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老年保健》 > 2011年第7期
编号:12137157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4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卫生部新闻通气会
http://www.100md.com 2011年7月1日 《中老年保健》 2011年第7期
     近期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问题引起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卫生部非常重视。卫生部新闻通气会主要是介绍刚刚修订出台的四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情况。

    四项食品安全标准分别是:《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和《蜂蜜》(GBl4963~2011)等4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通气会上就有关问题,专家进行了解读。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研究员樊永祥:《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了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一是食品标签标示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标签的文字、表述和宣传等。二是标签应当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能标示任何封建迷信、贬低其他食品或者违反任何营养知识的内容。三是标签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者以欺骗性的文字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能利用食品的字号、大小、颜色的差距等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以饮料为例,如果产品是水、色素和香精香料生产的果味饮料,这种饮料不能以果汁来命名产品名称,更不能称为“纯果汁”或者标明果汁含量有多少,也不得以含有果汁要求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长严卫星:可能大家一般的印象是,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社会上统称为添加物和添加剂。这是基本概念的错误。从专业角度上,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是截然不同的两类物品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59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