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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688897
意外伤害维权 老人防六陷阱
http://www.100md.com 2013年6月1日 大众健康2013年第6期
     人到老年,体力、视力、免疫力均有较大的下降,日常生活又难免遭遇种种意外伤害。而相关责任者明明存在各种各样的过错,却千方百计设置误区,推卸、逃避责任。下面案例或许能给受害老人维权提供有力的警示与帮助。

    陷阱一:老人被电线绊倒,只能找肇事者赔偿?

    69岁的马阿姨散步回来,因天黑,一不小心被小区一处脱落的电线绊倒(后来查实,该电线系某宽带运营公司在小区内设置的有线宽带电线,当日因一家装修公司在为小区一栋楼房安装保温板时将电线碰落在地),导致胯骨骨折。马阿姨找现场装修公司的赔偿,对方虽口头答应,可第二天结束施工后没了踪影。马阿姨找宽带公司,回答说谁给你造成伤害找谁赔。

    维权提示:

    造成马阿姨摔伤的直接侵权人是装修公司,但是,引发事故的电线归宽带运营公司所有,此种情形下,马阿姨即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过错赔偿责任;也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关于“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要求宽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宽带公司对自己的线路负有日常维护的义务,并保证自己的电路线不会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方面的伤害。可以说,此次事件的发生,装修公司和宽带公司均有过错。当然,宽带公司赔偿后,可向碰落电线的装修公司追偿。

    陷阱二:“自理级别”老人摔伤,养老院可不担责?

    经儿子何程联络,78岁的何老伯入住某老年公寓。因相信自己的身体还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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