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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38272
父母离婚 殃及孩子
http://www.100md.com 2016年3月1日 《大众健康》2016年第3期
     离婚是大人的“错”跟孩子没有关系,抚养孩子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父母离婚、再婚、婚姻关系的变化,不应影响抚养义务的履行。

    随着离婚率的不断攀升,因子女抚养问题引发的纠纷大幅增加。离婚是大人的“错”跟孩子没有关系,抚养孩子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父母离婚、再婚、婚姻关系的变化,不应影响抚养义务的履行。

    误区一:甩“包袱”不想付

    蔡某是一农村妇女,丈夫孙某在外打工。她带孩子,在家留守。不甘寂寞,她把五岁孩子福成扔给公婆,也出去了。出去不久,即与孙某离婚。与同城的打工仔金某同居,同居时称自己结过婚,已离婚,无子女。为了甩掉子女这个包袱,她隐名埋姓,不再与家乡联系。一次偶然的机会,孙家知道了蔡某的情况,向蔡某提出了支付孩子抚养费的要求。

    评析:婚姻法在第二十一条中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这种抚养、赡养关系不因父母离婚、再婚,婚姻关系的变化而解除。蔡某离婚、再婚仍应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福成的扶养义务。

    误区二:“更名改性”不再付

    赵某和吴某是一对农村青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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