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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警惕各种“浮云”遮望眼
http://www.100md.com 2011年6月1日 《老同志之友》 2011年第11期
     如今,为自己或家人买份保险,已成为许多老年人家庭投资理财的一个重要方式。然而五花八门的险种、纷繁复杂的保险合同,让消费者稍不留神就会“中招”。为此,法律专家指出,走出五大认识误区,买保险才能真正换回保障和安心。

    误区一:

    轻信代理人口头承诺

    “五一”假期,老谢出行被一辆大货车撞伤小腿骨折住进医院,手术及护理等相关费用花了4万余元,还需卧床半年左右。不过,他春节前刚买了一份总保额为50万元的综合意外险,以为这下可以派上用场了。可保险公司表示,只有死亡伤残,投保人才能依据“人身意外伤害责任”向保险公司理赔。由于老谢腿部的功能并未完全丧失,只能依据“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责任”获得1万元以下的赔付。这与当初保险代理人向老谢口头承诺的“猫抓狗咬,都可以申请理赔”相去太远。

    专家说法:在保险销售过程中,不少保险代理人为了能卖出产品,常常夸大或者隐瞒某些事实,甚至口头作出种种诱人的承诺,忽悠消费者。所以,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树立口说无凭或宣传手册非合同的概念。遇到各项利益的解释说明,最好能让保险代理人写书面资料并就自己所说的内容作出签名确认,日后若有纠纷方有重要物证。此外,保监会规定,投资类保险的销售需要对原始费用和收益不确定性进行告知,并要求公司100%电话回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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