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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给高龄老人提供一些上门服务
http://www.100md.com 2014年7月15日 老同志之友2014年第14期
     领取政府发放的高龄老人补贴,非要老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社区居委会领取。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同样也是要老人带着本人身份证到社区。如果是能行走的老人还能适应这样的规定,倘若是重病、残疾或行走困难的老人,到社区居委会登门已经是件很难的事情了。在笔者居住的皖北某市,就有一些不能走路的高龄老人,因此不能早日看到自己心盼多久的政府下发的补贴存折,或养老金因未认证而被停发。

    也许在一部分相关的社区工作人员看来,自己这样做,是坚持原则的表现。但人们不禁反问,同样是登门,为何社区工作人员不能辛苦自己,抽出时间,到这些高龄老人家中发放补贴存折或进行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证呢?这样的上门服务,不仅能传递党和政府对高龄老人晚年生活的关心和关爱,还能借登老人家门的机会,了解和掌握一些重病、残疾和高龄老人家庭生活中的实情,并在回到社区居委会后,及时如实向社区领导汇报,以引起社区领导对这些高龄老人晚年生活的关注,共同做好本社区的“银发帮扶”工作。

    贯彻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作为老年人居住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其工作人员更要做出表率。对事关老年人切身利益的事情,更要多一些换位思考、更要多一些体贴和照顾。登老年人家门次数多了,提供的服务自然就会多。老人们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就是社区工作人员的最大快乐。辛苦我一人,方便众多的老年人,应该成为每一位社区工作人员的座右铭。 (盛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