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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感冒 谨慎用药
http://www.100md.com 2016年8月1日 《大众健康》2016年第8期
     孕妇感冒时,症状较轻无需药物治疗;若不得不使用药物进行治疗时,应权衡利弊且尽量选择对孕妇和胎儿造成不良反应较低的药物。

    感冒是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呼吸道疾病,可引起头痛、咳嗽、流鼻涕、发热等不适症状。正常人在感冒时,可根据感冒症状或病因选择相应的药物进行治疗来缓解不适,然而对于孕妇而言,由于用药可能会对胎儿的发育产生影响,在用药时需格外的谨慎。

    症状较轻的感冒不推荐服药

    美国FDA根据药物的安全性的分类,A、B类最为安全,有常见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对乙酰氨基酚等。C类药物可能会引起胎儿畸形等不良反应,仅在对胎儿利大于弊时使用较为合适,如沙丁胺醇、布地奈德、氯雷他定、羟甲唑啉等。D类药物对胎儿的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较前三种更大,甚至会危及胎儿生命,但在孕妇生命危险或疾病严重而不得不用时,需权衡利弊,有时也可使用,常见的D类药物有磷酸可待因、右美沙芬、阿司匹林等。X级则是对孕妇应禁用的药物,如氯霉素、利巴韦林等。

    对于感冒的孕妇而言,症状较轻的普通感冒不推荐服用药物,应多喝水、多休息,疾病自然会缓解。然而,在需使用抗感冒药缓解症状时,则切记不宜选用组份中含有阿司匹林、布洛芬、双氯芬酸钠、苯海拉明、可待因、金刚烷胺、非那西丁等成分的复方抗感冒药。对于感冒引起的咳嗽,则不宜使用含右美沙芬、磷酸可待因的口服溶液。

    退烧药不宜选择阿司匹林

    感冒引起孕妇发热时,若体温不高于38℃时,可一般不予药物退烧治疗,宜采用物理降温,如湿毛巾冷敷、小面积擦拭酒精等方式退热。

    孕早期时,对于体温高于39℃且持续3天以上时,若孕妇在排卵期后两周内感冒,用药对胎儿没有太大影响,若在排卵期2周后感冒,用药可能会影响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的发育;孕中期时,可选择一些毒副反应较少的中草药,如清热灵颗粒来起到清热解毒、抗病毒、退烧的作用;孕晚期时,服用感冒药一般来说对孕妇、胎儿都没有太大的影响了,这时可以在医生或药师的建议下选择合适的药物。

    注意!退烧时,不宜选用阿司匹林及消炎痛,因阿司匹林在妊娠前三个月使用可能会引起畸胎,此外阿司匹林还会影响孕妇的凝血的功能,诱发流产。吲哚美辛(消炎痛)在妊娠的后3个月时使用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故孕妇应禁用。

    根据感冒类型选择药物

    对于孕妇而言,由细菌感染引起的感冒,可根据感染的细菌类型,选用较为安全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如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对于病毒感染引起的感冒,由于抗病毒药物多对胎儿有较大的危害,一般孕妇不宜使用。

    一般情况下还可以选用较为安全的中药来缓解症状,如双黄连口服液、板蓝根等;慎用散气、祛瘀药、滑利药等,如红花、大黄、半夏、芒硝等;禁用毒性较高的药物,如莪术、马钱子、斑蝥等。由于中药饮片或中成药的不良反应不明确,使用时仍需慎重。

    总之,孕妇作为特殊人群,在感冒时用药需格外慎重。症状较轻无需药物治疗;感冒前期可以通过推拿、穴位按摩等非药物治疗的方式来缓解不适;若不得不使用药物进行治疗时,应权衡利弊且尽量选择对孕妇和胎儿造成不良反应较低的药物,必要时务必就医或征询医师或药师的建议。

    石浩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副主任药师。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副会长、理事,第二届黄浦区青年联合会委员、常委。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聘“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