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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987458
衣食住行处处可“惩罚”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月1日 《老同志之友》 2011年第1期
     案例一:衣

    纤维冒充羊绒“假一赔十”,遭遇服装卖假,获数倍赔偿。前几天某商场搞应季商品打折,喜欢羊绒织品的张大娘花1500元买了一件羊绒衫。商家许诺“假一赔十”,百分之百羊绒。回家和邻居老姐妹一比对,发现和她们花200元买的化纤衫质地一模一样。后经有关部门检验,张大娘买的羊绒衫,没有一点羊绒成分,是百分之百的化学纤维。她要求商家兑现承诺。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以“假一赔十”对张大娘予以了赔偿。

    专家说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消费者的约定或者向消费者作出的承诺履行义务。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或者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承诺的,约定或者承诺的内容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严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按照约定或者承诺履行。约定或者承诺的内容不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且不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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