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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48015
遭遇医患纠纷怎么办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2月1日 《老同志之友》 2011年第23期
     人吃五谷杂粮,生病在所难免。看病就医,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与医院打交道的过程中,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患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下面这些案例,或许能给患者一些启示。

    小病大治造起诉

    案情:今年3月的一天,老张因肚子疼到医院就医。就诊时,老张向医生自述自己有慢性胆囊炎史,医生根据老张的陈述让她做了B超,检查结果是“胆囊壁增厚,欠光滑”,随后医生又让她验血验尿,并做了心电图、胃肠透视、CT等检查,并说是为了进一步确诊。老张花了近2000元的费用进行检查,但这些检查结果出来后,均显示“未出现异常”。最后,医生确诊老张是因胆囊发炎而引起的疼痛,后给老张开了一些治疗胆囊炎的药,药费仅为56元。老张觉得检查费花得冤枉,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说法: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不必要检查”一般分为两种:一是本来不需要检查的,却要求患者检查;二是本来可以采用简单、成本低的诊疗技术检查,却用复杂、价格昂贵的诊疗技术检查。本案中,医生根据老张的自述及B超检查结果,完全可以判断出老张是因胆囊发炎而引起的疼痛。其为了减轻自己的责任或者出于某种经济目的而又让老张做一些不必要的辅助性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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