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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70895
丈夫的“鲁莽行为”
http://www.100md.com 2016年6月1日 《大众健康》2016年第6期
     婚姻中有一种性暴力的形式,常称之为“婚姻中的强奸行为”。它的特点在于,由于各种原因,当妻子拒绝丈夫的性要求时,促成了强迫性性行为的发生。

    一位25岁的女性对她最知心的小姐妹诉说自己婚姻生活中的辛酸、痛苦:我想离婚并非不爱自己的家,而是忍受不了丈夫强迫性生活的行为。他其他方面还不坏,就是性生活我行我素,根本不是什么夫妻行为。特别是近年来,他越来越粗鲁、野蛮,平时只要性起,尤其是晚上数杯酒下肚之后,不管你身体或心情如何,就会急不可待地提出性要求,但总是草草行事之后就只过自己躺一边呼呼大睡,根本不管我有什么感受,我简直成了他的一个发泄工具。丈夫这种性行为我非常不满、讨厌和反感,所以后来就常常采取拒绝的态度。但每次结果是:丈夫采取强迫的手段(他力气比我大,且这种事又不好大吵大闹)满足了自己的性欲,我则无可奈何地屈从于暴力行为之下。我深感到欺辱、无助,就如同一只任人宰割的羔羊一样。这种夫妻生活可怎么过?

    这位妇女所遭遇到的,是婚姻中性暴力的一种形式,常称之为“婚姻中的强奸行为”。它的特点在于,由于各种原因,当妻子拒绝丈夫的性要求时,促成了强迫性性行为的发生。但是,丈夫不顾妻子的心情和意愿,经常耍大男子脾气,采取强迫的手段满足自己的性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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