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百科知识》 > 2011年第20期
编号:12744304
各国休假排行榜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0月15日 百科知识 2011年第20期
     7月30日,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发布了“带薪休假全球排行榜”,巴西和立陶宛以41天居首,中国以21天排名倒数第一。排行榜发布正值暑期休假高峰,“带薪休假”由此成为上班族的热议话题。

    什么叫“带薪休假”

    带薪休假,是指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工作满一定期限后每年享有保留原职和工资的连续休假。CNN的榜单以39个国家和地区“一周工作5天、并有10年工龄”的企业员工为样本。其“带薪假期”总时长由最低带薪年假以及国家法定带薪假日两个部分组成。中国21天的假期包括国家法定带薪假日11天以及每年最低带薪年假10天。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能享受带薪年休假。虽然中国以21天的带薪假期在所有被调查国家中垫底,即便这样,国内上班族还普遍表示,这21天带薪假期也无法保证,连一半都歇不了。
, 百拇医药
    新中国“带薪休假”的法律沿革与尴尬现实

    新中国成立后,上世纪50年代初,我国曾试行年12天的年休假制度,但因条件所限未能坚持。改革开放后,市场化的逐步推进使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压力不断加大,休假渐受关注。《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发出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职工休假。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1995年的《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受带薪休假。”2005年的《公务员法》也作了相应规定。2008年1月1日又正式施行了以法定条例规范年休假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但在实际操作中,带薪休假多是“镜中花水中月”。《中囯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近日对2441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有54.5%的人从来没有享受过带薪休假,有23.5%的人偶尔享受过,仅有22.0%的人表示“每年都可以”。据另一家调查机构对28个机关上万人的统计,公务员级别越高,休假越少。调查对象中,因种种原因无法享受带薪休假的正局级干部占94%,副局级85%,正处级79%,副处级57%,科级以下46%。而中国社科院和国家旅游局近期发布的《2010~2011年中国休闲绿皮书》显示:33.1%被访的北京居民表示没有享受过带薪休假;17.85%的被访者没有固定双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顾问王琪延教授指出,北京带薪休假执行不力。为什么中国人有假不能歇?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 百拇医药
    1.带薪休假依然是少数人的权利

    由于我国剩余劳动力富足,大量失业人口作为劳动力后备军,造成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过于求。除了少数掌握职业核心竞争力的劳动者外,大部分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是弱势一方。对于任何一个普通劳动者而言,在面对带薪休假这样的问题时,其首要考虑的是在争取休息权和争取就业机会之间做出取舍。面对白热化的就业竞争,大部分劳动者会放弃前者而尽量保留后者。

    2.相关配套政策缺乏

    由于法律条文的具体实施细则迟迟未能出台,带薪休假缺乏真正制度上的保障。如《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但对于何为“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未载明,这就为某些单位规避职工带薪休假提供了空隙。而且《条例》虽然规定了劳动者拥有这项权利,但没有规定如何保护这项权利。

, http://www.100md.com     3.休假观念和权利意识淡薄

    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听到最多的是带病工作,几乎每一场英模报告,每一件先进事迹,都有家人病危自己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故事,似乎只有这样才算得上先进。对于本属于自己的权益却难以启齿,即便开口,也更像是在乞求一份恩赐。很多职工唯恐请年休假会对自己工作前途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大的休假文化氛围没有形成。

    “带薪休假”与休闲文化

    带薪休假制度最早起源于热爱生活的法国人。早在1936年,法国就在全球率先对本国工人阶层实行“每年享受两周带薪假期”的制度。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各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普遍呼吁缩短劳动时间,增加休闲假期。于是,“带薪休假”制度才开始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推广。如今,在大多数发达国家、地区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实行了“带薪休假”制度,它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这些国家,带薪休假制度一般是强制性的。雇主如果不执行,政府一般都会给予惩罚。而且在休假的时段、方式、奖金数额上,都有严格的规定。带薪休假的“薪”不光是工资,还包括部分奖金。“带薪休假排行榜”中排名榜首的巴西,其政府规定,休假期间员工的报酬,除了工资,雇主至少还要发给相当于工资额l/3的奖金;带薪假期40天的法国,雇主要报销员工休假期间3/4的往返车票。在“带薪休假排行榜”中排名第三的芬兰,工会确保职工不必担心因为休长假而丢掉工作。在“带薪休假排行榜”中排名倒数第二的美国人带薪假期25天,可以在一年中一次用完,也可以按需要分成多次使用。在美国,有不少公司会用电邮提醒员工放假,办公室内更是张贴鼓励休假的海报。在这些合法假期之外,某些效益特别好的大公司还有额外的福利。比如每年增加1~4天的带薪病假,雇员可以在自己生病的时候用,也可以用于照顾生病的家人。如果雇员在年中被解聘、自行离职或退休,有关部门要计算此人在本年度中工作的总天数和已经用掉的假期天数,没有用完的假期应在最后一次工资中折成现金发给该职工。在瑞典,自愿脱离工作岗位、休12个月长假的员工,可以领取85%的失业保险金。这恐怕是世界上最舒服的带薪休假了。
, http://www.100md.com
    “带薪年休假”在发达国家已是司空见惯、顺理成章的事情。甚至欧美一些国家的“用人单位”在“带薪休假”方面做得比法律规定得还要优惠,不仅是因为这些单位“效益好”,而更多的因素在于:休闲文化已经深入他们的内心,工作与休息的调适比例在他们的意识里有比较一致的心理共识,带薪休息由此成为他们潜认默识的行为习惯。

    带薪休假是对人的休闲权利的尊重,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标志,彰显了民生关怀,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休假制度若得到推行,无论是对于调节工作压力,促进职工身心健康,还是促进雇主与雇员的和谐,提高工作效率,都是有帮助的。当我们自豪中华民族是“勤劳的民族”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会成为成熟智慧的现代中国人—不仅勤劳,更懂休闲。

    【责任编辑】林 京, 百拇医药(王娜)