时可伴有发热、恶心、呕吐、头痛、乏力等类似中暑的症状。

    日晒伤的原因是物理性的光毒性反应,是一种非免疫性反应,任何人在受到超出皮肤耐受极限的强烈日光照射时都可以发生。

    多行性日光疹——真正的日光过敏反应

    多形性日光疹是真正的日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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