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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瘦肉精负责?
http://www.100md.com 2011年5月1日 百科知识 2011年第9期
     近日,媒体报道了大批喂过瘦肉精的“健美猪”通过层层关卡,流向公众餐桌,进入到广大消费者的体内。

    事件发生所在地的南京市农业部门的检疫人员不对生猪进行瘦肉精检测,理由是根据相关文件,在屠宰场瘦肉精的监管不归农业部门负责,应该由商务部门主要负责。农业部门的驻场检疫人员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与是否含有瘦肉精无关。

    然而,南京市商务局有关人员则称,日常的瘦肉精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以后的一些相关文件的规定,目前是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南京市41个定点屠宰场,都是农业部动物检疫部门进行驻场开展工作。

    管理部门的这些解释真应了一句老话:你不说我还明白,你愈说我愈糊涂。检测瘦肉精到底该农业部还是商务部负责,似乎成了一个无解的问题。监管部门的相互推诿其实正中那些奸商和无良养殖者的下怀。你们不检测,正好让瘦肉精大摇大摆进入市场,受毒害的是公众,赚昧心钱的则是经营“健美猪”的整个产业链。

    要说谁来监管瘦肉精原本应当不是问题。早在2002年2月,农业部会同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的《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品种目录》规定,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医药企业或个人,分别由兽药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给予处罚;由饲料管理部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给予处罚。上述有关部门按照谁发现谁查处的原则,依照各自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显而易见,农业部、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都有责任监管和查处瘦肉精,为何一些地方的监管部门却要相互推卸责任呢?说这些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不错;说这些部门中的个别人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沆瀣一气也有可能。其实,公众早就对食品监管部门互踢皮球,敷衍塞责,不负责任提出了尖锐讽刺:七八顶大盖帽,管不好一个米袋子和一个菜篮子。面对中国严峻的食品安全状况,更高的管理部门痛下决心,于2010年2月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地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也相继成立,目的就是要协调各种管理机构,有效地监管食品,保障公民的食品安全。

    希望新成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能有所作为,打击不法分子,保障广大百姓的食品安全,做出一点让人民满意的政绩来!, http://www.100md.com(简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