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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四种心态要不得
http://www.100md.com 2016年4月15日 《老同志之友》2016年第8期
     从法律层面讲,再婚是有法律保障的。新的《婚姻法》有效兼顾老年婚恋在财产继承、老年赡养等方面的问题,对婚后所得财产、婚前财产,夫妻都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约定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

    从情感层面讲,老年人需要爱情,需要伴侣。如果离群索居,无人分享快乐,更无人分担忧愁,只会加重孤独感、失落感和寂寞感,对健康是不利的。老年人再婚能够让自己在今后不再孤单,可确实有不少老人再婚后,发生了很多问题,处理不妥从而导致离婚。如果再婚后离婚,会给双方增加很多烦恼,所以老年人再婚需要考虑和事先妥善解决一些问题。再婚老人如何拥有幸福生活,至少要克服以下四种心态,否则难觅幸福。

    一是莫将新伴与原伴侣相比较。许多丧偶老人都会想念以前的伴侣,再婚后也容易将新伴与原伴侣相比较,若新伴在某些方面不如原伴侣,便会自觉不自觉地在新伴面前夸奖原伴侣。这样会导致新伴的心理不平衡,容易引起摩擦与不和。

    二是莫将原来的家庭阴影带入新家庭。因为感情不和与原伴侣分开的老人,再婚后如果把原来感情上的阴影带进新的家庭,事事耍态度、时时提防新伴侣,这样双方的感情就会出现隔阂,一起生活也不会幸福。

    三是不要让经济问题侵蚀双方情感。经济是再婚双方最为关注的问题,如果双方都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私藏小金库或为钱而斤斤计较,这也会给婚姻带来阴影,使新的婚姻难以维持。

    四是不要因偏心导致婚姻夭折。人们都认为孩子是自家的好。在孩子问题上,如果双方都偏袒自己的孩子,很容易使子女同老人形成对立,从而影响再婚老人之间的感情。

    再婚老人一定希望婚姻可以给自己带来幸福和快乐。但是,如果再婚后还存有上面提及的不良心理,一定会影响正常的生活。老来得伴可是福,希望你摆正心态,好好享受婚后的幸福生活。

    特约心理咨询师 冀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